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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制话语,以及倾听

作品: 道亦有道——口语交际的策略与方法 |作者:李琦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10-14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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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料之外、情理之中,这是替对方考虑他虑所不及之理与利,从而一语中的。这“中的”之语,或是点醒梦中之人,引其脱出幻境;或如当头棒喝,令其恍然大悟;或如醍醐灌顶,其人甘甜自知。言辞一旦如此,听闻之人就不止于明理识利,也有了那豁然开朗、心旷神怡的体验,带来审美上的满足。

水从地势以流,言应语境乃活

依然从文、言有别说起。

为文之时,每每静室独处,读者是意念中的,并不直接、具体、生动地以生命个体出现。由此,作者的语境多了抽象和静态。哪一座山,识得何方之人携了何种心境登临其上?必是登山之人须得顺了山路,从了山势。言说之时,断无静室独处之可能,听众总是直接、具体、生动地与说者面面相对。由此,言说者的语境多了即时性的、开放性的和动态的成分,他须得高度敏感于此种即时性的动态语境,且加以充分回应。正是大江东去,遥遥千里,千姿百态,一时一地。竟然无一处江岸可以尽同。水从地势而流,破了地势恰成水灾;言应语境而活,背弃语境,轻则言而无趣、无益,重则因言致惑、致祸。

语境即是语义场

所有的语义都只能存在于相应的场域中。脱离了特定的场域,语义是不存在的。语言由于没有了意义,语言本身便也不存在。若是一个人在旷野呐喊,那不过是他独自发泄,有如梦呓,并无任何语言交际可言。这个时候,只有发声器官,只有空旷的自然景物,没有听者,没有社会与文化意义上的背景。失去了语义场域,器官的任何声音都是没有意义的。而一旦有了相应的场域,哪怕三缄其口,也还是有意义的。很多时候,沉默本身即是意义,是无言之言、不辩之辩。试想,独处时无言很正常,出言倒是反常的;他人在场,不着一言、面无表情,难免是表示淡漠、排斥、厌恶。易言之,同样的语言形态,语义场不同,语义便判然有别。

同样的语词,语义场不同,语义也不同。这可以理解为语境赋予语词语义。大抵每个人都有一样经历。把生活中一则真实、生动、妙趣的场景转述于他人,总如石子落深潭,了无波澜;与当时一同感受那妙趣场景的人旧事重提,定然引起绵绵笑意。一句话中含了个典故,遇到不明之人,用典就没有意义了,反倒有可能增加了沟通的障碍。一句话引人会心一笑,那是得了真正的解人,所谓知音。听者会心,言者舒心。

语境之于语言,恰似鹰击长空。苍鹰展翅,扶摇万里,若非长空,插翅难飞。长空晴朗,苍鹰翱翔;电闪雷鸣,益显雄劲。“鹰雄”固然本色,幸有长空成就。语境之于语言,也似鱼游于水。一江一湖,往往各自独立,自成水域,水中之鱼就各自形态而多姿多彩了。这些各自形态的鱼,“上了岸”,变身作方言。蔚蓝星球上的四大洋,倒是连成一片的,可是不同海域的鱼依然春兰秋菊般各美其美。语言与语义,就有了区域性差异,其差异远大于欧白非黑亚黄。这方面的差异,化作语义场中最宏大的元素,文化差异。

本书起始讨论口语中的心态问题。同一个人,就这颗“心”,对甲语,紧张,言于乙,自然;此处,激奋,彼处,消极。同心,异态。其别,与其说在心,毋宁说在“心外”。心外影响乃至制约着一心多态的,即是语义场。所谓“形势比人强”,这也是一端。

语境决定说什么与怎么说

语境的作用,可归结为两个方面,一是说什么;二是怎么说。

庆典之上,一定得说热情洋溢的话,不痛不痒地说就不合时宜了;婚礼上,无论如何得说“恭喜恭喜”,最好再夸夸一对新人。探望病人,自然要多所安慰;他人倾诉,则不必多言,静听反而是最合适的语言行为。向上司汇报工作,成绩与不足二者如何取舍、平衡,一种说法;面对下属总结年度工作,同样的成绩与不足,则另有取舍与平衡。

有人生性豪爽,请他帮忙,直截了当地说出来,不可拐弯抹角,也不必多加说明;其人行事谨慎,请他帮忙,大概不合适直截了当,先得寒暄,再说请求,继而说明缘由等。同行之间,有共同的专业语言与专业逻辑,话是一种说法。对非专业人士,同样的专业立场,要换了日常语言,并且要留意是否需要多做解释。言词该雅致乃至华丽,还是尽量平实为宜,看场合与对象;语速快些还是慢些,也看场合与对象。

语境的指引作用与约束作用

在说什么与怎么说这两个方面,语境的作用又都可以分为指引作用与约束作用。

指引作用,是说语境允许说什么、怎么说,以及要求说什么、怎么说。两个人若是刎颈之交,说什么与怎么说都可以;相反,闪烁其词,似有遮瞒,一定坏事。程式性语言行为,不由说话的人自由选择,要求按照特定的“套路”说话,即是由语境所决定的。法官要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医生要满足病人的知情权,就是由法官——当事人、医生——病人这样的身份与诉讼程序、医疗过程这样的话语空间所构成的语境决定的。

约束作用,是说语境限定了说什么或怎么说。有人哀戚之中,总不能当其面兴高采烈、眉飞色舞地谈论自己的幸福与欢欣;有人正愁眉苦脸、焦头烂额,请他帮忙的念头还是先打消了为好。读与说这两种语言形式,也是受特定语境约束的。有些语境下,必须读;另一语境下,只能说。大概说来,读还是说,不可但凭个人喜好,非得顺了语境。

至于语境如何具体地指引与约束,端赖各人就着实际的、具体的语境把握与体味,不必也不宜再做通论。

语境的成分

对谁说,总是第一个问题

。否则岂不容易对牛弹琴?牛不解音律倒也无妨,大不了自弹自乐,只当那牛也是“解人”。这算一厢情愿地“解”牛为人。一旦把人“解”错了,一通话竟像是与虎谋皮,虎皮未得,却成了饲虎之举,岂不悲哉?这是“解”虎为人。“虎”虽非真虎,其凶其险实有过于虎。

除了他的身份,这个“谁”,其立场、态度、性情、喜好、贫富、智愚等,如何

?当年李斯上《谏逐客书》于嬴政,十足与虎谋皮之举。偏他能将语言的力量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借着后来荡合六国的宏阔,成就了一篇千古雄文。一文之雄,原非文字本身,端在文辞运用之精微、绝妙,精妙于将刚愎自用又雄才大略的秦王的立场、态度、性情、喜好把握得准确、透彻,遂能以“四两”动“千钧”。

说者何人

?说与听两相对照,才构成一对“关系”。*对着厅长说,那是对下属说,自己是上司;可换了总理,*只得是下属,轮到他对上司说了。那么,同样的一件事,*对厅长说与*对总理说,非有所区别不可,包括说到什么程度、以何种方式与语气说等。这是说者自我认知与自我定位。

为何出言

?没有目的地说话,话就没有意义了。说话的目的,有的是很明确的,有时又不免有些模糊;有些话的目的又似乎不显,说者像是下意识地说。目的明确,遣词造句时就会相应多加斟酌;目的模糊,想斟酌词句也无从着手,就如目标不明确时实难以选得好路径;下意识地说话,有声语言和形体语言两方面也变得随意甚至轻率些。

何种场所

?国人相见,常常一句“吃了吗”?语义重点其实不在“吃”上面,不过借以友善问候、热情招呼,属于以言行事。但是,这般行事,得看地方。路上相见,如此而为,自然合宜,要是在“洗手”或“化妆”之所,友善与热情还是另择言辞来表达为好。国人谈论,也常常高阔,有些场所实在以保持安静为宜,高谈阔论的心思与方式就不得不收敛下来。

其时为何

?那一句友善与热情的“吃了吗”,午间时分固然好,大概没人会在下午三点的时候也这样来一句。万一有人这么说话,要么是急不择言,要么就是脑部供氧有欠了。再拿老话来说明吧,“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

条件,这简单的两个字,内涵却极其丰富。扼要择其三。其一,政治给话语何种空间

?严格的思想与言论管制下,话语空间可能小到近于无。每个人或不自觉地,或无奈地,放弃了带有一己生命气息与特征的语言,无从表达一己独特的生命理解与生命态度。因言获罪成了语言的常态性后果,噤若寒蝉则是普遍的话语选择,哪怕日常语言也是顾虑重重。若是政治秩序充分尊重思想与言论,语言才是搏击长空的雄鹰,在杜绝平庸化与暴力性的同时,尽显其内在的美雅与力度。生命的尊严与质地,也在语言的美雅与力度中展示。一言以蔽之,话语权之有无与大小,是首先取决于政治与话语之间的关系的。

其二,文化背景潜在而深刻地影响乃至制约着语言行为

。这也同样可以归于话语权的问题。一个西方人,他知道他在牧师面前完全可以把内心最隐秘的部分用语言袒露;一个中国人,断不会用这样的话语方式,他以扪心自问,行道德自审。一个中国的学生,在师长面前会尽量少言寡语,不太会当面、直接反驳老师;一个西方的学生,于人格独立与自由看得更重,当说则说,“吾爱吾师,更爱真理”。至于由方言所造成的语义与语言方式上的差异,也同样可以看作文化背景对语言行为的影响。

其三,每个特定的时代总有自身的潮流、焦点、疑惑、困扰

。任何口语交际都无法脱离所处时代的特质,直接或间接地刻上了时代印记。日常交谈的话题是否合适、问候的方式是否恰当、说服对方的时候哪些可作为理由来陈述,在宏观的政治构造、深远的文化背景之外,也受当下的时代风云所影响甚至左右。有人下意识地顺应时代风云;有人更是特意趋附,例如赶时髦式地使用流行语;另有人却乐意以“世人皆醉我独醒”的心思,偏为“逆流”之言,不管他人或毁或誉、知音有无。

区分不同语境

微观语境与宏观语境

语境有大有小。宏观语境是大语境,政治秩序、文化传统、时代背景等即是。微观语境是小语境,听者越具体,语境就越微观。语境大小自然也是相对而言的。对一个学生答疑解惑,这是教师的小语境,相比之下台上向全班同学授课算大语境;而欧风美雨下西学东渐,百年来毁书院兴学堂、绝经学向科学,这是中国现代教育的大语境,一间教室、一门课程,不过是小语境了。

