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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破幻

作品: 影后迟早要飞升 |作者:浴火小熊猫 |分类:幻想奇缘 |更新:01-0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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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购买50%以上v章的小天使们在更新后会立即看到  姬正扬和娇妻亲热了一会儿才发现女儿像看戏一样看着他们, 稍微有点不好意思, 招呼姬云道, “云云, 过来看爸爸给你买的礼物。”

姬正扬在东京时, 姬云几乎每天都会在下午7点和他联络, 有时只是打电话说几句话, 有时视频, 姬云还会问他几道题目。

就这样, 几乎被淡忘的女儿以极快的速度重新回到了姬正扬的生活中,他买礼物的时候自然也不会忘了她。

他给姬云也买了一套珍珠首饰,不过所用的珍珠是小巧的粉红色海水养珠,很适合少女甜美天真的气质。姬云看到珍珠颗颗大小相同, 光泽如同镜面一样,也很喜欢,但却没有立即戴上, 只微笑道谢。

除了这套珍珠首饰,姬正扬还给姬云买了几个包和几条爱马仕最新的丝巾。

“本来看到菲拉格慕家的一双鞋,想买给你,却不知道你现在穿几号的……”姬正扬看到姬云淡淡翻看着几只包包, 和妻子兴高采烈的样子截然不同, 知道自己的礼物并不合女儿心意, 不禁有点惆怅。

他女儿在他没留心的时候长大了。

他又觉得有点愧疚。

他答应过何雯, 要好好照顾女儿的。

姬云倒像是一点也不介意, 她对他笑笑, “我自己也不知道我现在穿几号的鞋。”她拿起那几只包包看,姬正扬一共给她买了四只包,一只是长得有点像小怪物的单肩小包,上面还挂了一个更小的叫做包包虫的毛茸茸的小怪物,真是超级少女又逗趣;一只是红色的马鞍包,上面配有金色的锁钩;第三只包是浅粉色菱形格的单肩包,上面配了个山茶花挂饰;此外还有一个裸粉色的双肩背小包。

丝巾也就罢了,不管是项链还是包包,姬正扬都是朝着甜系少女风去的,在他心里,或是说,在他的理想中,姬云应该是个活泼少女。

作为一个顶级大能,又是天性就爱美的女性,怎么可能对衣饰没有自己的独特见解?虽然姬云来到这个世界的时间还不长,对这里的时尚也依然陌生,但审美观没在穿越重生的时候丢掉,姬正扬期待的甜美可爱少女风注定要落空了。

姬云知道姬正扬看到自己的反应感到失望,但她无意掩饰,只轻轻拉了拉姬正扬的袖子,“你什么时候有空,带我去商场,我告诉你我现在喜欢什么。”

姬正扬点点头,看着女儿,再次感叹,他女儿在他不知道的时候已经长大了,不仅身高已经快到他肩头了,神情、气质也早已不是小女孩了。她比同龄少女显得清冷早熟许多。他真的得多抽出些时间陪陪女儿。

钱晓婷也收到了四个包包,除此之外还有几套她爱用的贵妇护肤品,几家彩妆品牌最新色号的口红,和几双鞋,她想了想,决定把其中一个她已经有不同颜色的同款包送给童月华。

钱媛媛没法再用了,但童月华会一直留在十中,可要拉拢好。

她还不知道,童月华已经对她起了忌惮之心。

姬云看到那只红色的马鞍包,立刻想到了童月华。

鱼已经游近了,那就要撒饵了。

她猜到钱晓婷一定会送给童月华一些东西示好,不过,钱晓婷可不是天天都能见到童月华。

第二天在学校午休时,姬云一到童月华办公室,就把书包里放着的盒子拿出来,戏谑笑着,“童老师,昨天我爸爸回来了!”

童月华听这口气,再看看从无纺布袋下透出的logo,已经隐隐猜到了什么,她焦急追问,“然后呢?”

