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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代好生活, 独发, 防盗开启, 请小天使们支持正版吧! 宋向军是知道自己几斤几两的, 所以也根本没有打算进到深山里。不过,他今天的运气挺好,才走了不到半个小时, 迎面就遇到一头马鹿。
说实话, 要是野猪, 老虎什么的, 纵然他有前世的记忆,也未必能打杀它们。
重生这些天, 他虽然开始加强锻炼, 可体力这东西哪里是一朝一夕就能增加的。他现在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了。他必须吃些好东西补补。
这头马鹿,以他现在的能力不需要多少力气, 就能打到。
马鹿看到她, 立刻吓得扭头就跑。宋向军立刻搭弓射箭。
半个小时之后, 这头马鹿被他扛在肩上。
但,他现在不能把马鹿拿回去, 他需要先换点钱。只要有钱,他就可以买点其他东西吃。炖炖都吃白菜土豆和咸菜, 根本没有什么营养。
这肉,他只需要留两斤就行, 没必要全自己吃了, 太奢侈。
打定主意之后, 他把弓箭藏在自己熟悉的地方。
前世,他在劳改农场伤了人,怕坐牢,就从劳改农场逃了出来,躲进这深山里,他知道里面有个地方位置很隐蔽。
那个地方,也是他在无意之间发现的。
1970年12月的某一天,他在临江市当临时工。有一天,下班回家,走山路走到一大半,停下歇息的时候,突然头上的帽子被一只猴子给叼走了。
那帽子可是他工作之后,特地给自己买的,就是为了大冬天走夜路,怕冻着自己。一共花了他两块五毛钱呢,可是没想到居然被一只猴子偷走了。他立刻追着猴子跑,意外发现了那个地方。
那个地方有肥沃的土地可以种粮食,这些粮食让他没了后顾之忧,再加上又有人送来的被褥等物品,他在那里躲了将近一年时间,那段日子经常有人过来搜山,或者公社里组织人员打猎,都没有发现他的踪迹。
后来,终于有一天,他等到许正浩送来的船票后,才结束了那种躲躲藏藏的日子。
想到那个好地方,宋向军弯了弯嘴角,前世他也是一个偶然的机会才找到那个地方的。现在,他足足提前了半年多。
前面的路都不再是路,而是石头了,他一直往前爬,直到再也没有路,他才停下脚步,往下探去,这是个足有二十来米高的岩顶,对面也有座山,和这座山呈v字型,但并不是闭合的v字,往下一看最顶端,有个小缝,那距离刚好可以让一个人侧过去。
宋向军站的这个崖顶,比较凑巧的是这个崖下有棵将近十年的杨树。而且离岩壁只有半米左右的距离。他可以通过这棵树滑下去。
马鹿是他用弓箭射死的,他再怎么小心,一路上还是滴了不少血。如果他放在空地上一定会引来猛兽。想了想,他在附近找了些柔韧的草藤,他把马鹿放这棵树伸出来的枝干上,用草藤固定好。又把弓箭斜跨在身上,站在岩顶一个跳跃,跳到树身,慢慢往下滑。
在农村乡下,男孩子几乎没有几个不会爬树的。更不用说他前世还经过专门训练。
半分钟之后,他就滑到崖底,他靠着蜿蜒地石壁往前走,过了v字底端,往右转,他只能靠着石壁行走,石壁底下的全是厚厚的黑淤泥,上面长满了荆棘和杂草,走了大约十分钟,就出现一块空地。这块空地是个盲区,无论你站在哪个山头都看不到它。
只是这里虽然是空地,却也长满了野草,他手上也没有工具,等他把马鹿卖完之后,再找时间过来割草翻地。
想到这里,他把弓箭放在岩壁处的一个小石洞里,这个石洞很小,勉勉强强可以容纳两个人站在那里。
但是放一把弓箭还是绰绰有余的。
放好之后,宋向军立刻顺着来时的路往回走,到了树底下,他开始往上爬。
爬的速度就没那么快了,好在他的身体还算矫健,五分之后,就上来了。
他用眼睛飞快地观察一下四周,还好没有野兽过来的痕迹。
他把马鹿从树上放下来之后,准备背着它跨过这群山到达临江市。
那里是省会中心,肉的稀缺程度只会比三江县更大。说不定他能卖上好价钱。
宋向军走了大约两个半小时,才翻过这群山。期间,他还遇到过一只老虎。
只是,当听到老虎叫的时候,宋向军就立刻扛着马鹿爬到树上,等那老虎在下面盘桓许久,也没能把树撞倒之后,就施施然地离开了。
等宋向军终于走到山脚下的时候,整个人虚脱的不行。他把马鹿丢在一棵树底下,自己找来一块石头坐在旁边休息。他握着拳头不停捶打自己的腿,让紧绷的肌肉缓和一下。这副身体还是太虚了,两个半小时的路程差点没让他虚脱,得要好好养养了。
突然,他听到一声枪响,接着就是一阵尖叫。宋向军心中一凛,条件反设之下,立刻趴倒在地。
他慢慢地移动身体蜷缩在树根处,从四周找了几株大点的灌木叶子作为遮挡,探头向发出枪响的方向看去。
很快,他就锁定了目标。在离这座山不远处,那条可以通到临江市的马路上,其中有一段被人占据了,十来个民兵手里正拿着长长的土枪,枪口全对着同一个方向,站在枪口处的是个中年男人,长得人高马大的,可脸色却不怎么好,灰白灰白的,双手高高举起,浑身还直打哆嗦。
一个民兵见他身体抖成风中枯叶,更加肯定他做贼心虚,于是把□□直接对准他的脑门,面色严厉又凶煞,高声斥责起来,“快点!把袋子打开!”
