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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得一道道菜端上了桌,婢女扶出了老太太,只见满桌菜色或色彩妍丽,或清淡素雅,只一眼望去,便令人食指大动,各种诱人而奇特的香气混合在一起,即便一道看似普通的寻常小炒,却也颜色鲜亮,极其好看。
最后一道汤上来之时,一扇形骨在雪白浓汤之中若隐若现,偏有着一颗颗鲜红缀于其上,便似一柄缀着红翡翠的玉石扇子,极为好看,衬着几支枯木般的茶树菇,汤香浓郁,色泽明丽。
“芙儿做菜便如人一般,真是极雅。”老太太赞道,“这菜恐怕都有名讳吧,比如这汤?”
郭芙在她身边坐下,笑盈盈地道,“这汤嘛,红豆入骨,自是刻骨相思。”
“刻骨相思,好名字。”老太太称赞,一道道问过,郭芙一道道答来,这一桌菜多是昔日她母亲做过的名目,把洪七公肚里的馋虫勾引地教了郭靖十五招降龙十八掌,洪七公曾言这些个菜比宫里的御膳要出色得多,自是不假的,便是那一晚白米饭,颗颗晶莹,透着醇厚香气,也是与最好的乌骨鸡一道蒸来的。
这一餐吃得极为惬意,冯鼎初更是频频用怀疑的目光看向郭芙,他实在没有想到,看似十指不沾阳春水的郭芙,居然做得这么一桌令人惊艳的好菜!
白颜更是一道道细细品来,他本对口腹之欲并不那么看重,这几年来游历江南,他见过吃过的好菜名吃并不算少,却没有一道能与这桌上的菜相比。
在酒足饭饱之际,郭芙站起身来,对老太太深深一福,微笑道,“老太太,芙儿这桌饭菜是为老太太而做,老太太看得起芙儿,但芙儿当真歉疚得很,不日便要离开。”
老太太抓住郭芙的手,“何以这么着急,在这里住不好么?”
郭芙笑道,“老太太,我本就要归家的,只是路过余姚,想起尚有外婆的亲人便在此间,这才来探,非是芙儿着急,而是实是有几年未曾归家了,更兼父母有些急事,我亦要赶去。”
老太太还待再说,郭芙拉过她,只带着轻浅的笑,“老太太心中在想什么,芙儿是明白的,不若入室,芙儿与你细细说来?”
老太太深深看了郭芙一眼,才露出慈爱的笑容道,“如此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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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芙在老太太房中呆了一夜,出来之时面色疲惫,天刚擦亮,程英已收好包袱,在房中等她。
“你看这冯府如何?”郭芙问。
程英沉吟片刻道,“颇为不俗。富丽堂皇,底蕴深厚。”
郭芙带笑,“不仅如此,你便只看这屋里的东西,字画古董,玉石家具,无一不是上上之品,莫说冯家如今已经离了朝堂,就算是朝廷大员,多也不会把这样的笔洗随意丢在桌上。”她执起桌上一方深墨色的笔洗,触手温凉,上雕一朵墨莲,极为雅致。“来之前我便觉得这冯家多半不凡,单单看外婆留下的这个镯子,不说其他,绝对是千金难求有价无市的好东西,一般的大家闺秀,哪里会把这种首饰随手戴在腕上,可外公言,这便是昔日外婆腕上的镯子。倒不似是书香门第,像是巨富之家。”
程英点头,“我幼时曾见过一般官员家中,必然供不起这般的吃穿用度,更何况冯家早已离了朝堂。”
郭芙叹了口气,“果不其然,原来,那位老太太却是出身商家,且曾是北方巨富,几十年来,冯家财富在她手上不知翻了多少倍,但可惜的是,冯家上下,居然没有一个成才的。”她眯着眼看手上的镯子,右手腕上依然戴着那个白如凝脂的镯子,左腕却多了一个鲜红似血的手镯,刚好腕部大小,却不知是如何带得上去的。
程英握着她的手看,“你用了缩骨术?”
“我哪里会,只是忍着痛罢了。”郭芙笑道,“外婆昔日怕也是不知道这镯子不普通。只是她自幼聪慧非常,老太太便动了传她家业的念头,可惜的是,外婆随外公走了,从此一去不回。这对镯子本叫蝶恋花,却是取自苏轼的一首词牌,其中有句,‘杏子梢头香蕾破,淡红褪白胭脂涴’,红白之色,正是杏。”她走到窗边,“这整个江南,多少商铺的标识有那杏花的刻印,数也数不过来。”
“你是说——”
郭芙回首笑道,“是,那轻红商盟的主人,正是冯家的老太太。”
程英愕然。郭芙却垂眸浅笑,她与老太太定下的契约,虽整个商盟都自成系统,管理并不繁琐,老太太是个有智慧的人,唤她去亦问了许多经营上的问题,郭芙前世虽是律师,身在商界的朋友却是不少,若是说不出个一条两条来反倒奇怪了,然后,老太太便和她定下这个契约——
一整夜的讨价还价,能与她律师的嘴皮子斗个不相上下,这老太太当真了得,哪里像个将死之人。
将“轻红”交予她,是老太太不得不如此,有人觊觎这偌大的家产,老太太却不能放任冯家子弟从此陷入困顿,原本老太太想让她嫁进来——没有什么比成为冯家妇更让人安心,她拒绝了,于是一番口水战,才得来了如今的约定。
“阿英,你知道这冯府一年要花多少钱么?”