微观语境对语言的作用很直接,宏观语境对语言的作用就相对要间接些。例如,路见张三,与他打招呼,来句“病好出院啦,气色很不错呀”,这就是微观语境直接作用;换了李四,说的是“吃了吗,还忙吧”,就不像与张三招呼时那么具体、有针对性,是在宏观语境下以国人通常的方式问候。再如,记者招待会上,新闻发言人回答记者提问,语境就很具体了,他得就着实际提问回答;而在记者提问之前的阶段,因为不是针对具体记者的具体问题,语境相对来说就要大一些。向学生答疑解惑,要针对“这一个”学生的认知能力,因材施教。台上授课,得根据多数学生的认知能力即普遍的认知能力,其结果是少数优秀的学生会觉得老师讲得不够透彻,而另外的少数学生又不免理解上有些困难。这是大语境起作用的特点。

微观语境的作用直接而具体,是每一个说者无法避开的。不回应这样的语境,语言的意义就会减弱甚至荡然无存。因为张三刚出院,“病好出院啦”的问候能显出真切的关心,只是通用版本的“吃了吗”就不痛不痒了,这是语义弱化。宏观语境与语言之间的关系,有时是可选择的。有人初次见面,不明底细,“莫谈国事”只论天气,是把宏观语境搁置了。当然,这也算是对宏观语境的回应,消极的回应。知根知底的人,可以信任,针砭时弊、抨击时政,了无顾忌、痛快淋漓,这是直接而具体地将宏观语境的作用显了出来。

语内语境与语外语境

以上的微观语境与宏观语境,都算是语外语境。相对于语外语境的,是语内语境。上下文、前言后语,是语内语境。为了呼应前面所说的,此处该这么说;为了铺垫后面要说的,此处先说这一点。这是语内语境所起的作用。说的人也常常会下意识地这么做。小说家曾经说,他并不能自主地安排人物命运,小说里的那些人,其最后的人生境地,或悲或喜,是受着人物性格、故事背景等制约的。小说家所选择的故事背景、所刻画的人物性格,对于最后的人物命运来说,就是语内语境。而小说创作,是另有其语外语境的,每个人作家都摆脱不了。金庸写《*》、《鹿鼎记》,小说的语内语境是古代的,其写作的语境则是当代的,而他试图经由人物命运来揭示人性则是跨越了时间背景的。

由于形体语言乃是口语交际中的视觉符号,因此,着装、举止、表情便也都属于语内语境。着装正式的时候,言辞也该庄重、雅致;着装随意些的时候,言辞便不妨诙谐、逗趣。

静态语境与动态语境

语境有变与不变之分。不变的是静态语境,变的是动态语境。微观方面,先前说过的话,例如许过诺,是静态语境,改不了,所谓一言既出;站到台上发言、致辞,穿着是否得体,已是不能再去调整了,便成了静态语境,显出其以何种姿态、品位言说。对方的态度、立场、情绪在口语交际过程中则是可变的,也常常是变着的。敌对的立场可能渐渐缓和下来,甚至变得愿意合作,这是语境动态变化;原本兴致勃勃而来,发现讲得索然无味,失了兴致,轻则走神,重则走人,更是语境动态变化。宏观方面,政治秩序、文化背景都是静态语境,在口语交际的短暂时间内是不变的。大概可以说,越是大语境,越是静态语境。

换个角度来说,静态语境也是封闭性语境,动态语境就是开放性语境。言说者于静态的封闭性语境,是容易把握的。至于动态的开放性语境,有可以把握的,有无法把握的;纵然是可以把握的,因其处于变动状态,须以相应敏感方可有所把握,则难度总是不小。后文所阐述的“对语境的高度敏感与充分回应”,尤其着落在动态语境上。

可控语境与非控语境

逻辑学上有个二难选择。甲问乙,“你最近还打老婆吗”?乙若回答“没有”,否定的只是“最近”,却暗含了他承认“打过老婆”,而实际上未必。甲这是设了语言陷阱,乙该很明确地说,“从来没打过老婆”,才能不掉到陷阱里。这么设语言陷阱,从语言运用的角度说,是有意识地制造了特定语境。这是对语境的控制。

有一个营销案例,很生动地说明了语境的可控性以及如何通过控制语境达到目的。两家紧邻的面馆,卖当地特色汤面,店家由客人自选是否在汤面里加鸡蛋。两家面馆每天往汤面里为客人加的鸡蛋数量颇为悬殊,自然盈利也大不同。研究人员发现,区别只在店家问话不同。东边一家问客人,“你加不加鸡蛋”,客人遂在加与不加之间选择。西边一家问客人,“你加一个鸡蛋还是两个鸡蛋”,客人遂在一个与两个鸡蛋之间选择,少有不加的。西边的店家给了客人“加鸡蛋”的语境,这一语境引导了客人,使其选择只在数量的一或二;东边的店家在这一点上给客人的是去语境化的,任由客人加与不加。这个案例可以理解为语言控制。聪明的店家通过语言很隐蔽地设定了行为的前提,从而控制了客人的选择。当然,细心的客人也可以摆脱语言控制,只说“我不要鸡蛋”即可,管他店家暗示的是几个鸡蛋。

以上两个情形,“你最近还打老婆吗”和“你加一个鸡蛋还是两个”,是预设了“你打过老婆”和“你要加鸡蛋”这样的语义前提,说的都还只是语内语境的可控性。一通话,在开头埋下伏笔、预为铺垫,也是语内语境的可控性。

至于语外语境,有可控的,有不可控的。语境越是宏大,越不可控;越是具体,越可控。口语交际双方之间的情感与心理上的距离越大,越不可控;距离越小,越可控。例如,学生人数少,偌大的教室里稀稀拉拉地坐着,教师若以为影响教学效果,便可以要求同学们靠拢了坐;若是推介会,听者与讲者之间心理上的距离会大些,要求靠拢了坐就不大容易,除非讲者能够非常巧妙地引导听者靠拢坐,以便他宣讲。

口语交际的效果,直接和语境控制的程度相关。越能够把握与控制语境,说话的效果就越好。当台上致辞引来热烈的掌声时,没有经验的人,会在掌声中接着说话。这很可惜。此时所说的话,容易淹没在掌声中,而听众也常常会尽快停下鼓掌。有经验的人,会在掌声起来时从容地停下来,宁肯少说几句话,也要让掌声持续着,让听众尽情沉浸在他自己的掌声所营造的热烈气氛中。所谓余音绕梁嘛。当一个人能够这么游刃有余地应对与控制语境的时候,他是做到了“物我两合”、情景交融,即“我所欲传之情意,顺畅地达于身外之景物”;反之,物我两分、情景游离,言语实无意义。

高度敏感以充分回应于语境

园林里的桥,审美的需要也许超过了通行的功能;而河流上的桥,则是通行功能相应附带了审美的满足。造桥的人,总是要先明白所造之桥在这方面如何取舍、平衡。之后,造桥的材质、河流的水文状况、两岸的地质条件等,也不能不明了。这还只是与造桥相关的自然的、客观的因素。中国的廊桥,除了通行功能,审美上的意象明显浓于其他的桥,还常常供旅人歇脚、停宿,也是一村一族之人公共活动的空间,甚至桥上还恭奉着神龛佛像,具有宗教的功能。这些,也都是造桥之时要细加考虑的。可见,一桥之建,虽然具体而实在,却关乎民情风俗、宗教审美这些宏大的、抽象的、带有主观性的因素,甚至也涉及本地与外地之通连,是山深地僻,还是地当要冲?不同情境的语言交流,恰是或如山深地僻,或为地当要冲。

再拿驾车譬喻。一旦坐上驾驶位,出行的目的与目的地、同车何人、前方路况可能如何,以及自身的身体与精神状态、车辆的状况这些一应因素,非得心中有数不可。上路了,十字路口的红绿灯、单行道或禁止左转、路上的车流量、与前后车的距离等,也都得清楚明白,并相应地减速、刹车、变线、礼让、避险等一应操作。其中,既有静态的、不变的因素,例如自己的车辆、同车之人、目的与目的地,也有即时变化的,例如车流量、临时性的道路管制、前车的行车轨迹、自身车辆所传递出来的异常信号等。这般行车,才能安全、顺畅、便捷。

如此造桥与驾车,就是对“语境”加以充分回应,而要想充分回应“语境”,须得高度敏感于“语境”。正应了老话,隔行不隔理。

说回口语交际。若对方问,“你最近还打老婆吗”,以“从来就没打过”作答,便是对语境的高度敏感而达到充分回应;一旦只是答以“没打”,入了语言陷阱,就是对语境迟钝了。若对方问,“你加一个鸡蛋还是两个”,自己根据需要回答“不加鸡蛋”,那就是不被对方所设语境牵引。

高度敏感,是指对与口语交际相关的因素,巨细无遗地加以把握,还指对语境中的动态的、可变的部分,随其动态变化而适时把握乃至掌控。例如,听者是否渐渐分心、走神了?是否从原来的满含兴趣,弱了兴趣?是否对所说的话有疑惑,或者不同意,甚至心生抵触?这些即时的、临场的动态变化,不可不察。前文提示动态语境,便是此意。语境的动态变化,于言说者也往往是有利的。例如突然有人带头鼓掌,并引起更多的掌声,这是说与听之间交融、共鸣的具象体现。此时即刻打住不出言,令掌声持续、弥漫、回荡,并以形体语言向听者致意,就是充分回应。以高度敏感为前提的充分回应,包含了适时与适度两个方面。例如,面对掌声,只停止出言而没有以形体语言回应,就不够适度。口语交际的即时性与面对面的特点,就这么淋漓尽致地体现出来了。正因为语境的动态性并要求充分回应,才说任何准备皆不足恃,才说要超越任何准备而不为之拘束。

高度敏感并不是过度敏感。过度敏感一定坏事。求职面试时,年轻人往往暗自揣测对方所问的用意,却常常自以为是以至南辕北辙。充分回应也依然是适度回应。就像热情好客若是过度了,客人不仅添了压力,反而不能自在。何来“宾主尽欢”?

