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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敬母语

作品: 道亦有道——口语交际的策略与方法 |作者:李琦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10-14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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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汉语为母语者,几乎天生地对句子整齐、对仗、押韵有本能般的亲近和喜欢。说话的人,自得尽量照这个标准去做,话才能说得有感染力,打动得了人。

果真“言说演绎人生”:语言行为

有将言、行二分的逻辑。孔夫子以“敏于行、讷于言”而论“君子”,中国人的日常交往中向来拿言行合一为道德评判的标准;西人也有诸如“一次行动胜过一打语言”的说法。这意思,是只把言语当作言语,无关行动;行动则不采用言语的形态,并且行动之意义高于言语。按这说法,人生并不是由言说来演绎的,甚至都可以说言说“无关”人生,行动才是人生的展现。好在当代语言学已经以“语言行为”理论,将其中的奥妙说个通透。一般的人,纵然不去研究语言,只要是实际使用语言的,都不妨从中得些醍醐灌顶似的好处。

所谓“语言行为”,指的是“语言便是行为”、“说话即是行动”。按照语言学家奥斯丁的分类,语言行为有三。

其一,“以言行事”

。甲对乙说,“借我点钱吧”,这是用口头语言行“借钱”之事。如果甲对别人说,“乙是个私生子”或“乙是个道貌岸然的家伙”,那么这就绝不仅仅是说了句话,而是披露了他人隐私或诽谤人格。比较起来,两句不同的话,法律上的差别非常大。“能借我点钱吗”一句,是和法律无关的。“乙是个私生子”或“乙是个道貌岸然的家伙”一说,甲就可能给自己惹上官司了。法律是把这样的言语,当作行为来规范、约束的,因为这样的言语可能侵犯他人在法律上的权利。言语不仅有可能侵权,甚至有可能更为严重地构成犯罪。法律上的伪证、教唆、藐视法庭、泄露国家机密等,都可能采取口头语言的形态,而成为“语言犯罪”。

工作中,口头向上司或同事提出工作建议、面对面向上司口头汇报工作、与同级做工作上的通报与交流、向下属发布工作指令,都不纯粹是“说话”,而十足是在“工作”。还能说这样的“言语”它不是“行为”?婚礼上,主婚人或证婚人口头发表一通言辞,他何尝只是在“说话”?他是用说话的方式,仪式性地带着庄重、热烈、神圣,做一件事,通称为“主婚”或“证婚”。市场上,一通讨价还价之后,再一句“来两斤”,这是交易,法律上称为“合同”的民事法律行为。法庭上,法官口头核实当事人身份、释明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等,都是法官的语言行为,是法官行使法律赋予的审判权的具体形态。当事人彼此之间的言辞辩驳等,都是实实在在的“打官司”,关乎切身利害,而不是不痛不痒地“说话”。这些,都叫作“以言行事”。

其二,“以言取效”

。这是比“以言行事”更有力度的语言行为,不仅指用言说行动,而且其行动能够直接达到目的。甲对乙说“借我点钱吧”,而乙干脆、清晰地说“不借”,乙便是直截了当地做了一件事,拒绝借钱给甲。“拒绝”这一行为,是由“不借”这一语言实施的。丙对丁说:“是我错了,很抱歉。请你原谅我。”丙的语言是“请求原谅以修复关系”的行为形态。如果丁说“好的,我原谅你”,丁是宽宥了丙。其“宽宥”这一行为也是以语言实施的。相反,如果丁说“我无法原谅你”,丁也是在“拒绝”。丁对丙的两种语言回应,都是“以言取效”。婚礼上,牧师分别问“约翰,你肯娶玛丽为妻吗”和“玛丽,你愿意嫁为约翰之妻吗”,这是“以言行事”;之后,牧师郑重宣布,“约翰与玛丽彼此相爱,自愿结为夫妻”,婚姻遂由此成立,这是“以言取效”。

很多场合,语言展示的是权力意志,“言出令随”,更能体现“以言取效”。海军元帅给即将入列服役的军舰命名,典礼上他高声“兹命名舷号111的军舰为无敌号”,这军舰便叫作“无敌号”了。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主席宣布,“第九十九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现在开幕”,赛事遂由此正式开始。法官口头申明“驳回申请回避”,那就是“驳回”了;法官宣读终局裁判,那就是再不可逆的判决了;法官宣布“闭庭”,真该终止本案的诉讼程序而闭庭,否则法律就如儿戏了。

由语言所勾连的社会关系中,不论说的人还是听的人,都该对“以言行事”和“以言取效”敏察细辨,以免说错话或会错意。

其三,“以言表意”

。这看起来最不像“行为”,因此说的人和听的人往往最不把这当行为。口语交际却大量地通过这不明显的、极隐蔽的语言行为在说与听双方之间无意识中展开。如果甲对乙说,“我最近手头很紧,有些很重要的事情却不够钱”,并没有接着对乙说“能借我点钱吗”,甲便不是“以言行事”地借钱,甲的语言行为属于“以言表意”。但是切不可把甲的“不够钱”理解为他只是在说他自己的窘困,甲另有“言下之意”,向乙传递的是“我肯把我的窘困告诉你”“我把你当作可以信任、比较亲近的人”。乙听了,可以事不关己、置若罔闻、顾左右而言他;也可以直接地来一句不近人情的话,“这和我啥关系”;他愿意的话还可以不乏真诚地表示,“可惜我这阵子也帮不上你的忙”。当上司丙口头表扬了下属丁的行为,“表扬”正是以言行事。而后,丁的同事戊对丁说,“我反感你刚才的举动”,这是明显区别于表扬或批评的以言表意,“反感”的言下之意是戊对丁的疏远、隔阂。相反,如果戊对丁表达他真实的看法,“我很赞赏你刚才的举动”,戊所表达的是认同与接受。不论疏远、隔阂,还是认同、接受,都是戊在以言表意中界定了他与丁的关系。

最隐蔽的语言行为也许是称呼。大概容易以为,简单到只是一个名词的称呼。不过口语交际的序幕,实质性的人际交往是在称呼之后的话语中。这就把事情看差了。指名道姓地称呼,或许是自持身份,或许是目中无人,或许是有意挑衅。中规中矩地称对方官职、头衔,固然礼貌、客气,也是生分、疏远。例如把本书作者称作“李教授”时。这是在称呼中界定了双方之间的关系,或亲或疏、或远或近。把“李教授”改成“李老师”,就少了生分、疏远,礼貌与恭敬依然不少。去了姓氏,只称一声“老师”,那是很亲切、很纯粹的师生关系的体现了。若将“老师”换作“先生”,却不是简单的好古与复古,称“先生”的学生和由学生称为“先生”的为人师者,便共有着独特的精神气质、肩负着同样的文化使命。如此,一声称呼,何止于“以言表意”,也是“以言行事”。两个人之间,要是存了芥蒂,却又不得不说话,那一定是没个称呼的,也万不肯有任何称呼,“喂”一声,已是“客气”了。其中哪个人,有一天用了正常的称呼来称呼对方,那一定是存了“一声泯恩仇”的心意。就看另一个人是否“闻称呼而知雅意”了。

