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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摇摆的心

作品: 别后再爱 |作者:唯其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09-13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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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了,她在他身边贴心贴肺,做牛做马,因为欠他一条命,所以为他去死也愿意,却换不来他对她一丁点儿的爱,甚至挂怀……

次日清晨,林夕到点就醒,蹑手蹑脚地从床上爬起来,生怕影响向南休息。昨天他淋了雨,欢爱之后身子发烫,倒在床上就睡着了,到现在鼻息声还有些沉,似是仍在沉睡中。

将他额头上的冰敷袋取下来,手贴在他耳后试了试体温,热已经退了,林夕这才起身下床,趿拉着拖鞋去卫生间洗漱。

站在镜子前,看着里面的女人,素面朝天,脖子上还有浅浅的、尚未恢复的牙痕,刹那间,她有些恍惚。

第一次遇见向南,是在十年前。

那时她刚拿到驾照,干爹暮景盛在她十八岁的成人礼上送了她一辆火红色的保时捷。她那时年轻,各方盛宠,性格乖张跋扈,连驾照都没摸热,就踩着十厘米的高跟鞋去飙车。

开上山时,为了躲避路边突然窜出来的小狗,她的车子失控冲出路面,掉进山内的湖里。那时她以为自己死定了,没想到最后却在医院里醒过来。

模糊的记忆里,她记得有谁救了她,但看不清那人的容貌。后来她问了当时在现场的桃芝:“救我的,是个怎样的人?”

桃芝诡谲地笑:“是个长得很好看的男人,看起来也很年轻。”说着拿胳膊肘捅她,眉开眼笑,“告诉你,你的初吻已经没了哦。”

林夕一愣:“啊?”

桃芝笑得满脸桃花开:“他给你做人工呼吸来着,嘴—对—嘴!”

林夕怔了片刻,苍白的腮上慢慢浮起两团浅粉,手不由自主地抚上唇瓣:“什……什么嘛,你不要乱说。”耳朵里却听见越来越响的脉动,头也垂得越来越低。

那是她的初吻。虽然她完全没有关于吻的记忆,但是残留在唇上的幻觉,却显得特别真实。从那以后,她就总是做梦,梦里有人将她从湖里温柔地救出来,轻轻地吻她。

梦太美,以至于她无法忍受只能在梦里看见那个模糊的人影,但是救她的那个人,据说只送到医院,谢绝了她父母的好意,然后就消失了。后来是她自己动用关系找到了他,只是见到他的第一眼,就彻底地爱上了。

朝脸上浇了一捧冷水,林夕从往事的沉湎里回过神来。向南昨晚如此失控地对她,她虽然难过,但冷静下来之后,似乎又可以理解。

他是单亲家庭养大的孩子,自幼失去父亲,家境贫寒,令他变得敏感孤傲,什么事情都要做到最好。读书时成绩每年都是全年级第一,又是学校足球队的队长,外加样子好看,很受女生欢迎,自然就成了校里数一数二的风云人物。

而温暖和他从小就认识,那么多女生喜欢他,他却只对温暖好,可是最后却被她抛弃,选择另嫁他人,这对自尊心极高的他来说,是相当沉重的打击。从那以后,他就完全封闭了自己。

但林夕知道,在他的内心深处,从来没有真正地放下过温暖,他只是选择把那些情绪封存起来,不去处理。而如今当他看到温暖婚姻不幸时,所有的过去又跳出来铺在他眼前,逼他去重温,所以他才会喝醉,才会失控。

想到这里,林夕不由得暗自渴望,既然温暖伤他那么深,他应该不会傻得再去跟她纠缠,昨晚的失控应该只是一时想不开,况且温暖始终还是傅夜司的妻子,和他根本没有可能。

刚把早餐做好,林夕就见向南已经穿戴整齐从卧室里出来,她赶紧扬起笑脸迎上去:“怎么不多睡会儿,是不是我吵到你了?”

向南扫她一眼,没有回答,表情恢复到以往的冷漠,看她的眼神没有爱,亦没有恨,古井无波,像看一件和他没什么关系的物品。

擦过她身边,向南径直朝玄关走,仿佛昨天的失控完全没发生过,仿佛那些情绪的宣泄,完全是幻觉。

林夕在原地愣了会儿,然后转身,厚脸皮地追上去:“吃了早餐再走吧,我熬了白粥,你昨天喝那么多酒,要吃点儿热的暖胃。”

向南沉默片刻,薄唇微勾,讥诮道:“怎么,你还真把自己当我老婆了?”

