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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雨濛濛》二〇〇一年版自序】
去年,我用了半年的时间,把《烟雨濛濛》这部小说,第二度改编为电视连续剧,剧名也改为“情深深·雨濛濛”。
这部小说,在十五年前,曾经改编过。这是第二次改编为电视剧。我写了六十多部小说,改编成电视连续剧的,其实并不多。很多人问我,像是《碧云天》《寒烟翠》《船》《窗外》《聚散两依依》《梦的衣裳》……这些小说,我都没有改编成连续剧,为什么偏偏钟爱《烟雨濛濛》,前后改编了两次?
是的,我对我自己的小说,也有偏爱。《烟雨濛濛》这个故事,可能是我的小说中,感情最深刻,冲突最强烈的一部。那是我在一九六三年至一九六四年间写的,距今已有三十几年。那时的我很年轻,对人生,充满了奔放的热情,和压抑的愤怒,我把这些热情和愤怒都细腻地表现在《烟雨濛濛》里。整部小说,沉重而凄凉。尽管作品可能不够成熟,但是,那种狂热的爱,和那种深沉的悲剧气息,换成今天的我,可能反而写不出来了。
我好喜欢依萍的“傲骨”,好喜欢书桓的“正直”。他们那种深深的、深深的爱,和两个人中间的“自我折磨”,是用我真正的感情,含泪写成的。但是,我不喜欢我写的如萍。我觉得,我写的如萍,非常草率。因为《烟雨濛濛》是一部用第一人称写的小说,书中对第一人称以外的角色,都无法做心理描写。因此,它的重心就全部落在依萍身上。我希望再有一个机会,让我用第三人称,重写一遍如萍。我也不喜欢这部小说的结局,想给它一个新的结局。这才有了《情深深·雨濛濛》。
如萍,在我的小说中,她本是一个懦弱的,毫无主见的女孩。当我重新编撰这部连续剧的时候,我把这个人物给予了全新的生命。她是圣约翰大学一年级的学生,快乐、明朗,也走在时代的前端。由于这样,她和依萍、书桓间的三角习题,才真正地成立。如萍带给依萍的威胁,也才更有力量。
除了如萍的改变,《情深深·雨濛濛》里,我还加入了许多新的人物。杜飞、可云、李副官、玉真……等。其中的杜飞,在小说里完全没有这个人,在《情深深·雨濛濛》里,却是一个主角。不只加入了新的人物,整个故事,我也搬到了一九三六、一九三七年的上海。这样的“改编”,几乎把原著小说,推翻了一大半。
剧本写完,我就面对了一个问题,是不是要把《情深深·雨濛濛》再改写成小说?让《烟雨濛濛》成为历史?为了这个,我矛盾了好久好久。鑫涛极力赞成我重写《情深深·雨濛濛》,或者,直接出版剧本。其中一项理由是:
“如果你不写,一定会有人假冒你的名字,来写这本书!”
鑫涛的话说了没几天,大陆已经出版了《情深深·雨濛濛》的假书,堂而皇之地写着“琼瑶新作”。我对这样的出版社和“作家”,真是无奈极了。这些假书,伤害的不只是我,更深深地伤害了我的读者,欺骗了我的读者。但是,我不能因为怕别人出假书而写作,我应该衡量,《情深深·雨濛濛》是不是值得出版?到底,它的原始架构,来自《烟雨濛濛》。如果,我出版了《情深深·雨濛濛》,我要把《烟雨濛濛》怎么办?还包括在我的全集里吗?还是让它默默地消失?
因此,我再次重读我的《烟雨濛濛》。说实话,虽然这部作品有许多缺点,我仍然“偏爱”它。我不忍让《情深深·雨濛濛》来取代它。
所以,我亲爱的读者们,如果你们对《情深深·雨濛濛》感到兴趣,不妨参考另外一本书:《情深深·雨濛濛全纪录》。在那本书里,有我在《皇冠》杂志上,陆续谈到改编这部小说的经过和部分内容,还有电视剧里许多珍贵的剧照。至于《烟雨濛濛》,就让它维持原貌吧!
琼瑶写于二〇〇〇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1】
又到了这可厌的日子,吃过了晚饭,我闷闷地坐在窗前的椅子里,望着窗外那绵绵密密的细雨。屋檐下垂着的电线上,挂着一串水珠,晶莹而透明,像一条珍珠项链。在那围墙旁边的芭蕉树上,水滴正从那阔大的叶片上滚下来,一滴又一滴,单调而持续地滚落在泥地上。围墙外面,一盏街灯在细雨里高高地站着,漠然地放射着它那昏黄的光线,那么地孤高和骄傲,好像全世界上的事与它无关似的。本来嘛,世界上的事与它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叹了口气,从椅子里站了起来,无论如何,我该去办自己的事了。
“依萍,你还没有去吗?”
