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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作品: 小寡妇招夫记 |作者:开花不结果 |分类:幻想奇缘 |更新:06-09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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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林潜对玉秀说了端午过后要出门的事。

玉秀手上一不留心,指头就被针扎了一下,一颗血珠子冒出来,她低着头,没让林潜发现,将指头放进嘴里轻抿了一下,也没问他出去做什么,只道:“什么时候回来?”

林潜道:“五月下旬。”

付大善人五月十八娶儿媳妇,若一切顺利,当天他就能赶回来,路上花个三四天,差不多就是下旬了。

玉秀轻轻点头,便没了别的话。

夜里躺在床上,林潜才发现她的异常,问道:“你不高兴?”

玉秀摇摇头,轻声道:“没有,只是在想要给你准备什么行李。”

当初已经想清楚了,不可能将他拘在这小小的李家沟里,可陡然得知他要出门,心里头还是空荡荡的。但是这种惆怅心事,却不能叫他知道,省得他出去了还要挂心家里。

林潜道:“不必准备,路上凑合一下,到那边主家会安排。”

玉秀便问:“路上要几天?”

“三四天。”

玉秀道:“那至少要给你备一套换洗衣服,干粮和水也要准备一点,虽说一路上或许有酒楼客栈,可半途上总有意外,若是不得不留宿荒郊野外,让你带点吃食,也不至于饿肚子。”

林潜听了,道:“好。”其实他就算留宿野外,随便猎个野物,找间破庙也就应付过去了,但既然她想替她准备,就让她准备好了。

他想了想,又说:“这段时间,你回娘家住。”

玉秀自己也在心里算了算,他端午过后就出门,下旬才回来,这一来一去至少也要半个多月,这么长一段时间,她一个人住在间院子里,又是处在山脚下,心里确实没底,便点了点头,道:“好,我明天去和娘说一下。等以后小狼长大了,能替我看门护院,你再出门,我就不怕了。”

说起那条狼犬,林潜面上就不太好看,那小东西,一逮到机会就就想往里屋窜,若不是有他坐镇,早就被它得逞了。而且它还仗着个头小,总在玉秀身边软磨硬泡,要她抱。一想到以后自己不在家,是那小东西陪在媳妇儿身边,他心里就不是滋味。

“那条狗,别让它跑到屋里来。”改天他就把内外间中间的雕花门钉实了,看哪里还有缝隙给它钻。

玉秀已经晓得这男人和那条小狗不对付的事,明明当初是他将小狼犬带回来的,后来不晓得为什么就看它不顺眼了,这么大个人,天天和条巴掌大的狗较劲,也不怕人笑话。

她点点头,算是答应他的要求了,想了想,又道:“我回娘家住这么长时间,别人肯定要问我缘由,该怎么说呢?”

林潜道:“萧楼家里开镖局,请我去帮忙。”

倒不是不想对她说实话,只是那些事说来复杂,有些龌龊也不想叫她知道。况且萧楼家里确实开了镖局,这么说也没错。

玉秀忙问:“有危险吗?”

林潜摇摇头:“不会。”

玉秀枕在他胸口,一手揪着他的衣襟,轻声道:“你一定要平安回来,我在家里等你。”

林潜心中一动,揽着她的手臂默默收紧,道:“好。”

端午转眼就过,初六早上,林潜先把玉秀送到娘家,自己背着包袱出门。

玉秀站在门外,怔怔看他走远,才回到屋里。

外头下着蒙蒙的雨丝,她心头也仿佛有轻烟细雨缭绕着,说不清诉不出的迷惘惆怅。

夏知荷的肚子已经快六个月了,圆圆的肚皮鼓撑起来,她一手撑在腰后,轻轻拍了拍玉秀的肩,道:“别担心,阿潜一定会平安回来的。”

玉秀回过神,转身来扶她坐下,道:“我知道的,娘,我最近做了几件小衣服,您看看怎么样。”

玉秀回娘家住的事,自然瞒不住村里人,当天就有不少人在那猜测是什么原因。

下午琴婶子上门来,也问起这件事,道:“你也知道咱们村里有些人,心肠是黑的,自己日子过得不好,就见不得别人过上了好日子。早上阿潜才把玉秀送回来呢,现在我已经听了好多话了。也不知阿潜出门到底是为了什么?若真有什么难处,不如说出来大家一起想想法子。”

夏知荷便笑道:“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前几天咱们村里来了个外乡人,嫂子可记得?”

琴婶子立刻道:“记得呢,不只记得,我还看过一眼。呦,那长相那打扮,不得了,县里那些大户人家的少爷们,就是这样吧?”

