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立刻通知南程。
她根本不知道我的计划,便召集了所有的好手,我知道,她和我一样,站在命运的选择路口。贺安红那里不必说,这次走货,险些惨死,名声受损,她自然要靠打一个漂亮的翻身仗。
每个人都紧张地准备着。
我站在医院的楼顶,能看到海瑞的边际,最后一米的阳光挣扎着沉入了地平线,再过几个小时,江湖将面临着一次大洗牌。
初画站在我身后,问:“离哥,下面就是曲顺死的地方吗?”
我点头。
“这是不是太冒险?”
“不冒险。他死了更好,如果不死,那就证明命不该绝!经历了这么多风雨,有时候我就想,这是我留在海瑞的真正原因吗?不,当我踏上江湖的第一步,我就向往风城。”
初画道:“你的仇人还活着?”
“他活得很好,很潇洒!当他每次走到深渊前面掉下去的时候,就人伸出手把他拉住。也许这就是我的命!”
萧瑟的秋风吹起。
道路两边的银杏叶纷纷落下,像下起黄金雨,有人欢快的叫了起来,但在我眼中却一片肃杀之象!
时间来到了晚上八点。
天黑得早。
曲顺开着车来到南家,保镖只带了两个,他不曾想到,有人敢对他下手。他怀里抱着盒子,临近南家时,忍不住打开,几乎完美的赝品,他深呼吸一口。
南风和南旗航在书房等待,曲顺走了进来,非常谦虚地说:“南叔。”
说完,他把盒子放到桌上。
南旗航打开盒子,拿起碗端详起来,既然拿碗换美人,没有那么多客套话,只要碗是真的,交了碗,美人带走。
看了半天,南旗航终于把碗放了下来,点头,“不错,是真的!这样,我给你们选个日子……”
南风突然道:“我怎么觉得这碗是假的,赝品。”
曲顺有些吃惊。
南旗航道:“你怎么知道是假的,你见过?”
南风拍拍手,有人端着盒子过来,轻轻放到桌上,掀开盖子,里面是三只晶莹剔透的碗,还有一颗如紫色眼睛的紫视头。
南旗航猛地起身,连忙抓起桌上的眼镜,哆嗦着双手捧起一只,又一次端详起来,这一次他发现了端倪,比较之下,曲顺的那只碗明显是假的。
曲顺问:“你是从哪得到的?”
南风微微一笑,“墓中墓!”这也相当于告诉曲顺,火鸡烧林,趁火打劫是她干的,“来之前我跟你说过,如果你的东西是假的,你就给我滚出去!”
曲顺怒火冲天,但他却一个字都没有说出来,袖子一甩,转身离开。
南风见曲顺走后,一把抢过南旗航手里的碗,顷刻间,端盒子的人收了起来。
南旗航惊愕起来,但下一秒阴沉地问:“小风,你这是要干什么?”
南风道:“爸,东西是我借来的,我要还回去。”
南旗航冷笑,“我不管这些东西是怎么来的,但有一点儿,只要进了南家,不可能再出去,它们就是我一直想要的。你把东西给我,我把南家的地产公司给你!”
南风摇头,“不。东西是我借的,我要还回去。言而无信,我没脸见人!”
南旗航皱起眉头,眼神中流露出一丝杀气,威胁道:“小风,很多事情你不知道,这些东西对我来说,比我的命重要!如果要在你和碗之间做出一个选择……”
南风打断了南旗航的话,“你会选择碗是吗?”
南旗航不说话,默认。
南风大笑起来,眼泪再也控制不住,她仰起脸,不想让眼泪往下流,眼泪却不争气地倾泻而下,像颗颗珍珠,砸到地上,溅起朵朵水花,像一颗心在顷刻间碎得不能再碎,“爸,在你的眼中,亲情居然比不过一只碗,妈,你看到了吗?那个让你动心的男人,在你口中义薄云天的男人终于撕开了他虚伪的面具!”
“你住口!”南旗航大叫,“来人!”
门外冲进一群人来,挡住门口。
南风绝望到了极点,突然抓起手里的碗重重地摔到地上,“哗啦,哗啦,哗啦!”价值连城的十二生肖变成一堆毫无价值的瓷器片子,她又抓起紫视头扔到地上,一脚踹碎!“爸,碗是我借的,你就是杀了我,我也不会给你!”
南旗航双眼通红,盯着地上的瓷器,嘴角抽动!
南风转身离开去。
砰!
枪响……
曲顺的南家之行丢了大人。
我站在路边的看着他的车远去,看看南程道:“你的人该出手了!”
曲顺受到不明人员的袭击,打电话叫人,却意外得知交易所被人攻击,死伤惨重。守在村子里人大部人都去支援,但二十分钟的路程,中间发生了太多。这些人刚走到半路,贺安红带着人就杀向村子,几声闷响之后,地面塌陷。
贺安红提着伸缩刺踩着一个人的胸口,“我今天放过你,回去告诉曲顺,老娘跟他的账还没算清楚!”