妈从厨房里跑了出来,她刚刚洗过碗,手上的水还没有擦干,那条蓝色滚白边的围裙也还系在她的腰上。
“我就要去了。”我无可奈何地说,在屋角里找寻我的雨伞。
“到了‘那边’,不要和他们起冲突才好,告诉你爸爸,房租不能再拖了,我们已经欠了两个月……”
“我知道,不管用什么方法,我把钱要来就是了!”我说,仍然在找寻我的伞。
“你的伞在壁橱里。”妈说,从壁橱里拿出了我的伞,交给了我,又望了望天,低声地说,“早一点回来,如果拿到了钱,就坐三轮车回来吧!雨要下大了。”
我拿着伞,走下榻榻米,坐在玄关的地板上,穿上我那双晴雨两用的皮鞋。事实上,我没有第二双皮鞋,这双皮鞋还是去年我高中毕业时,妈买给我的,到现在已整整穿了一年半了,巷口那个修皮鞋的老头,不知道帮这双鞋打过多少次掌,缝过多少次线,每次我提着它去找那老头时,他总会看了看,然后摇摇头说:“还是这双吗?快没有得修了。”现在,这双鞋的鞋面和鞋底又绽开了线,下雨天一走起路来,泥水全跑了进去,每跨一步就“咕叽”一声,但我是再也不好意思提了它去找那老头了。好在“那边”的房子是磨石子地的,不需要脱鞋子,我也可以不必顾虑那双泥脚是否能见人了。
妈把我送到大门口,扶着门,站在雨地里,看着我走远。我走了几步,妈在后面叫:
“依萍!”
我回过头去,妈低低地说:
“不要和他们发脾气哦!”
我点点头,继续向前走了一段路,回过头去,妈还站在那儿,瘦瘦小小的身子显得那么怯弱和孤独,街灯把她那苍白的脸染成了淡黄色。我对她挥了挥手,她转过身子,隐进门里去了。我看着大门关好,才重新转过头,把大衣的领子竖了起来,在冷风中微微瑟缩了一下,握紧伞柄,向前面走去。
从家里到“那边”,路并不远,但也不太近,走起来差不多要半小时,因为这段路没有公共汽车可通,所以我每次都是徒步走去。幸好每个月都只要去一次。当然,这是指顺利的时候,如果不顺利,去的那天没拿到钱,那也可能要再去两三次。
天气很冷,风吹到脸上都和刀子一样锋利,这条和平东路虽然是柏油路面,但走了没有多远,泥水就都钻进了鞋里,每踩一步,一股泥水就从鞋缝里跑出来,同时,另一股泥水又钻了进去。冷气从脚心里一直传到心脏,仿佛整个人都浸在冷水里一般。
一辆汽车从我身边飞驰而过,刚巧路面有一个大坑,溅起了许多泥点,在我跳开以前,所有的泥点都已落在我那条特意换上的,我最好的绿裙子上了。我用手拂了拂头发,雨下大了,伞上有一个小洞,无论我怎样转动伞柄,雨水不是从洞中漏进我的脖子里,就是滴在我的面颊上。风卷起了我的裙角,雨水逐渐浸湿了它,于是,它开始安静地贴在我的腿上,沿着我的小腿,把水送进我的鞋子里。我咬了咬嘴唇,开始计算我该问那个被我称作“父亲”的人索取钱的数目——八百块钱生活费,一千块钱房租,一共一千八百,干脆再问他多要几百,作为我们母女冬衣的费用,看样子,我这双鞋子也无法再拖过这个雨季了。
转了一个弯,沿着新生南路走到信义路口,再转一个弯,我停在那两扇红漆大门前面了。那门是新近油漆的,还带着一股油漆味道,门的两边各有一盏小灯,使门上挂着的“陆寓”的金色牌子更加醒目。我伸手揿了揿电铃,对那“陆寓”两个字狠狠地看了一眼,陆寓!这是姓陆的人的家!这是陆振华的家!那么,我该是属于这门内的人呢,还是属于这门外的人呢?
门开了,开门的是下女阿兰,有两个露在嘴唇外面的金门牙,和一对凸出的金鱼眼睛。她撑着把花阳伞,缩着头,显然对我这雨夜的“访客”不太欢迎,望了望我打湿的衣服,她一面关门,一面没话找话说了句:
“雨下大啦!小姐没坐车来?”
废话!哪一次我是坐车来的呢?我皱皱眉问:
“老爷在不在家?”