语言目的之一:沟通

人与人之间,常常觉得有沟通的必要;而人际沟通的能力,也越显其重要。当年苏东坡评论贾谊,认为其有安邦治国之才,却无与君王沟通之能,致使政治上不得志,郁郁而终,青年即逝。苏大学士真是言中肯綮,为贾生痛,为贾生惜。但是,对自己在什么时候需要沟通,其沟通的目的为何,一个人对这些问题却往往又混沌不开,致使不能判断沟通时机,难以达成沟通效果。

什么时候需要沟通与沟通的目的为何,是关联的,实为一而二、二而一的问题。归纳起来,沟通的目的可分为如下四项。

第一,拉近距离

。自我介绍大概算是最常见的口语交际形式了,其目的是拉近彼此距离。陌生人之间才需要相互介绍,而陌生便是彼此有距离。现代文明的特点,是从传统的熟人社会变成生人社会,使得“与生人共舞”的情景频频出现。这种人与人之间因陌生而产生距离感,也不妨说是心智的黑暗。这是人在肉眼的黑暗之外的另一种黑暗。人因肉眼的黑暗而觉得不便,甚至产生恐惧感,于是发明出各式照明的东西,来摆脱恐惧。面对陌生人,也有许多人会觉得不自在、别扭,甚至会觉得有压力、不安。这个时候,有所交谈,交谈中释出友善与温情、礼貌与教养,彼此有了相互了解,距离就拉近了,从陌生变得熟悉,别扭、不安这样的消极的、负面的心理感受能够减弱甚至消除。这也是“语言穿越黑暗”的具体情形。

简单的、短暂的介绍,也是一种程式性语言行为,以将两个原本陌生的人之间的关系仪式化了。在这仪式化的关系中,礼貌与友善就显出来了。如果不肯自我介绍,少了本该有的仪式,那就是不肯表示礼貌与友善了。当自我介绍并不仅仅是仪式时,就更是实质性地媒介着相互关系,通过彼此自我亮相而相互了解、好感、亲近、欣赏、信任,及至惺惺相惜。通常,人们只当向他人做自我介绍是使人认识自己,不知道其实在向他人介绍自己时也是一个人在自我认知、自我定位。向他人介绍自己时,工作、学历、经历、兴趣、性格、爱好、家庭、交际,总是有所取舍、侧重。这就是自我认知与自我定位。

自我介绍还另有奥妙,堪可玩味。一般所说的自我介绍,是有助于拉近人与人之间距离的,这称为沟通性自我介绍好了。这是常见的。另外有三种目的的自我介绍,形式上为自我介绍,实质上却是有意或无意地设置沟通障碍。其为:

礼节性自我介绍。并无与对方沟通的意愿,纯出于礼貌而自我介绍。某年我出任国际大学生辩论赛评委,决赛时教育部部长与其他一应要员也莅临赛场。开赛前主办方安排教育部部长与来自七所部属大学的评委简单见面。按顺序,我是第七个与部长说话的。我自己判断,这个场合纯属礼节性的,部长之于我和我之于部长,都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沟通需要。于是,我只和部长说了一句半的话:“部长好。我来自厦门大学。”这是勉强算作自我介绍的“非典型性自我介绍”,因为我连“我叫李琦”都没说。这却又是典型的“礼节性自我介绍”,目的只在不失礼,而不是沟通。部长也很有礼貌地说,“你好”。遂各自落座。人海茫茫,偶遇赵钱李张,也不必俱求投契,场面上能够保持和气,足矣。这就是礼节性自我介绍的妙处。而一旦知悉对方不过礼节性地自我介绍,便该敏察那实为划下了无形之线,言辞与举止上相应对待,免得讨了无趣、碰了钉子。

炫耀性自我介绍。若是一个人善言健谈,向别人介绍自己,从兴趣广泛到多才多艺、从见多识广到儿孙出息、从事业有成到慈善大气,纵然句句属实,听来也不免自我炫耀之嫌,而非真心自我介绍。这肯定是阻碍沟通的。人之常情,对于炫耀者,总是不喜欢的。

施压性自我介绍。如果一个人自我介绍中藏了炫富的成分,又在说起自己交游广泛时牵扯着达官权贵、黑白两道,或许他是暗含着向一众人等施压的目的,传递着“别冒犯我”的信息。也许“言者无意”,可听者不免“动容”。若按古语“听话听音”,也实该有所“动容”的。

这么来说自我介绍之奥妙,也正好显示了语言行为之微妙。本书就此提示读者,自可适当地采取礼节性自我介绍,切忌以自我介绍而炫耀,更勿以自我介绍来施压而行语言暴力。

厂家或商家举办推介会,便是拉近其与消费者之间的距离,以免“酒香巷深无人闻”。奢侈品的买家注定是极少数的,也常见大肆广告,猜想用意定然不是诱惑受众去买,而是为极少数的买家营造消费土壤。一辆超跑,一款新包,引来惊艳、羡慕的目光,这才是消费奢侈品的心态。否则不过锦衣夜行。买不起奢侈品的普罗大众,也有慧眼识别,正是商家拉近了奢侈品与普罗大众的距离。

官方举办记者招待会,属口语交际的一种。新闻发言人就具体事件、特定政策等,主动发布信息、回答记者提问等,目的也正是拉近公权力与公众的距离。新闻发言人对记者的提问,一旦答之以“我不明白你说的是什么”,这时候不仅不是拉近距离,恰恰是增大彼此间的距离。他可能是有意这么做,或因为记者问得不合适,或因为记者问到了敏感处。当然,他原本可以表示“无可奉告”的,或“顾左右而言他”地回避,居然对以“我不明白你说的是什么”,难免粗鲁之嫌。

第二,保持关系

。熟人之间见面了不需要自我介绍,却往往需要有另外的言语交际,否则便是彼此形同陌路、视如无物。熟人之间最简单的言语交际,是问候。“吃了吗”“上哪去”“还好吧”,语义中心在于释出善意,表示“我看到你了,愿意和你说话”。这就是以保持既有关系为目的的口语交际,既不使彼此关系疏远,也无意使关系更加密切。

厂家或商家常常有“回馈客户”之举,虽不属于口语交际,目的却同样在于避免疏远客户。据说,影视明星们常常有意制造些绯闻,也就是自造出绯闻,未必真有其实。自造绯闻的目的便是吸引公众眼球,保持其受公众关注乃至追捧的状态,以免“一文不值”。这是“以闻换文”。

第三,消除误会

。口头语言如果用于解释、说明、澄清,那是因为知道存着误会,即人之于己,所知非实。一通言辞沟通之后,令人明白,自己并非工作不努力、做事不认真、态度不诚恳、品行不端正,这就是消除误会。

政府时有就突发性事件加以通报、说明的,既有公众知情权方面的考虑,也有消除公众误会、撇清自己责任的意图。商家或企业,也常常需要所谓的危机公关,也是处理与公众的关系,避免公众误会。

第四,打破隔阂

。人与人之间,彼此兴趣、秉性相异甚至互斥,或也能井水不犯河水般相安无事,却也难免由此存着隔阂,你未必看他不顺眼,他却可能看你很碍眼。若想让对方去掉点成见,少一点反感,这情形就属于打破隔阂。

主动而诚恳地表示问候与关心,即是为打破隔阂所做的沟通。而有机会仗义执言为之辩白去污,也许是打破隔阂最有效的方法。类似于以德报怨。

沟通,固然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毋宁说更是心与心之间的关系。人与人之间,若是陌生的、疏远了、误会着、相隔阂,恰正是心与心之间的关系。陌生并非视觉的,疏远并非肉身的,误会是人的心理状态,隔阂是感情上排斥、敌视。以此观之,诉诸语言行为以图沟通,确实该力求“言辞直入人心”。

语言目的之二:说服

说服的二要素:请求与理由

与沟通不同,说服直接关联着行动。说服的目的在于行动,其有效与否也体现为行动。具体说,说服的目的有三种:

第一,使对方采取行动,

例如与我楚国结盟。

第二,使对方放弃行动,

例如不与齐国结盟。

第三,使对方接受自己所采取的行动,

例如在我伐宋时作壁上观。

可见,说服的核心是与行动相关联的具体而特定的请求。沟通则与请求无关,至少没有直接的关联。说服以请求为核心,这也使说服与命令区别开来。这其间的关键在于,请求意味着无从强制,或是有意放弃强制,从而采用语言这一“智能性力量”。当没有了强制而只能以“智能性力量”为媒介的时候,人与人的关系就变得平等了,而平等的双方之间又是各自独立的。

但是,单纯提出请求并不是说服。提出请求只和请求者自身有关,请求因此往往无效。请求要达到效果,必须是对方认可此一请求。这就需要理由。很多人只提出请求,没有意识到要表明理由,致使请求落空,却无端责怪对方不近人情,浑然不知自己在口语交际上的不足。例如,向熟人借钱,只说“有钱吗,借我用用”,不相应解释借钱的事由,不说明还钱的期限,对方如何轻易肯借?除非对方是过命之交,或欠着人情非还不可。理由才真正使语言具备“智能性力量”。语言发生作用也有不依赖“智能性力量”的时候,而是经由其中的“情感性力量”,所谓动之以情。这在沟通的时候能起大作用。说服的时候自然该以“智能性力量”为主,辅之以“情感性力量”,例如言辞恳切地请求,就是以情感人。

理由和请求的正当有关。没有理由,无法表明请求是正当的;请求是正当的,则意味着对方该认同此一请求。这个说法很理论化,也不免抽象了些。日常生活中却是不经意就包含了这样的行动与语言逻辑,不曾察觉而已。不小心踩人一脚,下意识地向对方道歉,那是表示自己有不正当之处,即“不该”,类似“理亏”;如果向对方解释,“是后面有人推了我一下”,那是表示自己原也无辜,并无不当之处。这是再简单不过的日常语言交际了,却不脱辨析“正当与否”这一逻辑,何况说服?

