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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苍老少年

作品: 永生王座 |作者:花生爱毛豆 |分类:奇幻玄幻 |更新:01-31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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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颗星球死去需要多久?

也许百万年,也许亿年,甚至是万亿年之久。

但对地球人族来说,这个时间太短暂了,短暂到恍若一梦。

六年前,地球异变。

山更高,水更深,曾经熟悉的世界变得陌生而危险。

动物、植物,也许还有地球本身……一切都疯狂生长,唯有人类近乎原地踏步。

更加致命的是,血月族从天而降,自封“神之一族”,以血腥手段屠灭人族反抗,成为新一任的地球之主。

从那一刻起,人族眼中的星球已经死去,无数人活在这个星球之上,也不过是行尸走肉,麻木地等待生命的最后一刻。

也许,死去就是解脱。

……

神历六年,古大陆,血月城。

城市繁华不再,到处是残垣断壁,死气沉沉,唯有巨大的黑色城墙和点点星耀石的微弱光芒,让人觉得这座城市似乎尚未彻底死去。

夜间气温极低,凌冽的寒风冰刀般肆虐,大地冷硬得如同黑铁,天空中还不时飘落大片的黑色雪花。

这样恶劣的天气,黑漆漆的城墙脚下依旧有无数人默默劳作,只要稍一停歇,便有蚀骨的皮鞭狠狠抽在身上。

一名女子吃力地搬起一块黑色大砖,正准备向高大的城墙走去,突然脚下一个趔趄,险些栽倒在地。

“该死的血奴,还敢偷懒!”没等女子倒地,一道阴冷的声音响起,随之而来的就是无情的皮鞭,狠狠抽打在女子后背上。

“啊——”女子发出一声惨叫,单薄的棉衣裂开,一道血淋淋的鞭痕赫然显现,鲜红的血、白皙的皮肤对比强烈,竟然有一种异样的震撼人心的美。

“小娘皮,都快四十了,还是这样撩人……”手持皮鞭的疤脸壮汉狠狠咽了下口水,心中某种因子突然遏制不住,又是一鞭就要狠抽下去,想要看到更多刺激的画面。

然而皮鞭高高扬起,却怎么也落不下去。壮汉的手腕,竟然被人死死握住。

“混账——”疤脸壮汉暴怒,扭头看去,目光凶狠得似要吃人。

但下一刻,一身肌肉绷直的壮汉就软了下来,脸上换上谄媚的笑容,“信天公子,原来是,是您老人家……”

握住钢鞭的是一个少年……也是疤脸恶汉嘴里的“老人家”。

高瘦单薄的身材、略显稚嫩的清秀脸庞,看起来不过是十四五岁的少年模样,然而满头的枯白长发、有些浑浊的双目,还有身上似有若无的暮气,让他看起来实在和“少年”二字沾不上边。

少年略显木讷,没有理会疤脸男,径直走向倒地女子,声音微微有些嘶哑,“娘,你没事吧?”

