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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心跳六十四下

作品: 穿入后宫游戏那几年 |作者:酱油XX |分类:幻想奇缘 |更新:01-0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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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什么时候出发啊?”桓景同站在连云起与镜孤白之间看两人都一头短发, 忽然红了脸:“师母什么的, 其实还挺好的, 是吧, 轩辕?”

轩辕夙双手揽胸看着他:“你快去办理手续吧。走, 我陪你去。”

轩辕夙拽着桓景同往进出城登记那边去了,徒留镜孤白与连云起,气氛有点奇怪。

在镜孤白眼里像化了的糖,黏黏糊糊又带着甜。在连云起眼里, 在地狱的边缘, 魔鬼试图拉她下地狱。

连云起看着镜孤白那头短发还是觉得有点奇怪,镜孤白那一头长发实在是太好看了,变成了短发真的是太可惜。

“看什么?”心里美滋滋的镜孤白面上依旧是冷风雪天,挑眉道:“我们在什么地方汇合?”

“啊?”

“冒险。”

“哦——”连云起低下了头:“那个啊。我们这不是出来了几天了么?宫主说让我休息休息, 压压惊什么的。所以应该要两天以后了。安排的冒险时间就不多了,我应该就只会在周边走走。所以,你不用等我了。你们不是说要去精灵族那边么?我又去不了那么远。”

镜孤白没有再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连云起。那眼神很多内容了, 仿佛在质问连云起不愿意跟新出炉的恋人多待一会儿么?

连云起被看得头皮发麻:“镜老师——”

“你可以叫我白。”镜孤白不悦的打断连云起的话。

“……”挣扎许久,连云起叫不出来,干脆把自己准备好的东西拿出来:“这个给你, 等我走了以后, 你再看。”

说着连云起又慌忙的去喊轩辕夙:“夙, 走了, 不要再耽搁她们的时间了。”

镜孤白捏着蓝色的信封看着连云起与轩辕夙远离的背影, 笑出了声。忽然见桓景同在旁边偏着头看她,立刻严肃了神情:“走吧。”

镜孤白率先走在前面,捏着手里的信,脸上是桓景同看不到的笑容满面。连云起还给她写了情信?

那么一会儿把桓景同扔在森林里,自己一个人悄悄去旁处看吧。

连云起在家翻着《明姬传》,看镜孤白的好感度突然下降到负五万就知道镜孤白看了那封信了。

窗外轩辕夙在吹着竹笛,清脆的声音从外方传来。连云起站起来走到窗边,窗台上放着一盆郁金香,已经有了花苞。

轩辕夙说得对,她就是一个婊砸。

她觉得自己很贱,很恶心,一点也不像小说里杀伐果决的穿越者。那些穿越者要么很善良,喜欢一个人就会跟恋人相守到底。要么,凭借着自己的智慧左拥右抱。

她太笨,聪明不足就算了,善良也没有多少。那天在医院,她只想着自己的恼怒与嫉妒,再加上客服说的大渣女时代,所以才向镜孤白提出交往的要求。

穿越者大多数还是想过np的日常吧,所有人都喜欢我,都爱我什么的,想想就爽歪歪。就跟男人面对权利时会心动一样。虽然嘴上不承认,可是在内心的深处,连云起知道自己还是有点心动的。

可是,当镜孤白真的同意了,她反而胆怯了。她不能跟镜孤白在一起,说什么剪发断情都是假的。哪有那么容易一下就忘了情伤?

她渴望忘记江晏莞,又对客服说的大渣女有点心动。镜孤白是那么优秀的人,睡了镜孤白什么的,听起来很吊的样子。要看这一步就要付出行动达成事实,关键时候,又想到她真正的目标是明姬。好吧,除了胆怯,还有怕自己负不了责,怕自己会辜负,怕自己成了自己曾经最唾弃的那种渣男。

每个人都是野兽与天使的混合体。分别两边有条线,是往神靠拢还是做一个畜生?

她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没有大智慧,也没有大善良。与大多数人一样,做不成神,但也跨不过那条线成为魔。

