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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番外一 记忆

作品: 最美的时光 |作者:桐华 |分类:现代言情 |更新:10-30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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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有些什么,是我所不了解的,细细追索才发觉,我的记忆中你早已来过。

“我叫苏蔓,苏东坡的苏,草字头的蔓,因为算命先生说我命中缺木,所以取的这个名字。”

在K歌厅外,宋翊听到苏蔓这么介绍自己时,愣了一愣,并不是因为苏蔓的自我介绍方式奇怪,在纽约那个光怪陆离的城市,最不缺的就是特立独行,而是苏蔓整个人让他心头微微一动,似乎在记忆的深海中泛起了什么,可仔细想去,却无迹可寻。

直到他回到包厢,听到Young和几个同事说着他们这段日子封闭在酒店做项目的辛苦,带着几分骄傲抱怨连网都不能上。他心头的微微一动才有了蛛丝马迹——他的网友“最美时光”恰好最近也不能上网。

说来好笑,在最流行交网友的大学时期,宋翊从来没有结交过网友。出国后,陌生的环境、繁重的学业和找工作的压力更是让他和网络聊天绝缘,MSN上全是高中或大学的同学。刚毕业的几年,大家还常聊一下,随着各自成家立业,MSN上的账号渐渐都变成了灰色,不再活跃。他也从偶尔一上,变成了很少上。

那一日,新买的电脑到了,MSN是系统自动安装的,一开机就跳了出来,他一时兴起,输入了账号和密码。登录后,系统消息提示,“最美时光”加了他为好友。

宋翊想当然地以为是老同学,看到这个名字不禁就笑了,这哥们儿得多怀念大学时光啊!一念过后,却有点难受,为什么人家的最美时光不能是指现在呢?

大概就是因为这个灿烂积极得过了头的网名,让他即使知道了她不是老同学,也没有拒绝和“最美时光”继续聊天。

没有想到的是,两人居然一见如故,十分投契。当“最美时光”突然从网络上消失,他着实担心了几天。虽未见面,可他觉得她不是那种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的人,一定是有什么事,直到她平安归来,告诉他是因为突然出差,他才放下心来。

虽然有了蛛丝马迹,可宋翊并没打算去深究,究竟是不是巧合并不重要。

几日后,Mike对他说,他组里还缺的人先从公司内部选,如果没有合适的,再考虑从外面招聘。宋翊想了想,吩咐Karen去调几个人的履历资料出来,叮嘱Karen不要对外泄露。

Karen很明白地答应了,被选中的人固然是幸运儿,可也要给没选中的人留几分颜面。

很久后,Karen才带着一沓文件返回来,满面困惑地说:“没有找到Armanda的履历资料。人力资源部的同事说大概放错了地方,要再找一找。”Karen顿了一顿,补充道:“根据审核过Armanda履历资料的同事回忆说苏蔓本科学历,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毕业后在一家国企做财务工作,几个月前跳槽到我们公司。”

宋翊一边翻看着别人的履历,一边淡淡地说:“也不缺这一个,告诉他们不用找了。”

等Karen掩门出去后,宋翊手指轻扣着桌上的履历表,默默沉思了一会儿,抬手看了看腕上的表,已是下班时间,他给袁大头打电话。

接电话的是袁大头的老婆张蔷,清华法律系的,因为大学就开始和袁大头谈恋爱,和宋翊他们宿舍的人都熟。

张蔷没有丝毫客气,熟络地说:“大头正开车,我女儿在车上,你长话短说,要是想长聊,我让他回家后给你电话,或者你干脆到我家来,我提供美酒美食。”

宋翊笑道:“不是找大头,我找你。”

“找我?”

“对,我想和你打听个人,和你一个宿舍楼,有没有一个叫苏蔓的人?苏东坡的苏,草字头的蔓。”

“苏蔓,苏东坡的苏,草字头的蔓……”张蔷似乎在凝神回忆,“我不记得了,虽然那时候清华女生不多,但各个系加在一起人也不少,当时也许认识,但这么多年过去,我真不记得了……”

张蔷的话还没说完,电话中隐约传来袁大头的声音,“我想起来了,我记得苏蔓……”袁大头的声音清晰起来,想来是张蔷把手机开了免提,靠近了袁大头,“宋翊,我记得她和你是一个系的啊!都是经管学院的……你们应该还是一个高中的,对!就是一个高中的!你怎么什么都不知道?居然打听她?”

袁大头诧异,宋翊更诧异,“你怎么什么都知道?”

张蔷怪腔怪调地说:“是啊,大头,你怎么什么都知道?怪上心的!”

袁大头立即陪着笑说:“老婆,老婆,我保证一清二白。大三刚开学时,我们踢足球,宋翊老别着陈劲,结果陈劲那小子一个大脚踢偏了,球砸到了一个站在球场边的小师妹头上,那小师妹当时就被砸得坐在了地上,我们一群人吓坏了,呼啦啦围了上去,小姑娘倒挺勇敢,虽然疼得眼里都带着泪花,却一再说没事。我们说要送她去医院,她却很快就走了。”

顺着袁大头的一点指引,宋翊逆着湍急的时光河流而上,在无数的黑暗记忆中寻觅,好似有一束光的确投射在这么一幅画面上:在一群散发着汗臭的男生的包围中,一个女生一直低着头,一手捂着头,一手摇摆着,“不用,不用,我真的没事!”竟比他们闯了祸的人更慌张无措,急匆匆地挤了出去,像兔子一般跑掉了。

张蔷的声音传来:“是陈劲踢的她,你怎么能记得她?”

袁大头忙说:“老婆,我真的一清二白。说老实话,虽然我们踢到了她,当时真没记住她。只不过,后来我们和她忒有缘分,去图书馆上自习时,常能碰到她,打篮球时,也能常常看到她,一来二去,她常和我打个招呼,闲聊几句……不过,她倒是的确没怎么和宋翊说过话。大概因为我长得随和亲切,宋翊长得太高不可攀了!”

张蔷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宋翊无奈,“大头,我最近没得罪你吧?”

袁大头嘿嘿地笑,“咱俩虽近日无怨,但绝对往日有仇!哦,对了!宋翊,你和陈劲一块儿选修《西方音乐史》时,她还问你们借过笔记呢!你真就一点印象没有吗?”

犹如按了快进键,在记忆的河流中呼啸而过许多错杂的画面,看似都看见了,却全然不明白其中的含义,宋翊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袁大头,袁大头倒不介意,兴致勃勃地问:“你怎么突然打听起她了?”

“我最近碰到一个人,她也是清华经管毕业的,所以我就问问。”

袁大头幸灾乐祸地笑,“是不是人家姑娘兴高采烈地自我介绍,一脑门子他乡遇故知的热情,你却一脸茫然?我说哥们儿,你告诉她,不是她长得辨识度低,而是对当年的你和陈劲而言,所有姑娘都是浮云,让她千万别伤心!”

宋翊反驳的话到了嘴边,却又吞了下去,低骂了句:“去你娘的!”

袁大头刚想不客气地回敬过去,张蔷说:“喂,喂,你们两个注意一下,我家宝贝还在车上呢!”

袁大头赶紧收了声,宋翊忙道歉:“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张蔷笑,“你们要脱下衣冠变禽兽,到球场上去。”

袁大头也笑了起来,“有时间,我们踢一场!”

其实,这句话自从宋翊回到北京,袁大头说了无数次,可从没有兑现过,不是约不齐人,就是凑不齐时间,有一次好不容易约齐了人,也定好了时间,却又有一个同学临时出差,一个同学的儿子发高烧。他们都明白,旧日时光很难重聚,但宋翊依旧干脆肯定地说:“好!”