既然理由关乎请求的正当,那么,有效的说服便须做到两点:

第一,理由真正成其为理由,即所谓“正当理由”。

第二,理由须得充分。

反向说服

面对别人诚恳地、理由充足地提出请求,不答应说不过去,答应又不情愿,这便陷入两难境地了。既然自己不情愿满足对方的请求,那就拒绝好了。可是,断然拒绝又实在于情理不合。悖了情理的拒绝,不仅生硬,而且有树敌之虞,为自己添了工作、生活中的沟壑。这种情形,最好的办法,当然是“说服对方放弃行动”,即放弃向自己请求这一行动。这就是反向说服,即在对方说服自己的时候反过来说服对方。例如,向对方证明,找另一个人来帮忙是更合适的。

反向说服和劝说很像。区别在于,劝说者原本不是对方说服的对象,所以不存在“反过来说服”的情景;而反向说服时,说服者是“反过来说服”先前的说服者。劝说只存在一个说服关系,反向说服则有两个说服关系在。

说服时,言辞携“智能性力量”,从一方向另一方运动。这言辞与力量,或者有效,或者无效,不会“正面交锋”。说服与反向说服的口语交际中,双方都以言辞展现“智能性力量”,不再是一方向另一方的单向运动,而是双向的言辞与力量的运动。言辞的较量,为的是分出理亏与占理,或者说比哪一方更占理。《左传》记载“烛之武退秦师”就很生动地说明了这一点。

秦穆公与晋文公联合攻郑,郑文公接受大臣的建议,派烛之武智退秦军。但是,这个烛之武不愿担这差事。他也不是直接拒绝国君的命令,而是以婉转的言辞,含蓄地说服郑文公放弃差遣。他说:“我正当壮年之时都不如别人有能力,现在老了,更加无能为力了。”郑文公听得明白烛之武话里有话,也不敢再命令,而是很诚恳地说:“我以前没有重用您,现在情况紧急了才来求您,是我不对。”郑文公的话如果只说到这,不算说服,只是低姿态地请求。随后的话,才是说服烛之武去退敌的理由:“然而,郑国灭亡了,您也没有好处啊。”这就是郑文公对烛之武的反向说服。郑文公更显出了言辞的力量,烛之武半夜从城墙上垂下去,一番言辞,退了秦穆公。

谈判:交错的说服

假设,甲说服乙帮自己一个忙,而乙反过来说服甲去找丙帮这个忙以便自己能够脱身,甲则试图推翻乙关于找丙的理由,或新添了请乙帮忙的理由,继而乙又再来拆解甲的理由。这样的口语交际的情形,是甲、乙双方嵌入式的、交错的说服。一般所谓的谈判,即是交错的说服。

菜市场上的讨价还价是最具体而微的商业谈判了。几句话来回,最后谈定价格,成交。大企业之间的合同谈判,自然不会这么简单,过程会长些,也复杂得多。更是交错的说服。

法庭上的辩论,不论是在刑事案件的控方与辩方之间,还是民事诉讼的原告与被告两造之间,来来回回地举证与质证,提出诉求与辩驳诉求,也都是交错的说服。

国家之间的外交谈判,国内政治中不同政治集团之间的谈判,更会是漫长的、复杂的嵌入式说服。有的政治家甚至感慨,他一生几乎都是在谈判桌上度过的。

辩解:弱势者的说服

说服关系的双方,大体而言是平等的,或者说虽然地位、身份上不完全平等,但是有一些因素使得彼此间是均势的。郑文公与烛之武之间就是身份差异之外的均势状态。以言辞辩解者,则是处身份劣势者的说服之举,目的是使强势者放弃惩罚或指责。下属面对上司,刑事被告人之于公诉人,涉嫌考试作弊的学生之于老师,所为辩解即是弱势者的说服。

弱势者的说服,自然未必就是说服的弱势。这取决于弱势者能在多大程度上动用“智能性力量”。高明的辩解者是能够凭借言辞的力量弥补其身份上的劣势的。

把命令修饰成说服:强势者的语言策略

命与令,本义都与口头语言有关。命令与说服是不同的两种口头语言。命令存在于隶属关系中,是权力的外显形态,带有强制性,其终极形态是警察、监狱等物质强制;说服是独立与平等的双方之间的关系,没有强制性,只能诉诸“智能性力量”,无物质强制可用。

有权发出命令的人,很容易心理膨胀,渐渐少了节制、自律,失了分寸感,蛮横、粗鲁就不自觉地注入命令中了。受权力规制的人,也多半容易因命令的强制性心生抵触。蛮横的命令也可能有效,却不过是强权。权力与命令最好能够因其合理而得到认同。为权力对象所认同的权力,不再是强权,而是权威。任何理性的掌权者,注定是希望自己的权力属于权威,而不是强权。服从强权,那不过是屈从,或是害怕惩罚,或是隐忍不发。服从权威,那是遵从,心悦诚服。

发布命令的时候,只指示属下如何行动,例如今晚要加班,那是纯粹在行使权力,也是*裸地行使权力。假设一个高明的上司,他需要属下加班,但不是简单地命令“今晚加班”,而是多说了几句话。首先说明加班的因由,表示事出无奈;其次为各位下属不得不加班感到歉意,知道这对各位的生活多有影响;最后,承诺在合适的时候以类似调休的方式,把加班占用的时间补还给各位。这么一来,命令就不像是命令了,倒像是说服。上司淡化了他的权力,用言辞将他的命令包裹起来。这一淡化、包裹,命令依然是命令,于下属却容易接受得多了。

高明的权力,总是善于将自己正当化的。正当化权力的不二法门,是语言的修饰。

略为说明

为了叙述上的便利,也为了尽量清晰地解释口语交际,分开来说沟通与说服。真实的语言实践中,未必都能这么分开的,也不必要这么分开来。例如,厂家或商家花钱做广告,就兼有沟通与说服的多重目的。这既是向消费者做宣传,以让消费者了解、熟悉、喜欢商品或服务,属于沟通的层面,也是诱使作为潜在的消费者的广告受众掏钱购买,属于说服的层面。而通过沟通以消除误会、打破隔阂,又何尝不是改善彼此关系?这其中肯定包含了说服的成分。

说服的理由

哪些理由

豫让是个失败的刺客。赵襄子活着,他死了。可是,成功的说服者的榜单上,该有他的名号。第一次行刺赵襄子,未遂,赵襄子感其义勇而视其为贤人,放了他。第二次行刺,依然未遂。这一次,赵襄子觉得不需要再宽容豫让了,豫让也自知必死。死前,精彩的说服场景展现给后人:

豫让对赵襄子说,忠臣有为名誉而死的荣耀,明主则不掩人之美。上次您宽恕了我,天下皆称赞您的贤明。现在,我固有一死,然而希望死前能够击刺您的衣服,以成全我报仇的心意。如此,我则死而无憾。我也不敢奢望得您应允,只是敢于袒露我的肺腑之言罢了。赵襄子如同第一次宽容豫让般,面对刺客并无仇恨,使豫让求仁得仁。属下将赵襄子的衣服给了豫让,豫让拔剑三跃而击,然后伏剑自杀。

这是极具戏剧性、舞台感、仪式化的一幕。生命中超越了生死、得失的那些内涵,带着那份*、神圣,由一个失败的刺杀者和一个胜利的被刺者合作演绎出来了。豫让视死如归,死亦不肯失其义,竟能成功说服赵襄子,借跃剑击衣之象征以遂愿。这光彩夺人的一幕,若非赵襄子气度恢弘,轻生死而释刺客于先、全名节以顾荣耀为继,必无由上演。可若非豫让的坚毅,既动之以情,“我只是敢袒露肺腑之言”,又晓之以理,“忠臣该荣耀地死,明主不掩人之美”,赵襄子也未必有机会尽显其气度。豫让力有不逮,却理得其宜。毋宁说,被刺的赵襄子更像是行刺的豫让的知己。生死相搏的两个人之间,竟然是有价值共识的。正是这一条纽带的连接,才会有光彩夺人到匪夷所思的那一幕。

每个时代总有基本的价值共识,作为这个时代的主流价值。抗拒主流价值的难度自然大,而顺应主流价值以为说服的理由,这是说服者最基本的路径。即便以暴力行反抗之实的梁山好汉,也在辩解其正当性,用的是“替天行道”。文明流变到今日,时代的主流价值又基本上以现行法律为其载体。因此,说服者诉诸合法性也是说服的基本路径。法官宣读判决,包含了判决理由在内,恰可理解为向诉讼当事人证明判决的正当性,也就是向诉讼当事人为说服之举,使其认可、接受该判决。此其一,为价值共识

其二,承诺作为理由

。日常交往,多有无关主流价值与现行法律的。此种场合,承诺便可以作为主角登场。“你答应过的”,便是对方必须履践而不能食言。“他同意的”,这是为自己辩解,也就是化解甚至驳斥对方的指责。“下次你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我一定帮忙”,这是用自己承诺未来的行为作为理由,说服对方满足自己现在的请求。

合同更是缔约双方之间的承诺。一旦缔约,即是双方之间有了共识。违约之所以不正当,就在于出尔反尔,以单方而践踏共识。法官在裁判的时候援引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作为依据,便是以当事人的承诺来说服双方认同与接受判决。

其三,传统

。若是“法无明文”,则“依习惯”。这是法官寻找相应的交易惯例、公序良俗来补充法律的漏洞,以做出合理的裁判。普通人的日常交往,也要按照各式礼俗来行事、说话,遂有“入乡问俗”与“入乡随俗”。这两端,说的都是诉诸传统,以之为说服或行为的理由。

史上那“萧规曹随”的故事,曹参以前任萧何留下的传统作为自己丞相职位上所行所止的依据,最是典范。“传统”是曹参驳斥别人的攻讦的最好理由。官场上、职场上,循先例以行事、以论理,也常常大有力量,堪为凭借。但凡说得出“以前都这样,为什么现在就不行了”的人,多半是底气足的。他不用自己去证明“以前都这样”的正当性。而想证明“现在就不行了”,难度则大多了,须得找得足够的理由来证明“为什么不行”。否则就有蛮横、霸道之嫌。这其间的不同,叫作“顺、逆”。顺了传统,是得了“大树底下好乘凉”式的便宜;逆了传统,须得有逆水行舟的勇气和力气。且说个禅宗的故事。

汉传佛教中,禅宗与其他如天台、华严、三论诸宗不同。诸宗是中国僧人对佛教作不同阐释,在佛教“三藏”经、律、论中属于“论”的范围。唯禅宗直接称《六祖坛经》,标明中国佛教以此创立新宗派,《六祖坛经》由此俨然有中国佛教“宗经”的地位。相应地,禅宗和汉传佛教的其他诸派,并不是平行并立的。其他诸派是中国僧人对佛教的理解,禅宗则是中国的佛教。此所以“禅”为佛之别称。

禅宗声称“教外别传”,实为“教外别创”。既然“教外别创”,注定了可以“呵佛骂祖”乃至“棒*祖”,也必须如此对待“原教旨”。“教外别创”到极致,为“心即是佛”;从世间具象的经验世界“空”起,“空”到极致,便是将“佛祖”也空了。各派是阐释与演绎佛祖教义,断不能也不必“呵佛骂祖”,“空”就空不到佛祖那儿了。慧能之前,“四祖”道信起,禅耕一体,于追求空灵、超越而力避形下与具象的教门而言,确实是别开生面。想来,正是因为“空”到了极致,耕作这样形下的劳作、坐卧立行这样具象的动作,便不是“禅修”的障碍,反可以从中开悟;正因为要“空”到极致,以“禅耕一体”而摆脱凡俗世界的供养,无异“不二法门”。