林夕一窒,嘴角的笑容僵住,一点点儿淡去。向南没再看她,摁下电梯,头也不回地走了进去。

下到车库,他把路虎开出来,赶在早高峰之前到了公司。

瑞贝卡已经在秘书桌前等候,微一鞠躬:“向董早。”

向南微微颔首,扔过去一把车钥匙:“帮我把车开回来。”

车?瑞贝卡一头雾水,仍旧信心满满地点头:“好的,没问题,停在哪里?”

向南略微沉默:“昨晚停在路中间,现在大概已经被交管局拖走了。”因为下大雨实在太堵,他没有心情耗在车里,就直接下车走人了,现在他也不知道车在哪里。

瑞贝卡嘴角抽搐两下,还是毕恭毕敬道:“那我打电话去问问。”

向南“嗯”了声:“昨天取消的会议,另外找时间补回来。今天去沪城的行程再给我确认一遍,把时间表发到我邮箱。”

“是。”

向南交代完,这才走进办公室。电脑屏幕上,依旧放着傅夜司和陌生女子拥吻的照片,他昨天走得急,连电脑都没关。

轻轻移动鼠标,将网页叉掉,他深吸口气,集中精神工作。以他今时今日的能力,完全可以替温暖平息舆论风波,但无论她现在处于多么风口浪尖的位置,那都是傅家的私事,轮不到他这个外人上赶着去插手。

时至中午,罗城抱着一个箱子小心翼翼地走进他的办公室,向南抬头瞄了一眼,又低下头去继续忙碌:“装的什么?”

罗城是向南的发小,读书时成绩不好,专喜欢在道上混。后来向南做房地产生意,黑白两道都需要人,罗城自然就成了他的左膀右臂,专门帮他打点一些上不了台面的事。

罗城将箱子轻轻放他桌上,嘴角一勾:“古玩。”

向南抬起头来,微一挑眉:“你带古玩给我做什么?”

“你今天不是要去沪城打点关系吗?听说周氏建材那老头儿最爱古玩,你带个过去,好讨他欢喜。”

向南沉默片刻,眼睛微微眯起:“听说?听谁说?”

罗城脱口而出:“嫂子说的。之前碰到她,跟她聊了两句你去沪城的事,她就拿了这个给我。”

向南手指在桌面轻叩两下:“嗯?”

罗城一愣,立马改口:“哦不,林夕说的。”

向南视线变得有些危险:“所以背着我,你都是叫她嫂子?”

罗城干笑两声,搓手:“南哥,林夕不挺好的嘛,当我嫂子合适!”

向南眉头皱起,斥道:“少自作聪明。”

罗城就蔫蔫儿地闭了嘴。

其实罗城会这么买林夕的账,其中的道理向南明白。

公司创业初期,很多商界关系都是林夕牵的线,该约谁,该在哪里吃,该送什么样的礼,一样一样,她都摸得门儿清,跟竞争对手抢地、拆迁、赊款等后续事宜,她也没少出谋划策。谁也想不到,年纪这么小的姑娘,眼光竟然这么准,城府竟然这么深,心肠竟然这么狠。

不过这也不奇怪。客观地说,林夕敏慧冲怀,加上她父亲位高权重,自然要接待不少商贾巨擘,她成天耳濡目染,想不懂人情世故都难。罗城在这点上,是很服林夕的,加上她一向有笼络人心的手段,罗城向着她也不是什么稀奇事儿。

只是后来公司上了轨道,向南自己就可以运作那些关系,慢慢地,林夕的价值就变得薄弱,很多事他都不再过问她的意见。现在的林夕对他来说,还没有被他丢弃的原因,就是她的身体。他是第一个占有她的男人,她也是他的第一个女人,唯一的一个,干干净净、清清白白,为他量身定做,所以他才一直留着。

尽管有时候,恨她恨得牙痒。

“南哥。”罗城打断他,“带吗?好歹是她的心意。”

向南收起思绪,面无表情道:“东西拿去还给她,让她以后少管闲事。”

“哦。”罗城嘴上嘟囔着,想起昨天的事儿,便斗胆问了句,“南哥,昨天你,去见温暖了?”