夏知荷又笑了笑,道:“是不是县里的少爷我不知道,他是阿潜的师弟,家里开了镖局,就是县城里的萧镇镖局,这不最近生意繁忙,人手不够,来请阿潜跟着走一趟呢。这一趟要去省城,来去至少半个月,阿潜不放心玉秀一人在家,才送她回来陪我。”

琴婶子惊道:“阿潜果真会武功,能当得镖师?”

夏知荷道:“他十来岁就出门拜师,跟着师父学了十几年,多少也学了点本事。”

琴婶子拍着大腿道:“那真是再好不过了,他既有这样的本事,咱们玉秀跟着他,就不担心饿肚子了!”

夏知荷道:“其实以阿潜的本事,就是在山里打打猎,日子也能过得不错。不过眼下既然有更好的去处,咱们自然没有拘着他的道理。”

琴婶子道:“谁说不是呢,他既然有这样的本事,自然要往高处去谋划,咱们辛苦一辈子,不就是为了孩子有出息嘛!就是玉秀要辛苦一些,刚成亲,小两口就要分隔两地。”

夏知荷轻轻拍了拍玉秀的手,没说话。

琴婶子出了玉秀家门,就把这新得的消息放出去了,到了这日晚上,村里人便都知道,玉秀回娘家来,不是被婆家嫌弃了,而是她男人去镖局做事,放心不下她呢!

本朝尚武,不然张春花也不会因儿子能够习武就那样自得。眼下大伙知道玉秀她男人也会武,并且因此被镖局请去帮忙了,村子里顿时掀起一阵不小的浪潮。

柳氏因之前在镇上偶遇的事,之后便有意无意开始关注玉秀。她听得这个消息,问李山道:“萧镇镖局在县里的铺子开得大吗?”

李山点点头,“大,我之前去县里办事,见过那家的门面,门口两座大狮子,可比县衙还威风。听人说,咱县里这间,只是一间小小的分局,真正的总局还在省城。”

柳氏又问:“镖局里的镖师本事很大?比那李川如何?”

李山笑了:“李川那两下子,也就在咱们李家沟说是本事,在外头算什么。你不知道,他拜的那个师父,当初就是去镖局不成,才在镇上开了个巴掌大的武馆,这事儿当初大伙儿都知道。”

柳氏追问:“这么说来,李玉秀她男人的本事比李川厉害了?”

李山理所当然地点点头。

柳氏便不说话了,她想着,怎么李玉秀的运气就这样好,凭白给她得了一个又有本事又大方又体贴的男人,明明她哪一点都比不过自己。

而此时众人口中有本事的男人,正在一间破庙里烤火。

倒让玉秀给说中了,他和萧楼两人出了县城,一路策马北行,到了这日傍晚,还未到落脚的城镇,就下起了瓢泼大雨,两人又急行一阵,见雨势太大,才不得不找了间破庙落脚。

在庙里扫出一块干净的地面,捡了柴火生起火,林潜拿出方才一直被护在怀里的包袱,取出一件簇新干净的衣服换上,这件衣服,是玉秀得知他要出门赶制出来的。

换好衣服,他又掏出一个蛋黄肉粽,三两口吃了。粽子是糯米做的,玉秀不让他多吃,因此吃完两个粽子,他就翻出一个烙饼,在火上烤软了,剖开来,又从包袱里摸出一个小陶罐,从陶罐中挖出一大勺香菇肉酱,夹在烙饼里,大口大口吃下。如此吃完五六个烙饼,他又从包袱里掏出两个绿中带粉的桃子,在衣袖上擦一擦,咔嚓咔嚓下肚。

一通吃下来,他摸了摸肚皮,感觉有七八分饱,就不再吃了,拿起枯枝架上打湿的衣物,打算将衣服烤干就睡了。

萧楼站在一旁,捧着湿漉漉的下摆,早已经惊呆了。

要知道萧少侠历来潇洒,闯江湖从来是说走就走的旅行,马带上他,他带上银票。喝最好的酒,住最贵的店。偶尔有今天这样狼狈的时候,也不要紧,反正无人看见,等他今晚将衣服烤干,明天穿在身上,即使饿了一晚肚子在咕噜噜叫唤,只要没人听见,他还是潇洒剑萧楼。

可是今晚,他突然发现了,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大师兄从前打光棍的时候,出门比他还潇洒,马也不带,银票也不带。夜里住破庙,大家听着各自肚子咕噜叽哩的声音就睡了,谁也别嘲笑谁。

眼下大师兄突然不光棍不潇洒不饿肚子了,萧楼觉得他不开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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