挂了电话,宋翊又处理了一会儿公事,快九点时,他才披上外套,走出办公室。

没有打车,步行回家。

回到公寓,他随意吃了点晚饭,洗完澡,打开了电脑。

隐身登录了MSN,“最美时光”的头像亮着。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每个疲惫寂静的夜晚,他已经习惯于有一个闪亮的头像陪伴着他。

在他的生命中,第一次碰到一个那么能聊得来的异性,一本书、一场电影,甚至是一段旅途,他们都能聊到一起。他欷歔感慨似乎是已经认识了半辈子的人,她发个大笑脸过来:咱们是校友,能谈到一起去不奇怪。

宋翊也发了个笑脸,却没有把心头掠过的那句话敲出。他已不是十几岁的少年,红尘中走过三十多年,有过很多校友、很多同事,也有过很多这样或那样的朋友,十分清楚,能碰到一个聊得来的人是多么难得,更不要说是一个聊得能让人忘记时间的人了。

宋翊点击“最美时光”的头像,打开了对话框,凝视了一会儿后,又合上了电脑。

关掉台灯,宋翊点了根烟,慢慢地吸着,屋内一片漆黑,落地玻璃窗外霓虹闪烁。

苏蔓是“最美时光”吗?

只凭两人都是他的师妹,和一点时间上的巧合,他不能肯定,但他肯定自己记得苏蔓。

人的记忆是多么奇怪,在这之前,他是真的不记得她了,可当他沿着那么一点蛛丝马迹仔细寻觅回去时,又真的在某个角落里找到了那些被他遗忘的记忆,他也是真的记得她。

每段记忆都是零碎的,犹如残破的蛛丝,无声无息地藏在黑暗的角落里。不仔细查看,压根儿看不到,可一旦仔细寻觅,就能发现它们。

两支烟吸完,宋翊摁灭了烟头,打开电脑,正想关机,“最美时光”的对话框活泼地闪动着,对话框里有留言:

你在吗?

在吗?

回家了吗?我有个问题想请教。

宋翊回复:什么问题?

她立即回复了一个大笑脸:一个关于金融方面的问题,是这样的……宋翊解答完她的问题,尽量随意地问:你的事业最近发展不顺利吗?

网络那端的苏蔓并不知道宋翊这个问题中的试探,对苏蔓而言,她现在的事业就是接近宋翊,只要宋翊肯和她说话,那她的事业简直顺利得不能再顺利了,所以苏蔓在心情愉悦中简单如实地回答:没有啊,很顺利!当然要多谢师兄你的帮助!

苏蔓对着电脑做鬼脸,没有你的帮助,我是绝对没有办法“事业顺利”的!

“最美时光”的回答没有任何犹疑,很迅速,也很肯定,即使隔着网络,宋翊依旧能感觉到她的快乐,显然她说的是真话。

以苏蔓的学历、性格和能力,从清华经管毕业了五六年了,怎么也该做到了中层管理的职位,可苏蔓现在竟然在MG的最底层,对苏蔓而言,她的事业不但不能用很顺利形容,简直要用一塌糊涂来形容。

宋翊对着电脑屏幕淡淡一笑,两个不同的师妹。

Mike问宋翊在公司内部可有看中的人,如果有看中的,随时告诉他。

宋翊眼前闪过那一日午后,在书架下,苏蔓委屈又倔犟的模样,他的一句我相信,却让她刹那间泪意盈盈。

虽然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让她从国企出来,一切清零,重新开始,但一定是很艰难的事情。

宋翊也想起了记忆中那些如蛛丝一般深藏在黑暗角落中的画面,虽然苏蔓不记得他了,但他记得她。

宋翊动了对故人的恻隐之心,决定帮苏蔓一把。

他主动开口,向Mike要人,不顾陆励成的强烈反对,把苏蔓调进了自己的组里。只要苏蔓还是他记忆里的那个姑娘,她一定不会让他失望。

苏蔓调进宋翊的组里后,果然没有辜负宋翊的期望,她比他所期待的做得更好。

她认真、踏实、勤奋、努力、大度,但这些并不是最让宋翊欣赏的地方,宋翊最欣赏的是苏蔓身上的勃勃生机,她似乎有无限的热情、无限的精力,就好像一株美丽的向日葵,在蓝天下绚烂肆意地生长着,让每个接近她的人,都能感受到她旺盛的生命力,都能在不知不觉中变得心情愉悦,精神清爽。

也许因为宋翊自己内里已经腐朽,失去了这份勃勃生机,所以,宋翊格外喜欢和苏蔓一起工作。人家盯着电脑,辛苦工作时,都是不知不觉中皱着眉头,而苏蔓即使对着电脑屏幕,也好似带着欢喜。不管任何时候,宋翊看到她,总能看到她眉梢眼角的笑意,偶尔间两人视线相对,苏蔓总会立即咧嘴笑起来,就好似满心满眼都是欢喜,都是对生活的热爱,让宋翊不管再疲惫,也会忍不住露出笑意。

每天晚上回家,宋翊总是带着一份好心情和“最美时光”打招呼,随便说几句,互道晚安后休息。

如果不忙时,两人也会海阔天空地胡聊,听她讲她从网上看来的一千零一夜故事。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网络那端的人不再是一个虚幻的、没有五官的模糊影子,而是一个生动的、眉目清楚的女子。随着屏幕上话语的嬉笑嗔怒,宋翊眼前常会生动地浮现出苏蔓的表情。

宋翊对自己把“最美时光”和苏蔓联想到一起的行为归结于:一、他没见过“最美时光”,而人的下意识总需要给认识的人一张可供识别的脸;二、苏蔓和“最美时光”都是他的小师妹,两人身上的确有共同点。

很多时候,合上电脑,躺在床上时,想到“最美时光”说的话,宋翊会在黑暗中无声而笑,不知不觉中,他就会想起苏蔓。他很困惑,为什么这样一个熠熠生辉,好似能点亮生命的女子竟然会无声无息地躲在他记忆的黑暗角落里?

他在记忆的长河里跋涉,寻找着关于苏蔓的点点滴滴。那个时候的他也许就像现在的苏蔓,洋溢着精力和热情,恨不得拥抱全世界,他和袁大头打篮球、踢足球,一起去自行车协会;和陈劲讨论出国计划,比赛谁能背下牛津词典,一起去大讲堂的草坪上,拉着小提琴惹得一群女生围观;和小帅一起去证券公司实习,开账号炒股,输得两人连饭都吃不起……在他缤纷的青春中,有太多飞扬,太多精彩,太多事情要做,可随着他一点点地搜寻,他竟然发现苏蔓的影子无处不在。

在篮球场上,有她的影子;在新东方的GMAT课堂上,有她的影子;在选修课上,有她的影子;在他和小帅两人穷得每天喝白开水吃馒头时,有她的影子……可当他想看得再清楚一点时,那些记忆就如老旧的黑白影片,不管现在播放的仪器再好,依旧是画面模糊,闪着雪花点,让一切都很朦胧。

但,宋翊依旧乐此不疲地追寻着过去的记忆,甚至专门去了一趟父母家,把所有高中大学时代的相簿都背了回来。

在周末的午后,翻阅着相簿,回忆着过去,时而微笑,时而大笑。有时候宋翊都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在追寻关于苏蔓的记忆,还是在追寻那个消失了的自己,只知道不管他究竟想追寻的是什么,这段日子是这几年来,他过得最快乐的日子。

所以,他沉浸于其中,乐此不疲。

总部派来了审计师,来调查陆励成,人人都认定宋翊该在这个时候落井下石,把陆励成置于死地,只有宋翊自己觉得此事与他无关,以一种不太关心的态度,旁观着此事。

因为突然而至的内部审计,工作都暂缓了,所有人都比以往清闲,苏蔓却比以往更忙碌,眼中有焦虑,明显地消瘦了下去,留意一下她查阅的资料,宋翊推测苏蔓的焦虑和忙碌应该和陆励成的事情有关。

MSN上,“最美时光”也十分忙碌,话少了很多,几乎没有闲聊,所有的话题都是很具体的金融问题。她的问题并不会具体到哪个公司,可宋翊在回答时,都会尽量往MG的情况上靠拢。

清晨,走进办公室时,看到疲惫的苏蔓,宋翊会忍不住想,如果苏蔓真的是“最美时光”,那么至少他的详尽解答可以让她稍微早一点睡觉。

陆励成的事和他无关,可不知道为什么,一件本来和他无关的事情,竟然让他也生了几分焦躁。

一日上午,苏蔓来询问他是否能一起吃午饭时,宋翊凝视着苏蔓猜测,她是查出了什么,想请他为陆励成求情?还是她什么都没查出,想到他这里来试探消息?

