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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狗蛋的麻烦

作品: 乡村兵王 |作者:大花裤衩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03-10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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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咕噜。”

林轩咽了咽口水,迟疑地摘下几个西红柿,打算试试口感,水果这种东西光好看能有什么用?最重要的还是味道!

擦干表皮上的水之后,林轩将一个鲜嫩的西红柿送进了嘴里,刚咬破薄薄的皮层,清凉的汁液顿时就流了出来,甜美中带着淡淡的酸涩,让人回味无穷。

“吧唧吧唧。”

快速吞咽的声音响了起来,林轩抱着西红柿大快朵颐,比饿死鬼还要可怕。

此刻,林轩的大脑一片空白,他眼中就只有西红柿,他根本不敢相信,世界上还有这么好吃的水果!

直到手里的西红柿全都被吃完了,林轩才意犹未尽地停了下来,他摸着撑得发胀的肚皮,看向菜园的目光中,迸发出浓烈的贪婪。

美味!

用灵泉水灌溉之后,园子里的作物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无论是表面的色泽卖相,还是内在的口感味道,全都有了质变。

卧槽,这灵泉水也太神奇了吧?!

林轩心头狂喜,仿佛看到了钞票如潮水般奔涌而来的画面。

过了半响,林轩才平静下来,挤出了菜园子,他对未来忽然充满了信心。

对了,菜园子的事我该怎么跟父母解释?

林轩猛地一拍脑袋,这也是件麻烦事,如果他不能讲清楚,父母肯定会以为家里出怪事了。

嗯,就说是城里的种植技术吧。

想到这里,林轩就朝着自家的地走去。

“狗蛋,别他妈给脸不要脸,这鱼塘老子要定了!”

还没过多久,林轩就远远地听到了叫骂声,走过去一看,原来是狗蛋在鱼塘边,跟村里的几个混混发生了争执。

狗蛋是林轩的发小,两人感情还算不错,只是后来林轩去了部队,这才导致他们分开。

多年未见的狗蛋魁梧了不少,身高就有一米七多,而由于常年务农的缘故,手臂上全都是鼓胀的肌肉。

按理说没人敢找他麻烦才对,可鱼塘的利润惊人,每年都有上万块的进账,村里的破皮无赖全都打起了狗蛋的主意。

这次围着狗蛋的,足足有五个,他们干的都是偷鸡摸狗的勾当,让人厌恶不已。

“不可能,这鱼塘是我的,说什么都不能给你们!”

狗蛋脸色铁青,就是不肯让步。

为首的混混凶狠地说道:“狗蛋,别不知好歹,你要是点头,我们还能给你点辛苦费,不然你就等着赔钱吧!”

“狗蛋,你要是不答应,池塘里的鱼可活不成。”

“不止是鱼会出事,狗蛋你也跑不掉!”

周围的人纷纷附和起来,大有一言不合就动手的架势。

“滚!说什么我也不同意!”

狗蛋虽然愣头愣脑的,但也不傻,这鱼塘起码值十来万,他怎么可能轻易拱手让人。

“艹,不给你点颜色瞧瞧,你还真不知道村里谁说了算!”

狗蛋油盐不进,为首的混混顿时火了,撸着袖子就要上来打架。

“住手!”

林轩的大喝声传了过来,他要是不制止,狗蛋肯定是要吃亏的,毕竟双拳难敌四手!

“小子,你他妈谁啊,竟然敢乱吠,信不信老子剁了你!?”

看见林轩大步走了过来,染着黄毛的混混就跳了出来,恶狠狠地瞪着他。

“跳梁小丑,还不快滚!”

林轩背着双手,冷冷地扫过人群,眉眼间透露出惊人的锐利。

听到这话,所有混混都笑了起来,这可是壮哥吩咐的事,在绿水村还没人敢放肆!

“傻逼玩意,得罪了壮哥,小心死到临头!”

为首的混混指着林轩叫嚣道,在他眼里,林轩已经是个残废了,壮哥的威名不可冒犯!

“这家伙吃了雄心豹子胆,连壮哥的事都敢插手,我看他是活不长了!”

其他混混全都冷笑起来,怜悯地望着林轩。

狗蛋也心知不妙,焦急地说道:“兄弟,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快走吧,千万别冲动!”

多年未见,他显然没有认出林轩的身份。

感受到狗蛋的关心,林轩和善地朝他笑笑,示意他安心,随即又把目光转向了那群混混,“看在大家同村的份上,我只打断你们的腿!”

作为退役的特种兵,林轩怎么可能害怕几个混混的威胁!

他在边境线上消灭的外国佣兵,都能把池塘给堆满了!

在他眼里,这些小混混就跟弱鸡差不多,战斗力还不到两位数,只有挨打的份!

“小子,你找死,竟然敢威胁我,不想活了?!”

为首的混混脸色难看至极,他可是跟着壮哥混的,这十里八乡,谁敢不给他面子?

可没想到随便来个小白脸都敢出言不逊!

看林轩那瘦弱的身板,都不够他两拳打的,原本他抱着早点完事的心态,不准备节外生枝,可林轩的欠揍的表情,让他很是愤怒。

“威胁?就你这种垃圾还不配!”

林轩冷喝,言语之中满满的都是嫌弃。

这话确实不假,他从来都没把这几个混混放在眼里。

“虎哥,这小子太嚣张了,我快忍不住了。”

旁边的强壮混混小声说道,看向林轩的眼神中闪烁着凶光。

“虎哥揍他,不然以后我们没法在绿水村立足!”

周围的混混也看林轩不顺眼,纷纷扇风点火。

领头的混混点了点头,既然林轩找死,那就大发慈悲地成全他好了。

强壮混混得到了允许,狞笑着朝林轩冲了过来,挥动着的拳头,快速地在空中划出弧线,径直砸向林轩的脑袋。

林轩不闪不避地站在原地,双手依然背在身后,似乎没有接招的打算。

“找死!”

强壮混混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脚底猛地加力,速度顿时又快了三分。

“哈哈,这小子吓傻了,连跑都不会。”

“我看他是脚软了,跑不动!”

“哼,既然他敢站出来多管闲事,就要有挨打的觉悟!”

所有混混全都站着看戏,面露讥讽之色,在他们眼里,林轩很快就会成为趴在地上的死狗。

这拳力量极大,就是强壮混混自己,也未必能够接下来,他相信林轩肯定会被他打得丧失战斗力。

“废物!力气跟娘们一样,速度比龟爬快不了不少!”

林轩淡淡地看了眼,根本提不起战斗的兴趣,随意地伸出右掌,在众人见鬼似的目光中,稳稳的接住了强壮混混的拳头。

“卧槽,竟然被接住了,这小子有两把刷子,难怪敢这么嚣张!”

所有人都诧异地望着林轩,狗蛋也没想到,他会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

“不过他肯定强撑不了多久。”

“嗯,有道理,他就是个会点拳脚的小白脸而已。”

很快,大家便镇定了下来,好整以暇地看着场里动静。

然而半分钟过去了,强壮混混还是不偏不倚地站在林轩面前,抬着沙包大的拳头,无论怎么用力,都无法挣脱林轩的束缚。

由于用力过度,强壮混混的脸色涨红,却不能移动分毫,他只觉得被林轩握住的拳头剧痛无比,好似被巨石压着,骨骼都要碎裂了般。

他可以明显感受到,自己的拳头在缓慢地变形,能够使出的力,变得越来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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