向南微窒,沉着脸摇了摇头。

罗城舒了口气:“那就好。”

向南和温暖读书时那些破事儿他都清楚。温暖家境贫困,爸爸因为杀人蹲了号子,妈妈收入微薄,还经常酗酒,动不动就打她,也不管家里的事,一直是向南和他妈妈在照顾她,为她遮风挡雨,相处久了,两人顺理成章就成了一对。

向南很疼温暖,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是第一时间想到她,辛苦打工挣几个零用钱,也都拿给温暖花,上大学挣的奖学金,也都拿给温暖买新衣服,因此他经常被哥们儿嘲笑为二十四孝老公。

有次在学校,有个男同学嘲笑温暖的爸爸蹲号子,家里没男人,淫笑着让她缺“男人”了就找他,一向温文尔雅的向南红着眼睛,第一次动手打人,差点儿把那人眼珠子给打爆。向南就是对温暖这么好,谁都以为他们会是一对,却没想到温暖最后变了心。

但在他眼里,他从来不觉得温暖爱向南,爱一个人会付出,温暖却是一味地索取,只是向南爱得盲目,看不出来,或者视而不见。

走进咖啡馆的女人戴苍蝇镜,穿范思哲最新款连衣裙,踩JimmyChoo高跟鞋,唇上涂香奈儿的传奇。

来往的人流里,没有谁认出她就是绯闻主角傅夜司的妻子,那个在新闻视频里被狗仔围攻,不施粉黛、看起来憔悴伤心的女人。

站在咖啡馆入口,温暖环顾四周,见顾客不少,便问服务员要了个包间。入座后,她将Prada包包放在桌上,用短信把她所在的地址发送出去。

等待的间隙,她习惯性地点开股票软件,收藏夹里只有一支股:仁恒地产。

按照今日的股价计算,仁恒的市值已过千亿,早在三年前,就超过了傅夜司所拥有的朗廷集团。

谁能想到,当初那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现在竟能飞黄腾达至此。

手指划动屏幕,拉到仁恒的股东结构,第一持股人自然是董事长向南,第二持股人,叫林夕。

中国股民数量超过一亿,这一亿人中,几乎没人知道仁恒第二大股东,林夕的真实身份。

但是温暖清楚。她会有今天这样的结局,全拜那个女人所赐。

不多时,一个扎马尾、戴鸭舌帽、穿T恤牛仔裤帆布鞋的女孩推门而进,面色潮红,有些气喘,像是跑过来的:“不好意思我迟到了。”

“没关系。”温暖示意她坐,接着从Prada里掏出一张银行卡递过去,“这是余下的酬劳,钱已经存在上面了。”

女孩接过来,用手机银行查了余额,确认之后这才莞尔一笑:“谢谢。”

“机票我都已经给你订好了,晚上带着身份证直接去机场就行。”

“好。”

温暖拿过手边的餐单递过去:“要喝什么随便选,我请。”

女孩见她心情似乎不错,迟疑道:“我可不可以,问你一个问题?”

温暖嘴角一勾,缓缓地说:“你想问,我为什么要雇你去勾引我丈夫?”

女孩轻轻点了下头,随后又急忙补充:“如果你不想回答就算了,我只是好奇,没别的意思。”

温暖无所谓地耸了下肩,悠然道:“因为我想和他离婚。”

女孩恍然,安静片刻,又问:“为什么你要雇我呢?你那么有钱,应该有很多女孩愿意为你办这件事。”

温暖嘴角勾着,视线在女孩年轻的面庞上巡视,半晌后,别开眼:“因为你长得像一个人。”

沪城和帝京一样,是生命力最旺盛的城市,虽然拿地成本很高,但是卖得起价,需求旺盛,也算物有所值。

在向南去沪城出差这段时间,发生了两件事。

一件事,傅夜司的绯闻忽然没有了后续。原本野心勃勃,想要挖出小三身份的那些记者,一夜之间,都变得鸦雀无声。按照现今新闻刷新的速度,如果旧绯闻不再继续炒作后续,那便会很快地被湮没在信息的大海里。

林夕知道像这样的断尾新闻,一般都是上头施压,所以不再继续报道。但是是谁施的压呢?她怀疑过向南,可是转念一想,向南如果要拯救温暖,为什么不在第一时间控制舆论,而要拖到现在?