当警车赶到医院时,住院部的楼下围着很多人,曲顺躺在地上,旁边还有几块散落的砖头,墙面上还有大量的血迹。有目击者说,当时曲顺正沿着墙壁行走,被高空坠落的砖头砸中了头部。
住院部的大楼一共有三十六层,乘坐电梯只能到三十三层,上面三层是医院办公和存放东西的,平时不会有患者上来。
楼顶上面堆放着几袋子水泥,水桶,还有几卷没有用完的防水材料,边缘还堆放着一堆砖,砖的旁边倒着一卷没用过的防水布,一只流浪狗蜷缩在楼顶,不停地狂叫。
水泥已经变硬,桶里的水也很清澈,泥沙都沉到了水的底部……
防水材料上面有很多被咬过的痕迹。
很明显,顶楼施过工,完工之后,施工队并没有把剩余的东西带走,而是选择丢弃。砖堆旁边的防水布很明显是倚在墙上的。狗因为饥饿咬住了防水布,防水布倒了,砸到了砖堆上,砖堆外边的几块砖掉了下来,砸中了楼下的人。
法医已经检查完尸体,曲顺头部被砖头砸中,当场死亡。他因为受了伤,来医院治伤,没想到意外死了。
时间倒回十分钟前。
曲顺捂着脑袋在楼下慢慢地走着,伤得不轻,外伤的人看完病,都会去医院北面的药房去拿药,他沿着住院部的楼底走并没有什么特别。
只是交易所被攻击,地上网道被炸,自己还受了伤,他不敢跟家里人坦白,自己偷偷来到医院治伤,等伤好了,再做打算。
走了几步之后,突然停下了脚步,从地上捡起了什么东西,这时候两辆救护车从医院的北门飞快地驶入,很多人纷纷让路。他捡起东西之后,还抬头看了一眼,就这个时候,空中闪起一道道的黑影,他倒下了。
他捡的东西是一张一百元的钞票。
警察查监控也查不到,所有的单位也不会把摄像头对着天空,都是斜下而拍的。曲顺死得离奇,似乎有一只无形的黑手在暗中操作着这一切,黑手甚至把每个细节都安排得天衣无缝。
医院共有两个入口,南门和北门。南门外边是正在建设的停车场,车辆不多,不少病人都是从医院的南门进来的,一进南门,便是急诊大楼,这栋楼的后面大约十米便是住院部,共三栋。住院部的后面便是收费大厅和药房。药房的后面就是门诊大厅,病人很多,挂号处有很多人在排队。门诊大厅的后面便是停车场,停车场后面就是北门。
站在北门大门口向南边望去,距离大约有一百多米,视野很宽阔,几乎能看到医院所有整体楼房。
南程有些担忧地说:“警察可能会从扔钱的人入手,你就不怕吗?”
我摇头:“不会的。”
“那你就不怕有人在远处看到顶楼上有人!”
“所以嘛,贺安红安排了两辆救护车,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
此时的南风正躺在医院里,左肩中弹。
她望着窗外,静静的,是在回首往事,还是在向往明天?
从后面看起来,她没受多重的伤,但子弹贯穿她的肩膀,前面是一个拳头大小的窟窿,幸好送医院及时,又装上了假的锁骨,没有什么大碍。
两行泪,无声流下。
南旗航为了十二生肖终于下了手,连自己的女儿也不放过。碗是我让南风故意摔的,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能证明碗的重要性。
三只碗摔了之后,几千万化成了泡影。
我坐在床头,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因此差点儿丧命,我才知道,我原来这么自私,可以把朋友的生死置之度外。
南风回过神,开口道:“博学,你不用难过,其实当我知道自己只是一件货物时,我就一直在想,我爸到底是不是亲爸,生在这样的家庭,是幸还是不幸?说幸吧,虎毒不食子,我爸朝我开了枪,枪口在向下一点儿,我就死定了。说不幸吧,我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从来不会为钱而发愁。我虽活了下来,但是我的锁骨没了,以后衣服可怎么穿?”
听到这里,我忍不住笑了。
“你笑什么?我都这样了,你还笑得出来,以后可怎么嫁人?”
“现在的女人呐,总喜欢露锁骨,说那叫性感。但是你知道锁骨为什么叫锁骨吗?”
“不知道。”
“我告诉你。在古代奴隶制社会,统治者为了不让奴隶逃走,会把绳子穿过肩膀的骨头,这样奴隶就逃不掉。后来,那块骨头就叫锁骨,露着锁骨干什么,想当奴隶被人牵着走,又不是情趣……”
“滚!”