禅宗大师,所谓“禅师”,一定深知禅宗的根本难题。这么具有原创性的“别开生面”,正当性何在?于是,“教外别创”便包装以“教外别传”。慧能立“经”,却只在谱系上为“六祖”。东土祖师上溯至达摩之外,又远循西天,另摆出“二十八代祖师”的豪华阵势。然而,识者却言,“不过,治佛学的专家在论述这种联系时是十分谨慎的”,盖因“佛教在印度,无论称之为显教或者密教者,实际上都可以寻找到典籍以为依据。可是禅宗在印度的传承就没有考证资料,这不能不引起学者对西天二十八代祖师传法的疑惑”。

又谓,“禅宗的历史该怎么讲,却始终是个不太清楚的问题。既然是以《六祖坛经》为立教宗经,禅宗的发扬光大也是慧能弘法之后的事,那么真正的祖师就理所当然地是慧能。可是,慧能又为何以六祖之名呢?这倒是有些费解”。其实完全不费解。禅宗一系相信灵山上那“拈花微笑”的公案,由此“教外别传”而至东土,不过是“以历史传统构造正当性”的路数的演绎。有趣的是,这样的路数,本是凡俗世界在构造正当性时所采用的路数,竟然空灵的神圣世界也难以就此“免俗”,不得不套用了。

至于那句众所周知的“事实胜于雄辩”,可以理解为事实具有不证自明的正当性。此其四

学生向老师请假,“生病了,需要卧床静养”,或“上医院就诊”,都是很强有力的请假理由。做老师的若是不准假,不仅不近人情,也是失了为人师的本分。法律上,把“不可抗力”作为合同免责的事由,就是以特定事实为无可辩驳的理由的。大泽乡的陈胜、吴广们,因遇雨而“失期”,以苛严的秦法“当斩”,导致揭竿而起。可算是反面展开了“特定事实作为免责事由”这一命题。

也并非任何生病的事实,都是可以作为请假不上班或不上课的理由的。这还得看所生之病,与上班或上课之间的关联性。只有生病造成客观上无法上班或上课,生病这一事实才足以作为请假的理由。否则,是不合逻辑的。年轻时,我常常向同事借自行车用。他自也大方,几乎是我有求他必应。可有一次,他回我说,“车坏了”。这事实当然足以让我放弃借车的念头。可是他又说了一句,“我自己要用”。这本也足以让我打消借车的念头。但是,这两句话放一起,两个事实之间却是矛盾了。我倒是理解他的意思,“车现在坏了,等下修好了我自己也要用”。可见,理由也不是越多越好。适当而充足。“言多”虽然不至于“必失”,总是容易“有失”的。失在逻辑上容易自相矛盾。此其五,合逻辑地说服

其六,规律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这是大自然的规律。某人求豆,却种瓜苗,是南辕北辙。说服他改弦更张的理据,便是这自然规律。孟子辩于梁惠王,“以若所为,求若所欲,犹缘木求鱼也”,说的就是鱼唯生于水而不长于树的自然规律。更宏大的政治论说,以谋求政治认同,则常常诉诸“科学规律”,尤其是“历史规律”。这样的说服依据,现代政治中可见于宪法文本,古代政治中的表现例如“苍天已死,黄天当立”的政治号召。

总之,说服的六类理由,分为价值共识、承诺、传统、事实、逻辑、规律。有时,单一的理由即足;有时,须诸种理由并举。也是“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李斯怎么说

李斯以《谏逐客书》说服秦王收回成命。起始,李斯即历数商鞅等八人不出于秦而为秦富国强兵、开疆拓土,贡献至大。“由此观之,客何负于秦哉”!这是以事实为说服理由。而与此事实关联的,更在于秦国的传统。秦之穆公、孝公、惠王、昭王,相继善用客卿,嬴政若是逐客,便是背弃了先王传统。这一通说辞,李斯可谓一箭双雕。

随后,李斯继续陈述事实。秦王于诸国之珍宝、良驹、美女,兼收并蓄。“今取人则不然,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此中所包含的,既是李斯基于事实以归谬法批评秦王“所轻者在乎人民”,也是李斯直陈基本的价值共识“所重者本当为人民”。于陈述事实中不动声色地双管齐下,诉诸逻辑与价值共识来说服秦王。

李斯最后以“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益仇”表明“国之无危,不可得也”。“逐客资敌、损民益仇”以致“国有危”,说的并非事实,只是在事理上逐客便是资敌、损民,无异益仇,复由资敌与益仇而陷秦国于危亡。此处李斯是把逐客的利害、得失点透了,这利害、得失是基于事理或者说逻辑而预判与评断的。

事实上客无负于秦,何必逐?先王善用客卿之传统,岂可弃?君王当以人民为重之共识,怎能反?逐客资敌致国危的逻辑,也敢逆?今人读《谏逐客书》,当识李斯以此四招,运“智能性力量”而动秦王。

不过注意了,李斯言“客何负于秦哉”,将事实说个通透;陈“逐客以资敌国”,仅此一句,未加详述。一定不是李斯写不出这方面的事实,而是他意识到多言必危。万一嬴政如梦初醒般发觉“资敌”之虞,改逐客为诛客,李斯岂不与虎谋皮未果,适成以身饲虎之举?他这么一笔带过,大概拿捏着分寸,恰是在对语境高度敏感后之充分回应。

两种理由

李斯的高明,其实不在于他将各式理由融贯了,以成磅礴之势,暗藏万钧之力。李斯的高明,在于他自己身为所逐之客,通篇《谏逐客书》却不见一丁半点他自己的影子,自始至终只在嬴政的角度与立场剖析逐客之害,大有一副事不关己的姿态。他把自己藏得严严实实的,藏得了无痕迹。若以李斯的形迹来揣摩李斯的心思,实无秦国与秦王,唯在自己。他是知道的,唯在秦国方可得荣华富贵,唯在秦国乃能展雄才抱负。一逐之下,人生何趣?可他万不能这么说与嬴政。他只能和嬴政说,逐客,你就什么霸业都成就不了了。这可点中了嬴政的要穴,一谏成功。

交易关系中,卖家与买家的利益总体而言是对立的。这才会有“买的没有卖的精”的说法。但是,即使不够精明的卖家,吆喝起来,都不会说“买我的东西吧,这样我能挣钱”。卖家的吆喝,一定不脱价格实惠、真材实料、质量可靠、功能齐全、款式新颖等,无一不是对买家有好处的。他这是把自己叫卖的理由藏起来,而把买家买他东西的理由亮出来,以引诱购买。莫非,李斯不仅创下了书写的小篆体,也另创下了说服的“李斯体”?

卖家所藏的是真实的理由,“我要挣钱”。所谓“无利不起早”,是卖家以盈利给自己起早的理由。卖家给买家的理由,则是另外的,要能够投买家所好,才能够引诱买家破费。这样的理由是有效的理由。成功的卖家一定清楚哪样的理由对买家有效。甚至在买家自己都不知道到底需要什么的时候,卖家能够“挖掘”出买家的需要。那是卖家极善于换位思考,也是营销做到了极致。

每年,我都要给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上一门课。学生们按规定每学期只到校上七周的课。这在我看来无疑属于速成教育,也因此课堂要求就会比较严格些,表现为考勤很细致,到课率不够的学生必须重修。那天,手机来了条短信,是一个学生就我当天下午的课请假。短信写的是:“今天是我和太太结婚周年纪念日,我想向老师请假,下午赶回福州。”

我猜测这个学生的心思,认为纪念结婚周年乃人之常情,因此请假从厦门赶回福州理所当然。然而,做老师的却是从另外的角度考虑问题。纪念结婚周年,是生活中锦上添花之举。按照课表上课,是学生的本分。岂能为了锦上添花而放弃了学生本分?我若准了他请假,他缺课就是正当的了;可我若准了他的假,我就没有尽到督责学生之职,失了为人师的本分了。但是,不准他请假,他一定会认为这个老师过于不近人情。他认为我这个老师不近人情倒也罢了,可是他考虑问题不周,却是我该提示他的;他想回到妻子身边纪念结婚周年的念头,也确实是人之常情,原可尊重乃至略有迁就的。我不能准他假,却可以默认他缺课。毕竟,不必要求每个学生在一学期的课程里满勤。不过,做老师的,又不能明白地说“我可以默认你缺课”,这也是失本分的。于是,我直接回电话给他,先说“我不能准你的假”,在略略的停顿中我感觉得到他的意外与失望,接着再说“但是,作为男人,我赞赏你因此翘课”。他也在略略的停顿后说,“老师我明白了”。那天下午,他果然缺课了。

在我和我的学生之间,他自以为并非无故请假,他是自己先有了请假的理由,再向我请假的。他没有考虑的是,我这个老师也如他般认为纪念结婚周年是正当理由吗?他给了自己向老师请假的理由,老师是否认同他的理由,从而他的理由成为有效的理由而使请假获准,他是虑之不及了。他没有仔细地区别,“生病不能到课”与“纪念结婚周年不想到课”是不同的,“太太生病需要照顾”与“和太太一起庆祝结婚周年”也是不同的。好在我这个严谨到严厉的老师,还是存了点慈悲的;还好,这个学生是机敏的,听得出老师话里暗示他可以缺课。我原也可以既不准假,也不暗示他可以缺课。我只是知道,我不准他的假是他无法理解的。他理解不理解,于我本也无所谓,在他却会产生“缺课或不缺课”的难题。我用暗示,给他中间状态,既不是正当而堂皇地缺课,也不是无奈地来上课或偷偷旷课。

这个故事里所包含的,就是“两种理由”之说。其一,“给自己的理由”;其二,“给对方的理由”。有时候,二者合一,例如“生病了不能上课”,既是学生请假的理由,也是老师准假的理由。有时候,二者不一,例如前文的例子。由于说服关系中双方身份、立场、角度有异,“给自己的理由”与“给对方的理由”不一,便常常出现。成功的说服,非得充分考虑这其间的差别不可。一个人“给自己的理由”,往往是真实的理由;而“给对方的理由”,却必须考虑对方是否能够理解、认同、接受,从而这些理由成为有效的理由。

说服的误区,恰是少考虑甚至不考虑理由是否有效。如此,说服便不过自说自话。再想,当年李斯若也自说自话,历史能不能成为另外的样子?

辨与辩

要离之辨

要离以刺客为史家所书,名传千古。其所思、所言,正好是披坚执锐的另一面,言辞的力量。

史载要离为“细人”,即身材矮小、体质羸弱之人。当时,齐国有壮士椒丘欣,饮马于淮津而马为水神所取。椒丘欣持剑袒裸入水,与水神大战数天。虽然马并未取回,而且自己还盲了一只眼睛,椒丘欣还是非常自豪的,毕竟敢和水神作战的人少之又少。到了吴国,他在友人的丧席上旁若无人。要离便讽刺他:我所知道的勇士,与日战、与鬼神战、与人战,都战之能胜。纵然不能胜,那也是有死无生,不受其辱。你与水神搏斗,马没有取回,还瞎了眼睛,这是勇士所以为耻辱的。你不肯在对敌中牺牲而贪恋活命,还敢在我面前得意、骄傲?

