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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没事吧!”小王子曼菲士飞跑过来扶我。我一手抚着脚趾——还好,指甲没砸坏。我忍着疼站起来,纳闷:“你怎么来了?”
“我听说姐姐要学剑啊,所以就……”
好奇的小孩。
那些人也走到了跟前,法老问:“没有受伤吧?快让医官来看看!”
小王子倒不慌:“不用叫医官了,伊莫顿大祭司,你帮姐姐看一看。”
真有点后怕,如果不是剑柄砸着,而是剑刃砍下来,那我的半只脚可就保不住了。
刚才舞剑的时候,好象有点神不守舍,所以一被声音惊醒过来,手里的剑就脱了手。
伊莫顿在我面前半跪了下来,捧起我的脚,手指轻轻按在被砸的地方,微微使力按了按。我皱着眉头没出声,小曼菲士倒受不了:“轻一点。”
其实我觉得他的手指挺温柔的,而且,他这样在我面前半跪的姿势,怎么一下子让我想到……类似求婚求爱一样的……啊,这想法太无稽了,我才多大呢,在他眼里我可只是个小黄毛丫头吧。
“不要紧的,没有伤到骨头。公主回来涂些药膏,揉散淤血就好了。”
所有人都松了口气,法老一挥手:“没伤着就行,爱西丝啊,你学剑是好,可千万注意别伤着自己了。”
“是,我一定当心。”我答应一声。
小王子说:“父王,姐姐真聪明对不对,她的剑术学的好快呀。”
我有点紧张,别有人觉得这情况不妥吧?
没想到法老一脸理所当然的样子说:“那当然,我们有最优秀的血统,是神在人间的使者。爱西丝出生的时候,上代大祭司就说过她可以与神对话的,这有什么奇怪?”
噫,这个爱西丝还挺有资历的啊。
与神对话?嘿,埃及法老们都爱玩这个噱头,就象我们古代的皇帝总是自称天子,还时不时的搞个封禅祭天之类的活动,总之,是为了加强统治,给自己的阶级地位刷层合理合法性的亮漆。
两边有侍女过来把我扶起来,抬过铺着软垫的椅子给我坐。小曼菲士折腾着一群侍女侍从上窜下跳,又是“拿水来”,“去取药来”的喊着,那些侍女给支的团团转象没头苍蝇。
“好啦,我没事。”我这个伤者还得安慰他。没办法,谁让我是人家姐姐而不是妹妹呢?有道是长姐如母啊,怎么也不能不管不问他。
“都肿了。”
“没伤着骨头,两天就会好的。”
那边法老和伊莫顿正说着话,就算是面对这个埃及最高的统治者,他一样挺直背,态度不卑不亢,毫无谄媚或是局促之态,唇边的微笑既有礼又淡然,显得非常有分寸。
“姐姐怎么会和他学剑呢?”小曼菲士跟我咬耳朵。
我说:“在他的起居室里看到武器的种类很多,我想他一定挺精通的。”
小曼菲士摸着下巴:“我的剑术是和查库特将军学的……不知道他们谁的剑术比较高呢?”
我不知道,但是我想那个什么查啥啥的将军,一定没有伊莫顿这么优雅,这么风度。即使是挥剑的时候,也让人觉得他……
“姐姐,你的笛子,也是跟他学的么?”
“不是的。”我摇摇头:“你今天都做什么了?又出宫去了吗?”
“没有,”他说:“我刚出门就看到他们押解罪犯去采石场作奴隶,有个小孩子,比我还小呢,我把他留下来了,给我当伴儿。”
“哦,”我说:“你的伴儿怎么能是奴隶的孩子?跟着你的人怎么说的?”我倒不是要管他,我只是觉得好奇。
曼菲士嘟着嘴:“他们是说不可以啊,连塔莎都说不行,不过我是王子!我说行就是行!”
塔莎是谁?
