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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故障】(三合一)

作品: 我靠美貌风靡八零 |作者:溯时 |分类:现代言情 |更新:09-07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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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美双与姚瑞兰之间, 从来就没有可比性。

那时她还年轻,误以为温国华有前途有潜力, 用了些小小的计谋, 将他吸引过来,为自己抛弃妻女。

对此,周美双是从未有过心理负担的。

对方只是个没文化的农村妇女而已, 负了便负了, 反正她性子懦弱,不可能来找麻烦, 不必惧怕。

可没想到, 对方是没用, 可她闺女有用!

这些日子温茵茵的手段太狠, 太绝, 让周美双与林菀秋连个喘息的机会都没有。

好好的一个家, 说散就散了,人家看起来甚至还云淡风轻的。

周美双彻底怕了,再也不敢主动找温茵茵麻烦, 可对于姚瑞兰, 她却一点都不忌惮。

闺女是闺女, 娘是娘, 姚瑞兰软弱了一辈子, 不可能年过四十还能长出出息来。

这会儿, 再一次踏足杏花里, 周美双没有丝毫感触,她曾在这里被温国华拳打脚踢,两个人的关系走到冰点, 因此, 她对这个地方并没有感情。

然而再走几步,她却愣住了。

姚瑞兰所在的小院,竟是他们之前住过的那一间。从她离开到现在,甚至连一个月都不到,这地方竟然改头换面。

本平平无奇的小院被收拾过,看上去雅致了许多,木椅和木桌被散散乱乱地摆放着,实际上却是有巧思的,角落处还有一个秋千,就像是一件装饰品。

若是不仔细看,她甚至认不出来这是她从前住过的地方。

还有那满院的花草。

过去周美双也喜欢捣鼓花花草草,总觉得这样的生活更加精致而又有诗意,可印刷厂宿舍院的那套房子被收走之后,她再也没有碰过这些玩意了。

连饭都吃不饱,还谈何诗情画意?

姚瑞兰凭什么能在这样的环境之中?

周美双的心思变了又变,也不知怎的,忽然就领会过来。

姚瑞兰与温国华复合了?俩人竟一起住在这里!

周美双的脸色立马沉下来 ,怒走两步,喊了一声:“老狐狸精!”

现在这季节,天黑得稍晚一些,可此时天色已经逐渐黯下来,恐怕要下雨。

姚瑞兰见装修工人将家里弄得乱糟糟的,就想帮帮忙擦掉屋里的灰,这样明日他们再过来的时候,屋子里也能清爽点,说不定干活都有劲。

姚瑞兰就是个干活的好手,忙了一天,一点都不觉得疲惫,只想尽快把事情做完,赶着在下雨之前搭上回家的中巴车。

她压根就没听见周美双的声音,更没看见这人,动作急匆匆的,速度飞快。

见姚瑞兰撒开腿快速往屋里走,周美双断定她心中有愧,愈发来劲:“老狐狸精!老狐狸精姚瑞兰!你给我站住!”

这下子姚瑞兰是真听见她说的话了,定住脚步,回头看一眼。

“你怎么……”

一眼看见周美双的时候,姚瑞兰吓了一跳。

倒不是因为对方太过凶神恶煞吓坏了她,主要是——周美双怎么变成这样了?

周美双的年纪比她小几岁,平时买雪花膏和漂亮衣裳的时候连眼睛都不眨一下,保养得特别好,看起来就像个城里阔太太。

但现在,却像变了个人。

周美双脸色蜡黄,人瘦了一大圈,头发许久没打理了,乱糟糟地绑起来。

眼下她伸出手就要去戳姚瑞兰的鼻尖,那架势,就像个泼妇。

“你什么你?”周美双冷笑,走上前来,“你和温国华又好上了?”

