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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作品: 金钱帮 |作者:颜凉雨 |分类:古代言情 |更新:03-04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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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小飞一直认为自己是幸福的。

虽然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但他从小就被一个扒手集团的老大收养,不愁吃穿;虽然从未上过学,但他从帮内的图书馆中学到的东西不比其他上过学的同龄人少(不要奇怪为何扒手集团会有图书馆,现在是经济知识时代,老大也懂得知识就是财富);虽然老大经常打他骂他还逼他出去偷别人的钱包,但他从未对好人(最起码自己认为)下过手,因此也活得心安理得。看看那些吃不好穿不暖的人,那些在死亡线上与病魔抗争的人,钱小飞庆幸自己拥有经济基础和身体健康。

总之,钱小飞认定自己与其他那些在阳光下幸福生活的大好青年没有丝毫不同,除了他们是学生而自己是扒手,社会分工不同而已嘛,所以没什么大不了的。

但是这种认定在钱小飞十九岁零十一个月又零二十三天的时候开始动摇了。

“大叔,你确定?”

“当然了,不信你上街上随便拉住一个人他都会告诉你,现在的皇帝从前是个和尚。”

看来明朝的封建制度确实如历史上所记载并不严格,连一个卖烧饼的老伯都可以直呼皇帝名讳。

钱小飞结束与烧饼老伯的谈话是在两个小时之后,经过这两个小时的促膝长谈,他彻底相信自己是真的掉进了明朝,且是朱元璋当皇帝的明初。

唉,想来没有哪个幸福的大好青年会在拿着刚刚偷来的三百元RMB走在一条阴暗的街道上的时候掉进井盖被缺德贼拿走的下水井里,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一个不知名的烧饼铺里手中还紧紧攥着别人的烧饼。

在家千日好,出门半步难。钱小飞现在十分怀念老大,二十年来吃他的住他的用他的现在突然离开他还真有些不适应,想必老大也是很想念他的,虽然老大曾不止一次说过捡他回来是自己人生中最大的错误,且集团也确实因为自己而被警方突袭了N多回,但他一直把老大当亲人对待,也想过要伺候他到老为他送终。他相信老大也是这么希望的,因为老大曾经不止一次说过“再这样下去你就等着为我送终吧”。

现在该怎么办呢?漫无目的的钱小飞在街边找块石头坐下来,看着摸遍全身才找到的三百元RMB、一小包工具(做案用的)、一个戒指陷入了思考。

他想回到自己的世界却丝毫没有办法。他不可能冒着被淹死的危险再勇闯一回下水井,况且明朝也没有如此先进设备。烧饼大爷那也没有任何线索。

钱小飞这厢沉思,明朝的群众那厢微观。中国人爱看热闹的习惯想来是从古就有的吧。

不怪群众围观,在男人统统梳髻的明朝,钱小飞的黄色头发实在扎眼,更不用说他左耳的紫水晶耳钉和一身的牛仔装了。

眼看人越聚越多,钱小飞迫切希望脱身。想到这里,他猛然起身拼尽全力向外冲,没想到人群竟然随着他的举动开始骚乱,大家呼啦一齐向前涌。

“我、我快不能呼吸了——”钱小飞的呼救声在人群的嘈杂声中完全不起作用。

如果这个年代有报纸,明天的头版头条一定是“一青年因不明原因被挤死在XX街头”。

呜~ 年轻的生命怎可这样消逝,求生的火焰在钱小飞心中熊熊燃起!只见他用尽全力仰天大叫——

“看啊!天上这是什么!”

可悲的人们在瞬间停下拥挤条件反射地仰起头。

然后,钱小飞逃掉了。

这就叫智慧啊!钱小飞为自己的成功脱困而洋洋自得。不过为防止类似的事情再度发生,他得想办法弄套衣服来。

“典当!典当!绝不上当,金银鞋衣,童叟无欺。”

所谓想什么来什么就是这么回事,一个大大的“当”字出现在钱小飞面前。

店里只有一个伙计,看见钱小飞进来满脸谄媚:“这位客官,有什么要小的帮忙?”

服务意识还不赖,看见自己穿成这样也不问多余的问题。钱小飞边想边从怀里摸出那枚戒指,这是一个星期之前他从一个狡猾的政客那顺来的铂金刻纹戒。如果放在现代应该能卖个三千元左右。

伙计把戒指摆弄了半天,愣是没说一句话。就在钱小飞不耐烦之际,伙计喊来了老板。

典型的暴发户,肚子肥的流油,笑起来满脸横肉。

“这位客官,你这个银扳指过于细小了,根本不值钱嘛!”老板边说边不断擦拭戒指,那神情分明喜欢得紧。

晕,扳指?!要真像扳指那么粗才真是没品位呢!还有,什么叫银扳指啊,这是铂金好不好!钱小飞真是哑巴吃黄连,总不能和一个明朝人去讨论铂金与银的区别吧。

“不过上面的花纹刻得倒是精细。”老板又发话了。

“算你有眼光。”钱小飞的气总算是顺了点儿,“说吧,多少钱?”

“嗯……”老板故作沉思状,然后吐出会让钱小飞有砍人冲动的数目,“至多五两。”

我忍!钱小飞不断地在心里做深呼吸,然后硬是在脸上挤出了可怖的笑容:“好,成交。”

老板闻言心花怒放,这从他眯成两条线的眼睛就能看出。只见他把戒指塞进怀里然后吩咐伙计:“进去拿钱。”

眼看伙计消失在里屋,钱小飞也顺势跟上,不想被老板上前阻拦使得钱小飞一头撞在他厚厚的肉墙上。

“我说这位客官,你不要心急嘛!”老板显然有些不满,他边说边皱着眉头担落衣服上刚被钱小飞撞过的地方的灰尘。

“哦。”钱小飞不甘愿地应着一声。

伙计果然很快回来并把银子交到了钱小飞的手上。

掂掂手中的碎银子,钱小飞心里立刻有数,分明才四两多嘛!还真是不折不扣黑店。不过他不想讲这么多,只见他双手抱拳:“告辞!”

二十分钟之后,街上少了一个奇装异服者,多了一个风度翩翩的公子哥儿。

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的白衣,钱小飞觉得效果还不错。这是他现在所能做的最大程度的改装。头发他是没辙了,只有等变长了再说。

天色已经变暗,钱小飞决定先找家客栈。

不远处飘着一块帆布,上面大大的四个字——异乡客栈。

独在异乡为异客,还真适合自己。钱小飞想着便去投宿了。

客栈上房也不贵,一晚才一两银子,不大一会儿钱小飞就被带到了天字三号房。

“客官,这是您要的热水,还要吃点什么吗?”

“不用了。”钱小飞下午吃的那块烧饼还没消化完呢。

“那客官请休息,小的下去了。”店小二很快就离开了。

盆里的热水冒着袅袅蒸汽,一片氤氲。油灯摇曳,若隐若现。世界仿佛变得不真实,亦真亦假,亦虚亦实。思路也模糊起来,也许一切只是深秋的一场梦,明早起床便会各归各位。

猛地甩甩头,钱小飞起身洗漱。热热的水拂过脸庞,一切开始清晰。他是真的掉进了明朝,也是真的住进了六百多年前的客栈,身边随便一个物件都是价值连城的文物。

洗漱完毕后,他又想起了那间当铺和那个奸商的嘴脸,果然不论什么朝代都有这种人存在啊。不过——

钱小飞在腰间摸索了一会儿,然后摊开手掌,一枚精致的铂金刻纹戒赫然掌心。

“切~ 和我斗!”

困意袭来,钱小飞吹熄油灯。

夜,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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