“然后……”姬云得意地笑了一下,“他带了很多礼物回来,钱阿姨高兴得不得了,不过呢,爸爸一说要送给你一个包包答谢你最近对我的照顾,她就没那么高兴了!她还让爸爸把那个包送给我,说这种颜色是本来就应该是小姑娘背的,不适合你这种年龄的人,哦,她答应从她收到的包里挑一个送给你。我看了一下,好像是个橡皮灰的tote包,一点也不好看。”

童月华一颗心在姬云这几句话间早已坐着过山车一样上下了几回了,虽然包装盒就在自己眼前,可她还是追问道,“然后呢?”

姬云更得意了,“然后呀,爸爸偷偷找到我,让我把那个包给你带来了!当然,我可不是白帮忙,他答应这个周末带我去商场购物!”

她笑着把布袋抽绳拉开,打开包装盒,“喏,送到了!爸爸说童老师皮肤白,背这个红色的包一定好看。”

童月华这时的心跳得胸腔都隐隐发痛了。

这意味着什么?

姬正扬从东京回来专门买一个包想送给她,几经周折,在钱晓婷明确表示不高兴之后还贿赂女儿把包送到她手里,这意味着什么?

她抚摸着包包红色的皮子和金色的锁钩,心里充满了从前想也不敢想的各种野心。

姬云趁着童月华陶醉抚摸包包时,给她拍了张照,笑嘻嘻说,“我得拿这个回去复命。”

童月华脸一红,尽量平静地说,“替我谢谢你爸爸。”

“就谢他?”姬云嬉笑。

童月华脸又一红,“也谢谢你。”

在姬云第一次提到姬正扬曾赞美她美貌时心中萌动的隐约憧憬正式在童月华心中茁壮成长起来。

怀着这种隐秘的心思,童月华对姬云的态度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不仅任何时候都对她和颜悦色,课堂上提问还总表扬她。

班主任的态度就像风向标,同学们见风使舵,很快没人再嘲笑捉弄姬云,不仅如此,一班之中的高峰势力:班长张静欣、学霸张嘉萱因为和姬云经常一起上奥数课,渐渐也会在课间操的时候主动和她交流。

不过,姬云暂时对谁都仍然是客客气气的。

不是姬云故意要清高啊,实在是……她原本是活了上千年的元婴大能,早忘了自己是小姑娘的时候是什么样了,现在虽然身处于青春少年少女之中,可是却时刻觉得和他们格格不入,只有上课学习时她才会觉得轻松自如。

姬云在学校过得舒服,在家也挺快乐,自从她向姬正扬表示出对奥数的兴趣后,每晚他回家后吃过晚餐就会给姬云辅导功课。

他学霸出身,高中时还两次代表过国家参加过奥数竞赛,拿过金牌,虽然现在奥数题目早用不到了,但姬云一问,又重新引起了他的兴趣,有时父女俩在餐桌上就讨论起题目,让钱晓婷这种数学成绩不突出的文科学霸无处插嘴。

在家中眼看着父女感情越来越好了,想要让童月华在学校给姬云点难堪、语言上打击打击吧,钱晓婷忽然发现,童月华好像没从前那样上赶着巴结她了。

上次钱晓婷约童月华出来,把一个正是当红款式的昂贵橡皮灰色手提包送给她,要是从前,童月华一定会非常高兴,万分感激,可是这次,她收下包,只淡淡地道谢,完全不像从前了。

钱晓婷想了想,又说要把某个离过婚的年轻富豪介绍给她,没想到童月华的反应依然很平淡,只说“快要期末考试了,有点忙”“要是你安排好了大家就一起出来坐坐”,竟然完全没有原先的急切和热衷了。

钱晓婷思来想去,难道童月华最近结交到了什么有钱有地位的男友?所以才不把她放在眼里了?

她再也猜不到是姬云三言两语加一个包把童月华给离间了!