姚瑞兰这下不奇怪了,原来周美双是为了这事来兴师问罪的。

闺女平时就总是跟她说,对于一些无关紧要的人,多给一个眼神都是浪费,姚瑞兰这样一想,就懒得再看她,转身想走。

可周美双不依不饶,鸡爪一般的手,猛地抓住了姚瑞兰的手腕:“做了亏心事就想逃?姚瑞兰,你别急,我没打算拿你怎么样!温国华那样的,就是跪在我的面前求我回来,我都不会搭理。倒是你,我真觉得奇怪,都被人伤成这样了,还是一心一意的?你可长点儿心吧。”

周美双的语气中有着高高在上的优越感。她现在再不济,可在姚瑞兰的面前,仍旧是居高临下的。

一个农村人,一把年纪了,还没有半点羞耻心,跟条狗一样,招之则来挥之即去,真是丢人!

顿了顿,周美双觉得还没解气,又说道:“你那闺女不是很有出息吗?竟然还会让你跟温国华和好?乡下人就是没见过世面,被哄哄就回去了,你们娘俩,没个有用的。”

听着周美双一刻不停地说这些话,姚瑞兰本来是不愿意搭理的。

可人家现在竟然还骂她闺女了!

姚瑞兰立马不乐意了,学着她闺女的样子:“人要为自己说过的话负责,你要是再胡说八道,我去找公安同志。”

周美双被她一噎,心里咯噔一下,姚瑞兰还会还嘴了?

“你找啊!你去找啊!嘴巴长在我身上,我爱说就说,哪要你多管闲……”

她没想到自己话还没说完,姚瑞兰已经直接手中那一水桶的水全都泼了过来。

那里头的水脏兮兮的,周美双吓了一跳,尖叫一声往后连退几步。

“你!”

“这是在我家,你要想说,那就出去说,没人管。”姚瑞兰说道。

周美双哪知道姚瑞兰变得这么厉害,气不打一处来,刚要破口大骂,突然听见小院的门被推开了。

“吱——”一声响,廖美翠走了进来。

一眼看见周美双,她觉得奇怪:“你来这里做什么?”

再一眼望去,见院子里一地的水,姚瑞兰面无表情地盯着她,而周美双满身狼狈却还气势汹汹,廖美翠立马明白了。

这俩人之前可不是毫无交集的。

廖美翠也是女人,自然知道对于姚瑞兰来说,曾经被背叛是多大的伤害。如果姚瑞兰真不在意,这几次温国华求和的时候,她就不会咬紧牙关连头都不回了。

当初是温国华与周美双的错,现在一个走了,另一个卷土重来?

“我……我来找老温。”周美双不服气地说,“我上次走的时候还有不少衣服没带走。”

廖美翠嗤笑一声:“老温已经被赶出去了。”

周美双完全不相信她说的话,气冲冲往里头跑。只是她还没走到屋子里,就已经愣住了,屋里头的家具几乎全都被搬走了,只剩下装修工人们留下的梯子和工具,那墙壁上涂的油漆,一看就是高级漆,亮得不行。

周美双半天没反应过来,许久之后,连声音都要变了:“那你在这里干什么?”

姚瑞兰直直地看着她:“茵茵把这里给买下来了。”

买下来了……

买下来了!

周美双的脑子似猛地炸开,几乎没办法收拾自己的心情。

而同时,半空中闪过一道惊雷,发出轰然响声,雷音落下,鹏沱大雨倾斜下来。

周美双仍旧一脸错愕。

是温茵茵把房子买下来了?不,姚瑞兰一定是在吹牛。

听说温茵茵的对象是个有钱人,也许是对方家里买了这房子,将来留作婚房用的。这样一来,姚瑞兰不仅住不上这房子,还得帮手打扫,就与她一样,为闺女劳心劳力罢了!

“瑞兰,我是回家拿东西的,之前我和老曾那屋的柜子里留了一个盒子,里头装着我女儿小时候穿的衣服。我们明天的火车,我想把小衣服带走,看看将来能不能给家中的小娃穿。”廖美翠说道。

姚瑞兰连忙招呼着让她自己进屋:“里头的柜子还没搬,你赶紧去找找。”

廖美翠立马走进屋里。

周美双还怔愣在原地,虽然这房子与姚瑞兰没关系,但温茵茵往后就在城里扎根落户了,这说起来,生活质量简直是质的飞跃。

她一方面觉得林菀秋找的是局长,地位更高,可人家一把年纪,还带着个二十多岁的闺女,这算是什么好对象?