各种思绪纷扰,宋翊觉得原本被压下去的焦躁全涌到了心里,连话都懒得说,只是点了点头。

当苏蔓把一份调查分析报告放在宋翊面前时,他并不意外,淡然地翻阅着报告,明白陆励成这次的危机已经解除。

他只是不明白苏蔓为什么要拿这个给他看,她冒着刺探公司财务信息的风险,熬得瘦了一大圈才完成的东西,难道不是应该立即给陆励成吗?

苏蔓的解释是:“我是你的下属,这份东西,由你决定它的命运。”

宋翊不明白,既然那么想帮陆励成,为什么要我决定这份报告的命运?

宋翊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低头用餐。

沉默中,食不知味,宋翊觉得疲惫,把报告推还给苏蔓,“你把报告直接交给陆励成,陆励成会很感谢你,你私自查看公司内部数据的责任,我会帮你承担下来,如果需要解释,我会帮你解释。”

既然她赌了他愿意帮她和陆励成,他就帮吧!反正他本来就不屑落井下石,他要的是公平的竞争。

“我不是帮陆励成,我只是在保护自己,所以我不需要他的谢谢,我不想……”

当苏蔓的话传入耳朵,没有原因,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段日子的焦躁就消失不见了,连眼前这份帮陆励成脱罪的报告都变得分外顺眼。

宋翊不禁笑起来,可笑意刚进眼睛,他突然模模糊糊意识到了什么,一种强烈的不安升起,他不愿去深想,立即拿起了报告,对苏蔓说:“好,这件事交给我吧!”

宋翊刻意地忽略了自己的不安,把生活维持得和以前一模一样。

依旧白日和苏蔓一起工作,晚上和“最美时光”在网上闲聊。

“最美时光”又开始连载讲述她的“一千零一夜”故事,又开始有闲情逸致和他胡说八道,苏蔓眼中的焦虑消失,也慢慢变胖。

偶尔间,宋翊不经意的一个抬头或者回眸,能发现苏蔓正在看他。不像别的女同事,被他无意中撞破,会匆匆移开视线,苏蔓虽然也会有刹那的无措,却会依旧看着他,扬起一个灿烂的笑脸,眼中有骄傲和欢喜。反倒是宋翊狼狈地匆匆移开视线,尽量装作若无其事。

宋翊让一切都和以前一样,不想去求证,也不想去探询,直到那个夜晚。

“最美时光”虽然经常和他谈论爱情,却都是别人的故事,和自己无关。

可那个夜晚,她在MSN上,简直气壮山河地宣布:“我爱的人让我仰视,如果可以,我愿意爱他一生一世。”

宋翊有刹那的失神,尽量理智清醒地回复:“每个人都有缺陷,如果你没有发现,只是因为时间未到。”

“最美时光”的回复很快就跳上了屏幕,可见她没有丝毫的迟疑:“我已爱了他十一年,我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我当然知道他有缺点,可我相信即使再有两个十一年,我仍然会认为他是值得我爱的人。”

她的话中有几个字刺痛了他,宋翊不敢深思,也没有给自己时间深思,就好似在和人辩论,憋着口气,非要说服对方:“你所看到的永不会是你所知道的全部。”

“我曾看到过这样一句话,大意是说,每个女人都如一块等待磨砺的宝石,她所爱的男人就是那个匠人,女人是高雅还是庸俗,取决于她爱上了一个什么样的人。这句话也许说得绝对了,但是,女人的确会被所爱的人影响。我庆幸我爱上了他,因为我爱的人是他,所以我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努力做一个善良的人,努力热爱每一天的生活,努力用积极的态度面对挫折;因为他,我从一个自卑的人变成一个自信的人;因为他,我明白了追逐梦想的感觉;因为他,我觉得自己变得更美丽。这个世上有许多种爱情,有的浪漫动人,有的缠绵悱恻,有的沉沦痛苦,有的细水长流,但我相信再没有任何一种爱情能比我所得到的更好,我的爱情让我更爱生活,更爱自己。”

面对着屏幕上排山倒海的话,宋翊几次想敲打出几句话否定一切,手却软弱无力,打着颤,敲出的全是错别字,反复删改了几次后,他终于颓然地放弃,只是怔怔地看着屏幕。

以前总觉得隔着网络最安全,第一次,他发现,原来网络并不安全。用嘴说出的话,不管再震撼,都会在入耳后,随风而散,无从寻觅,可敲出的字,却会恒久地霸占在屏幕上,让他即使想假装没有看到都假装不了。

很久后,宋翊才能平静地回复:“这些东西太虚幻缥缈,我想你的爱情迷惑了你的双眼,我比较宁愿看股票涨跌。”

“最美时光”的回复很是嬉笑,显然不知道自己已搅乱了一口古井:“那你继续看你的股票吧,我去继续做我的白马王子梦。”

宋翊松了口气,也尽力轻松地说:“我有两只股票推荐给你。”

“我对这个没兴趣,等我失业了,再来找你。”

宋翊回给她一个悲哀的表情。

她发了一个小女孩给男孩子抹眼泪的图片,“你要习惯被拒绝,虽然我知道宋翊在投资方面不大会被人拒绝。”

宋翊继续轻松搞笑,想把今夜发生的一切掩盖,发了一只自负的加菲猫,举着胖胖的猫爪,不满地瞪着,旁边还故意打上一行大大的粗体字:“不是不大会,是根本不会。”

她回复了一个大笑的表情。

宋翊不知道该如何回复,更不知道该如何继续聊天,说:“我要下网了。”

“这么早?”

宋翊鬼使神差地录入了一行字:“最近办公室里太干,空调吹得人有些不舒服。”

“那你早点休息吧!好梦!”

可实际上,宋翊并没有休息,他静坐在电脑前,凝视着电脑漆黑的屏幕,半晌后,他又打开了电脑,隐身登录了MSN。

“最美时光”的头像依旧亮着。

宋翊明知道她看不到自己,却依旧有一种心虚的感觉,半晌都没有动,似乎观察她有没有发现自己,然后才小心翼翼地点击了她的头像,将两人的对话记录调了出来,从头开始看起。

那个一千零一夜的爱情故事,和所有的偶像言情剧一样,在开始的开始有一个非常优秀的白马王子和一个非常普通的灰姑娘,但灰姑娘其实并不觉得白马王子很特殊,她只是一种凑热闹的心态,就如同今年流行穿格子风衣,如果大家都喜欢穿,她不喜欢不就和大家格格不入,太落伍了吗?

但一切从一只篮球开始有了不同……

静谧的夜色中,黑暗的屋子,只电脑屏幕散发着幽光,宋翊凝神阅读着电脑上一行行的字。曾被他当做荒诞搞笑的故事而完全忽略的话语都开始有了别样的意义。

有时候,一千零一夜的故事是男孩做过的一件小事;有时候,一千零一夜的故事是女孩的心情……每看一段,宋翊就会下意识地在记忆中翻寻,有的能翻寻到模糊的画面,可更多的是完全不记得了。

那些他曾毫不在意的东西,却被另一个人珍而重之地保存起来了;那些往事在他的记忆角落里无声无息、自生自死,却在另一个人的记忆里被小心保管、细心珍藏;那些他记忆里的残破蛛丝,却是另一个人记忆里的宝贵珍珠。

天色将亮时,宋翊才看完了聊天记录中所有的“一千零一夜”。故事才进行到少年漂洋过海去了远方,女孩想继续追到海外,辛苦了大半年,拿到了一个优异的GMAT成绩,她兴奋地请客,可饭桌上的八卦中,她听到她要追逐的少年有了女朋友。在女生的八卦中,那个女孩非常美丽、非常优秀,女孩觉得自己好像被沉入了大海,漫无边际的窒息环绕着她,可这是在庆贺她GMAT拿了高分,距离国外的好大学又靠近了一步,她只能豪爽地笑。不能流泪,所以灌酒。

“最美时光”还调侃地说:“哈哈哈,这叫水不能往外流,就得往内流,反正总得流,流动就是美!”