女子名叫郝颜,人如其名,虽然年近四十,依旧皮肤白皙、容颜姣好,破旧的粗衣也难以遮掩性感成熟的身段,难怪疤脸男子对她垂涎欲滴。

“我……我没事……”女子挣扎了几下,终究还是站不起来,那皮鞭似是由某种变异兽的筋制成,坚韧而有穿透力,对女子的杀伤极大。

眼看着母亲背上的伤痕有结冰的趋势,信天一把扯下自己的外衫,不由分说裹在母亲身上。

然后信天转身,手中不知何时遽然多出一把匕首,一步步朝疤脸男子走去。

“信天公子,我该死,我再也不敢了……”看着少年冷漠的眼神,疤脸男子忽然一阵心慌,忍不住噗通一声猛地跪在冰硬的地上。

跪着的人高大强壮,一身彪悍之气;站着走来的人瘦弱苍老,看起来甚至手无缚鸡之力。

这个场面很诡异,但旁边无数麻木劳作的人看在眼里,却不觉得有丝毫奇怪。

只因两人身份悬殊。

苍老少年是“神奴”,疤脸壮汉是“血奴”。

都是“神之一族”的奴隶,但一字之差,地位和命运却千差万别。

血奴其实就是“神之一族”的“血食”,其存在的价值,除了要担负沉重的劳役,就是随时准备成为“神族”的口粮,命运极其恐怖而悲惨。

而神奴,要么是有修炼能力的“觉醒者”,要么是对“神之一族”有特殊的作用,比如“色奴”“艺奴”“丹奴”……

因为体质特殊,信天就是一名为“神之一族”试丹的“丹奴”,地位远在疤脸男子之上,就算疤脸男子在血奴中也颇有些地位,信天也有杀他的权力。

“信天公子,饶了我这一回吧,我也是按宋仇大人定下的规矩行事……”提到“宋仇大人”,本来惶恐不已的疤脸男子似乎突然多出了一丝底气,说话的声音都不自觉大了一些,“这些血奴贱皮贱肉,不时刻敲打着点,他们就会偷懒!”

“还请看在宋仇大人的面子上,饶了小的这一次吧!”

“宋仇……”信天脚步一滞,这才停了下来。

“小天……”郝颜这时终于挣扎着站了起来,踉跄着靠向信天,语气也有些惶急,“还是算了吧,他毕竟是宋仇的人。”

宋仇也是神奴,而且是一名“觉醒者”,无论地位还是实力都比信天高多了——更重要的是,宋仇掌有分配血奴人选的大权!

血月城十万血奴,每日至少有三百人沦为“神之一族”的血食,而这三百人的名单,都由宋仇决定。

十万血奴的生死系于宋仇一人之手!

如若不是信天用自己身为神奴的“俸禄”,每月一枚的灵石,换来另一位高等神奴的庇护,信天父母兄妹的命运也会完全由宋仇掌控。

可以这样说,血月城中,十万血奴对宋仇的畏惧,更甚于人族最有天赋的觉醒者何婉仪,更甚于人族第一人古北,甚至更甚于“神之一族”。

即使信天杀意再盛,面对这个名字也要顾虑重重。

“饶你也行……”信天本想息事宁人,不经意间却注意到因为剧痛而蜷缩一团的母亲,心中一道戾气突然遏制不住,“那条手臂留下吧!”

就在众人以为信天会因为宋仇放疤脸男子一马时,一道令人心悸的寒光闪过,疤脸男子握着皮鞭的那条手臂应声落地。

“啊——”鲜血四溅,疤脸男子发出不似人声的惨叫,剧烈的疼痛几乎令他瞬间昏厥过去。

“以他为鉴——”信天看向不远处另外几个手握皮鞭的血奴壮汉,声音嘶哑而冰寒,“以后再有人胆敢欺辱我的亲人,我不会如今天这般客气!”

“这还叫客气!”目之所至,无人敢与其对视,这种瞬间爆发出的狠辣,令那几名血奴壮汉无比心寒。

在这个黑暗末世,手臂被断几乎就宣告了一名血奴的死刑——先不说那厮还能不能活下来,即使侥幸活下来,也几乎丧失了“劳动”能力。

一个废人,只会第一时间沦为“神之一族”的血食,以最暴烈凄惨的方式死去。

不再理会他人的反应,信天直接搀扶起自己的母亲,径直向城墙根走去。

“娘,你就在这歇着,什么都不要做。”让母亲坐在避风处,简单处理了下伤口,信天顺手还将自己的上衣脱下,硬是裹在母亲身上。

“小天,小心冻着……”看着儿子已然上身赤*裸,郝颜皱眉心疼,赶紧要将裹在身上的衣服脱下来。

异变之后的地球夜间气温极低,寒风刮在身上犹如刀子割肉一般,再精壮的汉子也不敢赤膊在夜色之中。

“娘,我不怕冷。”信天却是憨厚一笑,对恐怖的严寒似乎混不在意。

“可是——”郝颜还要再劝,但想起儿子的“怪病”,犹豫着改口问道,“你的身子,又开始发烫了?”