她傻傻地站在那里,羡慕温茵茵,也怪林菀秋不争气,心里头怪不是滋味的。

片刻之后,廖美翠已经找到了孩子小时候穿的衣裳,欢天喜地地走出来。

姚瑞兰笑着与她聊了几句,说她往后能抱着孙子孙女享福了。

却不想,她一脸感慨道:“享什么福呀!我和老曾都羡慕你呢,你闺女多好,心疼你一个人住在农村没人照顾,非要在镇上给买套房子。这么有本事又孝顺,你才是享福的那个!”

要是人家说别的,姚瑞兰可能还要谦虚一下,可对方是夸她闺女!

姚瑞兰没反驳,心满意足地笑了起来:“我闺女确实很好。”

周美双还没从一阵怅然的情绪中缓过劲,又突然听到这番话,天上没再次闪电惊雷,可她的心却像是被雷劈了一道似的。

“这房子是温茵茵买的?”她颤抖着声音问道。

廖美翠挑挑眉:“你以为呢?茵茵可乖巧了,自己都要出嫁了,还特地买套房子给她妈一个人住!”

周美双脸色一变,不可置信地看着姚瑞兰,腿都软了。

雨越来越大,姚瑞兰也没打算在周美双面前显摆什么,此时她考虑的是,没个雨具,自己怎么回家呢?

廖美翠干着急,拍拍自己的脑门子:“这天说变就变,昨晚上那场雨下了一个多小时,我该想到今天也会下,怎么就没带雨伞呢!”

“没事,要不咱们进屋坐坐,等到雨停了再走。一个多小时,咱说说话,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姚瑞兰想了想,这样说道。

可她话音刚落,突然听到汽车停在院门口的声音,车灯的亮光打在她们的身上,姚瑞兰探着身子看了看,惊喜地发现这是顾明煜的车。

这车灯太刺眼,周美双的眼睛都要被闪瞎了。

可让她更瞎的是,车子停下来之后,温茵茵那对象竟然拎着一把黑色的长伞走了出来。

顾明煜人高腿长,修长而又骨节分明的手指握着伞柄,淌过满地的雨水走过来,不仅一点都不狼狈,周身还透出尊贵的气质。

周美双的呼吸都要停止了,眼睁睁地看着他走到姚瑞兰的面前。

“阿姨,雨太大了,我来接你回家。”顾明煜温声说道。

姚瑞兰本还在考虑,若自己真在屋里待到大雨停歇,必然要赶不上中巴车。

她没想到顾明煜竟会在这时过来:“明煜,还好你来了。对了,茵茵呢?”

顾明煜转头看了一眼车子的方向,眼底含了笑意:“茵茵在车上,我担心她下车会淋雨,就让她在车里等着。”

廖美翠的眼底闪过一阵阵羡慕。

年轻小伙子都不靠谱,她那女婿平时在家里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还要她闺女照顾呢。

这小伙子,看样子便非富即贵,明明有当大少爷的资本,却还是这么温柔体贴,真好。

“美翠,你跟我们一起上车吧,捎你一程。”她还没回过神,就听见姚瑞兰这么说。

廖美翠看了顾明煜一眼,不好意思地说:“我怕不顺路。”

顾明煜笑了笑:“不要紧的,阿姨也上车吧。”

话都说到这份上,再推辞,倒显得自己磨磨唧唧的,廖美翠感激地说道:“行,那就谢谢你们了!”

顾明煜将伞留给姚瑞兰与廖美翠,而后冰冷的目光扫过周美双。

周美双一怔,不自觉吞了吞口水,紧张地往后退了一步。

“这是私人小院,请你离开。”顾明煜淡声道。

听了这话,周美双哪敢再留,淌着满地的雨水从小院跑开。

姚瑞兰锁上了小院的门,与廖美翠一起慢慢往车上走,

顾明煜也跑进车里。

他一坐在驾驶位上,温茵茵就已经拿了手帕,轻轻帮他擦拭。

顾明煜棱角分明的轮廓之上,布满了雨珠,缓缓往下滴。温茵茵便说道:“就不能在那里等等吗?我打算给你送伞的。”

顾明煜低笑一声,握住她的手:“淋了一点雨而已,不用这么心疼。”

温茵茵看着他,眼底的笑意再也收不住,用手轻轻在他胸口捶一拳,唇角的笑容绽放开来:“谁心疼!臭美吧你!”

