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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宗教的法则(2)

作品: 人类简史:从动物到上帝 |作者:尤瓦尔·赫拉利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05-11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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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最恶名昭彰的,就是在16、17世纪间席卷欧洲的天主教与新教徒之战。所有这些人都相信基督的神性,也相信他关于爱和怜悯的福音,只是对于“爱”的本质意见不合。新教徒认为,神如此爱着世人,所以让自己化为肉体,容许自己受到折磨、钉死在十字架上,从而赎了原罪,并对那些信他的人打开了天堂的大门。而天主教徒认为,虽然信仰是必要的,但光这样还不够。要进入天国,信徒还必须参加教堂礼拜,而且要多行善事。这点让新教徒无法接受,认为这样形同交易,对于神的爱和伟大是种贬抑。如果进不进天堂必须取决于自己的善行,岂不是放大了自己的重要性,而且暗示基督在十字架上为人类受的苦以及神对人类的爱都还不够?

这些神学争论愈演愈烈,最后在16、17世纪间,天主教徒和新教徒彼此杀红了眼,造成几十万人丧命。1572年8月23日,强调个人善行的法国天主教徒,袭击了强调上帝之爱的法国新教徒。这场攻击称为圣巴塞洛缪节大屠杀(St.Bartholomew'sDayMassacre),短短24小时间,就有5000到10000个新教徒遭到屠杀。消息从法国传到古罗马的天主教教皇耳里,叫他满心欢喜,立刻安排举行庆典,还委托瓦萨里(GiorgioVasari)在梵蒂冈的一个房间里将这场大屠杀绘成壁画作为纪念(目前这个房间禁止游客参观)。{65}不过24小时,基督徒自相残杀的人数,就已经超过了整个古罗马帝国曾经杀害的基督徒人数。

神是唯一

随着时间过去,某些多神论者开始对自己信仰的某位神灵越来越虔诚,也慢慢远离了基本的多神论概念,开始相信只有那位神灵是唯一的神,相信他是宇宙的最高权柄。但同一时间,他们还是认为神有私心和偏见,让人类可以和神谈谈条件。于是,在这样形成的一神论宗教里,信徒就能够直接祈求宇宙至高无上的权力来帮忙治病、中乐透或是打赢一场战争。

目前所知的第一个一神论宗教出现于公元前1350年,埃及法老阿肯那顿(Akhenaten)宣布,当时在埃及众神里一位位阶并不高的小神阿顿(Aten)其实是宇宙的至尊。阿肯那顿将对阿顿的崇拜制度化为国教,还打算打压对所有其他神的崇拜。然而,他的宗教革命并未成功。他去世后,对阿顿的信仰就遭到废止,又回到过去的情形,众神同列仙班。

不论在何处,多神教都不断衍生出各种一神论宗教,但由于这些宗教无法放下唯我独尊的中心思想,所以一直只能处于边陲地位。以犹太教为例,仍然认为全宇宙至高的神还是有私心和偏见,而且关爱的眼神全在一小撮犹太民族和以色列这蕞尔之地。于是对其他国家来说,信奉犹太教几乎是有弊而无利,而且犹太教一直也没有推广到其他地方的打算。这种阶段可以称为“本地一神教”。

到了基督教,终于有了重大突破。基督教一开始只是犹太教的一个神秘教派,该教派信徒想说服犹太人,拿撒勒人耶稣就是他们期待已久的弥赛亚。这个教派最早的领导者之一是来自大数(Tarsus)的保罗,他认为宇宙的至高神有私心偏见,对人类并非漠不关心,而且他甚至还化为肉身,为了人类的救赎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这种事不该只有犹太人知道,而应该让全人类都了解。于是,就有必要将关于耶稣的好事(也就是“福音”)传到世界各地。

保罗的这个想法开枝散叶,基督徒开始组织起了对所有人类的传教活动。而在一场史上最意想不到的转折下,这个犹太教的神秘教派接掌了强大的古罗马帝国。

基督教的成功,在7世纪的阿拉伯半岛成了另一个一神论宗教的典范,伊斯兰教于焉而生。就像基督教,伊斯兰教一开始也只是地球上某个偏远角落的小宗教,但它又以更意想不到也更快速的脚步,打破了阿拉伯沙漠的隔绝,收服了幅员从大西洋一直延伸到印度的庞大帝国。自此之后,一神论的概念就在世界历史上扮演了重要角色。