宋翊问:“那女主角后来还申请去那男生的学校了吗?”

“最美时光”回复:“作者还没更新呢,只能且听下回分解。”

也许因为熬了一夜,宋翊的眼睛发干,有一种酸涩的疼。他揉了揉眼睛,站起,走到窗前,凝望着朦胧晨曦中的城市,心中好似有惊涛骇浪,一波接一波在翻涌。

朝阳逐渐照亮这个城市,宋翊依旧呆呆站在窗前,直到手机铃声响起,他才如梦初醒,看了眼来电显示,是他的私人助理Karen。

“什么事?”

“刚才Elloit来找您,我说您有事还没到办公室,他说等您来了之后,去找一下他,要我提前告诉Helen一下时间吗?”

宋翊看看墙上的表,才惊觉已经十点多,他说:“我下午到办公室,告诉Helen,我两点半去见Elloit。”

走进办公室时,所有人都在埋头工作。宋翊刻意没有去看苏蔓的方向,径直走进办公室,直到办公室的门关上,他才略松了口气,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到底紧张什么,也许……苏蔓不是“最美时光”。到底是也许,还是他希望,他不知道。

可刚坐下,一抬头,就看见办公室角落里正在静静喷着白雾的加湿器。那一瞬,宋翊觉得自己犹如被宣判了死刑的人,只能背脊紧紧靠着座椅,无力地看着袅袅雾气在空气中曼妙地盘旋飞舞。

门笃笃响了几下,他说:“进来!”

Karen抱着文件进来,宋翊低头签署文件。待所有文件签完,Karen要出去时,宋翊指了指加湿器,表示疑问。Karen立即说:“我记得您前两日说空调太干,让我写申请单采购加湿器,正好苏蔓有一个淘汰不要的旧加湿器,要给我用,我就拿来先用着,等公司统一采购了加湿器再换掉。”

宋翊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

Karen关了门,宋翊走到加湿器前,拿起加湿器,底座上有一个崭新的标签,宋翊默默放下了加湿器。

白雾在他手边散开,清凉的湿意贴在他的肌肤上,好似要渗到他的骨髓里,他猛地关掉了加湿器,在办公室里来回走着。

半晌后,他回到座位,按了下通话键,叫Karen进来。

他把一个文件夹递给Karen,“这个香港客户需要人亲自跑一趟,让Armanda去。”

Karen恭敬地接过文件夹,“让她什么时候走?”

“越快越好,明天一早……如果她不反对,最好今天。”

“好!”Karen拿着文件夹走出了办公室。

隔着百叶窗,宋翊看到Karen走到了苏蔓的桌子前,苏蔓站起,接过文件夹,一边聆听着,一边低头翻看着文件,忽而抬头粲然一笑,把文件夹塞进包里,开始麻利地收拾东西。

不一会儿,她走出了格子间,身影消失在过道里。

宋翊刚放松地低下头,门“笃笃”响了两下,苏蔓笑容可掬地站在门口。

宋翊只觉心竟然不争气地狂跳了几下,尽量自然地说:“进来!”

苏蔓走到他桌前,笑嘻嘻地说:“我去香港出差,您有什么要买的吗?我可以帮您带。”

“不用了。一路平安。”宋翊说完,就低下了头。

苏蔓本也没指望宋翊会让她帮他带什么东西,只不过找个借口来见他一面而已。如今见到了,还得了他“一路平安”的祝福,已经心满意足。她一面往外退,一面视线扫到加湿器关着,以为是Karen忘记打开了,不禁撅了撅嘴,经过时,悄悄地把加湿器打开了,眼珠子骨碌碌一转,看宋翊依旧低着头在看文件,这才窃喜着溜出了办公室。

待她的脚步声消失,宋翊抬起了头,无力地看着加湿器的袅袅白雾轻旋着舞步,在他面前得意扬扬地起舞。

人,是被他打发到了香港,一周可以见不到。可,很多东西却不是他一个命令就可以打发掉的。

周五,苏蔓从香港返回北京。

下班后,宋翊去找袁大头,两人在大头家小区里打了一会儿篮球,坐在花台上喝着啤酒闲聊,他迟迟不愿回家。

袁大头问:“你有什么心事吗?”

宋翊用反问句回答问题,“我会有什么心事?”

袁大头“切”一声,“自从张蔷无意中说了一次我家宝贝睡觉前要给我一个晚安吻,你总会九点一到就告辞,今天这都几点了?”

宋翊一口气把啤酒灌完,扔进垃圾桶,起身说:“我走了!”

袁大头嚷:“我可不是赶你走!”

宋翊笑,“我若这都不知道,还会来找你?”

袁大头看着他,欲言又止,宋翊已经潇洒地挥挥手,背影融入了夜色中。大学时,同宿舍四个哥们儿,宋翊和陈劲在事业上最成功,可两人到现在都是孤家寡人,宋翊回北京时,陈劲还特意从欧洲打了个电话给大头,让他看着点宋翊,大头莫名其妙,追问缘由,陈劲却又什么都不肯说,只是让大头记得反正宋翊找他时,他必须随传随到。

宋翊回到公寓,洗了个澡,边喝酒边看电视,六七分醉时,终是没有忍住,打开了电脑。

MSN上,苏蔓的头像灰暗,她不在线!也没有任何留言!

本来他一直拖延着不肯回家,就是不想见到她,可此时,她不在线了,他居然又怅然若失。

已是凌晨一点,她都没有留言,显然今夜她不会上线了。

宋翊看着空白的对话框,默默坐了一会儿,对着电脑轻声说:“不管是谁和你共度今晚,都希望你过得愉快!晚安,做个好梦!”

宋翊的梦却是零乱的,梦里有太多的痛苦压抑,还有浓重的绝望。也许明白有些珍贵的东西,他已经不配去拥有。

早上,宋翊还在痛苦零乱的梦中挣扎,手机突然响了起来,宋翊立即醒了,心里很感谢铃声打断了那些梦,却不想接电话,一动不动躺在床上,任由手机响着。

铃声停了,可过了一会儿,又响了起来,好似不达目的不罢休,宋翊拿起手机,是陆励成,宋翊立即坐了起来,让脑袋清醒了一瞬,接通了电话。

“我是陆励成。”陆励成的语气硬邦邦的,好似压抑着无穷怒火。

宋翊没有心思去探究他的怒火何来,只是客气礼貌地说:“你好!”

“这么早给你打电话是想和你说一下公司系统安全升级的事,我会召集IT部门这个周末加班,如果工作效率高,也许周一就能开始施行。”

整个IT部门加班?那意味着有很多相关的部门也需要加班了,陆励成的这个火还真不轻。宋翊慢慢地说:“需要这么赶吗?”是给系统升级,不是系统崩溃了,真没必要周末折腾得人仰马翻。

陆励成硬邦邦地说:“我已经和Mike打过招呼,他说此事由我决定。”

宋翊依旧不怒不急,慢慢地说:“我待会儿去办公室。”

“好!”陆励成挂了电话。

宋翊揉了揉眉头,去冲澡,准备加班。

宋翊走进办公室时,已经是一派热火朝天的忙碌。

IT部门的主管来问他有什么要求,宋翊问:“这次升级都有什么变动?”

IT部门的主管把一页文件递给他,“这是Elloit的要求。”

宋翊一一看完后,明白了陆励成为什么要搞系统升级,想来是知道了苏蔓私自调阅公司资料的事。

宋翊在Elloit的签名旁,签下自己的名字,把文件递还给主管,“Elloit的要求已经很细化,就这么办吧!”