两个年轻人打打闹闹时,姚瑞兰与廖美翠也上了车。

他俩见状,立马正襟危坐,一本正经的样子。

姚瑞兰与廖美翠对视,不由笑出声来。

周美双从小院走出来。

滂沱大雨之下,她不管不顾,只一脸茫然,向前走着。

刚才听到的那些消息,直到现在,她才回过神来。

温茵茵给姚瑞兰买了套房子,面积不小,还花了大价钱装修。她们母子俩很硬气,将温国华赶走,自己过好日子。

并且,温茵茵快要结婚了。

还有,姚瑞兰的未来女婿对她是真好,担心她冒着大雨回不了家,特地过来载她。

这一切就像是鬼魅一般,在周美双的脑海中回荡着,让她不知所措。

为什么别人养的闺女如此乖巧懂事又孝顺,自己养的孩子,却自私自利,从不在意她的感受?

周美双想不明白,无论如何都想不明白。

车厢内伴随着一阵阵欢声笑语,车子驶过周美双的身边时,溅起一阵泥水。

她连躲都没躲,木然地站在原地,任由浑身上下湿个透顶。

望着那逐渐离去的小汽车,她的心像是被针扎了一般,一阵阵疼。

钻心的疼。

这么大的雨,一时半会是不会停的。

也不知道林菀秋会不会担心她?

……

林菀秋一点都不担心周美双,她正和范长德打得火热呢:“吴哥,你终于来了,我还怕你在路上淋了雨呢。”

自从与林菀秋在一起之后,范长德感觉自己整天红光满面的,浑身上下都充满了年轻人的活力。这才只摸了摸小手,就已经有年轻好几岁的错觉了,不自觉之间,范长德还想要再尝一点甜头。

只是小姑娘到底还年轻,脸皮子薄呢,他若不再攻克攻克,怕人家认为自己是个登徒子。

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这一趟过来,范长德就带了整整两斤红糖。

林菀秋也不知道堂堂外贸局局长送的礼怎么就这么朴素,不过也许他是担心自己的身体情况呢?

想到这里,林菀秋脸一红,将红糖收好:“谢谢吴哥。”

范长德笑了笑,摆摆手:“就是小东西,不花几个钱。你往后要是跟了我,我所有的工资和补贴都给你。”

林菀秋的眼睛都睁大了。

听说这一辈的男人,都特别大男子主义,她亲生父亲如此,温国华也是如此。可没想到,她的吴局长根本就不是这种人,人家愿意将整个家中的财政大权交给她来管!

局长的工资应该很高吧?林菀秋不知道具体的数额,但光是猜一猜,心里头已经乐开了花:“吴哥,你太信任我了。”

范长德一笑:“没几个钱。”

确实没几个钱,一个临时司机而已,一年到头顶了天也就百来块吧。

到时候将钱全都交给林菀秋,让她管事,做家里的女主人,照顾俩儿子,伺候老母亲,那他就安心了!

俩人处对象的初期,谈钱是伤感情的,但若是谈拢了,却能让感情突飞猛进。

他们如老夫老妻一般吃完了晚饭,将碗筷往桌上一放,便坐到沙发上。

这段时间,俩人一待在一起,范长德就开始动手动脚,还经常说些荤话。林菀秋又不是无知少女,自然对此见怪不怪,只是有一点不满意。

他挨近了之后,口中的气味有点难闻。

那浑浊的气味一阵阵扑来的时候,林菀秋有些头晕,可他俩都已经到这一步了,总不能退缩。大不了将来给他买些高级牙膏用用,去去口气。

终于,林菀秋下定决心。

她从柜里拿出一瓶白酒,走了过来:“吴哥,要不要喝点酒?”