潜藏在称呼这一语言行为中的,是“认同——存在”的关系。有一天,我受外地友人之托,机场接一对母女。从见面到上车,姑娘一言不发。行车中,我礼节性地问“这姑娘上几年级了”,她也不自己回答,听由母亲代为回答“大一”。用餐完毕,再送她们去酒店。母亲礼数不缺,女儿却始终未对我叫上一声,不论“老师、教授、叔叔”。我理解为她害羞。这个已经大一的女生,对我未置一言,让我感到我在她面前“形同无物”。之后,从这一再凡常不过的语言交际中,我意识到,听他人称呼自己,是与自己的存在感相关联的;而对他人之称呼,便是对他人之存在是否认同以及何种认同。存在与认同,这便是称呼的实质与重要性。

语言行为,其包含的力度由弱到强,为“以言表意”“以言行事”“以言取效”。语言行为的直观性与完备性,也按这个顺序排列出来。恰恰是表里如一。力度弱的语言行为,直观性差、完备性低。不过,口语交际上也许反而以其含蓄、婉转而收曲径通幽之妙。甲不直接向乙借钱,只说“近来缺钱,很麻烦”,乙听个明白,肯借,显得主动、热情;不肯借,也诉诉同样的苦,倒是彼此“同病相怜”,甲不伤颜面,乙少了得罪人之虞。其妙,在甲,借“表意”而“行事”;在乙,只“表意”即“取效”。

所谓“出口成章”

这么条分缕析出语言与行为的关系,说“言说演绎人生”便不为过。当然,那些马革裹尸、易水寒兮壮士不复返的大丈夫,可以另行演绎其豪迈、壮阔人生。这一端,非披坚执锐、力拔山兮不足以将人生演绎。以言说演绎人生,取的不是物质的和肌肉的力量,而是语言本身的力量。所谓“舌战”是将语言的力量形象化了,而《三国演义》中“骂死王朗”则是将语言的力量神化了,以神化忠君的诸葛孔明。文明演化到当今,语言——符号的力量已显得越发重要,甚至显得要比物质性的力量更重要。

人的行动,正是分了物化行为与语言行为两个领域。如同长矛的尖锐与执矛的筋骨决定攻城略地的物化行为,语言能力则决定语言行为。每个人对语言的把握与运用固然有所差异,使得人与人之间在语言能力上存在差异。这内在的语言能力,注定延伸为外在的语言行为。而高超的语言能力,早已表达为“出口成章”了。

出口成章,“形容一个人文思敏捷或言辞精练、擅长辞令”。这可分了两方面来说,一内,一外。内一面,是思维敏捷、清晰、严谨、独到、深刻,不仅讲一个人能够言之有物、自出机杼,还能够不假思索般随口道来。外一面,是讲一个人不假思索般随口道出其深刻、独到的思维,其言辞准确、简洁、生动、美雅。

学生在我的《辩论与演讲》课堂上曾经提出过一种说法,非常精妙。“表达是翻译自己的思维。”任何一个人,或为文,或出言,不妨对此话多加咀嚼。如果只是为了自己把问题想个通透,无所谓“表达”,也无须“表达”。要想让别人也明白自己所思所想,非“表达”不可。“表达”是“这一个我”将内里的“另一个我”的思想、情意,通过遣词造句,通达于读者或听者。总以为“翻译”是把张三所说、所写,用另一种语言通达于李四或王五们,译的是别人的东西。却原来,每个人都不免在“译”自己。而跨越两种语言之间的障碍,也须费些力气般,故而译事称“翻译”,大概是含了如“翻山越岭”之意。纵然是“译自己”,对于很多人来说,也实在是同样“费力气”,“口拙”即是。有的人拙到了如饺子在茶壶里,怎么也倒不出来。通常在讨论表达的时候,只着落于“这一个我”如何与是否“通达”于读者或听者,往往忽略了“这一个我”是否将思想着的“另一个我”恰当地“翻译”出来了。所谓“出口成章”,便是一个人“翻译”自己的思维于他人时,能够做到“信、达、雅”,并且“翻译”的过程又是举重若轻、长袖善舞的。道是“脚力健时无高山,气定神闲锦绣言”。

拿“出口成章”这个标准中的“擅长辞令”来衡量口头语言,有两个极端。一端是言辞随意、粗俗甚至浅薄、轻浮、狂妄,毫无美感;另一端是言辞生硬、呆板甚至做作,听来全无生命的气息与温度。这两种极端,又有共同点。语言往往带着傲慢,甚至伴有攻击性,毋宁是语言暴力。拿“文思敏捷”来衡量口头语言,也有两个极端。一端是出言杂乱无章,听来不知所云。另一端,固然言之有物,所言之“物”却是以读或背的语言形式“倒”出来,远非行云流水般。打个比喻,前者如山中迷路,不辨南北;后者则如负重上山,不胜其力。

背:错误的“出口成章”

背也算一种语言形式。但是,有一些口语交际,靠的是经验与直觉,无从背也不需要背;有一些口语交际,完全的即时性,是“你一句我一句”的嵌入式的即时互动,更是无从背。从政治人物的竞选辩论到街巷之间的市井对骂,都是无法“背”的。虽然无法“背”,也还是可以有“备”而“言”的。经验的积累、辩论策略的谋划,都属于“备”。

在另一些口语交际中,事先的准备是可以采用书面形式的,也需要采用书面形式,有些人更是依赖于书面形式。以书面形式来事先准备随后的口语交际,好处自然很明显:可以事先组织观点与条理,可以事先斟词酌句来表达相应的观点;书面准备的过程中,有机会从容地反复修改;得了心理上的安稳,可以免去思维短路、条理混乱、词不达意之虞。一番精心的书面准备之后,说什么和怎么说大抵能够成竹在胸了。按这样准备的说出来,十之八九该能够“出口成章”了吧?