中年男人吓得更厉害了,艰难地咽着唾沫,神情灰败的闭了闭眼睛,而后,把自己手中的袋子放到地上,弯腰蹲下|身,哆哆嗦嗦的正要把袋口的麻绳解开,可也不知是吓的太狠了,还是真的心里有鬼,三番四次都没能把袋子口的麻绳解开。
民兵有些不耐烦了,举着枪不停催促他。中年男人抹了把额头上的汗,不停弯腰赔笑。
哪知,他刚把绳子理出一点头绪,就见他的眼前出现一只白嫩的手掌,一个温柔和暖的声音传来,“叔叔,你动作怎么这么慢呐!我来帮你吧!”
那男人顺着这只手,往上一看,是个年轻姑娘,她的左臂上还戴着一块红袖巾,上面印着“学习雷锋”四个黑字。
中年男人看到这四个字,仿佛找到了主心骨,向她点了点头,竟真的把手中的袋子递给她。那姑娘朝他安抚一笑,弯腰轻轻解开袋子上的绳子,手往里面一探,随后弯了弯嘴角,紧接着她把袋口敞得大开,往最前面的民兵眼前一送,那民兵低头往袋子里瞅了一眼,惊讶了一下,而后朝中年男人狠狠瞪了一眼,嘴里骂骂咧咧地,“就这么点苞米,你磨磨蹭蹭干啥?害得大家耽误那么长时间。”说着把手里枪一竖,嫌弃似的挥了挥手,后面的民兵立刻退到两边,让两人过去。
那中年男人惊讶无比地看着自己的袋子,那姑娘却对他眨了眨眼,意思是“等过了这块地方,再给你”。
中年男人点了点头,擦了擦脑门上的虚汗。寸步不离地跟在那姑娘后面走了好几十米远的距离,才看到她停下脚步。
那姑娘把袋子往地上一放,转过身来,往中年男人面前一伸手,“大叔,五毛钱,拿来吧!”
通向林家村的那条五米宽的土路上,前天日子被人洒上了一层青亮的石子。也因为有了这些石子,这条土路在昨天那场雨之后才没有显得很泥泞。
远远就看到有一高一矮两个男人拎着大包小包走在道上。
高个子的男人身上穿着一件深蓝色的衬衫,身下是一条笔直修身的牛仔裤,那衬衫做工精细,男人衬衫底下的八块腹肌在行走间若隐若现,那衬衫的袖子挽到手肘处,那裸|露出来的半截手臂结实有力,一看就是经常做锻炼的人。裤子也是剪裁得体的,把他那双笔直的大长腿完美展现出来。
他的脚步沉稳有力,行走间颇有几分军人才有的气质,庄重而冷峻,沉着而内敛。
与他相比,他旁边的矮个子男人,就寒酸多了,土得看不清本色的t恤,下身穿着长长的蓝色棉布长裤,也许是因为常年做农活的缘故,下面皱巴巴的,脚上穿着解放鞋,这身装扮在这年代其实很普通,可跟他旁边男人的穿着比起来,就秒成了渣渣。
小个子的男人,时不时地扫上一眼旁边的男人,看着那令他艳羡的穿着,他艰难地咽了咽口水。
旁边的男人没有察觉到他的眼神,他的目光一直看着不远处的村庄,他迫不及待地想要飞奔过去,看看他阔别已久的家乡。只是小弟实在太累了,他也不好丢下他一个人先走。
“向党,你再跟我说说呗。咱村这些年还发生了哪些大事?”
宋向党看着自家大哥转过来看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他总觉得自家大哥的目光特别锐利,看着他的时候,总有一种让他无所遁形的感觉。
他忙把一直盯着大哥衣服的眼睛挪了过来,他有些心不在焉地回了一句,“能想起来的事儿,我都跟你说了呀。至于村子里发生的事情,你到了就知道了,咱们现在是大包干,日子比以前好太多了,几乎每月都能吃上一回肉。这要是搁以前,连想都不敢想啊。”
说着,他指了指这条脚下的这条小路,“你瞧,这条路就是陈明好当了大老板之后,专门给村子里修的。村里人老感激了。”他说完不屑地撇撇嘴,“我看他纯粹就是瞎嘚瑟,想要在村子里耀武扬威。”
“你是说那个把你工作闹没了的陈明好?”
“是啊,就是他。”
宋向党刚想问具体是怎么一回事,只听背后有特别刺耳的声音传来,是轿车的喇叭声,两个人不约而同地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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