信天是弃婴,自幼被郝颜、石山夫妇收养,感情深厚如同亲生,因为这个“怪病”,郝颜夫妇曾四处寻医,却丝毫不见好转。

这个症状就像是打摆子,忽冷忽热,只是严重得多——热的时候,浑身滚烫,湿衣自干;冷的时候,寒气四溢,眉发结霜。

每次发病时,只是一旁看着,就能感受到信天身上承受的难言苦楚,而更让郝颜夫妇无比心疼又心酸的是,信天一直都是在默默忍受这种苦楚,从不抱怨。

从呱呱婴儿到现在,这一忍就是十五年。

而且,神历这六年——在人类看来,用末世六年来说更为恰当——还多出了另外一种苦难。

就是为神族试丹试药,成为一名“丹奴”。

据说在无尽星海之中,“丹奴”是一门极其古老的职业,历史甚至比地球的寿命还要久远得多,对于一名炼丹师、炼药师抑或是炼毒师来说,“丹奴”绝对不可或缺。

和血淋淋的“血奴”二字相比,“丹奴”则意味更加复杂,药毒、丹毒甚至直接就是毒药、毒蛊……

每日要承受的,是万毒蚀骨、万毒噬心,苦楚丝毫不下冷热怪病,而且时时刻刻都有毒发身亡的危险。

可以说,郝颜石山夫妇,还有一对亲生儿女石庄石萍,四个血奴能活过这六年末世,全都是靠信天每日忍受万毒噬体之痛换来的。

“小天……”想到这些年来信天忍受的苦难,郝颜突然未语凝噎,心中刀割一般疼痛。

为什么,老天让这个孩子如此命运多舛?

可身为人母,却偏偏丝毫不能缓解自己孩子的苦难,甚至身家性命还都系于这种苦难之上,人生过到这个份上,到底还有什么意义?

虽然只是养母,但一样母子连心,信天清晰感知到母亲心中的苦楚,不禁轻轻拍了拍母亲的肩头,“娘,不要多想,一切有我。”

“你就在这歇着,我上去找爹和石头他们。”说完,信天转身跳上城墙的台阶。

身为神奴,非信天所愿;父母亲人沦为血奴,自己却无能为力,信天心中更是如山般沉重。

可在父母面前,这些连同身体上的苦楚都要压在心底,因为信天知道,在这个残酷的黑暗世界中,自己是他们唯一的希望,唯一活下去的勇气。

城墙足有三十丈高,每一个台阶都接近半米,即使地球异变以来人类身体素质普遍提升,上起来也是有些费力,可看起来极为瘦弱的信天却是健步如飞,一步一个台阶,速度带来的快感,也稍稍宣泄了心中的压抑。

猎猎寒风中,一个苍老少年赤着上身飞速而行,这一幕让不时路过的血奴目露异色。

信天此时却是“热病”发作,体内如同燃烧着一把猛火,浑身上下灼痛难忍,这猎猎寒风刮来,反而将疼痛稍稍减轻。

随着疼痛越来越剧烈,万般杂念潮水般退去,信天此时只想让寒风来得更猛烈一些,用这冰刀一般的寒风来抵消自己的一些痛苦。

不知不觉中,高度不断攀升,信天很快来到城墙的最高处。

到了这个高度,寒风愈加呼啸,寻常人甚至都难以在这狂风中站稳,放眼望去,这一片巨大的城墙上面,除了信天竟然再无一人存在。

空阔而悠长的城垛两侧,只稀稀疏疏地安置了一些星耀石,如同风中残烛般散发出极为暗淡的光芒,随时都要熄灭一般。

信天神志有些恍惚,喝醉了般踉踉跄跄晃到城墙垛口,赤*裸的皮肤泛起异样的暗红之色,显然是体内热量惊人的表现。

“嗷——”一道低沉而恐怖的兽吼忽然从城外传来,瞬间让信天恢复了几分清醒。

“嘶——”紧接着信天便倒吸一口冷气,猛然间惊出一身冷汗,连身上的灼痛都稍缓一分——不知不觉间,自己竟然爬上了城墙的垛口,往前一步就是无底的深渊,万劫不复。

三十丈的城墙,肉身凡胎掉下去绝对是粉身碎骨,而且,就算有一万个侥幸没有摔死,也必然沦为变异兽的美食。

城外是丛林的海洋,有大恐怖!