南风大喊,破涕而笑……
她根本不知道我的计划,便召集了所有的好手,我知道,她和我一样,站在命运的选择路口。贺安红那里不必说,这次走货,险些惨死,名声受损,她自然要靠打一个漂亮的翻身仗。
每个人都紧张地准备着。
我站在医院的楼顶,能看到海瑞的边际,最后一米的阳光挣扎着沉入了地平线,再过几个小时,江湖将面临着一次大洗牌。
初画站在我身后,问:“离哥,下面就是曲顺死的地方吗?”
我点头。
“这是不是太冒险?”
“不冒险。他死了更好,如果不死,那就证明命不该绝!经历了这么多风雨,有时候我就想,这是我留在海瑞的真正原因吗?不,当我踏上江湖的第一步,我就向往风城。”
初画道:“你的仇人还活着?”
“他活得很好,很潇洒!当他每次走到深渊前面掉下去的时候,就人伸出手把他拉住。也许这就是我的命!”
萧瑟的秋风吹起。
道路两边的银杏叶纷纷落下,像下起黄金雨,有人欢快的叫了起来,但在我眼中却一片肃杀之象!
时间来到了晚上八点。
天黑得早。
曲顺开着车来到南家,保镖只带了两个,他不曾想到,有人敢对他下手。他怀里抱着盒子,临近南家时,忍不住打开,几乎完美的赝品,他深呼吸一口。
南风和南旗航在书房等待,曲顺走了进来,非常谦虚地说:“南叔。”
说完,他把盒子放到桌上。
南旗航打开盒子,拿起碗端详起来,既然拿碗换美人,没有那么多客套话,只要碗是真的,交了碗,美人带走。
看了半天,南旗航终于把碗放了下来,点头,“不错,是真的!这样,我给你们选个日子……”
南风突然道:“我怎么觉得这碗是假的,赝品。”
曲顺有些吃惊。
南旗航道:“你怎么知道是假的,你见过?”
南风拍拍手,有人端着盒子过来,轻轻放到桌上,掀开盖子,里面是三只晶莹剔透的碗,还有一颗如紫色眼睛的紫视头。
南旗航猛地起身,连忙抓起桌上的眼镜,哆嗦着双手捧起一只,又一次端详起来,这一次他发现了端倪,比较之下,曲顺的那只碗明显是假的。
曲顺问:“你是从哪得到的?”
南风微微一笑,“墓中墓!”这也相当于告诉曲顺,火鸡烧林,趁火打劫是她干的,“来之前我跟你说过,如果你的东西是假的,你就给我滚出去!”
曲顺怒火冲天,但他却一个字都没有说出来,袖子一甩,转身离开。
南风见曲顺走后,一把抢过南旗航手里的碗,顷刻间,端盒子的人收了起来。
南旗航惊愕起来,但下一秒阴沉地问:“小风,你这是要干什么?”
南风道:“爸,东西是我借来的,我要还回去。”
南旗航冷笑,“我不管这些东西是怎么来的,但有一点儿,只要进了南家,不可能再出去,它们就是我一直想要的。你把东西给我,我把南家的地产公司给你!”
南风摇头,“不。东西是我借的,我要还回去。言而无信,我没脸见人!”
南旗航皱起眉头,眼神中流露出一丝杀气,威胁道:“小风,很多事情你不知道,这些东西对我来说,比我的命重要!如果要在你和碗之间做出一个选择……”
南风打断了南旗航的话,“你会选择碗是吗?”
南旗航不说话,默认。
南风大笑起来,眼泪再也控制不住,她仰起脸,不想让眼泪往下流,眼泪却不争气地倾泻而下,像颗颗珍珠,砸到地上,溅起朵朵水花,像一颗心在顷刻间碎得不能再碎,“爸,在你的眼中,亲情居然比不过一只碗,妈,你看到了吗?那个让你动心的男人,在你口中义薄云天的男人终于撕开了他虚伪的面具!”
“你住口!”南旗航大叫,“来人!”
门外冲进一群人来,挡住门口。
南风绝望到了极点,突然抓起手里的碗重重地摔到地上,“哗啦,哗啦,哗啦!”价值连城的十二生肖变成一堆毫无价值的瓷器片子,她又抓起紫视头扔到地上,一脚踹碎!“爸,碗是我借的,你就是杀了我,我也不会给你!”
南旗航双眼通红,盯着地上的瓷器,嘴角抽动!
南风转身离开去。
砰!
枪响……
曲顺的南家之行丢了大人。
我站在路边的看着他的车远去,看看南程道:“你的人该出手了!”
曲顺受到不明人员的袭击,打电话叫人,却意外得知交易所被人攻击,死伤惨重。守在村子里人大部人都去支援,但二十分钟的路程,中间发生了太多。这些人刚走到半路,贺安红带着人就杀向村子,几声闷响之后,地面塌陷。
贺安红提着伸缩刺踩着一个人的胸口,“我今天放过你,回去告诉曲顺,老娘跟他的账还没算清楚!”