不过我这个疑问立刻就被解答了。和亚莉一起拿药来的另一个中年女子,她看起来气质更温婉动人,年纪比亚莉还大一点,曼菲士让她用药来替我揉脚,看样了塔莎在他身边相当于我身边的亚莉。
还有跟他们一起来的西奴耶,他的身份应该相当于伴读之类的,看起来应该是贵族或是高官家庭的孩子,比曼菲士年长稳重,身手应该也不错,又很知礼。不知道这个伴读是曼菲士自己挑的还是法老王给他选的,总之是个好人选。
塔莎过来给我揉脚的时候,他也半跪在一旁,低声问:“公主伤的厉害么?”
塔莎顾不上抬头,把我的鞋子脱掉,一边说:“不要紧,好好休息两天就会没事的。”
法老走过来,西奴耶行过礼,法老显然认得他,说:“这不是西奴耶吗?你跟着曼菲士,有些胡闹的事情可得劝劝他。”
西奴耶恭敬的回答:“是。”
法老又转过头来:“爱西丝呀,看着西奴耶我倒想起来,也给你找两个女伴儿吧?亚莉虽然细心,可是光她一个也不够。你看曼菲士都有几个,过两天也给你挑几个吧。”
我顺口答应下来。伊莫顿跟在他的身旁,他的目光中……是关切吧?
我微微笑着向他点一下头,我受伤也不是他的错,不过给他添了麻烦倒是真的。
手腕有点疼,曼菲士紧紧抓着我的手,用不善的眼神紧紧盯着伊莫顿,好象在防备着什么似的。
这孩子,姐姐也不是你的财产,至于看这么紧么?
也或许是因为没有妈,所以姐姐在心目中的地位显得更加重要了?
“好了,中午我们一起吃饭吧,今天有很新鲜的野味。”法老王说:“咱们也好久没在一起吃饭了,曼菲士,过来。”又转头说:“伊莫顿你也一起来吧。”
“您的好意心领了,只是我还有事情,今天就不过去了。”他婉拒了。
法老也不勉强:“那么隔天再来和你说话。”
我们一行浩浩荡荡的起程离开神殿,小曼菲士不和他爹坐一起跑来跟我挤。先问我学剑喜欢不喜欢,又问我在神殿都上什么课,接着说今天遇到的罪犯的小孩儿还有奴隶的孩子,没看出来这孩子原来还这么有饶舌的天赋,真是人不可貌相。
法老其实也不太老,实际年龄大概三十多不到四十岁,但是……也许总劳心,或者他也上阵打过仗吧?看起来很沧桑稳重的样子,疼孩子的劲头儿倒是个标准的好爹,曼菲士已经又佩上了一把黄金鞘子的佩剑,比我从他那坑来的那把一点也不差。至于爱西丝,我想她的地位从她那成箱成箱的首饰,华贵的衣料,吃到的丰富的美食,成群的侍女宫奴还有她做事的自由度也可以看出来,这宫中地位最高的女人,绝对非她,唔,现在可以说是非我莫属。
的确有不错的野味,只是调味料的古怪我一时还没有适应过来。而且这里吃的大麦做的主食实在是有点粗糙,我想,我可能原来是比较习惯吃米饭的吧?
埃及没有稻子吧?我不太了解这里的作物,如果有水稻,可以吃上米饭的话,该有多幸福啊。
“父王,”我说:“我最近对花草很有兴趣,有些宫里没有,我可不可以让人去别处找找呢?”
法老很爽快:“你吩咐他们去找就是了,赏金可以多给些。”
我笑了笑,公主的人生也挺幸福啊。没有妈也不算是太大缺憾,只要没有后妈就成。
曼菲士问我:“姐姐要找什么?我也可以帮你啊。”
我说:“好,等下我把图样画出来,你帮我留心下,不过我想也许我们这里多半没有,倒是过海的商人们应该会更加见多识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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