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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热血青春

作品: 情深逼人 |作者:晚天欲雪 |分类:现代言情 |更新:05-08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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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胜男和程恺回到酒吧的时候,发现有些同学已经微醉了。

桌上也没有几个酒瓶子,主要还是酒量太逊的原因。

“你们两人去哪了?程恺不是告白去了吧?”高严松问。

“才没有呢,无聊。”丁胜男说。

高严松把话筒递给丁胜男,“班花,给咱们唱首歌吧,留个纪念。”

丁胜男没想到自己竟然是这些同学心中的班花,还真是受宠若惊的感觉。

“我不太会唱歌,你们唱吧。”丁胜男说。

她们聚会的地方其实不是KTV,是一个小酒吧,酒吧里放一个很大的背投电视,一套很不错的音响。平日里客人多的时候,话筒就在各桌之间传递,传到哪一桌,哪一桌的客人就可以点一首歌唱,唱完再把话筒往下传,今天小少爷们包了场,酒吧就变成一个大的包厢,随便他们唱。

“你不唱啊,那我唱,同学们,我高严松在大家心目中的形象不太好,这我知道,以前有什么对不起兄弟们的,严松在此谢罪啦,高中三年,其实我心里一直喜欢一个女孩,今天我要为她唱一首歌,《爱你一万年》音乐起来!”高严松豪迈地说。

“随便问一句,那女孩谁呀,在现场吗?”有同学问。

“废话,肯定在现场呗,要没在场,丫能这么起劲?你看丫都快要哭喽,必定是动了真情了,花三年的时间暗恋一个人,人家容易么?”有同学说。

地球自转一次是一天

那是代表多想你一天

……

恒久的地平线和我的心,永不改变

爱你一万年

爱你经得起考验

……

有了你的出现

占据了一切我的视线

我爱你一万年

……

不知道为什么,丁胜男听着这首歌,忽然心里酸楚,这世上,真的有可以爱一万年不变质的爱情么?如果有,在哪里可以寻到?

高严松平时痞惯了,大家对他的印象确实都不怎么样,没想到他唱刘德华歌还挺好听的,一曲毕,大家都鼓掌叫好。但他却久久没转过身来,不经意间,看到他快速伸手在脸上拭了一下,这么痞痞的一个学渣,竟然唱哭了。

“严松,歌也唱了,现在该说说,你到底是为谁而唱?你不是说了嘛,过了这个村,就没有那个店了吗?难道你准备错过?”张炎说。

“就是,赶紧说,你丫不是一直自认为豪爽么,怎么扭捏起来了?”胡灿也说。

“可是,如果人家已经有主了,还要说么?”高严松说。

“说啊,只要锄头舞得好,没有天下挖不倒的墙脚!据不完全统计,这世上有百分之三十的情侣都是靠挖墙脚最后在一起的,我们挺你!”张炎说。

“这他妈谁统计的呀?靠谱么?”高严松说。

“你别管谁统计的,赶紧招吧,到底你这歌是唱给谁听的?”胡灿追问。

其实这两个人都是主严松的死党,按理说高严松心里有事,应该会向这两个人说才对,但这两人都不知道,说明高严松的确是动了真心了,越是隐藏得深的情意,越是真的动了心,真正面对当事人要说出来时,越是情怯得厉害。

“好吧,这首歌,我是唱给咱们班花听的,不过我没其他意思啊,就只是想祝她幸福。”高严松说。

丁胜男还是不能完全确定高严松说的‘班花’是不是她,因为在此之前,谁也没有告诉过她班里的男生都认为她是班花,当其他的同学吹着口哨向她看过来的时候,她确定了高严松嘴里的班花,指的就是她。

原来经常欺负她的高严松,一直暗恋着她?

和太多狗血的电视剧情节一样,一个男生喜欢一个女生,不知道从何表达,往往选择欺负她的方式来引起注意,没想到高严松也选择用这一原始旧招,这一招用在丁胜男这样的人身上当然不管用,丁胜男不但不会因此而注意他,反而会剧烈反抗,最后越来越讨厌他。

很明显,高严松的苦心算是白费了。

“胜男,说两句?如何回应对高严松的暗恋?”同宿舍的陆香离问。

在丁胜男的记忆中,这是陆香离第一次称她为‘胜男’,这已经算是一种很不容易的友好表示了。

“他开玩笑的呢,大家别听他的。”丁胜男笑着说。

“我去,谁能开这么大的玩笑啊?这必然是真的,胜男,回他一首歌呗,让丫死了这条心,你唱歌挺好听的,虽然你平时不唱,但你偶尔哼哼,我们都觉得挺好听的。”庄哲说。

庄哲也是同宿舍的死对头,没想到今天竟然也亲热地称呼她为‘胜男’,没想到要分别了,大家竟然都亲热起来了。

在众多同学的起哄声中,丁胜男知道不唱一曲是说不过去了,还好,她在冷饮店打工的这段时间里,学会了一首正流行的歌《遗失的美好》。

承诺常常很像蝴蝶美丽的飞盘旋然后不见

但我相信你给我的誓言就像一定会来的春天

我始终带着你爱的微笑一路上寻找我遗失的美好

不小心当泪滑过嘴角就用你握过的手抹掉

……

她的嗓音没张韶涵那么好听,但唱得也是婉转动人,同学们都停止了嘻笑,认真地听她唱,这是她在很多人面前第一次唱歌,虽然紧张,但大心脏的她却也还能稳住自己的情绪,最后顺利完成整首歌。