宋翊去找陆励成,Helen不在办公室外的座位上,办公室的门虚掩着,宋翊走近,刚想敲门,看到陆励成靠在沙发上,合着眼睛,下巴的胡楂子已都冒了出来,身上的衬衣皱巴巴的,透着疲惫憔悴,显然,陆励成昨夜一夜未休息,连衣服都未换过。

宋翊想退回,陆励成已经警觉地睁开了眼睛,视线锐利地扫向门口。

宋翊只能推开了门,“看到你在小憩,本不想打扰你。”

陆励成盯着他,一言不发,好似在从头到脚、从外到里地审视他。

两人第一次见面,陆励成也曾这样审视地看他,但那一次的审视不带任何情绪,只是一种客观冷静的评估。当时,他也在客观冷静地评估陆励成。

可这一次,陆励成的审视带着一种悲伤,甚至隐隐的愤怒,宋翊不明白,却肯定,一定和工作无关。

宋翊微笑着坐到陆励成对面,淡然地看着陆励成,任由他审视。

陆励成带着几分讥嘲笑了,“你是个很好命的人!”只是不知道他是自嘲,还是嘲讽宋翊。

宋翊自嘲地笑笑,什么都没说。外人看着他和陆励成一样,都是大好人生,前程锦绣,可只有他自己知道,陆励成是阳光普照,而他的生命早被黑暗遮蔽。

陆励成拿起茶几上的茶壶,起身去饮水机处接水,他经过宋翊身旁时,宋翊闻到他身上浓郁的酒气。

陆励成把茶壶放到电磁炉上,准备煮水泡茶,“昨晚喝多了,又几乎一夜没睡,不介意的话,我泡浓茶了。”

宋翊笑说:“我正好想要浓茶。昨夜也是喝了不少酒,没有休息好。”

两人默默无语,各喝各的茶。

三盅茶喝完,宋翊说:“你若累的话,先回去休息。”

“不用,回去也睡不着。倒是你若有事,可以走了。”

宋翊站起,“我回去也没事可干,还是和大家一起加班吧!”

宋翊走出办公室时,轻轻地把陆励成的门关上了。走进自己的办公室时,却让门大开着,这样的话,如果有人来找他们,自然会来找他。反正他都来了,不妨让陆励成打个瞌睡。

也许有了周五夜晚的失去,所以周六晚上,当苏蔓的头像亮起来时,宋翊竟然有几分失而复得的欣喜。

她没有解释昨晚的失约,只是兴冲冲地问他:“周末休息得可好?去哪里玩了?”

宋翊苦笑着敲字:“还好。你呢?”

“我中午和好朋友一起吃饭,晚上吃的是中午打包带回的剩菜,明天打算去看父母。”

“看上去过得很充实。”

“哈哈哈,就是很充实,前几天有点事情,没时间给你继续一千零一夜的故事,今天回家一看,发现作者已经更新了好多,你还记得上次我们讲到哪里了吗?”

宋翊没有回答,她说:“^_^,没有关系了,这种肉麻的女生言情小故事,男生记不住很正常了,我继续讲啊!”

以前她也问过这样的话,宋翊是真的完全不记得讲到哪里了,所以只能抱歉地发个笑脸符号过去,她也全不介意,依旧以一种调侃的语气嘻嘻哈哈地讲述着。

宋翊从不觉得她的语气有什么不对,可今日,在她的嘻嘻哈哈下,宋翊却觉得心酸,要经历多久的忍耐,才能把彻骨悲伤化作自我调侃?

宋翊快速地输入了一段话:“上次讲到女主角为了能去篮球少年的学校读书,辛苦考完了GMAT,拿到了一个很好的成绩,可是在拿到成绩的当晚她知道篮球少年有了女朋友。”

以往苏蔓的回复总是很快,这一次,却是过了一会儿,才有回复:“嗯嗯,的确是讲到这里了。”

“女主角还打算出国吗?”

“因为这个女主角比较一根筋,她不但没有放弃,反倒越发拼命地学习,想要一个更好的成绩,想要出国,她不是想做什么,也许只是想远远地看着他,也许只是想让自己死心。有时候,人不亲眼看到,总不会死心。

“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之前我给你讲过,女主角不敢直接接近篮球少年,所以一直在走曲线救国的路线,她和他同宿舍的哥们儿套磁,从人家那里收集关于篮球少年的点滴消息,还接近和他关系比较好的女生。篮球少年有一个关系很好的同系女同学,那个女生当时没有出国,在国内工作,女主角就老是借故联系人家。”

宋翊喃喃说:“罗琦琦。”他上大学时,因为压根儿没打算谈恋爱,所以很少和女生打交道,玩得好的都是男生,罗琦琦是唯一的例外。不仅仅因为这女人根本不像女人,还因为罗琦琦和陈劲是老乡兼高中校友。陈劲是建筑系的,虽然比宋翊高两届,可建筑系的本科要五年毕业,又因为去香港和欧洲交流,离开了清华,大三再回来时,原来宿舍的床位已经没有,恰好就和刚入学的宋翊他们分到了一个宿舍。

“一直叫那女生好像不方便,咱们就简称L女士吧。”

宋翊苦笑,苏蔓,你还能再蠢一点吗?二十六个字母,你就不能换个别的吗?可就是这么蠢的苏蔓,却也瞒住了他许久,她一点也不担心他会发现,是不是笃定他从不会留意?要在阴影中被忽视多久,才能有这份自然而然的笃定?宋翊又为她感到心酸。

“女主角一直和L女士拐弯抹角地探听篮球少年的消息。终于有一天,L女士大发慈悲,竟然发了一张篮球少年和他女朋友的照片。看人家美眷如花,琴瑟和鸣,我们悲催的女主角深受刺激,这还不是最悲催的,最悲催的是,女主角第二日要去考托福,结果因为一夜没睡好,托福考砸了。”

宋翊体内有一种痉挛的疼痛,不知道是因为那张他能回忆起的美眷如花的照片,还是因为苏蔓口气中的自我调侃。

宋翊静默地等着下文,苏蔓却迟迟没有回复。

宋翊问:“她放弃出国了?”

电脑前的苏蔓眼中有晶莹的泪光,没有,她没有放弃!她伤心了一段日子后,决定去考第二次托福!可是,当她报完名的那个周末,妈妈打电话叫她回家,告诉她爸爸得了癌症。

那一夜,她哭着把托福报名单和GMAT的考试成绩单全撕掉了。她知道他一直在远航,她本想追着他的脚步走遍万水千山,可现在她必须为她的父母收拢起风帆,变作一个固定的房屋,为他们遮风挡雨,她要守护她的亲人了。

苏蔓一边落泪,一边对着屏幕敲字:“没错,咱们悲催的女主角终于心就如风中的落花,碎了一地,她放弃了出国的想法。虽然偶尔她还是会以四十五度角凝望秋风落叶,一半忧伤,另一半也还忧伤,但那时已经是大四了,再沉重的悲伤也抵不过凶恶的现实,她必须要养家糊口了。所以,悲伤忧郁统统地滚蛋,在毕业生的人海中挤进钻出,去寻觅一份工作。”

苏蔓趴在了电脑前,那段日子是她人生中的噩梦,一直暗恋的人有了女朋友,爸爸重病,家庭经济陷入困窘,她都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咬着牙撑了过来。所幸一切都已过去,她找到了工作,爸爸的病好了,她还遇见了最好的姐妹麻辣烫。

半晌后,苏蔓抹去眼泪,抬起头,看到电脑屏幕上,宋翊的话:“后来呢?”

苏蔓发过去一个龇着牙大笑的笑脸,“后来,当然是老天爷都觉得这女主也太他姥姥地悲催了,没了爱情,当然要给她赏赐一份好工作了。”

宋翊松了口气,可又觉得苏蔓没说真话,虽然她的口气和以前一样,嬉笑调侃,但他清晰地感觉到她今夜情绪很低落,每一次的回复都很慢,在这段故事中,她一定隐瞒了什么。

苏蔓说:“今晚的一千零一夜讲完了,要知后文,且听下回分解。”

“你明天还要去父母家,早点休息。”

“好,那我下了,晚安。”

宋翊的晚安还没发送,那边又来了一句,“你也早点休息。”

宋翊微笑着,“好的,晚安。”

大概因为休息得好,苏蔓周一走进办公室时,神清气爽,连陆励成的冷脸也视而不见。宋翊却看在眼里,虽然觉得以陆励成的脾气应该不会为难苏蔓,可终是怕她吃亏,把她叫进了办公室,宽慰她陆励成并不是针对她,他只是在做他的工作,在保护公司整体的利益。明面上能说的话都说了后,终是忍不住加了句,“如果……如果他私下找你,你有什么不方便处理的,可以告诉我。”

苏蔓刹那就绽放了笑颜,眼波盈盈地看着宋翊。

宋翊避开了她的视线,淡淡地说:“你可以回去工作了。”

他听到她的脚步声在门口停住,也听到了她带着几分期盼的“谢谢你”,可是他只能如老僧入定,不让心内的波澜有丝毫的泄露。

公司组织篮球赛,宋翊只打算做看客。

当一帮下属们嚷嚷着他篮球打得好,要他加入比赛时,宋翊以为他们瞎起哄,“谁说我篮球打得好?”