所以不可能是他。剩下的还有可能出手平息风波的,大概就只有傅夜司本人了。

只不过,她无法去求证这个推测。曾经她、桃芝,还有傅夜司是死党,不过后来因为傅夜司坚持要娶温暖,她和桃芝不喜欢温暖,反对他娶,所以三人闹得不欢而散,时间久了就没了联系。

另一件事,林夕被相亲了。

林夕的妈妈梁吟秋心脏不是太好,所以要她回家小住几天,陪陪家里人。林夕也没多想,反正向南出差,她在家也是一个人待着,不如去陪陪爸妈。

哪里知道,林泽平暗中替她安排了相亲,对方是陆氏建材的太子爷陆川,名义上把人叫到家里来吃饭,实际上可不就是想撮合两人嘛。

林泽平和梁吟秋都知道女儿和向南在一起的事。当时他救了夕夕,全家都很感激他,林泽平提出给他发锦旗,给他钱,给他安排更好的工作,他都一一拒绝,然后就从医院消失了。是夕夕自己动用手段把他给找了出来,之后就一直缠着他。

两口子当时也没多加干涉,以为女儿只是想报答自己的救命恩人,况且她还那么年轻,做什么事都是三分钟热度,喜欢上向南虽说是情理之中,但时间久了也就会淡了。

哪能想到这一缠,就缠了十年。

曾经有不少同僚都朝林泽平递出橄榄枝,想跟他结亲,他都婉言谢绝了,因为女儿执意要跟向南在一起。但随着林夕年纪越来越大,跟向南的事始终没个下文,他也开始着急,这才张罗陆川到家里来相亲。另一方面,他也想通过商业联姻,来巩固自己的位置。商场如战场,形势变化万千,安全得了一时,全不了一世,所以必须要居安思危。

送走陆川,梁吟秋把林夕拉到厨房,女儿刚才对陆川不咸不淡的态度她都看在眼里。

“夕夕,你也别怪你爸给你张罗这些,他这么做都是为你好,要不是你跟向南一直拖着,他哪会着急。”

林夕点了下头:“我明白。”

“以前你年纪小,非要喜欢向南,我们劝你也不听,只能由着你的性子在外面疯,原以为等你玩够了就会收心。但是现在你眼看都奔三的人了,跟向南在一起也那么久了,就没有结婚的打算?别人家的姑娘在你这个年纪,连孩子都有了。你说,你到底对未来怎么想的,也该给父母个交代才是。夕夕,你老实跟妈妈讲,是不是跟向南有什么问题?”

“没有啦,我们挺好的,是我自己不想定下来。”林夕故作轻松地耸肩,“我条件这么好,哪能就被他给绑住了呢,等我哪天腻了,就换别人,你说是吧妈?”

梁吟秋剜她一眼:“死丫头,也不知道你哪句说的真的,哪句说的假的。你不是不知道,你爸爸他不喜欢向南,觉得他的条件做你的朋友可以,做丈夫还不够资格。妈妈以前也跟你爸爸的意见一样,觉得向南差了点儿,现在我只想早点儿抱上孙子,只要你觉得合适,妈妈都支持你。”

林夕嘻嘻笑道:“谢谢妈。”

梁吟秋捏捏女儿的脸颊,没好气地说:“你哟,真是从小到大都不省心,妈妈身体不好,你再这么混下去,都不知道我能不能活到抱孙子的那天。”

几天之后,向南从沪城回到帝京。

到盛世时,已是夜里十一点多,客厅亮着灯,桌上摆着尚有余温的饭菜,唯独不见林夕。

向南心下奇怪。按理说,她一定已经从瑞贝卡那里拿了他的行程,知道他什么时候下飞机,所以应该像往常一样,在他进电梯时,雀跃地跑出来迎接。

可是现在看不见人,难道出去了?