范长德平日里就嗜酒如命,在家中,他睡前总要小酌几杯,喝完之后敞着肚皮就呼呼大睡。

现在看见林菀秋拿出酒,他的眼睛都亮了:“行啊。”

林菀秋这酒是叶锦开珍藏的,本打算过年的时候小俩口喝几杯。可前两个月过年,林菀秋带了一批从百货大楼买来的衣服,他看见就烦躁,便没了这心思。再说了,当时林菀秋怀孕呢,就算有这心思,也不能喝。

现在倒是合适的时机。

林菀秋打开白酒,给范长德倒了一杯。

他举起杯,贪婪地喝了一口,舔了舔嘴唇。半晌之后,许是想起人设不能崩,便冷静地说:“这酒不够香醇。”

林菀秋莞尔:“是,我家里藏的酒,肯定没吴哥平时应酬时喝的酒好。”

范长德一笑:“美酒配美人,我倒觉得现在是最美好的时刻。”

林菀秋红着脸,也往自己的杯中倒了酒,仰起脖子,一饮而尽。

一杯一杯美酒,惹得人醉醺醺的,范长德一把将林菀秋搂入自己的怀中。

林菀秋猝不及防,却也没躲闪,红着脸将扬起下巴。

两个人的眼神愈发迷离,最终,谁都失了分寸。

客厅的灯光逐渐昏暗下来,林菀秋昏昏沉沉的,哪还记得周美双仍在大雨中游荡。

……

第二天清晨的时候,叶锦开到了宿舍院门口。

这房子一直给林菀秋住下去不是个办法,他们之间早就已经没关系了,他何必这么好心?

叶锦开对林菀秋狠心得不得了,一大早醒来,便直接去家里敲门。

“砰砰砰——”叶锦开抬起手,一遍又一遍,轻轻敲门。

可里头根本就没有任何动静。

叶锦开“啧”一声,只觉得林菀秋愈发好吃懒做,不上班就算了,还整天睡懒觉,好在他抽身得早,不然可不得让她给耗死!

他不耐烦了,从兜里拿出钥匙,插进锁眼。

“咔嗒”一声,叶锦开打开门,刚想冲去把林菀秋喊醒,却不想整个人都僵住了。

沙发上,一男一女躺在那里,衣衫不整,睡得却香甜。

叶锦开一眼望去,便看到了范长德,不,严格意义上,他是被范长德的呼噜声吸引去。

范长德张大了嘴巴,呼噜声此起彼伏,脸上挂着哈喇子,美滋滋地搂着林菀秋,做梦都在笑。

而林菀秋呢,她依偎在范长德的怀里,小鸟依人的样子,双手紧紧搂着他的脖子,心满意足。

傻子都知道他们昨夜发生了什么。

叶锦开的脸色都僵了。

这么老的男人,林菀秋还真是不挑。

“咳咳——”叶锦开发出声响。

范长德睡得正香,迷迷糊糊之间听见一道男人的声音,不悦地睁开眼睛。

阳光落入屋子,有些刺眼,他眯了眯眼睛,眉心皱起。可突然之间,心脏直跳,再回过神时,范长德睁大了眼睛。

怎么有个男人?

范长德吓了一跳,猛然从沙发上弹起来,手脚并用地唤醒了林菀秋。

“嗯?”

林菀秋揉了揉眼,反应过来之后,也跳了起来,连忙整理自己的衣裳。

俩人都是手足无措,林菀秋觉得这一幕被叶锦开看见,恨不得立马找个地缝钻进去,而范长德,他觉得自己是不是给这人戴绿帽了?

范长德平日里装得挺有气派的,但那也只是在林菀秋面前而已。

此时他吓得整个人都要颤抖,慌不择路一般就要逃,望着他仓惶的背影,林菀秋都懵了。

还是叶锦开伸手将他拦下来:“别跑,我们已经离婚了,我过来说句话就走。”

范长德一僵,直直地站在原地,眼角还糊着眼屎。

叶锦开又对林菀秋说道:“这房子我要收回,请你尽快搬走。”

林菀秋见他如此绝情,咬着唇,几乎要将双唇咬出一个血印。

范长德看看叶锦开,又看看林菀秋。

这不谙世事的小姑娘,竟离过婚?

