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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琉璃盏

作品: 大唐:就嫁一个公主,还想求我出山? |作者:十四桥 |分类:历史军事 |更新:06-28 17:25|
    “老爹,这玩意不是光说合作就行的,主要是俺没有银子。”

    程处默不可置信的看着老头子,实在是想不明白,到底是那个环节出了问题。

    老头子怎么会一下子转变这么大。

    “只要你小子干的不是偷鸡摸狗的事情,老子会揍你吗?”

    “现在终于知道干点正事了,总算是成熟了一点。”

    “银子的事情,你无须担心,务必要将这个项目的契约搞回来。”

    对于自己刚刚的粗鲁,程咬金直接过滤掉了。

    此时他的心中一直在盘算,这种好事怎么会落在这个傻小子的身上。

    无论如何,在契约没有签订好之前。

    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出现变故。

    “只要有银子,这件事情就包在小爷身上,保证会赚到银子的。”

    老头子居然答应给自己银子,程处默顿时大喜,赶忙在地面上爬了起来,拍着胸膛保证。

    “没大没小的东西,信不信老子抽你。”

    还真是给点阳光他就灿烂,程咬金再次抬起手掌,装出要打人的样子。

    “对不起老爹,俺错了,您别打俺了。”

    程处默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好好的在老头子面前嘚瑟啥,险些又遭受无妄之灾。

    “小兔崽子,这一次的合作,老子愿意将银子给你,但老子有个条件,五成利润,老子要四成,分你一成,有问题吗?”

    这样的好事,应该属于程府,而不是这个兔崽子一人占据。

    思来想去后,还是留给这小子一成,否则的话,他还真怕这小子会不用心做事。

    “没……没问题。”

    程处默很想说不行,但是看到老头子的眼神后,果然认怂。

    “嗯,对了,那小子知道你的身份了?”

    突然,程咬金开口质问起来,他可不想因为儿子的事情,将自己与陛下的身份暴露出去。

    “他不知道俺的身份,俺告诉他们,俺叫小默。”

    很是不明白老头子话语中的意思,不过为了不让彼此之间有隔阂。

    这一次,他真的主动隐瞒自己的身份了。

    “嗯,不错,算你小子还有那么一点头脑,记住了,一定不能让对方知晓你的身份,否则的话,这样的好事,以后就没有了。”

    还好这小子还算激灵,不然的话,这次的合作,恐怕就要泡汤了。

    “老头子,你知道那位公子?”

    程处默终于明白问题出在哪里了。

    刚刚还一副要打要杀的态度,在得知公子的姓名后,一切全部转变了。

    “不该问的别问,好好跟在他的身边做生意,还有,收起你那花花肠子,要是将生意搞砸了,老子绝对不会轻饶你!”

    程咬金狠狠的瞪了儿子一眼,自己与陛下同那小子的关系,岂能随便告诉他人。

    “是是是!”

    程处默下意识缩了缩脖子,不敢再过问一句。

    只是心中对那位公子的身份更加的好奇了。

    最终,程处默带着银子美滋滋的来到沐九歌的家中。

    他可是清晰的记得,为了避免出现意外。

    所以,务必要在第一时间将契约签订完毕。

    “公子,既然合作已经谈妥了,不知道您可有什么好建议?”

    “说句实在话,这是俺第一次做生意,实在是没有什么好想法,还望公子指点。”

    程处默将自己的姿态放得很低,他算是看明白了,面前这位公子,绝对不是自己能够得罪的。

    “这个很简单,长安城内繁华街道上,随意盘下一间商铺,然后将之推倒,用红砖重建就好。”

    砖房在整个大唐之中,现在只有自己这里有一间。

    虽然外面来往的人,对此都十分的好奇,却始终没有一人主动进来询问。

    但是修建一个商铺就不一样了,等待修建完毕后,自然能够吸引不少人前往。

    “公子,俺没有明白您的意思。”

    程处默挠挠脑袋,满是迷茫之色,推倒重建,这不就是脱了裤子放屁,费二遍事吗。

    “这个铺子,就是你日后的大本营,之所以需要重新修葺,那就是在给自己家的产品打广告。”

    “让更多长安城内的百姓,看到砖瓦房的好处,主动登门谈买卖,而不是你带人出去宣扬。”

    沐九歌很是怀疑,就这样的脑子,他到底是怎么搞到银子的,不会又是在家中偷的吧。

    “原来如此,俺明白了,多谢公子指点。”

    听到这样的解释后,程处默这才流露出笑容,原来重建商铺这个事情,里面还会隐藏这么多的事。

    “小默,之后有什么事情,你直接找仁贵。”

    修建土窑、烧砖、盖房子之类的事情,薛仁贵早已经学会了,他也能够好好的当个甩手掌柜了。

    “好。”

    程处默十分干脆的答应下来,与之相比,他倒是更加愿意与薛仁贵打交道。

    ……

    眼看已至深秋。

    要不了多久,冬季就会降临。

    看着窗户上糊的纸,沐九歌陷入了沉思。

    就这么过冬的话,保不齐自己会被冻个好歹。

    记得以前上学的时候,好像是看到过玻璃的制作方法。

    只是不知道,操作起来是不是那么简单。

    既然想到这个,那么他就会动手去研究,不管成与不成,试试总是没有坏处。

    万一成功了。

    那么岂不是又多了一条发财之路。

    大唐时期根本就没有玻璃,有的只是琉璃,并且价格无比的昂贵。

    在没有大量推广玻璃之前,他必然能够狠狠的赚上一笔。

    精心筛选出来一些细沙后,沐九歌这才将目光落在土窑上。

    也不知道这里面的温度,能否达到制造玻璃的要求。

    接连几次,都以失败告终。

    沐九歌非但没有沮丧,反而斗志更加的高亢起来。

    铆足了劲头,说什么都要将玻璃研究出来不可。

    不知道失败了多少次,器皿中的细沙终于有了些许的变化,变成了一块晶体。

    虽然不是晶莹剔透,内部充满了浑浊。

    但这却让沐九歌大喜,至少他已经走在成功的道路上。

    而这样的心得,他全部记录了下来。

    他始终坚信,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就这样三天的时间过去了,沐九歌顶着大大的黑眼圈,头发乱蓬蓬的。

    可是他的双眼之中却充满了喜色。

    他成功了,虽然只是制作出一个劣质的玻璃杯,却也让他兴奋不已。

    “公子,这是琉璃盏?”

    就在这时,程处默灰头土脸的走了过来,看到玻璃杯后,双目放出异样的光芒。

    “喜欢的话,送你了。”

    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后,这才感觉到疲倦之意上涌。

    也无心与这小子浪费口舌,随手将劣质的玻璃杯丢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