据那位庇护信天的高等神奴所言,现在脚下这片大陆名为“古大陆”,应该是异变前地球七块大陆的集合体,只是面积巨大了许多。

七块大陆挤挨在一起,中间有一个巨大的内海,古大陆外面则是无尽的海洋,无尽的未知——这便是异变后的地球。

整片大陆都被无尽的植物海洋淹没,城市如同一个个孤岛般在植物海洋中苟延残喘。

“神之一族”虽然极为强大,也只是大部分孤岛的主人,而在孤岛之外,完全是海量变异兽的天下。

不要说是普通人,就算是武力远超常人的“觉醒者”,身陷丛林海洋之中也是危险万分,稍不留神就要身死道消。

是以,血月城即便城门大开,也几乎不会有奴隶私逃——留在血月城中为奴,尚有一年半载之命,可一旦走进丛林,恐怕连一时半刻都活不下去!

是人就会贪生怕死,能直面生死的永远都只是极少数的真正勇士。

又是一声隐约的兽吼传来,信天激灵灵打了个冷战,转身就要跳回城墙中,却忽然被城外的黑暗世界吸引。

血月城内虽然同样黑暗,但总有零零星星的星耀石点缀,虽然并不明亮,但依旧不时有柔和的光芒闪烁。

城外不同,完全是漆黑一片,没有半点亮光,如同一个黑色深渊般令人心生不安。

可看着这个噬人的深渊,信天却突然有纵身一跃的冲动。

人活着,总要有个理由。

自己的理由何在?

因为亲人?还是因为亲生父母留下的玉佩,抑或是自己脑中那个奇异的东西?

那枚玉佩,是生父生母留给自己的唯一念想,除了刻有“信天”二字,没有任何稀奇之处,平凡得扔在大街上都没人捡。

而那件奇异之物,信天只能感知,看不见也摸不着,却曾经是支撑信天活下去的希望。

只因信天确信,那件奇异之物必定极其不凡。

郝颜夫妇只知信天身患“冷热怪病”,但信天自己知道,这种病比他们认为的要严重百倍。

有点像是传说中的“火寒之毒”。

焚身烈焰,噬骨之寒。

那种痛,能生生让人灵魂溃散而亡——若不是六年前那件奇异之物突然出现在自己的脑中,信天真的就已经疼到灵魂寂灭,死得不能再死了。

更重要的是,那件奇异之物的出现,几乎和地球异变同步!

那奇异之物一出现,地球就发生了异变,而且这种异变,简直用沧海桑田来形容都极为苍白。

生生彻底改变了一个世界,而这种逆天的改变,竟然连洪水地震这样的自然灾害都一点没有发生,和风细雨地由一个世界转变为了另外一个世界。

这是何等的神奇伟力!

可是六年过去了,这件奇异之物却如同销声匿迹,似乎从来没有存在过一般。

信天悲哀地发现,这件奇异之物的存在,似乎只是让自己的灵魂更加的坚韧,无论承受多么痛苦的折磨都不会灵魂溃散死去。

这反而变相加重了自己承受的苦难。

“真想,就这样跳下去……”绝立于高高的城墙边缘,信天忽然心中泛酸,眼泪就这么流了下来。

火寒之毒,万毒蚀骨,万毒噬心,六年为奴……

没有一刻停歇的剧痛折磨,还有被逼为奴的屈辱,自己为什么还要这样毫无希望地忍下去?

忍了这么多年,忽然就忍不住了。

如果没有亲人的羁绊,信天宁愿用自己的余生换得一天。

只要一天,没有焚身烈焰,没有噬骨冰寒,没有万毒蚀骨,没有万毒噬心,更没有为奴的屈辱……

只要一天,清清爽爽,自由自在。

或许,再奢侈一点,能在死之前看一眼自己的亲生父母……

……

然而,冥冥中似有天意,信天注定不能在此刻走出这一步。

“小天哥,终于找到你了……”恍惚间,信天的死志却被一道惶急的声音打断。

来人竟是信天的妹妹石萍,一个年仅十三岁的瘦弱秀气女孩。

“爹和哥哥被人带走了……”不等信天说话,石萍一把上前抓住信天的手臂,气喘吁吁道,“带走他们的……好像……好像是宋仇的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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