一般而言,一神教徒比多神教徒更为狂热、更热衷传教。毕竟,如果某个宗教愿意承认其他信仰,情况只有两种:第一种本来就认为世上没有唯一的神,而是有许多神同时存在;第二种认为虽然有一位最高的神,但下面分成许多小神祇,信仰每位神祇,可以说是看到了部分的真相。但由于一神教通常认为自己信奉的就是唯一的神,也认为只有自己看到了完整的真相,自然就会批评其他所有宗教都不可信。在过去两千年间,一神论者多次发动以暴力消灭其他竞争对手的战争,目的就是要加强自己的掌控。

而且很有效。在公元1世纪初,世界上几乎没有任何一神论的宗教。到了公元500年左右,基督教已经收服了全球最大的古罗马帝国,传教士忙着将基督教传播到欧洲、亚洲和非洲其他地区。等到第一个千禧年结束,欧洲、西亚和北非的人们已经多半都信奉着一神教,从大西洋到喜马拉雅山都主张上帝是唯一的神。到了16世纪初,除了东亚和非洲南部,一神论已经掌控了亚非的绝大部分,而且开始向南非、美洲和大洋洲发展。到了今天,除了东亚以外的大多数人不论信仰为何,多半都属于一神论的宗教,而且全球政治秩序也正是以一神论为基础而建立。

然而,就像是泛神论会继续在多神论里延续,多神论也继续在一神论里存活。理论上来说,如果我们相信宇宙只有一个至高的神,而他也愿意关心你,那又何必崇拜某些只掌管特定领域的神呢?如果你可以大摇大摆走进总统府要总统帮忙,又何必去求某个低阶小公务员呢?确实,一神论的神学多半认为只有一个至高的神,其他任何神祇都是虚假的,如果竟有人敢崇拜伪神,地狱的火焰和硫黄就会在他们身上燃烧。

然而,神学理论和历史现实一向大不相同。大多数人很难完全接受一神论的想法,还是继续把世界分为“我们”和“他们”,也觉得所谓至高的神实在太遥远陌生,管不到自己世俗的需求。最后的情况可以说就是,一神论宗教大张旗鼓把其他神祇从大门赶了出去,但又从旁边的小窗把他们迎了回来。以基督教为例,就发展出了自己的圣人系统,但这套系统可说和多神教几乎殊无二致。

正如古罗马帝国的主神是朱庇特、阿兹特克帝国的主神是维齐洛波奇特利,每个基督宗教国家也有自己的守护圣人,协助解决困难、赢得战争。英格兰的守护圣人是圣乔治,苏格兰是圣安德鲁,匈牙利是圣史蒂芬,而法国是圣马丁。而不论是大城、小镇、职业甚至疾病,也都各有负责守护的圣人。像是意大利米兰有圣安布鲁瓦兹负责守护,威尼斯则有圣马克负责照料。圣阿尔莫守护着烟囱清洁工的安全,圣马修抚慰着收税员的烦恼。如果你头痛,该找圣亚贾西亚;但如果痛的是牙,圣阿波罗尼亚就更对症下药。

这样看来,基督教的圣人和多神教的那些神祇几乎没有两样。但很多时候甚至还不只是类似而已,而根本就是这些神祇的伪装。举例来说,在信奉基督宗教之前,爱尔兰的主神是女神布里基德。等到爱尔兰被基督教化,就连布里基德也仿佛受了洗一样,成了“圣布里基德”。而且直到今天,还是天主教爱尔兰最受尊崇的圣人。

善恶之战

多神论除了促成一神教,也促成了一些二元论的宗教。二元论宗教信奉着善与恶这两种对立力量的存在。二元论与一神论不同之处在于,他们相信“恶”也是独立存在,既不是由代表“善”的神所创造,也不归神所掌管。二元论认为,整个宇宙就是这两股力量的战场,世间种种就是两方斗争的体现。

二元论之所以成为一种深具魅力的世界观,原因就在于人类有一个挥之不去的“恶的难题”(ProblemofEvil),苦苦无法解决。“为什么世界上会有邪恶?为什么有苦难?为什么会有坏事发生在好人身上?”如果神真的是如此无所不知、无所不能、事事完美,又怎么会允许世界上有这么多的苦难?这让一神论者伤透了脑筋。一种很流行的解释认为,神借着这种方式让人类拥有了自由意志。因为如果没有邪恶,人类就无法在善恶之间做选择,也就没有了自由意志。然而,这种解释非但不直观,还立即引发了许多新的问题。有自由意志,也就代表可以选择邪恶。而且,根据标准的一神论说法,还真有许多人选择了邪恶的道路,于是神不得不施加惩罚。然而,如果神真的能事先知道某个人会用自己的自由意志走上邪恶的道路,而且又会因此受到惩罚,永远在地狱受苦,那么神一开始为什么要创造这个人?神学家为了回答这些问题,已经写了无数著作,有些人觉得已经找到了答案,也有些人觉得差得还远。但无法否认的是,一神论面对“恶的难题”可以说是吃尽苦头。