他被骗了!

叶锦开把话说完,也不愿再留下,嫌弃地看了范长德一眼,又用厌恶的眼神打量着林菀秋。

片刻之后,他淡淡道:“行了,你们继续。”

“砰”一声,叶锦开把门关上了。

林菀秋欲哭无泪,站起来时,见到范长德看着自己的眼神中透着怒气。

攻略了这么长时间,好不容易才有了一点起色,眼看着她马上就要成为局长夫人,叶锦开闹什么?

她咬着牙,红着眼眶,走到范长德身边。可她柔软的小手刚一伸过来,就被范长德无情拍开:“你最好老实交代清楚!”

林菀秋闻言,整个人一怔,不由瘫软在地,紧紧抱着范长德的大腿:“吴哥,你相信我,我不是故意骗你的。我只是太喜欢你了,所以才不敢把真相告诉你。”

范长德沉着脸:“你们什么时候离婚的?有没有孩子?”

林菀秋心思一动:“我们离婚很久了,都快半年了……没有,没有孩子!”

范长德居高临下地看着她。

小姑娘红着眼,可怜兮兮的,倒是楚楚动人。他也这把年纪了,家中还有个老母亲与俩小娃要照顾,不跟她好,还能跟谁好?

她离过婚,他跑了媳妇,说起来,她也不是配不上他。

这样一想,范长德的目光软下来。

他蹲下身,将林菀秋搂入怀中:“好了好了,这次原谅你了,咱都这关系了,以后你就踏踏实实跟着我吧。”

林菀秋把头点成拨浪鼓,靠在他的肩膀上,哭成了泪人。

看来吴哥是真喜欢她,局长夫人的位置,稳了。

……

叶锦开从宿舍院,抬腿迈上自行车。

远远地,他看见周美双回来了。

昨夜周美双在大雨中走走停停,最后找到一个破旧废弃的小院。那小院的门敞着,屋里没人,她便在房檐下躲雨。

许是过于疲倦的缘故,不知不觉之间,她竟睡着了。

再睁开眼,天都亮了。

周美双心里堵得慌,觉得林菀秋不孝顺,也觉得她没别人的闺女有本事,甚至不愿意再回家了。

可没想到,就这一路走过来,她居然在街边看见了温国华!

温国华胡子拉碴,衣衫褴褛,坐在路边,像个流浪汉。

看见他的那一刻,周美双心一慌,立马夹紧屁股赶紧走。

她生怕被温国华拦下来,要求还钱。

周美双不想沦落成温国华那样,走着走着,回到了家门口。

一抬眼,就看见了叶锦开。

过去没觉得叶锦开有多帅气,这会儿家中来了个吴局长,她竟觉得自己从前的女婿变得愈发器宇轩昂。

叶锦开突然过来,是想要挽回林菀秋吗?

说起来,他们之间也没什么大矛盾,也许俩人把话敞开了说,真能复婚!

周美双这样想着,给了叶锦开一个笑脸。

却没想到,叶锦开无比绝情,冷冷地扫了她一眼:“我劝你别进去,免得坏了他们的好事。”

周美双的脸色顿时一白。

叶锦开竟撞见……

完了完了,这下子是真不可能复婚了!

叶锦开冷淡地收回视线。

大早上的,大街上空气非常清新,叶锦开一路骑着车,经过一间学校时,突然看见门口有老大爷在卖糖葫芦。

这会儿学生们都要进学校了,谁会买他的糖葫芦?叶锦开轻蔑一笑,突然,眼神顿住。

如果没记错的话,温茵茵很喜欢吃糖葫芦。

过去他们处对象时,温茵茵总是眼馋地望着人家的糖葫芦看,而他那时觉得这是小孩吃的玩意儿,压根没想给她买。

听说她现在开服装店了,就在月乐街。

店里的生意不错。

也不知道今时今日的她,是否还能被一串糖葫芦的温情所打动?