当警车赶到医院时,住院部的楼下围着很多人,曲顺躺在地上,旁边还有几块散落的砖头,墙面上还有大量的血迹。有目击者说,当时曲顺正沿着墙壁行走,被高空坠落的砖头砸中了头部。
住院部的大楼一共有三十六层,乘坐电梯只能到三十三层,上面三层是医院办公和存放东西的,平时不会有患者上来。
楼顶上面堆放着几袋子水泥,水桶,还有几卷没有用完的防水材料,边缘还堆放着一堆砖,砖的旁边倒着一卷没用过的防水布,一只流浪狗蜷缩在楼顶,不停地狂叫。
水泥已经变硬,桶里的水也很清澈,泥沙都沉到了水的底部……
防水材料上面有很多被咬过的痕迹。
很明显,顶楼施过工,完工之后,施工队并没有把剩余的东西带走,而是选择丢弃。砖堆旁边的防水布很明显是倚在墙上的。狗因为饥饿咬住了防水布,防水布倒了,砸到了砖堆上,砖堆外边的几块砖掉了下来,砸中了楼下的人。
法医已经检查完尸体,曲顺头部被砖头砸中,当场死亡。他因为受了伤,来医院治伤,没想到意外死了。
时间倒回十分钟前。
曲顺捂着脑袋在楼下慢慢地走着,伤得不轻,外伤的人看完病,都会去医院北面的药房去拿药,他沿着住院部的楼底走并没有什么特别。
只是交易所被攻击,地上网道被炸,自己还受了伤,他不敢跟家里人坦白,自己偷偷来到医院治伤,等伤好了,再做打算。
走了几步之后,突然停下了脚步,从地上捡起了什么东西,这时候两辆救护车从医院的北门飞快地驶入,很多人纷纷让路。他捡起东西之后,还抬头看了一眼,就这个时候,空中闪起一道道的黑影,他倒下了。
他捡的东西是一张一百元的钞票。
警察查监控也查不到,所有的单位也不会把摄像头对着天空,都是斜下而拍的。曲顺死得离奇,似乎有一只无形的黑手在暗中操作着这一切,黑手甚至把每个细节都安排得天衣无缝。
医院共有两个入口,南门和北门。南门外边是正在建设的停车场,车辆不多,不少病人都是从医院的南门进来的,一进南门,便是急诊大楼,这栋楼的后面大约十米便是住院部,共三栋。住院部的后面便是收费大厅和药房。药房的后面就是门诊大厅,病人很多,挂号处有很多人在排队。门诊大厅的后面便是停车场,停车场后面就是北门。
站在北门大门口向南边望去,距离大约有一百多米,视野很宽阔,几乎能看到医院所有整体楼房。
南程有些担忧地说:“警察可能会从扔钱的人入手,你就不怕吗?”
我摇头:“不会的。”
“那你就不怕有人在远处看到顶楼上有人!”
“所以嘛,贺安红安排了两辆救护车,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
此时的南风正躺在医院里,左肩中弹。
她望着窗外,静静的,是在回首往事,还是在向往明天?
从后面看起来,她没受多重的伤,但子弹贯穿她的肩膀,前面是一个拳头大小的窟窿,幸好送医院及时,又装上了假的锁骨,没有什么大碍。
两行泪,无声流下。
南旗航为了十二生肖终于下了手,连自己的女儿也不放过。碗是我让南风故意摔的,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能证明碗的重要性。
三只碗摔了之后,几千万化成了泡影。
我坐在床头,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因此差点儿丧命,我才知道,我原来这么自私,可以把朋友的生死置之度外。
南风回过神,开口道:“博学,你不用难过,其实当我知道自己只是一件货物时,我就一直在想,我爸到底是不是亲爸,生在这样的家庭,是幸还是不幸?说幸吧,虎毒不食子,我爸朝我开了枪,枪口在向下一点儿,我就死定了。说不幸吧,我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从来不会为钱而发愁。我虽活了下来,但是我的锁骨没了,以后衣服可怎么穿?”
听到这里,我忍不住笑了。
“你笑什么?我都这样了,你还笑得出来,以后可怎么嫁人?”
“现在的女人呐,总喜欢露锁骨,说那叫性感。但是你知道锁骨为什么叫锁骨吗?”
“不知道。”
“我告诉你。在古代奴隶制社会,统治者为了不让奴隶逃走,会把绳子穿过肩膀的骨头,这样奴隶就逃不掉。后来,那块骨头就叫锁骨,露着锁骨干什么,想当奴隶被人牵着走,又不是情趣……”
“滚!”
南风大喊,破涕而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