不知道自己怎么就穿越了。穿越,对她来说是苦恼居多,尤其是和江晏莞分手后,她开始有点恨这场穿越之旅。

所以,她写信告诉镜孤白自己还是忘不了江晏莞。提出跟她处对象只是因为嫉妒,只是因为不甘。

她相信以镜孤白的骄傲,肯定不会再来找她。也不是不可以和镜孤白在一起,但就是过不了自己那关。

叹口气回神,发现院子里已经没有轩辕夙的身影。连云起坐回书桌边上,展开纸开始写稿子。

她要写一个爱情故事,不是小黄文。就写两个人相爱,很爱很爱的那种相爱,结果女方本就有未婚夫,最后女方跟男人分手,去寻找自己的未婚夫了。

洋洋洒洒几千字就把故事写完。没有生离死别,仅仅是女主终于醒悟自己是个有未婚夫的人。

边写自己都在边骂自己的女主角是个贱人,玩弄男主的感情。

连云起拜托了要出门的宫人把稿子送到了明都出版社。

“我听说大皇女已经没事了。”轩辕夙跑着进来:“我从宫主那里听说的。好像宫主给了大皇女很多东西。”

连云起一愣,起身去见明初陌,明初陌正被鱼之亦盯着喝药,见连云起过来,有些不自在的把药碗放下。

连云起闻到空气中苦涩的药味一愣:“老师,您身体有恙?”

“没有啊,这是调理身体的补药,你来不来一口?”明初陌笑着给鱼之亦使眼色,让鱼之亦把药碗撤下。

鱼之亦没办法叹口气,在一旁默默地收拾药碗下去。

连云起听明初陌说让她也喝一点,当即惊恐的摆手:“算了。我身体强壮,就不需要补药了。”说完又有一点忐忑与紧张:“我听说,老师你赏赐了些东西给大皇女,谢谢老师为我操心了。”

“不是因为你。而是因为对方来到明都定居,所以为了表示欢迎,我才送东西的。”明初陌眼也不眨说着谎话。大皇女那种人怎么会在哪里定居,哪里有美人她就跑了:“你是在担心昨天的事么?大夫说她已经没事了,还烫了个时髦的卷发。你说我烫卷发好不好看?会不会显得不端庄,不符合我的人设与身份?”

连云起被明初陌的话勾着走:“什么端庄不端庄?谁说卷发不端庄的。老师也可以追求美丽,要不然就试试卷发吧?我想,一定很好看。”

明初陌笑了:“等我有空就试试。对了,你之前不是说要跟我去郊游么?要不,我们多去几天?明都郊外别院之前被废石弄乱的天然温泉被清理干净了,我们可以去玩玩的。”

连云起也想散散心,两人又说了一些关于郊游的话。

晚上,宫人把稿子送了回来:“主编让我给你的,连大人。”

随着稿子来的还有主编的回执:这种女主角没有半点正能量,像个婊砸。读者是不会喜欢的。文笔还行,建议阅读下时下最热的小说,找找热点。男女主角必须是有正能量的人。

连云起握着回执倒在了床上。看着屋顶,眼泪汹涌。她不想写热点,不想写时下读者喜欢的小说。她知道那些甜蜜蜜的情节是多么的温暖人心,她知道有着正能量的男女主角相爱是一种糖。但,真的甜不起来。

一个人生活在苦难中的人,见过最正能量东西是太阳的人,哪怕写得出想象中的一点甜蜜,但还是没办法从头甜到尾。

就算写出来了,她也没办法说服自己相信。自己创造的乌托邦连自己都不喜欢,那真的是乌托邦么?

爽文说白了就是满足读者的一切幻想,可是爽过了真的会信小说里的事么,那不过是看个高兴罢了?有苦有甜的生活才是真实的模样。不那么讨喜的生活才是真正的人生旅程。

她只想写自己想写的故事。

她只想喜欢自己想爱的人。

她只想出息,学会坚强,止住这泛滥的眼泪。

出版社不允许。

这个世界不允许。

自己的心不允许眼泪停下,叫嚣着哭瞎眼,让浑身都陪它难受。

镜孤白举着剑从窗户路过,透过窗户看到连云起窝在床上,露出了嗜血的笑容。灯光在镜孤白的眼里折射出妖冶的光,就像外围森林里以血肉为食的魔兽。

她是谁?剑道第一人。谁敢拒绝她?谁能拒绝她?现在魔王都不会明着拒绝她的要求。

偏偏,连云起敢。

那封她欢喜着打开的“情书”是封分手信。头天晚上刚刚确定关系,第二天一早就被甩了,呵呵。

说是她死缠烂打上去的被人家看不起,给甩了还有个说法。明明就是连云起先凑过来的,现在如她所愿了,却又来分手。干什么?玩她么?

她镜孤白长了一张好欺负的脸?

魔王说糖吃多了会软弱原来是真的。她不过就尝了几口连云起带给她的滋味,就被捅了一刀。

叔叔可以忍,婶婶都不能忍。气炸了,心态崩了,比排位十连跪还难受,绝不原谅!

所以,她让桓景同一个人找个地方住下,自己举刀来杀渣女。

再见了,连云起。

神族培养人连云起卒于新历166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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