椒丘欣当即无话可辩。夜里,前去刺杀要离,发现要离居然门也不关,不守御,大胆躺着睡觉。椒丘欣一手持剑,一手揪着要离的头发,历数其该死者三:大庭广众之下辱骂我,当死;门不关,当死;睡觉不守御,当死。要离从容作答:我没有三死之过,你却有三不肖之愧

。第一,我大庭广众之下辱骂你,你却不敢当场报复,不肖

;第二,入门不声不响,不敢光明正大,不肖

;第三,一手持剑,一手揪我头发,不敢和我公平决斗,还敢大言不惭地数落我的罪过,不肖

。岂不卑鄙

?椒丘欣闻言,投剑而叹:我这个勇士,别人不敢正眼看我。要离却能够施加言辞之力于我,诚为天下壮士。

无怪乎伍子胥称要离“其细人之谋事,而有万人之力也”,荐之于吴王阖闾,以刺杀庆忌。庆忌乃专诸鱼肠剑所杀吴王僚之子,实为勇士。吴王阖闾对“迎风则僵,负风则伏”的细人要离能否敌得庆忌全无信心。要离看出了吴王阖闾的心思,说:我听说,耽于妻、子之乐而不效力于君王,这是不忠

;心怀家室情爱而不为君王去祸除害,这是不义

。我装作负罪出逃,请吴王杀了我的妻与子,斩断我的右手

。这样一定能够得到庆忌的信任

要离遂如愿潜至庆忌身边,得其信任,并在后来率领士卒杀向吴国。渡江之中,要离坐在上风处,借着风势用矛刺杀庆忌。庆忌临死,揪着要离的头浸入水中,又把他的身体放在自己膝上,赞叹:“好一个要离,敢加兵刃于我,真天下之勇士。”庆忌此时尽显其豪迈、阔达,不许属下杀要离,谓“岂可一日而杀天下勇士二人哉”,并下令放要离回吴国,以使其忠义得到旌表。

刺客要离,随即以他的明辨、果毅回应他所刺杀的庆忌的豪迈、阔达。要离说:我杀了妻、子,为的只是侍奉君王,这是不仁

;为了新的君王而杀旧的君王之子,这是不义

。人应该看轻生死,不以不义为贵

。现在我若贪生而活,就是不义

。我有此三大恶行却活在世上,还有何面目见天下之士

?说罢,投身江中,却被救起。又说,“我怎么能不死呢

”?乃自断手足,伏剑而死。

刺客要离,其力,不在审时度势一击以毙勇士庆忌。要离之力,在其几番言辞。对椒丘欣,要离逆势辩难,唇为枪舌作剑,以言辞而折服好勇斗狠之士。对吴王阖闾,要离言之凿凿,义无反顾,成功说服吴王,悉心布下杀局。对他自己,要离之言其形为辩,其实乃辨。这是他以忠、义辩于吴王后,以仁、义自辨。这一辨,不再外显为言辞之辩,而是身行力践,弃爵禄轻生死。

人何所辨

在感官、知觉、经验的层面,我们面对的是一个多姿多彩的世界。这个大千世界,带来审美上的满足,也带来多样的可能性,生命的自由、个性的张扬由之而来。但是,大千世界又难免显得凌乱,让人无所适从;面对大千世界,需要选择、取舍;若是取舍不当,便往往误入歧途。要选择,就需要辨。辨析,以清晰地了解人、事、物;辨别,以使彼一人、事、物与此一人、事、物不混淆;辨识,乃将彼、此之独特性揭示;而后,乃可辨正。行动世界里所要辨的,有三个方面。

第一,善恶、是非、对错、得失、敌友、人我必须辨,这是价值论上的辨。总归起来,所辨乃是利害。

第二,真伪、生死、阴阳、强弱、动静、有无、新旧、虚实、显隐、本末必须辨,这是本体论上的辨。相对于前者,所辨乃是客观上的情势。

英国哲学家休谟的价值——事实二分法,就是这样分的。这个二分法当然只是相对的,却也具有相当大的参考价值。

第三,经权、直曲、正奇、疾徐也得辨,这是行动的策略、方法上的辨。

因辨成辩

肯辨,能辨,是生活不苟且,生命求尊严。如何对待辨,就是如何对待人生。

一个人有所辨,还可能只是自辨,与他人无关。他辨个清楚,或遁入空门,如李叔同之转身为弘一法师;或舍身就义,如要离。这是不须辩的。故而才说要离之言,其形为辩,其实乃辨。

一个辨过了,于是非、真伪、经权莫不明明白白的,却因关联着他人,便不能只是“自辨”,还得向外于他人处有所辨。一旦不得不向外于他人处有所辨,有人则路见不平行侠仗义,拔刀相向恩仇快意。另有人却是君子束手而动口,或者慷慨激昂、铿锵有力;或者娓娓道来、深流静水。这是言辞之辩。“舌战群儒”说的就是这般情形。若非辨之于前,便无辩之于后。这是因辨成辩。

另一个著名刺客聂政,只因遇到了知己,便慷慨赴死,无从选择,也不必选择。如同聂政之死于知己,辩生于“己知”。辨个透彻了,这不是“知道自己”,而是“自己知道”。不妨也称为“觉悟”。既然觉悟,不得不辩。不是为自己辩,而是为“觉悟”辩。故而,连佛的信徒都得辩,辩经。何况人哉。

所辩者三

一旦相互之间以言辞为辩,那是彼此有了分歧。为了有效地通过言辞之辩来解决分歧,对于彼此分歧到底何在就得把握准确。否则,辩起来轻则徒劳,重则分歧愈大。所辨既然有三,分了价值的、本体的、谋略的,那么,所辩也相应有三,辩价值、辩本体、辩谋略。分而述之。

第一,彼此的分歧若在于是非、善恶,那是立场、利害上有了分歧。这分歧,表面上看关乎得失,其下实为伦理、道义,即所谓正义与否。这是根本性的分歧,也很容易由此分歧而带来情绪上的对立、人格上的对抗。这也是下文所说语境错位中的根本性错位。古人讲福祸相倚、否极泰来的道理,正是将得失的问题明白道出来。

第二,彼此的分歧不在是非、善恶,而在于事实层面,彼此对于真伪、虚实、动静、有无等判断不一,那不是立场或利害上的分歧,只是认知上有异。这个时候,没有必要产生情绪上的对立、人格上的对抗;也应该有意识地避免情绪上的对立、人格上的对抗。言辞才有可能真正作为“智能性力量”,免于激奋、狂躁。有时候,表面看来是彼此在目标上有分歧,可这不是就目标的伦理、道义依据有分歧,而是对于与目标相关联的事实根据有分歧,那就依然是在本体——事实层面所为之辩。冷静者,便能够把握分歧所在,由此明确辩驳之界限,例如不会攻击目标本身,并且善于剖析彼此分歧于对方。所谓求同辩异,且是求大同、辩小异。

第三,在路径、方法、策略上有分歧,也就是在如何采取行动上有分歧。相较而言,这是最小的分歧了。设若与刻舟求剑者辩,所辩就只限于刻舟以求之策之错,而非其求剑之目标不妥。当然,如何行动的分歧也往往导致目标能否达到的分歧,因此这样的分歧也常常转化为目标层面的分歧,改变了分歧的性质,进而加大言辞辩论的难度。例如刻舟求剑者会以为只有刻舟之策可求剑,要他弃了此策,即是要他舍了水下之剑。

要离始辩于椒丘欣,终辩于己,是价值之辩,仁、义、智、勇;其谓吴王“杀我妻子,断我右手,取信庆忌”,是策略之辩;中间,椒丘欣与庆忌先后赞叹要离为勇士,是本体层面之辩。

有辨不辩

固然因辨生辩,却也不是有辨必辨。有辨也可不辩。

其一,面对亲情,实有妥协之必要。大义一至于灭亲,何况言辞之辩?然而,不是事事都要极致到大义灭亲,也不是寻常人等都能做到大义灭亲。妥协于亲情,不辩于言辞,不仅无妨,甚至应该。这叫不该辩。

其二,遇到无可辩之人,强为之辩,不过对牛弹琴。叫无可理喻也好,叫竖子不足以谋也好,总之不如三缄其口。这叫不必辨。

其三,所辩之事当辩,欲辩之人可辩,却时机、场景不合适。那就暂时沉默,静候可辩之机缘。这叫不能辩。

不辩之辩

有时看起来不辩,于言辞上放下了关于是否、真伪、经权的辩驳,行动上却按照内心里所辨行事。这是不辩之辩,是用行动上的坚忍、持守为无声之辩。这甚至比言辞之辩难多了。当年,管宁不耻华歆热衷富贵,割席绝交,这是不辩之辩;后来只身避走辽东数年,返回中原后依然自耕自食,不趋附不谄媚,也是不辩之辩。钱穆先生评断管宁,“于乱世保存一完人”。管宁是否当得起此评,另论;钱穆先生言理,高论。

听者是谁

口头语言面对面的特点,使得看起来“对谁说”是很清楚的。然而,言说者有时候只是下意识地知道“对谁说”,有时候“对谁说”却是复杂的。

说与听彼此间的关系

同样是驾车,同样车上坐了人,与友人同乘,尽可显示车技,疾行好了,只要安全;接送客人,自得收敛些,以显礼貌;若是为尊长驾车,更得稳当、静雅,才算恭敬。

说与听之间,彼此的亲疏、远近、长幼、尊卑、男女有别,说什么和怎么说就得相应不同。与同学、朋友说话,快人快语基本无妨;与老师说、与年长者说,该把语速慢下来些,语调上也该尽量和缓些。男人之间原也算无伤大雅的笑话,若是有女性在场,不说为宜,例如此时抽烟乃是失礼。同行之间,因专业上的连接,彼此就算是熟的、近的了,这时可以谈论专业问题,使用专业语言;与非专业人士之间,则是专业性的疏远着,即便要说的是专业问题,也该尽量用对方容易理解的语言,而非专业语言。

现代社会里,不仅存在细密的专业分工,每个人的流动性也剧增。日常的生活与工作中,身份、角色就往往因此频繁变动中。上班面对不同的同事,上下班时属于使用相应交通工具在公共道路上的公民,下班后进入消费场所而为消费者,饭局中又遇到不同的人,回家了面对的是家人,不一而足。口语交际也便随着身份、角色的变化、移位而不同,适时、准确地把握与调整,殊为必要。诚如老话所言,“妻儿眼里无伟人”。