不过,也未必就真的是成竹在“胸”了,也许不过是“成竹在纸”。因为这一番精心准备只是体现在书面上,没有内化到自己大脑和内心里储存着。这样的事先准备,再充分,也不过是身外之物。于是,有的人不得不拿着这书面的文稿,读着。也有的人,知道读不合适,或者不允许他读,于是另费些功夫,把书面的文稿背下来,然后再当众背出来,算是他的发言、致辞、汇报能够有条不紊、清晰流畅了,甚至也很像是出口成章了。这是因备成背,把口语交际当作背书般的语言活动。这一“背”,于口语交际的特性与要求,却是大大相悖。

老师当前,考较学业,做学生的,自然可以将单词、句子、文章、公式、定理、概念背出来,表示这些内容都掌握了。除此之外,“背”绝非合适的语言形式。易言之,“背”只适宜出现在学习的过程中。真实的口语交际本质上是排斥背的。有的人不得不用“背”来代替“说”,事出无奈便罢,若以为背下来了,就是说得流利了,说得顺畅了,说得有感染力可以打动人了,那是大谬不然。背出来的话,必定是生硬呆板的、没有气息与温度的。诚然,不是每个听者都能很敏锐地辨别得出是否“背”。用“背”来应付一时或蒙混过关也是有的。但是,就算背得滚瓜烂熟了,也还是无法背出真切的气息与温度来。于是,滚瓜烂熟之下,缺乏气息与温度是很难掩盖的。口语交际的特性是面对面,没有气息与温度的言辞,不能算是面对面。听的人,于这些背出来的话,意思纵然容易听得明白,接受、认可、赞成、共鸣则完全是另一回事。这样的口语交际,不过有形无实。何以如此?

口语交际之前的书面准备,实际上是把思维与表达在时间上分开了。这一分开,就分出了“两个我”。“这一个我”在现在发出声音,“另一个我”在此前静默地思维与写作。现在发出声音的“我”,不用思考,几乎是有口无心,无异于小和尚念经;那个静默地思维与写作的“我”,因为没有真切、具体的听者,他的书面表达便几乎是在独白,而不是实际的语言交际。口语交际要求即时性,说现在所想,而不是说之前所想。这般思维与表达的分离,是把两个原本统一的“我”,硬生生棒打鸳鸯式拆开了。自我尚且不能整全,其言辞又如何打动得了听者?

更有甚者,一个不得不以背为说的人,注意力多半集中在书面文稿的一词一句中,怕忘了,怕记偏了。他这么背着的时候,基本上是处在目中无人的状态,全然无法以他的视觉符号与听者交流、互动。听的人,未必识得出他“自我尚且不能整全”,却能够清晰地感受到他是目中无人并心中无人地说着话的。这话,说得再多,又何益?

说:思维与表达同一

一个人若是有备而来,能够出口成章,也未见得就如何能耐了。没有准备临场即席发言,出口成章,他那是真有过人之能,引人赞叹不已。这其中的缘由,大抵少有人明白,却关联着口语交际的关键所在。这便是思维与表达的关系问题。

思维与表达之间的第一种关系,是思维与表达分离。这又有两种情形。其一,言之无物。严格地说,“无物”之言实在不足以称为言,不过一个发声器官发出些声音,不论声音本身悦耳或嘈杂,都是没有意义的。其二,固然“言之有物”,可是所言之“物”,是在出言之前先行备好的。如此,思维与表达在时间上就分离了。思维先行于表达,表达滞后于思维。思而未言,言而不思。都知道言之无物是糟糕的,应该避免;少有人知道“物”在言先也是很大的缺陷,误以为时间上把思维与表达分离了无伤大雅。

思维与表达的第二种关系,是思维与表达同一。从思维这一面来看,是“把正在想的说出来”;从表达这一面来看,则是“说着正在想的”。如此,思维与表达之间,既在内容与形式上统一了,所谓言之有物;也在时间上同步与吻合了,“出口即成章”。这一“章”,不在“出口”之先,只在“出口”瞬间。唯其如此,才契合口语交际的特性与内在要求。

依然先从口语表达与文字表达的区别说起。以文字为媒介的时候,写下和读到,在时间上注定是分开了。不论是工作上的计划书、总结报告等,还是日常生活中的邮件、短信,甲写完了,乙才读得到。这也使得写下与读到的双方之间,可以在空间上分离。而口语交际,其基本的情形,从一面看是空间上的面对面,从另一面看则是时间上的即时性。这时空两面,大抵如硬币的两面。在时间的维度,不是“说完了”再“听得到”,而是“说着即听着”。“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便是将这“说——听”同步的情形,突出与强调了。与此粘连着的是,在空间的维度,说与听双方面面相对。

空间上的面面相对,换到听者的角度来看会如何?“他在对我说吗”,这是每一个听者在口语交际中都必定关注的。区别在于有的听者对这个问题非常明确、清晰,有意识地用这个标准来检验、判断说者所言;另一类听者,对这个问题模糊、朦胧,在下意识中感受说者所言之感染力、亲和力、可信度等。深藏在“他在对我说吗”这个问题内里的是每一个听者必定会有的自我存在感。口语交际中,听者的这一自我意识,也是其自主意识。人天性上不肯遭轻蔑、受摆布,因此在口语交际中必须充分注意并相应对待听者的自我存在感,尤其在彼此平等的口语交际中。本书遂主张“以口述心”“怀恭敬之心”和“言辞直入人心”。前文强调视觉符号的作用,提示说者用眼神、表情、手势等清晰地向听者传递“我在对你说”这一信息,便是出于对听者的自我存在感的重视与尊重。一旦“背”着说,那无疑是直接表明,“我所说的,是你不在场的时候想的和写的”。这几乎是根本性地摧毁口语交际的根基,谈不上有效的口语交际了。只有“说”,才是表明,“你在场的这个时候,我是这么想的”。

“你在场”不仅意味着“对你说我想的”,而且意味着“说我此刻想的”。说话的人都知道该言之有物,却不知道所言之“物”,不能是先前的“旧物”。面对面时,每一句话说的都必须是“新鲜之物”,是说者此时此刻的立场、态度、情感、意见、观点。说者因此而“鲜活”。唯其如此,才言而有益,言而可信。如果说的不是此时此刻的思维与心境,那么,“为什么不把现在的思维与心境道出”?难道说者隐藏了他的真实内心?这个没有了此时此刻的立场、态度、情感、意见、观点的说者,单就“言说演绎人生”而言,岂非如行尸走肉般?这话若以为说得重了,当逆耳忠言好了。

听回自己说的每一句话

话说给别人听。这才成其为口语交际。可如果以为话只是说给别人听的,自己是不用听自己所说,也算迷途羔羊。

如果真按“把正在想的说出来”和“说正在想的”这个标准来做,又可能陷入一叶障目的困局。“正在”想着和说着的“这一句”,很容易使人顾此失彼,导致迷失方向、路径。听的人,便觉得说得跑题了,前后脱节了,甚至自相矛盾了;而说的人,却似浑然不觉。怎样才能够做到在“想着说”的状态下,依然主次分明、条理清晰、结构严谨、繁简得当、取舍合宜?