向南凝了凝神,不让自己多想,推着行李箱径直朝卧室走。路过林夕的画室,门半掩,他脚步在门口顿了顿,微微侧头朝里看去。

林夕单肘支在窗棂上,偏着脑袋睡着了,柔软的长发垂在脑后,像黑色的海藻。她座椅右方的地上,落着支画笔,显然是因为她睡着了,没握住,从她手上掉下来的。面前的画架上,是新完成的作品,一枚钻戒,铂金的戒环,上面镌刻着祥云图案,八爪型的戒托上,是硕大的湖水蓝彩钻,采用公主型切割,彰显高贵典雅。

向南不由得在门口停住。抛开偏见,只从男人看女人的角度,林夕无可挑剔,当得起那句: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但是,一想到温暖现在的处境,想到她被狗仔逼问得抬不起头,想到她的家丑被媒体宣扬得尽人皆知,他就难以对林夕生出任何好感。

将视线尽数收回,向南继续推着行李箱朝卧室走。林夕被轮子摩擦地板的声音惊醒,反应一会儿,意识到是向南,便从椅子上跳起来,“噔噔”地追过去:“回来了?”

向南敷衍地“嗯”了一声,算作回答,自顾自地打开行李箱,整理起里面的衣物。

林夕走近,拿过他手上的衣服,娴熟地往衣柜里挂:“我来收吧。”

向南这才注意到,她眼底有淡淡的青色,像是多天来都没有睡好。

“你饿不饿,要不要吃点儿东西?”林夕嘴角绕着笑,看他的眼神亮晶晶的,像是很高兴他回来,“桌上给你留了饭菜,你要是想吃,我去给你热一下。”

向南有些烦躁地扯下领带:“不用。”

林夕也习惯了他这样的回答:“那你去洗澡吧,出差这么久应该很累了,洗完早点儿睡。”

向南一言不发,捡了换洗衣物去浴室。

林夕继续替他收拾。向南出差的这段时间,她老是惴惴不安,总觉得有什么不好的事要发生,夜里也时常做噩梦,梦里是当年落水的情景,加上她妈妈说想抱孙子,令她压力很大,所以晚上一直睡不好。

她和向南,什么时候才能走到结婚生子的那一步?

搁在床头柜上的手机突兀地响起,是向南的。林夕疑惑,这么晚是谁打电话过来?

她犹豫片刻,还是忍不住好奇,凑近一看,身子不由得僵住,来电显示上赫然映着两个字:暖暖。

暖暖……

会被向南这么亲昵地存在手机里的,只有一个人。可是她这么晚打来做什么?

林夕来不及细想,下意识地就拿起手机,按住挂断键划动,如愿以偿地停止了铃声。

屏幕退回锁屏状态,她捧着手机,指尖还心有余悸地颤抖,脑子里一团乱麻。她不敢想象,要是让他接到这通电话,两人重新联系上,会有怎样的后果。

“你拿我的手机做什么?”

向南不知什么时候洗完澡了,站在门口,冷眼看着她。他只在腰间围了条白色的厚浴巾,贲张的麦色腹肌上还残留着未干的水珠,刘海吹得半干,软软地垂在额前,半挡住眼睛。

林夕强迫自己镇定下来,微笑:“刚才收东西时不小心把你的手机撞掉了,给你捡起来。”

向南打量她一眼,心中揣摩着她这话的可信度。林夕向来狡猾诡谲,当初表面上跟温暖做朋友,实际上是为了要离间他们的恋情,她还刻意把温暖带进上流社会的圈子,让温暖见识那些浮华的生活,进而错误地去幻想那些根本无法负担的东西。

年纪小小就操纵人心至此,让他怎么能轻信她?

几个大步上前,将手机从她掌中夺回。向南看了眼锁屏的状态,有密码保护,料她也玩不出什么花来:“以后别随便碰我的东西。”

林夕见他没发现异样,暗自松了口气:“知道了。”

谁知下一秒,手机就又响了。

两人的视线同时落在手机屏幕上,来电人依然是:暖暖。

向南望着那个十年没有出现在他来电屏幕上的名字,陷入沉默。林夕咬住下唇,忐忑地观察向南的神色。这通电话,他到底会不会接?