“是她!”

顺着众人手指的方向,他看到了苏蔓。

苏蔓的脸色有些发白,笑容摇摇欲坠,虽然目光没有闪避,却忐忑不安地说着:“我猜的,你身高这么高,大学里肯定不会被篮球队放过。”

Peter他们都围到了宋翊身边,七嘴八舌地央求着宋翊上场。

宋翊没有真正听清楚他们说了什么,眼中只有苏蔓,她紧张企盼地看着他,他清楚地记得“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女主角一直去看篮球少年打篮球,却从未为他大声欢呼过,每一次她都为他买了饮料,可每一次那罐被掌心捂得温热的饮料都是女主角独自一人默默地喝完。

苏蔓总喜欢调侃地说悲催的女主角啊!

宋翊对Peter他们点了头,这场篮球赛,是他欠一千零一夜故事的女主角的。

因为是为她而战,所以,当投进第一个球时,他立即下意识地去看台上搜寻苏蔓。

她雀跃欢呼,挥舞着拳头,好似恨不得把十一年的沉默都喊叫出来。

宋翊愣住了,本应该装作无意地一扫而过,却变成了凝视,苏蔓也凝视着他,眼中有淡淡的泪光,还有丝毫不加掩饰的欣悦和欢喜。

第一次,宋翊懂得了,原来最深重的喜欢会让一个女孩子连视线都能呐喊着:我喜欢你!

那一刻,宋翊忘记了一切,只有纯粹的欢喜,从心底深处汩汩地涌出,浸透四肢百骸,让他不知身在何处。

直到满场的掌声响起,Peter气急败坏地叫着“Alex”,宋翊才如梦初醒,也是第一次,他相信了那些文学作品中的话,爱情能让人神魂颠倒,忘记一切!

苏蔓对他握拳头,宋翊禁不住朝她笑,女王陛下,我会为你赢得胜利!

他在篮球场上,全身心地赢取胜利,每一次进球后,总能看到她为他欢呼,因为她的笑容,原本赢球的快乐瞬间就翻倍。

纵使陆励成突然加入比赛,让比赛变得艰难,依旧无法折损宋翊的快乐。因为他知道看台上那位又跳又叫,毫无形象,恨不得长出八只手脚来欢呼的女王陛下巴不得他遇到对手,好让比赛更精彩。

暂停休息时,虽然没有当年校园时的盛况,依旧有不少女生围了过来送饮料,他却一直等待着另一个人的饮料。

害怕这种等待太过明显,泄露了心事,他弯下身去解开了一点没松的鞋带,装作要系鞋带,眼角的余光却一直看着她,她拿着饮料向他走过来,却停住,好像要后退,正当宋翊想起身,她又毫不犹豫地大步走了过来。

宋翊迅速地系好鞋带,站起,像当年一样,微笑着对众位拿着饮料的女士说:“多谢了,我自己有。”径直离开,却在转身间,恰恰朝向了苏蔓。

苏蔓握着饮料瓶的手慢慢地伸向他,因为手在发颤,饮料瓶在轻轻地晃着。

宋翊一瞬间竟然不敢去接,因为,那不是一瓶可以用金钱去衡量的饮料,而是一个女子十一年的爱恋。

宋翊小心翼翼地接过了饮料,打开喝了两口,才意识到两人刚才的情形有些古怪。众人都在看着他们,宋翊忙用完全老板对下属的语气补救道:“再去搬一箱,放在这里。”

苏蔓这小笨蛋,丝毫没有察觉异样,大声应了声“是”,开心地跑走了。

可也就因为她这副懵懂无知,周围的人全释然地移开了目光。但远处有一人仍旧冷眼看着,宋翊抬眸望去,陆励成冷眼看着他。显然,刚才那一幕,能瞒过其他人,却瞒不过他。

迎着陆励成的目光,宋翊含着笑,慢慢喝着饮料,一副了无心事的坦然样子,心里却有些犯愁,他无所谓,却不得不提防陆励成拿苏蔓开刀。

比赛开始,再次上场后,宋翊总觉得陆励成很奇怪。

表面上看,这只是一场分外激烈的正常比赛,可只有身处其间的宋翊才明白陆励成打得格外狠。

今晚的篮球赛是一场同事间打着玩的友谊赛,以他和陆励成的身份,其实都不应该上场,他参与,是因为有一个人站在看台上要看,他是为她而战。

陆励成呢?

大概所有人都以为是因为他上场了,所以陆励成不服输地要比一比,可宋翊不这么认为,经过这段日子的竞争和合作,宋翊很清楚,陆励成冷静理智,根本不是计较小得小失的人。可陆励成现在这么狠的打法,显然是非常看中这场比赛的胜负,如果是往日,宋翊虽会尽力,却不会尽全力,一场篮球赛而已,让他赢了又如何?

但今日,他是为苏蔓而战,这是一场他欠了她十一年多的球赛,所以,他必须竭尽全力,无论输赢。

宋翊尽了全力去打,最终以一分之利,险胜陆励成。

当众人高举着宋翊,欢庆胜利时,他看到苏蔓站在人群后,悄悄擦去了眼角的泪。他说不清楚心里的感受,酸甜苦辣交杂,心底深处,有隐秘的强烈冲动,想要把她拥入怀中,为她拭去眼角的泪珠。

为了能和她多待一会儿,听到她和Karen商量一起打车回家时,宋翊主动说:“加上我,更加确保你们的安全。”

他是Karen的老板,Karen当然不会也不敢反对他的任何提议,苏蔓眉眼含笑,以喜悦的沉默表示了同意。

Karen和苏蔓争着先送对方回去,宋翊沉默地听着,他知道Karen是客气,苏蔓却是为了他,心内有阵阵牵动的隐秘喜悦,怕她们看出,只得把目光投向窗外。

窗外车水马龙、霓虹闪烁,乍一眼看过去,和纽约街头很相像,突然间,他惶恐了,他已经不是那个球场上飞扬奔跑的快乐少年,他背负着沉重的过往,他不配得到快乐,更配不上苏蔓,她应该得到更好的。

宋翊突然开口,打断了一场苏蔓即将获得胜利的争让,“先送Armanda吧!”

他的举动看似随意,其实是很明白地表露着他对苏蔓无任何特殊的好感,虽然苏蔓尽量显得若无其事,依旧和Helen说笑着,可他知道她的难过。

他沉默地凝望着窗外,用恰如其分的微笑掩盖住内心的痛苦。

苏蔓下车后,和他们礼貌地道别,当计程车开出后,宋翊忍不住回头,清楚地看到她的肩膀垮了下来,沮丧地垂着头,就好似一个冲锋陷阵的勇敢斗士再也承受不住了。

等送了Karen回家,宋翊立即往家赶,进了门,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登录MSN。

可是,MSN上她的头像灰着。

明知道,她从来不对他隐身,可他依旧忍不住问:“你在家吗?”

没有回复,他等了十来分钟,忍不住又问:“在吗?”

还是没有回复,他等了几分钟,再次问:“在不在?”

依旧没有回复,这一次,他等了将近二十分钟,焦急地说:“如果上线,请和我联系。”

没有回复。

宋翊默默地坐在电脑前,凝视着灰暗的头像。

她去了哪里?