“在!”阿兰点了点头,向里面走去。
我沿着院子中间的水泥路走,这院子相当大,水泥路的两边都种着花,有茶花和台湾特产的扶桑花,现在正是茶花盛开的时候,一朵朵白色的花朵在夜色中依然显得清晰。一缕淡淡的花香传了过来。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是桂花!台湾桂花开的季节特别长,妈就最喜欢桂花,但,在我们家里却只有几棵美人蕉。
走到玻璃门外面,我在鞋垫上擦了擦鞋子,收了雨伞,把伞放在玻璃门外的屋檐下,然后推开门走了进去。一股扑面而来的暖气使我全身酥松,客厅中正燃着一盆可爱的火,整个房里温暖如春。收音机开得很响,正在播送着美国热门音乐,那粗犷的乐声里带着几分狂野的热情,在那儿喧嚣着,呼叫着。梦萍——我那异母的妹妹,雪姨和爸的小女儿——正斜靠在收音机旁的沙发里,她穿着件大红色的套头毛衣,一条紧而瘦的牛仔裤,使她丰满的身材显得更加引人注目。一件银灰色的短大衣,随随便便地披在她的肩膀上,满头乱七八糟的短发,蓬松地覆在耳际额前。一副标准的太妹装束,但是很美,她像她的母亲,也和她母亲一样充满了诱惑。那对大眼睛和长睫毛全是雪姨的再版,但那挺直的鼻子却像透了爸。她正舒适地靠在沙发中,两只脚也曲起来放在沙发上,却用脚趾在打着拍子,两只红缎子的绣花拖鞋,一只在沙发的扶手上,另一只却在收音机上面。她嘴里嚼着口香糖,膝上放着本美国的电影杂志,摇头晃脑地听着音乐。看到了我,她不经心地对我点了个头,一面扬着声音对里面喊:
“妈,依萍来了!”
我在一只长沙发上坐了下来,小心地把我湿了的裙子拉开,让它不至于弄湿了椅垫,一面把我湿淋淋的脚藏了一些到椅子背后去。一种微妙的虚荣心理和自尊心,使我不愿让梦萍她们看出我那种狼狈的情形。但她似乎并不关心我,只专心倾听着收音机里的音乐。我整理了一下头发,这才发现我那仅有十岁的小弟弟尔杰正像个幽灵般呆在墙角里,倚着一辆崭新的兰陵牌脚踏车,一只脚踩在脚踏上,一只手扶着车把,冷冷地望着我。他那对小而鬼祟的眼睛,把我从头到脚仔细看了一遍,我那双凄惨的脚当然也不会逃过他的视线。然后,他抬起眼睛,盯着我的脸看,好像我的脸上有什么让他特别感兴趣的东西。他并没有和我打招呼,我也不屑于理他。他是雪姨的小儿子,爸五十八岁那年才生了他,所以,他和梦萍间足足相差了七岁。也由于他是爸爸老年时得的儿子,因此特别得宠。但,他却实在不是惹人喜爱的孩子,我记得爸曾经夸过口:
“我陆振华的孩子一定个个漂亮!”
这句话倒是真的,我记忆中的兄弟姐妹,不论哪一个“母亲”生的,倒都真的个个漂亮。拿妈来说吧。她只生过两个孩子,我和我的姐姐心萍。心萍生来就出奇地美,十五六岁就风靡了整个南京城。小时她很得爸爸的宠爱,爸经常称她作“我的小美人儿”,带她出席大宴会,带她骑马。每次,爸的马车里,她戴着大草帽,爸拿着马鞭,从南京的大马路上呼叱而过,总引得路人全体驻足注视。可是,她却并不长寿,十七岁那年死于肺病。死后听说还有个青年军官,每天到她坟上去献一束花,直到我们离开南京,那军官还没有停止献花。这是一个很罗曼蒂克的故事,我记得我小时很被这个故事所感动。一直幻想我死的时候,也有这么个青年军官来为我献花。心萍死的那一年,我才只有十岁。后来,虽然有许多人抚着我的头对妈说:
“你瞧,依萍越长越像她姐姐了,又是一个美人坯子。”
但,我却深深明白,我是没有办法和心萍媲美的。心萍的美丽,还不止于她的外表,她举止安详,待人温柔婉转,决不像我这样毛焦火辣。在我的记忆中,心萍该算姐妹里最美的一个——这是指我所知道的兄弟姐妹中,因为,爸爸到底有过多少女人,是谁也无法测知的。因此,他到底有多少儿女,恐怕连他自己都弄不清楚——除了心萍,像留在大陆的若萍、念萍、又萍、爱萍也都是著名地美,兄弟里该以五哥尔康最漂亮,现在在美国,听说已经娶了个黄头发的妻子,而且有了三个孩子了。至于雪姨所生的四个孩子,老大尔豪,虽然赶不上尔康,却也相差无几。第二个如萍,比我大四岁,今年已经二十四岁,虽谈不上美丽,但也过得去。十七岁的梦萍,又是被公认的小美人,只是美得有一点野气。至于我这小弟弟尔杰呢?我真不知道怎么描写他好,他并不是很丑,只是天生给人一种不愉快感。眼睛细小,眼皮浮肿,眼光阴沉。人中和下巴都很短,显得脸也特别短。嘴唇原长得很好,他却经常喜欢用舌头抵住上嘴唇,仿佛他缺了两个门牙,而必须用舌头去掩饰似的。加上他的皮肤反常地白,看起来很像一个肺病第三期的小老头,可是他的精力却非常旺盛。在这个家里,仗着父母的宠爱,他一直是个小霸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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