铃声催促地一直响,向南始终没有动作,墨黑的眸子里,重重叠叠,是望不穿的迷雾。当初分手的情景仍历历在目,中间的十年恍如白驹过隙,只是一瞬,像电影里那些可以被快进的片段。

彼时她那么决绝,现在又打来做什么?

但这些年来他始终没换号,显然温暖也和他一样,保留着当初的号码。潜意识里,他也许希望有天,温暖会像现在这样打来。

而且在这个时间,应该是发生了什么事。

向南拇指下按,划动,将电话接起来,却并不开口。

对方也没说话,于是耳朵里的沉默,无声地僵持着。

好半晌后,电话那头才传来一个小心翼翼、试探的声音:“向……南?”

向南简短地“嗯”了声,算作回答。

对方见他不多说,只好继续道:“是我,温暖。”

向南沉默片刻,生硬地吐出两个字:“有事?”

“抱歉这么晚打给你。”温暖说话时带着浓重的鼻音,像是刚哭过,手机里还有呼呼的风声,不像从家里打来,“我实在不知道该打给谁,想来想去,只有你能帮我。”

向南一听就知道是出事了,声音沉下来:“怎么了?”话虽简短,但已不如之前那么冷硬。

温暖带着哭腔说:“傅夜司在外面找了别的女人,我想跟他离婚,他不肯,我们吵了起来,他还动手打我,我现在从家里逃了出来,没带钱也没有地方可去。”说着顿了顿,软软地央求,“我知道很为难你,但你能不能……帮帮我?我真的没有办法了。”

在听见温暖被打时,向南握着手机的手逐渐收紧,眸中腾起怒火,理智全然断线,几乎立刻就说道:“你在哪里?我去接你。”

挂断电话,向南行动迅速地穿衣服。林夕不知道温暖对他说了什么,只听到他说要去接她,胸口隐隐作痛:“出什么事了?这么晚,你还去接她?”

林夕不问还好,一问向南就怒,眼角眉梢,全是淋漓的恨意,几乎咬着牙说:“什么事?还不都是你造成的!”当初温暖和他分手,嫁给傅夜司,这桩悲剧对向南唯一的安慰,便是傅夜司看起来很爱温暖,十里红妆娶她过门,婚后一直无绯闻。

她嫁个好人家,至少比跟在他身边受苦强,所以他放了手。但现在,出轨?家暴?

林夕被他眸中的盛怒吓得退了两步,手指不由得紧紧地扣上门框,指关节都泛了白。她大概明白温暖因为什么事打电话来了,还是关于傅夜司的绯闻。

但把傅夜司出轨的责任,栽赃到自己头上,是不是不大公平?

咬了咬牙,她鼓起勇气替自己辩解:“温暖嫁给傅夜司,是她自己的选择,没有谁逼过她。”所以温暖现在的不幸,不关她的事,不是她的责任。

向南动作“嗖”地停住,一下子竟不知道如何反驳。

安静了会儿,他收敛了怒气,声音也变得平静:“她当时犯了个错。”返回来拿过车钥匙,径直擦过林夕身边朝外走,“现在她有机会改正。”

改正……

聪明如林夕,又怎会不明白改正两个字的意思,向南他,还是想要温暖回他身边。

眼眶一下就红了,指甲深深地掐进掌心,才能抑制着不哭出来。她追着向南到玄关,拦在他身前,单薄的身子和他的高大对峙,被逼急了,曾经不敢问的,现在也能问出口:“那我呢?我要怎么办?”

向南居高临下地注视着她,平静地看着她红得像兔子一样的眼眶,片刻之后,淡漠地说:“你如果想走,随时可以,我从来没有强留你在我身边。”说完绕过她,抬手摁下了电梯。

林夕的眼泪“唰”地就落了下来,她拼命咬住下唇,不让自己哭出声音。十年了,她在他身边贴心贴肺,做牛做马,因为欠他一条命,所以为他去死也愿意,却换不来他对她一丁点儿的爱,甚至挂怀……

她忽然不知道,坚持的意义是什么。

两人就这样背对背地站着,沉默,客厅没有开灯,落地窗外洒进来半片月光,清冷的银白色覆盖在两人肩上,让这个本该燥热的夏夜,变得像冰一样透凉。

电梯门开时,林夕忽然喊了他的名字:“向南。”

向南头微微朝她的方向侧了一点儿,梯内的灯光将两人的影子在地板上拉得老长。

林夕顿了顿,声音有些空洞:“就算我,嫁给别人也没关系吗?”