转眼之间,期末考试来临了。

姬云第一次参加这世界的考试,稍微有点小激动。

三天后考试结束,之后出了成绩,姬云一下从年级倒数第十跃至前五,不仅全校师生为之哗然,姬正扬也吓了一跳。

他拿着学校寄来的成绩单看了又看,乐的嘴都合不拢了,饭也顾不上吃了,先把姬云好好表扬了一顿,中心思想无非是“我就知道我姬正扬的女儿不可能是笨蛋”……

“别说年级前五了,两年后的中考状元、五年后高考状元都是我女儿的!”……

“云云你爹当年就是状元啊!有这样的状元爹你怎么可能不是状元!”

表扬之后他又教育姬云,“我看你有点偏科啊云云,你看你政治这门成绩才刚刚90,如果你能提高两分,就进前三了!”

十中这种百年名校优秀生之间的竞争是很激烈的,年纪前十名是按总分排的,第三名和第四名是并列,总分只比姬云多一分。

姬云淡然道,“对这科不感兴趣。还有,第二名和第四名的同学都不上奥数课。”

姬正扬一听更乐了,原本准备说的那些“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之类的话忘到天边了,给姬云又夹了些菜,“云云想要什么奖励?”

经过上次带姬云去购物,姬正扬已经发现女儿的审美和自己期待的相距甚远,姬云喜欢的是大气中性的风格,而且,她对那些同龄女孩子会很喜欢的东西也不太感兴趣,所以他也就不提物质奖励的事了,他知道他女儿不会满足于物质奖励。

果然,姬云放下筷子,严肃地说,“我想要几个家庭教师给我补习。数学、英语之外,我还想要一个能够指导科学的老师,不是生物,化学,物理这些科目都擅长的专业私教老师,而是懂得信息学、细胞学、基因工程、天体物理等等前沿科学的人,他|她不一定要是老师,但是一定得对最新的各种科技有了解,最好,还要有去过海外的经验,哦,还要年轻一点。”

姬云说完,姬正扬皱眉想了一会儿,“私教很容易请,但是你要找一个什么前沿科学都懂一点的人还要有去过海外的经验,还要年轻……”

等等,这些要求说的不就是t大这种顶尖名校中的大学生么?

他说着抬眼看了看女儿,“你是不是觉得和你的同学无话可说?”

姬云点点头。

姬正扬叹口气,“我明白了。我几天后会回母校做个演讲,到时候我帮你物色一下。”

在他看来,姬云提出的要求,是因为她的智力发展程度已经超过了同龄人,很可能,她很快就不满足于学校教授的课程了,她觉得自己应该和年龄更大的年轻人交流。

姬正扬高中时也总有种觉得周围同学幼稚恨不得第二天就去上大学的时候,他能够理解姬云的感受。

很快到了开家长会那天,童月华着意打扮了一番,还在前一天偷偷问了返校领暑假作业的姬云谁来给她开家长会,可是,她没等到姬正扬,却是钱晓婷来了。

白狸,严格说也是犬科动物的一种,但是和一些小型犬长得更接近。

在姬云的世界,白狸是很受修真界人士喜爱的一种宠物,因为它们喜欢吃生长在灵气浓郁的地方的树根和果实,所以不管是大门派弟子还是小散修都会养一两只用来寻找灵石矿和各种异宝。此外,白狸性情温驯模样可爱还很聪明,如果主人好好训练,可以学会很多技能,虽然不能当战斗型的灵宠,但是看主人的投入和个体的灵性,也有许多人曾把他们的白狸训练成了不错的辅助型灵宠。

姬云有个擅长炼丹的师姐就有一窝白狸帮她拣选清洗药材,看炉火,她说比药童还好用得多。

没想到这世界居然也有白狸。

而且,听朵朵的描述,这头白狸还曾受了不轻的伤。

姬云本来就打算今夜月至中天的时候来大树下吸收灵气,现在看到这头白狸,更是打定了主意今晚非来不可。

方萍在募捐箱里投了五十元钱,取了三根线香拜了黄角爷爷,朵朵看差不多是吃晚饭的时间了就把她们带回去了。

在餐桌上,方萍说起黄角爷爷和那头神犬,王启珊笑道,“去年这时候我们没来,倒是听说这事了,不过,动物对自然界的变化是很敏感的,老李,你不是还说小时候有一次地震前,村后那条小溪有很多青蛙被人打着也不动么?”