程英摇头。
郭芙叹气,这也太是败家了,“足足有七八万两上下。”
程英惊愕地睁大眼。
自来到这个朝代以来,郭芙才知原来银子是如此值钱的玩意儿,一两银的购买力几乎相当于一千多人民币!这可怕的换算,一两银可兑的铜钱足足有好几斤重呢,够寻常人家生活很久,而冯府,一年却要花去这么多钱,真是一个可怕的数字。
“我每年需交给冯府十万两银,不是给旁人,正是给冯昕轶,我暂时只觉得他似乎还可以信任。不过,轻红之中流通的白银虽有百万两多,真正能提出的现银,一年也就十五万两左右,老太太还是足够精明呢。”她便像是现代的经理人了,可惜的是,没有什么法律手段在约束她,“也真是足够信任我。”
她回过头来,对程英微笑道,“阿英,我信任你才告诉你这些,以后,你可要帮我。”她带着撒娇的口吻道。
程英看她半晌,她早知道郭芙是做得了大事的,却不想只在她们这个年纪,她便揽下了这么大的事,真是太令人吃惊,不过,她还是拉过郭芙的手,认真道,“这是自然的,阿芙,你放心罢。”
郭芙笑着看窗外微白的脸色,隐隐听到一声雕鸣,眼眸幽深,心下却是带着叹息之意。她也不曾想,不过来看看外婆的故亲,便会遇到这般狗血的继承人的把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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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冯府极为安宁静谧,一声清厉的雕鸣划过冯府,吵醒了素来慵懒晚起人的美梦。
冯昕轶走到院中时正看到少女已换过衣衫,一袭轻便绿裙,清丽若塘中碧荷,她一声呼叱,空中神俊白雕便落在她的身边。
白雕犀锐,少女娇艳,却生生是一副好风景。
他怔了半晌,却依旧没有走出去。
他看到另一个少女走出来,腰悬长箫,见到自己的哥哥带着笑走到她们身边,身后一个书童,背着行囊,便知道他已打定主意离家了,而自己——却不行。
老太太说,她不是南方养在笼中的画眉雀儿,她是困不住的,注定要展翅高飞。
而自己,却大约终身被困在这个府中,连看一眼她的权利,以后大约也是极少。
既是无缘,何必遇见。
即使无缘,他依旧感激于她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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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猜对了,确实是伯颜
有人说写伯颜不适合也难写
事实上历史上这个时期,伯颜与郭芙的年龄差别不大这是其一
还有在那个年代,真正能称得上奇男子的伯颜称第二就没有第一
这个时候的伯颜还没有发迹,他只是曾祖和祖父随着成吉思汗打过仗
伯颜自小在西域长大的,其实我还很疑惑以他的家世为什么要在西域长大 = =
后来得到忽必烈的赏识才破格提拔,也就是说,原本他的身份并不是说就是蒙古贵族之类的
历史上的伯颜虽是灭了宋的,但是得了不少美名
一是以深略善断著称,二是曾得姚靖《西湖志》:“方其统兵下临安,驻节皋亭,俟宋出降,不嗜杀戮,杭民德之,为建此祠。”
曾经的宋人对金那是刻骨的仇恨吧
但是很快,似乎又一家亲了
甚至原著中的武兄弟娶了完颜萍,她可是金人贵族的后裔
郭芙嫁给了辽国后裔的耶律齐,他爹曾经是蒙古丞相啊
其实我也不理解,这种仇恨究竟是算什么
后来想想,其实也就是一个立场问题,而不是对于本人的仇恨
这里的伯颜,有些事情还是会做,有些事情可能不会做
不过历史是不可扭转的
伯颜是灭宋的功臣,但本质上,他本人与郭黄没有那么大的仇恨
看金轮法王和他的两个弟子,也是蒙古人,霍都还是顶着蒙古王子的名头的,这厮居然还敢去向小龙女求亲,好大的胆子,╮(╯▽╰)╭
但是在宋的土地上,并没有多少人因为他们的身份而去仇视他们
甚至在第一次攻宋的时候,金轮可是在蒙古大汗还有贵族的大营里的,历史上第一次攻宋的统帅就是托雷,郭靖的安答,╮(╯▽╰)╭
可远比伯颜的身份贵重
不过这个仅限于小说
郭黄也没有因此去追杀金轮
不过不同意女儿嫁给伯颜这个几乎是可以预见的
至于将来伯颜与郭黄相对的立场而言,破襄阳的不是伯颜,所以说,也并非不可调和
我们所谓伯颜是灭宋的功臣这是历史给他的评价,但是郭黄绝不至于把这种灭宋的行为责任推到伯颜一个人的身上去
这是蒙古的统治者要做的事情,郭黄已经习以为常
伯颜是元臣,郭芙是守襄阳的郭黄之女,他们之间只是一个立场的对立问题
而非仇恨,这是有差别的
反正吧,既然定下了这个男主,我就会努力写好的
写在最后的是,我这篇是小说,还希望大家不要以“历史考据”来看待它
谢谢大家。
另,结局绝对是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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