每个人,在说出“这一句”的时候,须同时心思里也存着另两句。“已经说过的”和“将要说的”。一个言说者,在说着每一句话的时候,都把“已经说的”、“正在说的”和“将要说的”放一起,辨析和处理好三句话之间的逻辑关系,使之彼此关联、呼应。这是“思维与表达同一”中思维的完整所指。“说的时候要想”,不光是要想正在说的,而且要想已经说过的和将要说过的。“已经说的”“正在说的”“将要说的”,三合一,不可缺。这“三合一”,才是言说者完整的思维结构。这“三合一”,又是流动的,每个“一”都在更换中。而更换下来的“一”,却不是消失了,只是隐藏起来了,依然在铺垫或制约着后续的“三合一”。一通话说下来,就是无数个“三合一”连贯起来,相继送达于听者,浑然一体。言说者,便是精微、细致、严谨、敏锐地自我把握着这一串的“三合一”,把宏观与微观、整体与局部、全篇与单句都融贯了。

谁要以为,把话说好是件累人的事情,确实。非精气凝聚、心力贯注不可。就像武林高手,一招一式使出来,能不耗费内力?不过,如果言说者自己处在快速的思维运行、字斟句酌的状态,而别人看来他似乎是举重若轻、从容不迫、长袖善舞、娓娓道来,那真正是出口成章了。

“把正在想的说出来”,还得做到“实际所说”与“原本想说”是吻合的。所谓自己“翻译”自己,就是要达到此一吻合。语言本身的特性必定造成“实际所说”与“原本想说”之间难以完全吻合,即古人说的“言不尽意”。说者常常以为自己已经把“原本想说”的通过“实际所说”的,“翻译”给了听者,其实这“翻译”还是不周全的,甚至很有限。这会造成说与听之间的错会与误会。说者于此须得留意,不能一味怪罪于听者。这似乎也是口语交际中难以摆脱的梦魇般境况。“人类有了语言而有了悲剧”一说,便与此相关。虽然“实际所说”与“原本想说”于说者是很难完全吻合的,但是使“实际所说”尽量趋近于“原本想说”而能够约等于“原本想说”,也还是做得到的。

那么如何知道“实际所说”与“原本想说”是否吻合?不二法门,乃是“听回来”。在“把正在想的说出去”的同时,把“正在说出去的听回来”。“说出去”与“听回来”成为一体两面的。少了“听回来”,便不是真正的“说出去”。不听而说,也便是不用脑子就说。“思维与表达的同一”,还包括了“说出去与听回来的同一”。耳朵这个器官,首先不是用来听别人的,而是听自己的。言说这一行为,不是只用嘴巴来实施的,也是由耳朵一并参与的。

只有“听回来”,才能够知道自己所说是否周全,是否可能令对方产生误会,是否出现了与本意南辕北辙的差异。一旦发现“实际所说”不周全、易误解、正相反,还可以相应地修正、弥补。有时候,这样的修正、弥补,是可能在不动声色中就做到的。只有“听回来”,才能够知道自己此刻所说与“已经说的”或“将要说的”之间是否一致、呼应。一旦发现前后的话,存了缝隙、生出抵牾,也可以随后随机处理。这就像开车时修正行车轨迹、调整前后车距。

读:程式性语言行为

有些人不背,读。这比背更糟糕。除了一句一句同样是陈词旧语,读还用文稿隔断了与听者之间的交流。“言说”者不得不处理他和文稿之间的关系,也只是在处理他和文稿之间的关系,难得看一眼身前的听者。从接受心理上说,听者更为排斥读这样的口语形式。这一纸薄而轻的文稿,竟然如鸿沟般阻隔了说者与听者之间的沟通,阻隔了心与心之间的对话与共鸣。有两种人看来只好采用读这样的语言形式。一者,因身份、权位而有了话语权,却日理万机式地无暇自己准备一通致辞、发言,有诸如秘书代劳,写好了文稿,照着念。彻彻底底地有口无心。二者,确为自己所写文稿,背不下来,也无法脱稿出言,只好念那稿子。也是有口无心,因为此时心无思。

“禁读”固然有理,却又得分了两端来说。某些场景中,是可以读的,甚至必须读。不读反而不妥。这和程式性语言行为有关。

所谓程式性语言行为,含了两层意思。其一,该语言行为有相对固定的模式。当作说话的套路好了。其二,该语言模式带有强制性,要求言说者照此模式实施语言行为。宣誓就是典型的程式性语言行为。谁,必须如何宣誓,誓词为何,都有一定之规。放到日常生活中看,不妨约略用“套话”一词理解程式性语言行为。寒暄,就是典型的套话。典礼性的致辞中,起始以“尊敬的来宾、各位同事”相称呼,包括必要时特别提及某些重要人物以示尊重和郑重,例如“尊贵的女王陛下”,也是套话。因为看起来也可以没有任何称呼,直接说话,并不影响表意。但是,套话并不等于废话。套话在实质性的口语交际中起着过渡、铺垫、缓冲等作用,可以显示言说者的礼貌、教养、个性、气度,有时更可能带有仪式性。例如会议主持人可以直接说,“我们今天会议的议程有五项。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由组委会主席宣布获奖名单”。这样做的话,也许略显突兀,使得会前、会中之间没有了过渡。他添一句,“我们现在开始开会”,便是套话,殊为必要。从会前转换到会中就自然了,也显得郑重。那些特定的语言行为如果缺了相应的程式,轻则显得随性、简慢,重则无以显形,因无名而无实。例如,特定公职人员就职宣誓,他不是面对国旗或宪法文本,不采取特定的姿势,只是口中念念有词,能算真正的宣誓?