方萍一听,也是这么个理,但她随即又想到,“我看了那个树洞,只有茶杯口这么大,那小狗是怎么钻进去的呢?”

“呃,大概是个像葫芦一样的洞吧,嘴小肚子大!”王启珊猜。

老李放下筷子,“这你可不知道了,我小时候正破除封建迷信,保爷外面可没像现在还安着铁栅栏,我七八岁的时候有一次闯了祸,我妈拿着擀面杖在我后面追,我跑啊,跑到保爷边上,脚一滑就掉进那个洞里了!然后就迷迷糊糊睡着了,我妈找不到我,以为我掉到潭里面了,坐在潭边哭,全村的人都到处找我,然后呢,我就听见有人喊我,我醒了,出了树洞,找过去——”

王启珊打断他,“净胡说,我没见过那个洞么?小狗身子软能钻进去,七八岁的小孩儿还能?”

“没胡说!真的。”

“那你明天钻进去给我瞧瞧!”

老两口正抬杠,方萍又问,“李伯伯,保爷是谁啊?”

“嗨,保爷就是那棵大树!”王启珊不跟丈夫争辩了,“我们这里如果有小孩子不好养,家里就让孩子认一棵大树啊,石头啊什么的当保爷,孩子就命硬了,容易养活了。我们家老李名字也是这么来的。”

姬云和方萍一起现出“哦哦哦长见识了”的样子,王启珊又热情招呼她们吃菜。

吃过晚饭,顾岚已经感到疲倦,姬云也说自己累了,扶着奶奶一起去二楼的客房休息。

顾岚肺部的黑气还有不少,她一天劳顿,刚见到老朋友时还靠着一股兴奋支持着,这会儿是非常累了,洗漱完倒在床上就睡着了。

姬云坐在她床前,握住她一只手腕。今天,她输入的是至柔的阴气,只有体内阴阳两气平衡人体才能强壮。

姬云把顾岚肺部的阴寒煞气用灵气吸出,装进另一个保温壶里,拍拍壶盖,“今晚就靠你收服白狸了。”

她第一次见到这世界的白狸,不知道它是不是有什么她想不到的神通,小心点总没错。

月至中天时,整个小村都睡着了。

姬云悄悄走出李家。

她走在村中的小路上,四周只有夏夜昆虫的鸣叫声,和老旧的路灯发出的轻微滋滋声。

走到黄角爷爷前面,姬云没急着去抓白狸,而是在供桌钱盘膝坐下,双手捏印,吸起百年老树周围聚集的的灵气。

大约半小时之后,她用引入体的灵气虚空画符,设了个聚灵法阵,再次捏印吸收灵气,这一次,不仅是老树近百年来聚集的灵气,就连周围山川的灵气也一起滚滚奔涌而来,仿佛江河决堤般向姬云聚拢。

不一会儿,灵气围绕姬云形成了一个漩涡,被她有条不紊引入体内,再按五行阴阳一一疏导安放。

可姬云体内灵脉广阔,这些灵气入体之后均匀分布在五行灵脉后就不算多了,打个比方,这么多灵气也不过是把游泳池的底部给盖住了,想要装满游泳池,还早着呢。

又坐了一刻,姬云听到背后有轻响,知道那头白狸按捺不住了,她照样闭着眼睛假装不知道。

白狸跑出树洞,先远远看了她一会儿,又绕着她转了个圈,见她毫不动容,只好坐在她面前,严肃地咳嗽了一声。

姬云这才睁开眼睛,一看,哎哟,这可是她见过的最丑的白狸。

通常白狸全身雪白,耳尖和眼角上有细细的黑色花纹,和这世界的北极狐或是一种叫萨摩耶的小狗有几分相似,可眼前这头,身上有很多坑坑洼洼的疤痕,不再长毛,长毛的地方也稀疏干枯,它右脸上一道疤痕从竖立的耳朵贯穿眼睛一直滑到鼻尖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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