宋翊匆匆去拿手机,想给她打电话。

如果是许秋,他大概会认为她在赌气,故意让他难过,可对苏蔓,他清楚地知道,她此时不在家,因为不管她再生气,只怕都舍不得让他担心焦急。

宋翊已经按了接通,却因为脑海内闪过的这个念头,又猛地按了结束通话键,把手机扔到了桌子上。

他犹如困兽般地在屋子里来回走了几圈,站定在窗户前,看着玻璃窗上映出的自己,他突然抽了自己一耳光,“宋翊,你个混账!你不能对不起许秋!她是因为你死的!她是因为你死的!她是因为你死的……”

宋翊一遍遍地吼着,好似要把这句话牢牢地刻进心里,直到声嘶力竭,他终于再次被沉重的负罪感压垮,头贴着落地玻璃窗,慢慢地滑坐到了地上,喃喃低语,“宋翊,你不配,你给不了她幸福!”

MSN上的消息提示音滴滴地响着,半晌后,宋翊才抬起了头,看了眼墙上的表,走到电脑前,坐下,看到对话框里苏蔓说:“不好意思,刚回家,有事吗?”

宋翊先敲了,“现在很晚了。”刚想发送,又觉得不妥,在前面输入了,“没事。”才按了回车键。

“晚上有活动,活动结束后,我又去酒吧喝了点酒。”

“一个人?”

“一个人。”

“开心的酒,不开心的酒?”

“既开心,也不开心。开心的是,不管他或者我是什么样子,我仍然爱他,不开心的是,不管他或者我是什么样子,他依然不爱我。”

宋翊眼中有浓墨般的绝望,想输入,却总是频频按错键,半晌后,才总算把一句话录入完整了,“为什么不放弃他呢?天涯何处无芳草,三步之内必有兰芝。”

苏蔓很久都没有回复,宋翊认真地敲打键盘,在输入框里慢慢地出现了一段话:“沧海可以变桑田,天底下,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永远,包括你的爱情。”

没有点击发送,宋翊点燃了一支烟,一支烟快吸完时,滴滴的消息提示音中,苏蔓的回复到了:“放弃他,如同放弃我所有的梦想和勇气,永不!”

烟蒂已经烫到指头,可肉体的疼痛根本比不上这句话给他心内带来的疼痛,宋翊都顾不上扔掉烟头,很用力地按下了回车键,似乎怕晚了一点,就会没有勇气。

“三步之内必有兰芝,如果你愿意充当这个兰芝,我就考虑放弃他,怎么样?”

宋翊一瞬间不知道该如何回复,反应了一会儿,才故作轻松地说:“?,我是个内里已经腐烂的木头,不过,我知道很多兰芝,可以随时介绍给你。”

“多谢,多谢!把你的兰芝替我留着点,等我老妈拿着刀逼我嫁的时候,我来找你。”

显然苏蔓不想再谈论这个话题,开始聊她喜欢的篮球明星,宋翊害怕苏蔓察觉到他知道是她,不敢立即下网,只能若无其事地陪着她闲聊。

苏蔓的快乐很明显,直到十二点多,她才道晚安。

宋翊躺在床上,难以入睡。

辗转反侧后,他拨通了陈劲的电话,“希望你那边的时差不是半夜。”

在悠扬的大提琴声中,陈劲的笑意朗朗,“是不是我的不要紧,现在是你的深夜。长夜漫漫,无心睡眠,所为何事?说来听听!”

男人和女人不同,女人能抱着电话倾诉心事,男人却不管再沉重的事,都是要半醉之后,才能吐露几句,宋翊沉默半晌后,说:“没什么大事,我挂了!”

“你遇到了一个女人。”陈劲简短的话从手机中传来,却让宋翊半晌动弹不得。

陈劲叹气,“已经很多年了,不要说许秋的死并不完全算是你的错,就算你有错,也自我惩罚够了。你的生命中不仅仅只有她,你还有父母双亲。难道你真要用一辈子为许秋陪葬?”

宋翊说:“许秋不会高兴我和别的女人在一起。”

“你的感觉是对的!”陈劲的声音有点冷,“我不想用假话劝慰你,说什么死去的人也希望你得到幸福,真正的爱情会为对方的笑颜而欢笑,许秋却是个异类……”

“陈劲!”宋翊的声音猛地提高。

“我闭嘴!”陈劲干脆利落地说。在宋翊打算和许秋分手时,陈劲还和他一边喝酒,一边聊了几句许秋,宋翊平心静气地听着陈劲对许秋不太友善的评价。可当许秋死后,宋翊却绝不允许他人说一句许秋的坏话。

电话两头的人都沉默着,只有低沉悦耳的大提琴曲在鸣奏,半晌后,宋翊说:“我以为我的心已经死了。”

“我也这么认为,以你的道德标准和自我约束力,许秋死的那天,你就已经给自己的心宣判了无期徒刑,监狱的设计方案是茫茫大海中、孤岛上、绝壁悬崖顶端、一个擎天高塔,没有窗户,没有门,四周有喷火的巨龙看守。从建筑学的角度来说,劫狱不可能,从你的意愿来说,越狱也不可能。”

不多的几个知情人在宋翊面前一直绝口回避提起许秋,陈劲却和别人相反,逮住机会就说许秋,也从不避讳死亡的字眼,好像一直要说得他麻木,不把这事当事。宋翊无奈地说:“没想到天才也有认知错误时。”

“不是我认知错误,而是你太没文化,显然缺乏童年教育,童话书都没看过。这种绝境,只在童话中绝处逢生。会有一位少女,身穿铠甲,手持巨剑,骑着白色的天马,飞过茫茫大海,寻觅到孤岛,不怕流血地踏过悬崖上的荆棘,不怕死亡地挥舞着巨剑砍杀了喷火巨龙,最后解救出被囚禁在高塔上的王子。”

伴随着低沉悠扬的大提琴声,陈劲说话时带着恶作剧般的强烈笑意,宋翊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童话故事不是不会在现实中发生,只是概率低得可以忽略。作为严谨的学者,我已经忽略,但没想到你居然有这狗屎运,碰到一位愿意为你披荆斩棘砍杀巨龙的少女。”陈劲的语气陡然一变,严肃了起来,“宋翊,我不能肯定你是否会放下心结接受她,但我十分肯定,如果你放弃她,会犯下你这辈子最大的错误,绝对比许秋的死更大的错误。”

宋翊的声音中终于泄露了痛苦,“我知道她很好,好得我承受不起,我给不了她幸福。”

陈劲很清楚宋翊的心结在许秋身上,可是,许秋已经死了,一个已经消失的结,聪明如陈劲也不知道该如何去解这个结。陈劲轻叹了一声,“就算爱因斯坦复生也帮不到你,唯一能帮到你的人就是你自己。不过,能让你发神经地给我半夜打电话,可见许秋给你的桎梏已经被屠龙少女打出了裂痕。”

“不是……”

宋翊想否认,但陈劲压根儿不给他机会,“宋翊,这不是考试,两个小时内必须要填写好所有答案,给自己一些时间,别逼着自己非要立即在许秋和屠龙少女中做一个选择。你身在黑暗的沼泽中,看不到出路,可也许那个屠龙少女像灯塔,能指引你走出去。”

宋翊说:“不说了,挂电话了。”

“好,但不管怎样,都必须要你肯迈出第一步。”陈劲说完,干脆地挂断了电话。

宋翊躺在床上,怔怔地看着黑暗中的天花板。

不管他如何否认,他心底很清楚,自己爱上了苏蔓,准确地说自己爱上了苏蔓和“最美时光”。他本以为篮球场上他是为她而战,可后来才发觉,不是的,是她用爱鼓励着他为他自己而战。奔跑、抢夺、欢呼……那些久违的单纯快乐,似乎自从和许秋确定了恋爱关系后,似乎随着踏入社会开始工作,就在不知不觉中渐渐地遗落了,苏蔓让他重新拥有了一切,虽然只是短短一个小时。