顺着程式性语言行为的逻辑,有些口头语言必须采取读的形态。可以大概排列出强度从高到低的程式性语言行为采取读的形态:

公权力通过口头语言宣布其意志时,包括:其一,宣布任命,该手执任命状,读出来,而不是将任命状握在手上甚至随便放在一边。其二,宣布判决,法官也该手执判决书,读出来。做法官的即便对自己撰写的判决书了如指掌,此时也不能满足于随口道来、出口成章。他该出于职业本能般宣读判决。其三,会上通令表彰,读出嘉奖令。这三种场景,非读不足以表明出言有据、口说有凭。

那些区别于政府、不拥有公共权力的商业企业、文化组织或其他的民间机构,也是包含了权力关系的,也常常存在决定、任命、表彰等。同理,也以采取读这一语言形态为宜。大学里,学位论文答辩会上,对每一个学位申请人的论文答辩,固定会有“答辩委员会决议”的。这“答辩委员会决议”,就应该是读出来的,以示郑重、严肃。不宜采用“说”的语言形态。当然,答辩人在向答辩委员会口头报告论文的时候,最好是说,不能背,更不能读。否则,可能露了抄袭之馅。

有一些活动,全然与权力因素无关,必要的时候,也还是非采取读的语言形态不可。假设叫CCTV的机构举办“青年歌手大奖赛”,宣布得奖歌手时,或开奖嘉宾宣布获奖词时,一纸在握地读与手无片纸地说,何者更显郑重、可靠,一目了然。至于获奖者发表所谓“获奖感言”,他得说,万不能读。一来,说出来的更真切,更能与现场的听者沟通;二来,他拿出张纸来读,岂不漏了馅儿,表明“内定”了他获奖?这便是两种不同的语言形式,适合不同的场景,各有独特的涵义。若是诸如“屈原文学奖”或“张衡科学奖”这样的颁奖,更是唯一读方显评奖的公信力与权威性,唯一读方显颁奖的严肃性与仪式化。

说得更有感染力:简洁,对仗,韵律感

按本书的主张,口语中该禁了书面文稿,不读不背,只能说,多数人就很容易出现一个问题。说起话来,不免有些冗杂的语词或语句。例如,有人可能会说成:“各位,嗯,我们现在开始开会。我们今天的会呢,这个共有五项议程。是不是。下面是那个第一项议程。”这意思听起来很明白,可是话听起来轻了是觉得没有美感,重了则可能引人大生反感。如果比作是饭里掺杂了沙粒,不为过。这饭,吃着便不舒服,甚至有一吐为快之心。造成这样的口头语言的原因,大概有二:其一,所谓“口头语”。在说话时无意识地说出来的。严格地说这都不能叫“话”,不过是毫无语义的音符。也有称作“口头禅”的。其二,说的时候思维不够流畅,需要必要的过渡,这些“嗯、这个、是不是”就成了思维过渡的形式,导致语言本身不够流畅。使用这些同样毫无意义的音符作为过渡的人,也大抵完全没有意识到他用了这样的“过渡”,大失语言应有的感染力。有一位很资深的教授,上课或致辞时,常常要把他一段话中的最后一句或一句话中的最后的语词,重复一遍,再往下说。这是延续了他年轻时的说话习惯,用无意识的重复作为思维与表达的过渡。

这种情形,因冗杂而失了简洁,而有悖于口头语言的固有要求,算是很直观的。听者很容易就能够听出来。另有情形,在冗杂而不简洁上隐蔽得多。这种情形,不是语音上冗杂,而是语义上冗杂。例如,我对同事说,“我已经向厦门大学法学院提交我的辞呈了,我要辞职”。这话,意思很清楚,也说得合乎规范,却啰唆。只是表面上看来没有冗杂之处。“提交辞呈”已经包含了“我要辞职”,因此“我要辞职”是语义累赘。既然我是和同事说“提交辞呈”,他原就清楚我供职的机构是厦门大学法学院,因此“向厦门大学法学院”也是语义累赘。除非我和一个并不知道我供职所在的人说我要辞职,可一般情况下似乎不会向一个连任职机构都不了解的人说起自己要辞职。最隐蔽的语义累赘是“我的”。逻辑上每个人都只能提出自己的辞呈,顶多是代交他人辞呈,那也依然是他人提交辞呈。因此“提交辞呈”一定是提交了“我的”辞呈,将“我的”特意道出,即是拖沓。删繁就简地说,“我已经提交辞呈了”。只有在确有必要时,在这一基本语义上增加内容,或用以特别说明,或用以强调。“我已经向校方提交辞呈了”是特别说明辞呈是向更高一级的机构提交的,“我已经提交辞呈了,我要辞职”是有意用语义重复来强调“我要辞职”。

要想出言简洁,减少甚至消除冗杂的语音和语义,必须做到两点:其一,听自己说出去的每一句话。其二,辨析每句话中是否掺杂了沙粒般的语音或语义。在如此的听与辨合一的过程中,渐渐使口头语言变得简洁。

“出口成章”之说,也可能误导一些人,以为非得辞藻丰富、华丽甚至生僻不可。实则,口语交际的即时性所包含的“声音过而不再”这一特点,是尤其排斥辞藻生僻的,因为很妨碍理解。热情洋溢的一通致辞,常常要借助于丰富、华丽的辞藻,似乎势所必为。也不然。高明的人,还是能够用平实、朴素的言辞,把情意的真挚、饱满表达无遗。诚可谓不动声色。主张语音和语义两方面都得简洁,也合了这言辞平实、朴素之意。

言辞平实、朴素,意即可以不必刻意修辞。有人已经擅长修辞了,各种修辞格运用自如,也是其风格。这就像幽默。有人生性幽默,出言定然惹人捧腹大笑或会心微笑,自是最好。换个人,不必刻意求那幽默,否则,反成滑稽了。

修辞虽然不必刻意,更不可强求,口头语言的特点却是决定了在合适的时候不妨力求言语工整、对仗乃至押韵。这个方面,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有相当的共通性。在衡阳市街头,先后看到两处为交通安全设置的提示牌,属于有亲和力、感染力,而不是硬邦邦地警察在行使权力、发布强制性的规范:

安全头盔保安全,弃之不用有危险。

文明交通安全在,留住生命留住爱。

这样的语言运用,称为“权力修辞”也很贴切。经由语言的修饰和妆裹,权力淡化了自身,甚至像是退隐了。

在厦门,有一块极像广告牌的警方提示,涉及报警电话:

让厦门更安全,让市民更安心。

有危难,有警情,请速拨打110。

这虽然是书面语,一眼看去,很工整,也是朗朗上口的。看起来就很舒服了。

更常见到的是:实线虚线斑马线,线线都是生命线。作为口头语言,这极富韵律感;作为书面语言,其韵律感也是跃然纸上(板上)的。

也有缺了细心而失了文辞上的优美的。2013年1月22日《光明日报》第八版,“关注欧洲大雪”,两篇记者发回的报道,分别为“法国交通受阻”和“英国万户停电”。语法上全无问题,表意也极为清晰,唯缺了韵律感。这两篇报道,在报纸的同一板块,视觉上是同时出现在读者眼中的。如果编辑细心点,略改改一篇标题的顺序,就很有韵律感了,恰可使这两篇报道对仗:法国交通受阻,英国停电万户。

再举一个例子。“开车喝了酒,喜事变忧愁”,这是在桂林见到的交通警察的提示语。立意很好,就可惜文字太平实,不考究,读起来总觉得拗口。改为“开车喝了酒,喜事也大忧”,自然就谐多了。

语言学家举了个有趣的例子,来说明音韵感的重要性甚至决定性。说“种植花草”,对的;说“种花草”,也是对的;说“种花”“种草”依然对。可是,如果说成“种植花”“种植草”,语义和语法上该没问题,听起来却别扭得很。这别扭,来自于音韵上失了谐和。

语言运用到一定的境界,往往叫“诗一般的语言”。语言何以如诗?多半的理解大概是辞藻考究、精辟、美雅、华丽。这是从字与文方面来说的。从音与韵方面来说,是要达到悦耳的程度,“如诗”实是“如歌”。所谓“诗歌”,汉语的特点容易造成句子整齐、对仗、押韵;因此,以汉语为母语者,几乎天生地对句子整齐、对仗、押韵有本能般的亲近和喜欢。说话的人,自得尽量照这个标准去做,话才能说得有感染力,打动得了人。这样说话,未必添了语义上的认同与接受,声音本身带来的“悦耳”,还是容易让人愿意听的。我一次给公务员们讲口语交际,说到同事住院,我不敢贸然探视,怕徒添侵扰,便发了条短信,最后的八个字是“吉人天佑,有惊无忧”。我说出这八个字,很多人下意识地用笔记着,大有以此为“范本”加以临摹、借鉴的意思。事后我猜测,且不论其含义,单这八个字的音韵,大概足使听者本能地产生了好感,记下来以表示“亲近”。

口头语言在音和调上最好是多样的、丰富的。现代普通话以北京音为准,只四个音。方言则往往多达六个甚至八个音,其在调上也更多变。音、调的丰富、多变,是人天生地排斥单一、呆板的表现。不过,丰富与多变,又不免显得繁杂、凌乱。韵则能够使丰富、多变的音调有序、谐和。这恰如项链。音、调是珠子,韵便是串起珠子的线索。韵又如行路中的亭,可以“停”,也是“长亭更短亭”。这一“亭——停”,行路的辛苦就只是阶段性的了,“亭歇”能带来极大的畅快;音调上的变动就只是在有限的范围,因有限而不至于杂乱。口头语言没有了音和调,那是无路可走;没有了长亭、短亭,那是漫漫长路,没有节奏、没有旋律,了无意趣。

诗人闻一多的《七子之歌》,感人肺腑,催人泪下。《威海》一阕,气势、意境尤为特出。以之体会、领悟音韵的魅力,非常合宜:

再让我看守着中华最古的海,

这边岸上原有圣人的丘陵在。

母亲,莫忘了我是防海的健将,

我有一座刘公岛作我的盾牌。

快救我回来呀,时期已经到了。

我背后葬的尽是圣人的遗骸!

母亲!我要回来,母亲!

细心的读者也许发现了,如果仅就表意而言,“防海”本当是“海防”的。为了韵,诗人前后调了字序。“一座刘公岛作我的盾”,原也足够了。为了押韵,诗人写的是“作我的盾牌”。

口头语言与书面语言灵活运用

对“出口成章”,也常常有另一样理解。说出来的话,用文字记录下来,已是一篇成型的文章。这可以算是对“出口成章”望文生义式的理解。做得到这一点,确实是非常高超的口语能力。思维严谨、思路清晰、用词精准等,都包含在里面了。但是,这里却涉及一个口头言说时要处理好的问题,即口头语言与书面语言的关系问题。

假设一个人事先写好了稿子,记得滚瓜烂熟了,也能够尽量做到背得不像背,有几分像了是在“说”,是否就没问题了?还是可能有问题。稿子上的话,是书面语言,往往是句子长且句式复杂。而口头语言,句子应该尽量简短、简单。这是由口头语言作为时间符号的即时性决定的。写好了稿子的人,不能依葫芦画瓢式的照着书面上的文来说口头上的言,而应该按照口头语言本身的特性来说话。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在写了稿子后“得意忘文”。这个“意”,要用口头语言表达出来,才能够方便听者理解。也就是说,书面准备,其实准备的是“意”,而不是文。这是很多人误解的。以为写成文了,发言、致辞、报告就算准备好了。毋宁是本末倒置。“意”成之后,文非得舍弃不可。舍了文之后,以“意”为基础、核心、灵魂,把表“意”的言即时性地说出来。

分别书面语言与口头语言,在口语交际中避免使用书面语言,不造成语言错位与杂乱,不增加听者理解的难度,该是口语交际的基本功。所以,如果一个人真可以完全不用作书面准备,“出口成章”的时候也还是要注意,真正做到使用口头语言来说,而不是“说”出长串的书面语言。电视里就常见访谈嘉宾一句话一长串,不打磕巴、一气呵成,听着却感到累,考人听力和耐力。例如,一句“蓝营内部除连战指责马英九做法欠妥,不应羞辱王金平外,多数人表现低调”,是很典型的书面语言。阅读的时候,“蓝营多数人表现低调”的语义依然可以突出。可是在口头语言上,“蓝营多数人表现低调”这一核心语义后置,就不突出了,甚至有可能为前面的意思所遮盖。口头语言应该表达为:“蓝营内部多数人表现低调。只有连战指责马英九做法欠妥,不应该羞辱王金平。”两层意思清晰,层次很分明。

当然,也不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在口头语言中带上书面色彩。在不妨碍听者理解的时候,口头语言适度的书面化,是合适的。例如,“他走过来,看了看大家。然后,什么也没说,走了”。这是很口语化的。换成带点书面色彩的,完全不影响:“他走过来看了看大家,什么也没说就走了。”为契合某些特定的场合,口头语言甚至必须适度书面化。教师上课就属于这种情况,尤其是在大学里。这和教师教室里的口头语言所表达的内容有关。那些知识、理论,那些概念、定理,做老师的口里道出,不书面化好像反倒难了。在学生方面,老师用书面化的口头语言讲课,“出口成章”,恰恰是方便了做笔记。要是老师用的是口语化的表达方式,就算可以把教学内容一样表达准确,学生笔记的时候却不得不“翻译”一通,把口头语言转换成书面语言。手忙脑乱、顾此失彼,大概难免了。如果是工作上的交流,同事之间、上下级之间,也不妨采用比较书面化的口头语言。这样可以容易显得郑重、正式,也可能比纯口语化的表达更容易精确、达意。