叶锦开心神一凝,走上前去:“大爷,给我一串糖葫芦。”

……

凌芬芳勤劳,清晨就已经打开店门。

如往常一样,她擦擦洗洗,将店里打扫得干干净净,而后坐在高脚凳上,拿出温茵茵的字帖。

上一本字帖,温茵茵已经写完了,这是第二本。

这本还余下不少纸张还没写,凌芬芳心跳加速,拿出笔,学着温茵茵的样子,想要在上面描画。

她没读过几年书,最羡慕的就是有知识的人。

平时看见温茵茵拿着钢笔写字,总是眼馋得很,倘若她也能变得有文化,是否就能像温茵茵那样,与顾明煜有更多共同话题。

只是——写了她的字帖,温茵茵会不会介意?

鬼使神差一般,凌芬芳拿出店里平时用的账本,从中间撕下一张纸。

她看看字帖原本的字,又看看温茵茵的字迹,最后捏紧了笔,一字一顿,再纸张上仔细描绘着。

只是练字是一个长久的过程,并不能在一朝一夕之间就写出行云流水般的字迹。凌芬芳一只手托着下巴,一只手认真写着,半个小时过去了,心中沮丧。

为什么怎么学,都不像温茵茵的字?

她懊恼地放下笔,突然之间,玻璃门打开了,风铃声响动。

“茵茵。”

一道男声响起,凌芬芳奇怪地转过脸。

叶锦开看着她,不好意思地说:“这不是茵茵的店吗?抱歉,我走错地方了。”

凌芬芳却站起来,眼底有几分激动:“这是茵茵姐的店,我是店里的营业员。”

叶锦开这才笑了笑,走上前:“茵茵不在吗?”

凌芬芳默默地打量着他。

这男人的外表虽不及顾明煜那般出色,可也非常体面,他与温茵茵之间有什么关系?

“茵茵姐家住得远,不会这么早过来。”她说。

叶锦开“哦”了一声,神情失落,犹豫一下,将手中的糖葫芦递给她:“同志,我叫叶锦开。等她来了,能不能帮我把这糖葫芦给她?茵茵最喜欢吃这个。”

凌芬芳接过来,柔声答应。

等到他落寞地转身之时,她压抑着心底的波澜,轻声问道:“同志,你刚才认错人,是觉得我和茵茵姐长得像吗?”

根本不像。

只是他刚才心神恍惚,又有点紧张,进店之后连看都没看,直接就喊了“茵茵”的名字而已。

不过这是温茵茵店里的营业员,说不定以后能帮到他。

于是叶锦开说道:“有点。”

他话音落下,凌芬芳的心脏骤然跳动。

她拿了张纸,将糖葫芦包好,放在收银台上,而后走到全身镜前,轻轻抚摸自己的脸。

她与茵茵姐,真有这么像吗?

……

一个小时之后,温茵茵到了。

她一眼就看到收银台上的糖葫芦,笑着问道:“芬芳,这是你买的吗?”

凌芬芳摇头:“是一位叫叶——”

“你要吃吗?”温茵茵猜到是谁送的,直接问道。

凌芬芳又摇摇头。

温茵茵随手将糖葫芦丢到店里的简易垃圾桶中。

凌芬芳一下子愣住了,这多好的糖葫芦啊,她长这么大,还从未吃过。

茵茵姐怎么这么浪费呢?既然不愿吃,倒不如留给她了。

可正当她这样考虑之时,温茵茵突然拿起了收银台上的纸张,笑着问道:“芬芳,你在练字吗?”

凌芬芳黝黑的脸“唰”一下红了。

她刚才竟忘了将纸张收拾起来!

“你要想练字,这本字帖就送你了,在空白纸张上练习效果没这么好。”温茵茵说。

凌芬芳一个劲摇头:“不用,不用……我只是写着玩儿的。”

既然她拒绝,温茵茵也没坚持,将收银台上的纸张收拾起来,放回到抽屉里。

而与此同时,脑海中回荡起许久未传来的系统声音。

【系统故障:某项任务奖励失效,请宿主及时修正。】

这情况在之前是从未出现过的。

温茵茵有些奇怪,在脑海中问道:“是哪项奖励出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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