这首歌,当然不是唱给高严松听的,是唱给程恺听的,程恺说过一定要保护好她,那也是像蝴蝶一样的承诺,美丽盘旋然后不见,但她也相信他的誓言,就像一定会来的春天。

其实,春天是一定会来,只是誓言在时过境迁后,却未必会实现。

“胜男是深藏不露啊,唱得这么好,还谦虚。”袁丝斯说。

“我就是瞎唱,见笑了。”丁胜男笑着说。

“很好很好,我都听得快哭了,来,咱俩喝一杯吧,今天说喜欢你,没吓着你吧?”高严松说。

“没有,我当你开玩笑呢,不过我不能喝酒的,一喝就晕的。”丁胜男笑着推辞。

“平时你喝不喝我管不着,但这一杯你是一定要喝的,我今天把心里的话说出来,也就舒畅了,也不敢奢望你有任何的回应,现在还能听到你唱一首歌,我就很满足了,喝一杯吧。”高严松把啤酒举到丁胜男的面前,坚持要她喝。

“高严松,你丫一个大男人逼女生喝酒算嘛玩意儿?有种你找我喝,人家都说不能喝酒,你非逼着人家喝,这算什么?就因为你暗恋人家,所以人家就得陪着你喝酒?你要暗恋张柏芝,那人家也得跟你喝酒?”

出来说话的是郭小林,他貌似喝了不少,脸红红的。

“你一边去,这里有你说话的份吗?我让胜男喝酒,关你什么事啊?装狗咬耗子多管闲事?咬得动你吗你?”高严松没好气地说。

“你他妈说谁是狗呢?你才是狗呢,你他妈祖宗八代都是狗!”郭小林也不示弱,马上针锋相对。

本来挺好的气氛一下子又变得紧张起来,高严松的两个死党张炎和胡灿也站了起来,准备要逮住郭小林打一架。

“怎么的了?还想打架不成?人多就可以逼女生喝酒?”程恺手里握着一个酒瓶子,竟然也粗声粗气地站了起来。

丁胜男当然知道他为什么生气。他平时不是那么好斗的人,今天他这么激动,当然是因为她。

“哟,程恺都怒了?咱们的好学生都怒了?这是冲冠一怒为红颜么?看来你们这酒喝得差不多,最后还得打一架来告别咱们的高中生活?”袁丝斯在旁边说。

“好了,咱们既然聚会,是图个高兴,以后各走各的了,说不定三五年后谁也不记得谁了,你们剑拔弩张的有意思吗?既然大家高兴,那我喝一杯就是了,别为这事伤了和气啊,那就没意思了。”丁胜男说。

说完接过高严松手里的啤酒,咕咕喝了下去。

喝得有些急,被呛了一下,丁胜男剧烈地咳嗽起来。

“好了,人家喝了,你满意了?人家喝了一杯,你作为男生,是不是应该喝三杯啊?哦,我忘了,你不是男的。”郭小林说。

“你才不是男的呢,你陪我喝?输了的叫哥哥?”高严松挑衅道。

“好啊,输了的别叫哥哥,直接叫叔!”郭小林说。

“行,输了的叫叔,谁他妈不叫谁是孙子!”高严松说。

丁胜男冷眼旁观,男生喝了酒就是这个死样子,反正自己该喝的酒已经喝了,就随便他们闹去。

其他同学见班里两个最混帐的男生扛了起来,当然乐于看这个热闹。

郭小林开了一瓶酒,直接对着瓶子就吹了起来。高严松当然也不甘示弱,拿起一瓶酒,仰头就往脖子里倒。

虽然气势逼人,但毕竟酒量有限得很,三瓶啤酒过后,高严松首先就往洗手间跑,郭小林又吞了半瓶,也捂着嘴向洗手间而去。

让所有人惊讶的是,回来的时候,两人竟然是搭着肩回来的?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生死之交一碗酒?

“我向大家宣布,我和郭小林正式结拜为兄弟,以后我和他有福同享,有难同当!”高严松语出惊人。

这下所有人都傻了,年少轻狂拜个把子的什么的其实那也不算事儿,但前一分钟还在恶语相向要对方叫叔,后一分钟就称兄道弟,这进展确实是快了些。

所有人都在想,这俩人在洗手间相互对对方说了什么?怎么忽然间就和好了?还要拜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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