而在一些程式性语言行为中,口头语言要求必须与书面语言完全一致,区别仅仅局限于听还是看。外交部发言人发表声明的每句话都应是书面语言。准确地说,是采取声音形态的书面语言。谈判桌上,口语化也许失了郑重、可信,改为书面语言才合适。

日常语言、专业语言、政治话语勿错位

语言之间的差异,造成了母语与外语的区别。所谓外语,字面上理解像是“外来的”和“域外的”,那几乎都是“非我族类”之所言。其实也另有一类外语,在口语交际中却忽略了。“我族”之间,有时不注意,说与听双方,语言上就隔了,不仅交流有困难,而且生出心理上的疏离、隔阂。

地域之外,人类生活中也划分了不同的领域,相应地就行话林立了。医生们专用一套语言,医学术语,外人完全不懂;法官、律师之辈,用的叫“法言法语”,常人也每每摸不着头脑甚至错会;建筑师、会计师、证券分析师等,也是各有各的话语体系;学术研究中的表达,用的是学术语言,不同的学科也像是用不同的概念、语词刻意分出个彼此。这些由职业划分、学科划分所对应的语言,称为专业语言或行业语言好了。这一类的语言,使用起来有两个好处。一是精准、简洁,例如用一个词或缩略语概括某一极为复杂的现象或变化过程。二是同一种专业语言的使用者之间相互的身份表白与身份认同,也有助于形成日益细密的社会分工中的特定专业共同体。后一项,无异于使用同一方言者相互间的身份表白与身份认同,“老乡”。这是存在感的一部分。因此,娴熟、精准地使用专业语言,是一个人显示自己的专业素养与专业身份所不可少的。

但是,专业语言对于非专业人士,却完全没有这样的好处,倒是面对专业语言的时候因不懂、难懂而处于无奈、无力、茫然、恐慌的境地。这叫语言压迫。操着专业语言的专业人士,不期然就有了语言优越感乃至心理优越感。医生面对患者,律师面对当事人,断不能陶醉于其中、罔顾语言的交流作用。为了和非专业人士有效地交流,医生、律师必须适当地改用日常生活中的语言。医生之间讨论病例,自然非使用医学术语不可;医生向病人询问病情,就得适度地减少医学术语,恰当地运用日常语言与病人交流。有个机敏的法官就是这么做的。他在庭上向诉讼当事人申明,当事人享有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回避的法定权利。可是他发现,在连问两次“你申请回避吗”后,当事人满脸茫然。法官换了问法,“你同意我们这三个人审你的案子吗”?当事人听明白了。无亲无故、无冤无仇的,于是连声说“同意,同意”。这个机敏的法官,他面对普通的当事人,成了一个“法律转译者”。不是在母语与外语之间转译,而是在专业语言和日常语言之间转译。这一转译,保障了诉讼当事人的法定权利,更是“言辞直入人心”的具体写照。一个习惯、擅长使用专业语言的人,也要对什么时候该把专业语言转译为日常语言高度敏感,否则他也是有语言障碍的。

所谓政治话语,是和权力意志关联的,由此而与日常语言之间会有泾渭般分明。权力具有两面性。一面,它该是“天下公器”,为此常常要显示其严肃、规范、庄重。相应地,就要在语言上表现出来。法庭上,法官若说成“把这偷东西的柳下跖牢里关上十年”,那就儿戏了;非得说,“柳下跖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才合适。过去把这称为“官话”。这就像是日常语言中可以称一个人的小名、绰号,但不足以作为某人的正式名号。“官话”中还有外交辞令,常常更是程式性语言行为。“会谈在亲切、友好的气氛中进行”,意思几乎是“会谈没有取得任何成果”。于是,不得不没话找话地这么说。“双方充分交换了意见”,那简直就是双方分歧巨大,甚至吵得不可开交。但是,这种情况不能直白说出来。把日常语言用到正式场合,是语言错位;把“官话”用到日常交流中,也是语言错位。

权力的另一面,是它必须由具体的人来掌握与行使,这使得“天下公器”很容易蜕变为“私人利器”。贪腐这一“政治之癌”就是。与此相应的,是官员往往有特定的语言形态,叫“官腔”。一个人一旦“打着官腔说话”,叫装腔作势,自己未必觉得,听的人必定抵触、反感、厌恶。拿着秘书写的稿子念,便是“官腔”;该明确表态的时候不表态,含糊其词,是“官腔”;不该发表意见的时候,仗着位高权重,高谈阔论般说话,也是“官腔”。言语中完全没有气息、温度,更没有恭谦与敬畏,只有居高临下、倨傲狂妄。这不仅不是“言辞直入人心”,着实是“言辞直刺人心”。

有时候,一个社会中会出现体制性的官腔。标语和口号,就是体制性的官腔,体现的是话语强权甚至话语暴力。例如,动辄讲“水土保持,人人有责”“环境卫生,人人有责”“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等,却不是更为强调“政府有责”。带有意识形态色彩的语言,也是体制性的官腔,语言的战斗性、攻击性更鲜明,甚至都不能称作话语,不过是暴力的语言形态,隐蔽着。这种意识形态语言,有时竟也改头换面为艺术,例如作为歌曲唱开来。这算是挂在嘴上的标语、用音律包装的口号。于是,普罗大众,纵然断无染指权力的机会,也不小心就打起了官腔,浑然不觉。那么,不唱这些意识形态性的歌曲,是否就不打官腔了?有时候,为婚礼致辞的来宾,一开口居然是“各位领导”。婚礼上,一对新人才是主角。把“领导”突出了,何必?荒唐!很多时候,本该年少轻狂的大学生,校园里的大会上发言,开口也居然是“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大学里,老师和同学才是最重要的,只有官本位的体制,才会把“领导”作关键。做运动员的,得了好成绩,说出来的话,也常常是“感谢祖国的培养,感谢各级领导的关怀”。这样的腔调,轻了说,是在言说中自我放逐了;重了说,那是对权力的阿谀、谄媚。这个时代,也正是谄媚之风既劲且疾。