对于二元论者来说,之所以好人也可能发生不幸,正是因为掌理世界的不是某个无所不知、无所不能、事事完美的神。世界上仍然有个不受控制的恶,而所有的坏事正是源自它。

二元论观点还是有些缺漏。虽然它简洁明快地解决了恶的难题,却又碰上了“法则的难题”(ProblemofOrder)。如果世上就是有善恶两股力量在拉扯,它们拉扯的基础是什么法则?举例来说,如果说两国交战,基础就在于它们存在于同一个时空,而且受同样的物理学法则规范。像是巴基斯坦发射地对地导弹能打到位于印度的目标,是因为物理学法则对双方都同样适用。但如果我们说的是善与恶的互斗,现在又有什么法则来规范?这些法则又是谁订出来的呢?

相对而言,虽然一神论难以处理恶的难题,但要处理法则的难题却是轻而易举:这个法则就是唯一的神所订出来的。其实,有一种解释能够同时处理这两大难题,而且完全合乎逻辑:世上确实有某个全能的神创造了全宇宙,而且他就是个恶神。只是古往今来,总没有哪个宗教说自己信了这一套。

二元论宗教兴盛了千余年。大约在公元前1500年到和公元前1000年之间,中亚有一位名叫琐罗亚斯德(又名查拉图斯特拉)的先知,相当活跃。他的信念代代相传,最后形成了二元论宗教的代表:祆教(Zoroastrianism,又称拜火教)。祆教认为整个世界就是善神阿胡拉·马兹达(AhuraMazda)和恶神安格拉·曼纽(AngraMainyu)之间的战争,而在这场战争中,人类必须站在善神这方给予协助。祆教在波斯第一帝国期间(AchaemenidPersianEmpire,前550~前350)已经举足轻重,到了波斯第二帝国期间(SassanidPersianEmpire,224~651)更成为国教,几乎影响了所有后来在中东及中亚的宗教,并催生了许多其他二元论的宗教,例如诺斯替教和摩尼教。

在公元3世纪和4世纪,摩尼教教义涵盖了从中国到北非,还一度形势大好,似乎将取代基督教在古罗马帝国的地位。然而,摩尼教在古罗马输给了基督徒,祆教波斯第二帝国败给了一神论的穆斯林,于是二元论的波澜也逐渐退去。到现在,只剩下印度和中东还有少数人信奉着二元论的宗教。

然而,就算一神论势力看涨,二元论却未真正消失。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这些一神论宗教吸收了大量的二元论信仰和习俗,许多我们以为是一神论的基本概念,都是出自二元论的本质和精神。例如有无数的基督徒、穆斯林和犹太人都相信有某个强大的邪恶力量(例如基督教的魔鬼或撒旦),他自行其事、与善神作对,兴风作浪不受神的控制。

如果根据纯粹的一神论,怎么可能会相信这种二元的概念?(顺道一提,《圣经·旧约》里压根就找不到这些情节。)这在逻辑上根本不通。真要合理的话,一来是相信确实有一个全能的神,二来就是要相信有两种对立的力量,而两者都并非全能。然而,尽管如此不合理,人类还是很能接受这种矛盾的概念。因此,我们看到有几百万虔诚的基督徒、穆斯林和犹太人居然能够相信既有全能的神,又有独立行事的魔鬼,倒也不用太过惊讶。更有甚者,无数的基督徒、穆斯林和犹太人居然还能想象善神需要人类的协助,好与魔鬼对抗,由此再推导引发了圣战和十字军东征。

另一个关键的二元论概念(特别在诺斯替教和摩尼教),就是认为身体和灵魂、物质和精神是有清楚区隔的。诺斯替教和摩尼教认为,善神创造了精神和灵魂,而恶神创造了物质和身体。根据这种观点,人就成了善的灵魂和恶的身体之间的战场。从一神论的角度来看,这完全是无稽之谈,何必要把身体和灵魂或物质与精神做这种区分?又为什么要说身体和物质是恶的呢?毕竟对一神论来说,善神创造一切,而一切都是好的。然而,正因为这种二元论的论点可以帮助他们解决恶的难题,所以一神论还是忍不住接受了这个概念。于是这种对立的概念最后也成了基督教和伊斯兰教思想的基石。此外,如果相信有天堂(善神的国度)和地狱(恶神的国度),这也是一种二元论的概念。《圣经·旧约》里从来没有提过这种概念,也从来没提到人的灵魂会在身体死去后继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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