可是,他也无法放下许秋。因为他没有好好爱许秋,许秋死了,这辈子他都不得不背负着他对自己的恨、对许秋的愧疚。他没有办法全心去爱苏蔓,那是对许秋的背叛。

对苏蔓,他无法抗拒,对许秋,他无法释然,他不知道该怎么办,所以才有了突发神经的半夜电话。

现在,他依旧不知道该怎么办,但也许的确如陈劲所说,这不是考试,非要立即交出答案。

宋翊没有想到,没有过多久,“最美时光”要求将网络上的交往延伸到现实中,是苏蔓在追要一个答案了。

宋翊在进与退之间挣扎,不管进与退都会伤害到苏蔓。进,他怕把苏蔓也带入自己的痛苦沼泽中;退,他敲碎的是苏蔓捧到他面前的一颗心。

在进进退退的挣扎中,无可奈何地答应了苏蔓的提议。

虽然答应了苏蔓要见面,可宋翊并不是真的想面对。陆励成提议派苏蔓去纽约出差,问他是否反对时,他几乎想握住陆励成的手,说谢谢!不是不知道他现在的行为是多么懦弱,可在他无法进也无法退时,暂时的逃避只能是唯一的选择。

只是,勇敢的苏蔓没有给他懦弱的机会。

那个晚上,他们如往常一样聊着天。因为长时间苏蔓没有回复,他以为她在收拾行礼,不禁走到窗前去看雪,突然想到这个时候的纽约比北京还冷,下雪时寒风真能把人的耳朵刮掉,看苏蔓平时上班从没戴过帽子和围巾,他穿好大衣,准备去附近的商场转一圈,帮她买帽子和围巾。

刚要出门,MSN突然响了,他顾不上脱鞋,立即回身去看。

“能到窗户前一下吗?我在楼下的路灯下,如果你生气了,我完全理解,我会安静地离开。”

宋翊觉得焦急、茫然、害怕,就好像小时候,老师宣布时间到,必须交卷了,可他还没有写答案。

他在电脑前呆呆地站着,久到他觉得世界已经停止了运行,久到他觉得她已安静离去。

他僵硬地走到窗户前,大雪纷飞中,她站在公寓楼下,几乎已经看不出原本的模样,很像是一个雪人,孤单倔犟地对抗着风雪,有一种要与天地共毁灭的姿态。

宋翊痛苦地说:“苏蔓,我不值得!”

理智犹在挣扎,可是胸腔内那颗急急跳动的心已经迫不及待,他冲出了公寓,向着她飞奔而去。那一刻,他竟然是快乐的!

宋翊把苏蔓带回公寓时,理智总算恢复了几分。

给了苏蔓一杯伏特加,他也很需要一杯。他无比清晰地肯定,他爱苏蔓,可是,爱是希望对方过得幸福,是希望看到对方的笑颜。

苏蔓放下了酒杯,宋翊的心一滞,没有抬头,似乎完全没有看她,可他几乎屏着呼吸,身体的每个细胞都在静静地窥伺着她的一举一动。

她一边哆哆嗦嗦地说着话,一边哆哆嗦嗦地向外走去,当她从他身边经过,每一微米的远离,都在眼前放大。

就在最后一微米,他抓住了她,本就颤颤巍巍的她倒在了他怀里。也许因为太渴望,一切都自然而然,他抱住了她,她也抱住了他。

苏蔓的身体冰冷,但宋翊觉得他抱住的是一个火炉,温暖着他,让他冰冷的心在欢喜温柔地跳动。

也许,真如陈劲所说,苏蔓能带着他走出痛苦黑暗的沼泽。也许,真如陈劲所说,不管怎么样,都需要他先跨出第一步。

曾经,他不知道怎么才能跨出第一步,现在,他明白了,朝着苏蔓的方向走去。

他自然而然地叫她“蔓蔓”,她并不奇怪,反应是自然而然。

那个晚上,宋翊和她坐在沙发上,室内漆黑宁静,窗外雪花纷飞,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如同已经认识了一生一世。对于这样的默契和自然,她肯定不会奇怪,因为在她的记忆中,他一直都在。她不知道的是其实她也一直在他的记忆里。

下班后,宋翊去找苏蔓,她明天就要飞纽约,宋翊打算两人吃过晚饭后,带她去买足够抵挡纽约寒冷的帽子和围巾。

到苏蔓的公寓时,地上堆满了苹果,宋翊只能坐在桌子上,看她收拾行李。也许是因为屋内堆积了太多的苹果,宋翊总觉得心内有萦绕的香甜。

可当他听到电话里,苏蔓和母亲的对话时,那份香甜变成了苦涩。

苏蔓的母亲急切地盼着女儿找个好丈夫,尽快结婚生子,而他显然不会是任何母亲心中女儿的好丈夫。

宋翊开始觉得他是不是太自私?是不是在耽误蔓蔓?

宋翊想放手,苏蔓却抓得更紧。

在一场苏蔓压根儿不知道缘由的拉锯中,苏蔓再次用牛一般的固执,坚定不移地告诉了宋翊,我不会放弃,不许你退缩!

对这样的蔓蔓,宋翊也只能再次握住她的手。

在离开北京的前一天,苏蔓贼头贼脑地问宋翊,她离开后,他会不会想她,宋翊的回答是给了她脑门一个爆栗子。

当苏蔓去纽约后,宋翊很清楚地知道了答案,他很想念她。

走进办公室时,视线总会扫向她的座位,看到干净空落的座位,他会想她。

走在路上,碰到相拥走过的恋人时,他会想她。

回到家中,看到MSN上灰色的头像时,他会想她。

去超市时,看到苹果,他会想她。

风起时,他会想她,不知道她是否适应纽约的天气。

下雪时,他会想她,不知道她有没有穿得足够暖和。

他离开纽约时,曾以为自己再不会回到这座城市,因为这里有太多他不想面对的记忆,可因为无数的想念,他竟然再次回到了纽约,竟然如十几岁的少年一般,捧着大捧的玫瑰花,站在寒风中,等待着心爱的姑娘,任由着来往的人带着善意嘲笑他。

当隔着纷飞的雪花,她飞奔向他时,他觉得一切的冲动傻气都是值得的。

她捧着玫瑰花欢笑,却不知道,她的笑颜比玫瑰花更美丽。

他刻意挑选了一个没有许秋记忆的地方用晚餐,因为他想给予苏蔓的是最纯粹的。

可是,老天似乎总是在刁难他。

那么大的城市,那么多的人,他居然碰到了许秋的朋友。King Takahashi的一句“这是你的新女朋友吗”如最锋利的匕首,瞬间刺得他鲜血淋漓,让他再次跌回了黑暗的沼泽中。

他已没有资格拥有幸福,不应该拖着苏蔓也走进他的黑暗世界中。

他想放弃,想逃离,逃离这座到处都是许秋的城市,逃离苏蔓。

苏蔓再一次紧紧抓住了他,她的手不停地在颤抖,但是指间的力量丝毫不弱:“我想去中央公园滑冰。很早前,我看过一部电影,我都忘记叫什么名字了,只记得男子和女子在平安夜的商场一见钟情,然后他们去中央公园滑冰,雪花飘着,他们在冰面上起舞,我觉得好浪漫。后来,我经常去清华的荷塘看你滑冰,可是我一直没有勇气和你说话。工作后,冬天的周末,我有时候会一个人去清华,坐在荷塘边上,看男孩牵着女孩的手滑冰,经常一坐就是一天。”

因为苏蔓的请求,宋翊带她去中央公园滑冰。

刚开始,他还满脑子杂七杂八的念头,可他想让苏蔓欢笑,所以他尽力忘记一切,只想让苏蔓笑。渐渐地,在苏蔓的笑声中,他真的忘记了一切。

光洁的冰面,好似没有任何阻力,他带着她自由飞翔。虽然身上依旧有无法愈合的伤口,但因为苏蔓温暖的手,他再次在黑暗的沼泽中站了起来。

一次次,他退缩跌倒时,苏蔓都没有放弃他,她就如一直伫立的灯塔,指引着迷失于黑暗中的船只归于光明。

宋翊不知道自己还需要多久才能走出黑暗的沼泽,但当苏蔓哈哈笑着说:“明年圣诞,我们去清华荷塘滑冰吧!”他第一次确信,他一定会走出去。

苏蔓在网上说感谢老天让他还在那里,她不知道他也在感激老天让她还在那里。曾经,他是苏蔓记忆中的珍珠,被她细心呵护,小心收藏,从今往后,她也会是他记忆中的珍珠,被他细心呵护,小心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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