同样是工作上的交流,与上司说、与下属说、与同级平行的同事说,说的内容、说的方式、说的语气,开口的时候不免相应有所不同。例如,与下属说近来工作的成果,可以说得高昂,有助于激励工作团队的士气;与同级平行的同事说,可以说得客观些,但求准确,以便相互配合;与上司说,何尝不该带点轻描淡写,免去张扬的嫌疑。

对方当下的状况

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时段,身份、智力、性情、爱好等纵然没有变化,但是,时间上是忙是闲,就常常有不同;情绪上是欢愉的还是哀伤的,就往往在动态中;对于工作或生活中不能兼容的事情,孰轻孰重,自会有所变化。最好能够选择最恰当的时机,与之沟通、提出请求。这也叫见机行事。当然,很多时候,自己处在信息不完备状态,无法知道对方的时间是否充裕,情绪是否合宜,时机不对而无法充分沟通甚至碰了钉子,也是难免的。以合适的方式,观颜察色,或直接询问,未尝不是未雨绸缪。例如,给对方电话,如果事关重大,又需要一定的时间,该先问“现在你时间合适吗”;如果直奔主题,结果对方来个“我现在忙着,以后再说”,平添尴尬,也不利后续的沟通。

进一步说,与对方论事,其就所论之事是赞是否、已决未决,以及对方之于自己,是信是疑、是喜是怨,属于哲学上所说前见。人总是固有其前见,或显或隐。这样的前见也可能已经成为定见,甚至已属成见。沟通或说服于对方,于其前见、定见、成见,最好尽量能够有所预判。所谓知己知彼,从而有备而言。

打个比喻。对方要是已有定见,即如磁盘已经存满了,无法再存进新的数据。这时候,要先清空,甚至必要的时候要格式化,然后才能够往磁盘里存入新的内容。即便清空不了,起码也要知道留给自己的容量还有多大。有时确实发现没有容量,属于事不可为,那就暂时缄默等待时机好了。否则不过徒劳。

古时淮安府署有一联,“于盛怒时少缓须臾到心平气和省却无穷苦恼,处极难事静思原委待精神贯注自然有个权衡”。这话,本讲的是一个人自处与处事,未必与口语交际有关。也正可以拿了来,一端说自己何时开口才是妥当,一端说何时对他人开口方为合宜,都该避去主观上的“盛怒”与客观上的“极难”。

直接的听者与间接的听者

所谓“打狗看主人”,是说直接打的是狗,间接打的却是主人。这话,反过来则为“不看僧面看佛面”。这与口语交际有何关联?

在我的口语培训课程上,有一位职场女士,课间和我交流。她说,有一次她们三个同事一起出差,下榻酒店在一个房间里。闲时她和同事甲聊着各自上小学的孩子,如何在学校里表现优秀、学业精良。这么聊了一阵,同事乙脸色不悦,气鼓鼓出门而去。直到听了我的课,才明白为什么她与同事聊天,却惹得当时在场的同事乙生气。她说,她们俩光顾着说自家孩子了,忘了这个同事乙结婚多年尚未生育。该是她们俩带着母亲的自豪与骄傲来谈论各自的孩子,深深触动甚至刺伤了同事乙。

以人之常情而论,这故事中,乙女士的反应实属正常。此番情形,便是两个闲聊的女子互为直接听者,而女子乙是间接听者。三个人都无意,可客观上乙成了间接的听者。这故事,也正好展示了语境的指引作用与约束作用。稳妥起见,两个人闲聊,该因现场的第三方而避去敏感话题的;周全考虑,既然三个同事一起出差,拒了第三方参与的聊天就不合适了。

法官宣读判决书,对象当然是本案的当事人,具体而特定。不过,案件当事人只是法官语言的直接听者。案件常常进入公众的视野,判决便也引起公众的关注。这类案件,具体而特定的当事人之外的公众,就成了法官语言的间接听者。尤其在传媒发达的这个时代,法官法庭上的裁判语言,真正是“隔墙有耳”。可这舆论毕竟是客观存在的。中国式的法官,断不能无视公众舆论,因为裁判是要求讲究“社会效果”的。

如今,哪怕一个普通人,面对媒体言说的机会也大大增多了。记者、录像机的背后,演播厅、采录现场之外,媒体的受众是间接的听者,记者、主持人不过是直接的听者而非全部与完整的听者。准确地说,媒体还只是形式的听者,公众才是实质的听者。这一区分,相当重要。

形式的听众与实质的听众

政府的发言人面对媒体,不论是记者前来采访还是召开记者招待会,其真正的、实质性的听众,必然是公众,乃至整个世界。记者与媒体,不过是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媒介,只是作为信息传递的载体,而不是信息要到达的终端。企业或商家,也往往在公关活动中借助于媒体,有时看起来也直接对媒体示好。可终究是用户与顾客才是企业或商家的真正听者。

政治人物的竞选辩论,互以对方为听众,不过互为形式的听众。其各自真正的听众,是手上握有选票的选民。竞选对手只有在竞选辩论中说服选民,才可能赢得选票。如果把竞选辩论看作一场比赛,裁判便是选民,选票即为得分。法庭上,民事案件的原被告双方之间,刑事案件的控诉方与辩护方之间,彼此也都只是互为形式的辩论对手与形式的听众。有权对案件作出裁判的法官,才是法庭辩论的真正听众。

日常交往中,对着一个几岁大的孩子,夸赞一通,用意不免是孩子背后的大人。这情景,反过来就是指责一个孩子“没家教”时,说的已经不是孩子,而是为人父母的。这叫“指桑骂槐”。“桑”与“槐”之间,正是形式的听众与实质的听众之别。这如“杀鸡给猴看”,“猴”才是人真正要教训的对象。

倒也不是说,任何口语交际都是形式的听众与实质的听众相分离。某些场景下是这般分离的,便属于需要高度敏感以充分回应的语境了。这叫作顺势而言。也有相反的,特意“造势而言”,以达到最佳的语言效果。表扬、赞美一个人,若是当面,有时也许有恭维、阿谀乃至谄媚之嫌,真情与诚恳反而遮蔽了。背着张三说张三的好话,好话更能成为好话。不用担心张三听不到。当然,如果真的对张三有意见,还是当面说为宜,坏话是切忌背后说的。不过,也还是两说。有时,当面直接说,固然不是小人,也未必是君子之为。若有一个合适的第三者,转达了对张三的意见,也许就婉转、柔和了,而不是*裸地直直刺来。

再说个故事。有一年,我是答辩委员会成员,参与答辩的硕士研究生中有一位是我指导的学生。同事甲问我的学生乙,你论文第十六页中有前后自相矛盾的两句话,你怎么解释?这问倒了学生乙,着实让他惊慌。我对甲和乙都生出意见来。甲之问,无如断章取义,只看论文第16页。他若看了论文第15页所申明的角度与题域,便该明白第16页并无矛盾。乙之惊,十足学艺不精,自己论文里写的,却不明所以。乙固然不至于因此拿不到学位,但是他多半会认为他的老师不够认真,致他论文自相矛盾;他甚至可能生出怪怨之心,想此前导师要他反复修改,还留了这大硬伤于论文上。我的同事们也许因此认为我对学生不够负责,改了之前对我的印象与评断。横竖考虑,我都该有所解释。然而,答辩的不是我。不论作为导师还是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我的身份都不能够替学艺不精的学生乙解释甲教授的提问。我就算不顾身份强为解释之举,甲或许会感到难堪,显出了他阅读学生论文粗疏、草率。我只能暂时沉默着,等待最合适的时机。在学生乙回答答辩委员会提问这个程序结束起身离席时,我让他别走。我先很温和地和我的学生说了三句话:老师问倒了你,但是你没错,只是你不知道自己对在哪儿。他因我的话释然而疑惑。随后,我换了严厉乃至带着训斥的口气,以突出我这个导师和我学艺不精的学生之间的身份关系,要他回看自己论文的第15页,问他,按第15页所写,第16页还自相矛盾吗?我这话,他自然是明白的。我说,明白了你就走吧。我知道,明白的不止我这个学生,还有我身边的四个同事。

我的话,原本就是要说给答辩委员会的同事们听的。在我自造的语境中,学生不过是形式的听众,答辩委员会的四个同事,才是实质的听众。只是,我把当时的语境,伪装成我和我的学生之间的对话,从形式上把我的诸位同事“隔离”了。我若只是为了我的学生明白他的论文,完全可以在答辩结束后,并不是非得当场。只有在当场,才能够“声东击西”“暗度陈仓”。

且叫这迂回的语言策略吧。

语境错位:口语交际的最大难题

语境错位是相对于语境重合而言的。完全的语境重合极少,甚至几乎不可能。口语交际中,双方之间必是以语境错位为常态,以语境重合为例外。两个可以无话不谈的闺中密友之间的交流,可算语境重合;两个肝胆相照的刎颈之交彻夜倾谈,可算语境重合。舍此,纵然是夫妻之间筹划孩子的未来,都注定是语境错位的,因了父亲的立场与判断不免与母亲的立场与判断有别。一个团队的伙伴之间商讨工作,以求最有效地与另一个工作团队竞争,因为目标一致,还比较容易接近于语境重合的状态。一旦赢了,在如何分享竞争成果的语言博弈上,就很难不彼此语境错位了,哪怕都有孔融让梨的气度,反倒把“梨”让成“烫手山芋”了。

最明显的语境错位有三。

与虎谋皮

客卿李斯,见疑于前,受逐在后,其与嬴政之间地位悬殊,几至于敌对。这是李斯身份上极不利。嬴政成命在先,李斯却图其收回,乃是时机上全不宜。如此说来,李斯所图,无如谋皮于虎。数百年后,李密上《陈情表》于晋武帝司马炎,辞诏不就。作为前朝遗臣而抗命,李密大概是知道此举极易引来杀身之祸的。若说凶险,李密当不亚于李斯,甚至有过之。他二人于此种情境下向君王为说服之举,乃是语境错位之极致者。谓为“与虎谋皮”,说的是彼此之间立场对立。《谏逐客书》与《陈情表》遂成为将语言的力量运用到极致的典范,千古流传。

今人的口语交际,不至于如此凶险,可无性命之忧,但是语言博弈却也常常是在立场对立下进行的。例如商业谈判就是程度或大或小的利益对立双方之间的语言交际。此外,立场对立也可能是观点对立所造成,例如学生为结婚周年纪念向我请假,换个别的老师就未必语境错位了;也可能是情绪对立所延伸,例如两个同事之间工作上的需要协作与配合,却因原先的相互隔阂而互相对立,换个别的同事也不会有此立场对立与语境错位了。

