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十二

作品: 艾生 |作者:生人勿近的艾秋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02-09 17:54|
    转眼已到了放学的时候,我早早就收拾好了回家需要用到的书本和物件,只等老师一声令下我马上就能走。

    “下课,作业前面也和你们讲过了,今天作业没交上来的几个同学明天再不交我可要罚了。”

    等老师一说完,我已经背上包准备走人了。

    “傻剑走不走?”我对身后不远处的张剑问道。

    “我晚点,等一下要和邓狗去对面小卖部。”张剑回道。

    听此回答我也是作罢,转头冲着教室教室另一端的何喆喊道:“狗喆,走不走?”

    “等一下,我抄一下今天的作业。”何喆不紧不慢地回了我的话。

    我直接背着包走到何喆身边,帮他把回家要用到的东西塞进包里,然后催促道:“速度速度。”

    何喆很快就抄好了作业,而此时我已经拿着他的包在他身边候着了。他一把将包从我手中接过,大致看了一眼确认无误以后背上包就和我一起出了教室门。

    “对面小超市还去不去?”下楼时何喆问我。

    “你买单,我就来。”我不假思索地回答道。

    “那算了。”他也同样不假思索。

    ……

    此时是下午的五点不到一点,太阳还没完全落下,但天际边的一抹红却像是在催促着孩子赶快回家。

    “这个学期以来你放学以后面包店也不去了小卖部也不去了,一说就是没钱,你是不是遇上难处了?”公交站牌下与我并肩而立的何喆问道。

    【省钱给对象花,你懂个球。】我很想这么说,但是很可惜,我不能。

    “真别尬黑,你爹不是缺钱的主。”我低头刷着手中的手机回答道。

    回想过去一个多月,确实,我基本都不花钱了。每天我爸都会给我十五块钱,其中八块钱来回车费,余下则是我买早饭的钱。

    由于从小就没啥钱,所以虽然现在有钱了,但我还是没有养成吃早饭的习惯,一般这七块钱都是我留着放学和同学一起买点小东西吃的。我尤其喜欢学校面对面包店五块一杯的奶茶,原本可以说是三天两头就要去一趟,早先莹秋也是靠着经常请我吃东西才让我记住了她。而自从和她交往以来,我基本就没去过了,钱都被我存了起来,因为家里不富裕,我不喜欢要钱,所以就靠着每天这一点小钱积少成多,希望能用在和莹秋见面的时候。

    “我车来了,先走了。”看着驶来的公交何喆对我说道。

    “再见了您嘞。”我看了一眼停在眼前的公交车对何喆说。

    “再见。”说着何喆挥了挥手就上车了,而我则是目送他远去。

    “到底还是太废了吗?”我心底暗叹。

    曾经不经意间,我曾听到莹秋的几个朋友谈论我,具体讲得什么我记不清了,但她们口中的我一文不是,完全比不上她的前任,那个被我憎恶的人渣。我也时常会想,我到底配不配得上呢?

    我曾见过不少故事情节,是男主觉得自己配不上女主而选择“壮士断腕”和女主划清界限,我不管他们的对错与否,但我觉得这是无能者才会做得决定。

    或许现在的我不过是一穷二白甚至手脚不干净的小子,或许此刻的我完全配不上自己心爱的女孩,但我相信将来的我定然不会是如此模样。莹秋给予了我对生活的希望,那我就要拿出与之相对应的勇气去面对未来的挑战,我不会让她像那些“被断腕”的女主一样悲伤哭泣,所以我一定能克服未来的险阻,让自己配得上。

    至少,此刻我是这么觉得的......

    ……

    刚刚吃好晚饭的我现在正坐在书桌前,虽说太早写作业不是我的习惯,但毕竟等一下还要和莹秋一起见面,所以我还是准备先把作业搞定一点。

    此刻的我并不平静,就像是等着父母带礼物回家的小孩子一样兴奋又忐忑。所以我选择了先把抄写作业都搞定,可就当我没写几个字时,手机就响了起来。

    【莹秋:我快到你们小区侧门了。】

    看到这条消息,我从衣柜里随手拿件薄外套和家人打声招呼就出门了。

    【我:我这就下楼。】

    ……

    太阳刚刚落下不久,还能感受到地面还残留着燥热的余温。我一路小跑向侧门,直到莹秋出现在我的视野里。

    我看着眼前微笑的女孩,兴奋劲终于开始平息,我拿出手机确认了一下时间问道:“这才六点半不到,你们班不是放学很晚的吗?你晚饭吃过了吗?”

    “诶呀吃过啦,要不然怎么叫饭后散步呢?”听到我的问题,她笑得更开心了。

    “我们去哪散步?就我们小区里面吗?”

    “嗯,走太远被认识的人看到就不好了。”

    “行吧。”

    说话间我们早已牵起彼此的手,漫步在这走了不知道多少遍的路上。可是这一次的感受不一样。

    平时我走路速度很快,就连老师都会开玩笑说我走路带风。可这一次,我只想尽可能放慢自己的每一步。

    月明星稀下,我们就像是随处可见的小情侣一样有说不完的话。感受着手中传来的温度和身旁女孩悦耳的声音,我从未有一刻像现在这般知晓自己还活着的这个事实。

    走了约摸半个小时,我们在一处长椅坐下。

    (以下是没写完的草稿)

    而当一阵令人惬意的凉风拂过,我才真正意识到,秋要来了。

    人只有在感到寒冷的时候才会渴求温暖,夏日过于炎热,冬日过于寒冷,春日虽暖却毫无凉意。因此只有在秋天,才是最能享受太阳福泽的时候,不会因为高挂的暖阳而炎热,也不会因为扫过的秋风而寒冷,此二者相得益彰,才是秋日令人舒适的原因。

    只是……时间过于短暂……

    不过也可能是因为这份“短暂”,才能让我如此流连忘返吧……

    看着远去的女孩,“秋”之一字被赋予了更多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