在心里很深很深的地方,好像有什么东西震了一下,发出嗡嗡的回响。

向南条件反射地将这股异样压制下去,他急着接温暖,根本没时间细想:“随便你。”说完就迈入电梯,两扇银色的门缓缓合上。

门彻底关闭前,从狭窄的门缝中,他看见林夕蹲在了地上,抱头痛哭。

坐在梳妆台前,林夕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眼里布满血丝,两条干涸的泪痕清晰可见,眼底透着淡青色,看上去憔悴疲倦,状态糟糕极了。

她安静地和自己对望了很久,慢慢地、嘲讽地勾起嘴角。她可是林夕,现在怎么落到这种田地?

她深吸口气,拿起手机,拨通桃芝的号码:“在哪儿?”

电话那头传来震耳欲聋的舞曲,桃芝声嘶力竭地回答:“我在Muse。”

“我去找你。”挂断电话,林夕又打给邵孟,“二十分钟后我要用车。”

邵孟住在盛世的另一个套间,本来已经睡下,在接到林夕的电话后,他火速从床上爬起来,利落地整装完毕,毕竟是当过兵的,扎实的底子还在。

尽管是夏天,他依旧规矩地穿上西服衬衣,手上戴着白手套,提前到林夕的私人停车位前等候,身板站得挺直。

不多时,便听见清脆的高跟鞋鞋跟敲击地面的声音,邵孟循声望去,不由得眼前一亮。

林夕久违地化了妆,肌肤细白如雪,唇上涂着常人难以驾驭的艳红色,像盛开的红梅飘落在冰天雪地,孤傲冷艳。一袭大波浪卷发柔顺地垂在身后,修身的黑色小礼服尽情展示她玲珑剔透的曲线,V字领口低得恰到好处,露出白净修长的锁骨和部分莹润细滑、弹性丰盈的柔软。

邵孟一时看得失了神,他已经记不清上一次林夕像这样盛装打扮是在什么时候了。张爱玲笔下,男人一生至少有两个女人,红玫瑰和白玫瑰,但是林夕一人,就可以完全演绎两种不同属性的女人,她可以妖娆,像暗夜绽放的玫瑰,亦可以清纯,像洒在床头的白月光。

直到林夕在他跟前停住,邵孟才回过神来,赶紧替她拉开车门,并未多问一句。

奔驰在午夜十二点开出盛世,夜色像黑绸缎一样滑过车窗,林夕靠在椅背上,安静地望着窗外。想到向南不知在哪个地方,跟温暖在一起,她就感到窒息。

随即摇摇头,把脑海里幻想出来的那些画面统统摒弃在外,她吩咐邵孟:“开快点儿。”

邵孟立马一脚油门踩到底,引擎发出强劲的轰鸣,在通畅的道路上一路狂飙,很快便赶到了Muse。

Muse也是暮景盛的产业之一,女明星嫩模富二代的夜生活出没地。

邵孟在前面开路,林夕轻车熟路地在阮桃芝的VIP包间内找到她。房间里还坐了些陌生人,男的女的都有,看上去个个年轻,男的无一不有八块腹肌,女的都纤腰长腿,穿迷你裙。

看见林夕推门进来,众人都没了声音,好奇地望着她。

阮桃芝从沙发上一跃而起,鹿一样撞进她怀里:“夕夕,你可终于来了,我想死你了!”

林夕抱着自己的死党,这才心安了些,嘴角牵出一缕笑:“我也想你了。”

韩昭从沙发上站起来,环视屋内一圈:“都出去。”声音不大,却不容抗拒,一屋子男男女女纷纷起身,鱼贯而出。

韩昭早年是阮桃芝的保镖,现在是桃芝的男朋友,也是暮景盛的左膀右臂,暮家大部分产业都是韩昭在打理,加之他和桃芝是情侣关系,以后势必接手暮景盛全部的家产。

待屋子里只剩他们四人,韩昭走过来,扶上桃芝的腰,将她软软搂进怀里,看向林夕的眼神通透了然:“想喝什么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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