话不投机

换一种情境,双方之间立场并不对立,可是听之一方于说之一方,全无兴趣。这叫话不投机。“话不投机半句多”正是生动地表达了语境错位的情形。这兴趣,既可能因话题本身而无,也可能因说者身份而缺。

问道于盲

这说的是对方缺乏相应的认知能力、欣赏水平。强为之说,或为对牛弹琴,或如暴殄天物。

弱的语境错位

有时候,语境错位的程度比较低,属于弱的语境错位。例如,对语义的理解有出入,敏感点不同等。由此造成的语境错位,于所有的口语交际几乎可以说是如影随形。由此错位,错会就在所难免。只是,有些错会在枝节上,有些错会很细微,也不妨忽略不计。

语言博弈中须得对语境高度敏感,尤其着落在语境错位这一端;充分回应于语境,便是有效且得当地跨越语境错位。口语交际的难题与关键,正是如何跨越语境错位。

迂回的语言策略

诉诸同理心

有几年时间里,我无数次给职位或高或低的官员们讲课,讲的是法治、宪政、人权这方面的主题。最初的一段时间,我发现这课在官府里很难讲,远不像学堂里好讲。略假思索,明白其中的关键。法治、宪政、人权,核心的命题是“以法律限制权力”。然而,于听我讲课的官员们,对这样的观点几乎是本能般抵触的。一来,人的天性是扩张自己手上的权力,很难自觉地拘束与限制权力;二来,中国传统中始终缺乏对权力的制度性驯化,法治这样的命题便缺了相应的文化土壤。为了不使官员们再仅凭本能而抵触,我便另行向他们阐述法治的理由:第一,法治不仅限制了他们自己手上的权力,而且限制了他们的上司的权力,使得上司们不能凭着长官意志来评断权力行使的对错。因此,法治在限制权力的同时也保护合法地行使权力的官员,得免无妄之灾。第二,一个人今日即便位高权重,也不能保证子子孙孙依然皇恩浩荡。未来,要想子孙们以普通公民的身份也能安身立命,得以保全人身与人格,非得自今日起致力于法治、宪政之努力。在我添了这样的角度来解说法治、宪政、人权之后,这课就好讲多了。

许多年后,我才意识到,我这是把官员们没有想到的利害剖析了。这样的利害分析,并不是简单的得失上的计较,而是合理的。这样来剖析利害于官员们,我归纳为诉诸同理心,以跨越我讲法治、宪政时与官员们的语境错位。

诉诸好奇心

给官员们讲法治、宪政的那几年里,也常常在官府之外讲同样的话题。这样的讲课机会,是由中国社会转型所带来的。有几次是给医生、护士讲课。和今日因医患矛盾尖锐而使得医护人员需要了解法律不同,那时的医生、护士对法律与法治殊无兴趣。这给我的讲课造成很大难题。我有见于此,并不直入主题。我先说医生的工作和法官的工作看似不一样,却都是治病的。医生所治,肉身之病;法官所治,行为之病。而牧师所治,则是灵魂之病。医生、护士们对我的这个说法很意外,也很觉得有趣,便随之来了兴致。

同样的年头里,军营中面对戎装肃穆的将校们,我也大概知道这些军人对于法治国家这一主题没有兴趣,他们只是不得不接受这样的学习安排。我自己则无法坦然面对军官们索然无味地台下坐着,唯因严明的纪律而端正、整齐。我希望他们能够愉快地听我讲课,而这主题又暂时与他们没有切身利害上的关联。我也只能让他们变得有兴趣。于是我说,我从学校来到军营,照老话是“秀才遇到兵”,可我这个从法学院来的“秀才”,在军营里是最能够把理说清的,因为法律与军队之间有许多堪称关键的共同点。这显然激发了军官们的兴趣。我接着将军队与法律之间我所理解的共同点,条分缕析于职业军人们,再由此展开法治这一主题。我这一介书生,当时是看得出来的,我面前的军官们,不仅有兴趣听,不仅听得明白,由我引领着进入一个他们原本陌生也并不关心的领域,并且随着我的叙述与情绪而与我应和、共鸣。

如此地跨越语境错位的语言策略,我归纳为诉诸好奇心。

诉诸同情心

我30来岁时,上过一次极特别的课,给两百多位老人讲《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这是在1997年的“香港回归”这一背景下的一次课。这课,至今都还算是我遇到的最有难度的课。我知道,对于安度晚年的老人来说,“香港回归”这样的军国大事,于他们可以事不关己、充耳不闻;我也知道,对于这些老人,纵然有心关注此事,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却是缺乏必要的认知基础,来理解其中的政制设计、高度自治等关键内容。我与老人们之间的语境错位,如何跨得过?上天也许是用这样的机缘来磨砺我,来考较我。我只得勉力应对。

立夏已过的厦门,午后两点多,我在炎热中步入上课的会场,眼见满堂老人。他们或看报,或睡觉,或织毛线,或闲聊。摆明了,没有一个人乐意听接下来的课。本就无奈而来的嘛。两点半,我入了座席,对着老人们,用了一番话来铺垫与过渡。我说,我从学校来,这一下却觉得自己不是在讲课。因为,在学校里,我的学生总是比我年轻,而此刻,我面对着一群长者,一群如父辈般的长者。我在说着“如父辈般的长者”的时候,我仿佛眼见的是我打小就很熟悉的那些叔叔、阿姨,他们看着我长大。在我长成为一个“专业人士”的时候,叔叔、阿姨们则随岁月老了,老成我眼前的情景。在这么说着开场的一通话的时候,我诚恳、用心、动情。我接着说,我今天不是来上课,而像是来接受考试。我这个年轻人,面对父辈般的长者,把我对一些专业问题的理解、我对人生的体验、我对这个国家的现状的把握、我对这个民族的历史与命运的看法说出来,看看能不能经得起在场的长辈们的检验。今天下午的这场考试,只有我一个考生,在座各位长者都是我的考官,我希望我能经得起长者对我的考试。这番话所带来的变化,完全超出我的预估。没人看报纸了,没人织毛线了,没人闲聊了,也没人睡觉了。所有的老人,来了精神,也专注起来了,连坐姿都和先前有了不同。此后的两个小时里,会场的气氛好得简直不可思议。

那个炎热午后的讲课,我难以忘怀。不是因为课讲得成功,而是心的融通。我放弃了我作为专业人士来上课的姿态,我只把自己当作一个面对长者的年轻人,以我应有的礼貌、恭敬、谦逊,赢得了老人们对一个年轻人的尊重和爱护,他们不约而同地一起营造了最适合交流的氛围。老人们更教会我后来才醒悟过来的道理,诉诸同情心。人类最基本的共同情感,有着微妙而神奇的力量,带人跨越语境错位。语言的力量,来自于内心的情感。

那天我也很清楚,单凭老人们发自内心地尊重我,极具专业性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也不是他们容易理解的。我必须用最适合他们的认知水准的方式,来讲解这个主题。我这才能无愧于他们对我的尊重。为此,我拿似乎是“远方”的香港与注定是“眼前”的厦门对比,就着二者的自然、地理、历史、现状,将于老人们可能陌生的香港置于他们生活了几十年、承载了他们的人生悲欢喜怒的厦门的参照下,从而也将“香港回归”变得并不宏大、抽象。他们非常好奇这样的对比与参照,渐渐随我入了主题。

好奇心,哪怕历经沧桑的老人,也是不能免的。好奇之念,老亦常见。

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李斯实在是自己受逐不甘心,却只说秦王逐客不明智;李密分明是自己受召不情愿,却改说君上相召不必要。《谏逐客书》与《陈情表》所为说服,于嬴政与司马炎,定然在意料之外,却又恰恰在情理之中,除非嬴政与司马炎失了冷静判断的能力。

一个人出言,固然得在情理之中,所谓合情合理,可如果都在听者的意料之中,不免平淡无趣。这样的语言,实在无法具有“智能性力量”去折服人,也不会带着“情感性力量”以打动人。一个人出言,若是意料之外,却也在情理之外,不过荒唐而已,徒添笑柄,不足成事。

意料之外、情理之中,这是替对方考虑他虑所不及之理与利,从而一语中的。这“中的”之语,或是点醒梦中之人,引其脱出幻境;或如当头棒喝,令其恍然大悟;或如醍醐灌顶,其人甘甜自知。言辞一旦如此,听闻之人就不止于明理识利,也有了那豁然开朗、心旷神怡的体验,带来审美上的满足。

2010年举办于南非的足球世界杯开幕式上,某著名体育节目主持人为电视实况转播之解说。某作家后来评论说,洪水泛滥般的解说,几乎淹没了这个有史以来音乐性最强的世界杯开幕式。那已经是一场非洲音乐会而不只是开幕式。非洲野性的力量、狂欢的节奏,堪称歌舞升平、普天同庆。而西装革履、正襟危坐的中国解说员,强颜欢笑、嗓门拔高,“像一道玻璃门,将观众与现场硬生生隔开”。作家带着恭谦与无奈,渴望不久之后的伦敦奥运会开幕式上,电视解说能够少制造噪声,不去伤害那“使人心神愉悦”的开幕式——音乐会。

何止于带有空灵与抽象的音乐会、展现仪式与超越的开幕式,何止于电视解说员?普通人等,形而下的日常交往与生计中,也总有需要少说乃至沉默的时候。这便是节制话语。不仅节制于说的多少、长短、繁简,也节制于说得婉转还是直白,还节制于言辞雅致或者鄙俗,更节制于所说内容的取舍。

这一节制,既有语言策略方面的考虑,唯在节制中才可能达成有效的口语交际;亦有审美上的必要,简洁、清晰、明了,恰到好处,即如一分之增减;更有伦理上的自律,言语力求于人有益无损。

节制是谨言慎辞,这一面是于己;于人,则是乐于并善于倾听。自己节制了,方便别人有机会说,或表达其意见,或提出其疑义;自己节制了,方便别人可以从容道来;急切地打断,显了自己教养、气度不够,也乱了他人言辞的流畅、连贯。毋宁说,能言,还得能够静默,更须善于倾听。上述策略的、审美的、伦理的三层面以言节制,正可以一一着落于倾听上。

有了节制,才有节度;因了节度,才有节奏。在这节奏中,动静相间,动静相合,动静相谐。这节奏,便也是人生的节奏。

动如飞龙在天,静则潜龙在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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