在书面语言中,存在文风问题。微观上说,书面表达好不好,是否达意与流畅等,与文风相关;宏观上说,文风便是世风的折射,甚而是世风的一部分。这样的问题,在口头语言中也是相应存在的。且请警惕政治语言泛滥,回归语言的和平本性,以此守护人性的尊严与人心的澄明。

如何对待流行语:何必随俗

时下,“帅哥”和“美女”突然间就多了起来,甚至满街都是。却不是真的男人玉树临风着、女人花容月貌了,而是拿“帅哥”、“美女”作了男人、女人的通称。好处是,称人家“帅哥”“美女”的,不得罪人,甚至还显了无所谓西施、东施而一视同“人”的善心。听人家叫一声“帅哥”“美女”的,似也可以一时间忘了自己的真颜,不必为美丑有别而自惭形秽。

深究下去,这流行的称呼背后,则是社会心理的走向。罔顾实际地称对方“帅哥”“美女”,无疑是含了取悦对方的心思的,甚至有可能带着讨好、阿谀的目的。明知自己远非“帅哥”“美女”,也乐呵呵受之无愧,深心处大抵是自我麻痹的,暂时由他人的“语言之镜”来映照自己的“帅”或“美”,平白来满足一点可怜的虚荣心。若非双方之间这么的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又怎么会硬生生扭曲了“帅哥”“美女”两词的本意?一应男人,分别称了小伙子、大哥、先生、大伯、老人家,一应女子,分别叫着小姑娘、小姐、女士、大姐、阿姨、奶奶,何其恰当。何须生造出不伦不类的“帅哥”“美女”来?对着该叫阿姨的,却叫起“美女”来,总有三分滑稽吧。在武夷山的红茶成为茶饮的时尚的时期,正山小种之上品金骏眉最领风骚。结果,所有卖红茶的,都贴了“金骏眉”三个字,似乎不是“金骏眉”便愧于叫卖了。这“帅哥”“美女”的,实如茶市里的“金骏眉”。

把男人都叫“帅哥”,把女人通称“美女”,省心省事。语言作为交际工具的便捷性于此尽显。另一些称呼,则胜在生动、形象。“高富帅”“白富美”“屌丝”“苦逼”等,以及“犀利哥”“托举哥”“表叔”等。网络化带来的变化是信息霸权消解和话语霸权消解,普罗大众表达意见的机会多了,表达意见的门槛降低了。遂使网络既作为话语空间,也作为话语方式。这一话语空间与话语方式,风助火势般,让流行语越发流行,果真是“风”靡于世。不过,这一股风,也是世风,是世道人心在网络上劲吹。这一股风,不是和煦春风,也不是夏日凉风。一个时代的心灵苍白、精神空虚,外显为文化上的平庸、低俗、粗鄙、谄媚,躲避、拒绝,鄙夷高雅、精美、*、神圣。充斥于现实生活中的奢靡与华丽,则不过是低俗与平庸的另一形态。流行语正是在语言和审美上、在情趣和伦理上把时代性的平庸、低俗、粗鄙、谄媚淋漓尽致展示出来。谓为语言的溃退、颓废,并不为过。

流行语关联着时尚,折射一个时代的价值观。这样的流行语,其负面有如流行病。这语言之病,即是人心之病。有一次,一个会所的销售人员打来电话。我很认真地对她说,我花不起一年十万元的会费。这大实话却几乎惊吓了她,忙不迭解释、道歉,就是不信我真的买不起。她只要说一句“对不起,打扰了”,就可以结束这一通电话了。我猜测,她以为一定是她言语不当,惹着我了,导致我反着说话。估计是没人直承自己“买不起”,所以她不信我说的。这一通电话交谈,用的全不是流行的话语,可会所消费着实当得一项时尚。很多场合,对方问我,“怎么称呼”,答曰“姓李”。于是我就成了对方口里的“李总”,也不问青红皂白的,只把我当个和“富”有关的“总”,全然忘了,一声“李先生”是既礼貌又得体的。世风逐利,语言伤及。

常常认为,使用流行语才不至于老套、落伍。殊不知,人也会在流行语中流失自我,甚至自我放逐。在语言上追逐时尚,恰是语言之家经不得风雨。守护语言,即是守护家园。

20世纪,中华历经全方位的、彻底的革命,文化之殇尤为令人痛心疾首。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变动之世,五千年文化传承似乎难以浸润与滋养一个时代的心灵。百年前的“新文化运动”,以废文言、兴白话始,狂妄之士甚至意欲废汉字。今日之计,岂非正该从“正文字、统言辞”做起,从日常的一言一语着手?也是“为巨于细”。

中文与伪中文

国人是越来越不会说自家的话了,倒像是在说洋话。这“洋话”,也不是真洋话。一音一字,听来都还是自家的国语。可这自家的话,太不纯正,全不地道。句式结构、用词习惯,都像是从英文翻译成中文的。于是,说着母语,听来却全无母语的神韵。细究起来,不纯正不地道的“国语”,有如下几种情形。

第一,动词变名词。我的课堂上,每年都有学生,在担任轮值主席的时候,课间宣布:“我们现在进行一个十分钟的休息。”就是不会说:“我们现在课间休息十分钟”。我得年复一年地纠正。发言的同学,张口就是“现在进行我的演讲”,而不说“下面是我的演讲”。“中央电视台”这样本该对中文负有更多责任的强势媒体,其主播说的则是:“警察对歹徒盘踞的小屋进行了包围。”她原该说:警察包围了歹徒盘踞的小屋。类似的是:“记者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采访”,原该说“记者采访了相关人员”才是的。

第二,被动句式泛滥。例如,中国中央电视台的主播说,“全部伤员都被送到医院了”。原因在于伤员无法自己“送到医院”,所以就“被”了。可是,中文并不看重这一点,只在意伤员送到医院。说“全部伤员都已经送到医院了”就是非常准确的了。“道路封闭了”,是不用按照英文语法硬说成“道路被封闭了”。中国人都知道,道路是不会自己封闭的,它注定是“被”封闭。可这不用说。总不能把“灯开着”说成“灯被开着”,把“我出生于1964年”说成“我被出生于1964年”。中文是不需要这样的“被动语态”的。极端点说,除非说到“被子”和“被告”,“被”字几乎再无可用之处。“我被他骂了一顿”,不就是“他把我骂了一顿”?“这本书被人借走了”,不也可以说“这本书有人借走了”或“这本书已经借出去了”?“被压迫的劳苦大众”,换成“受压迫的劳苦大众”,不是一样?这样说的意思,不是说这些句子中的“被”错了,而是针对大有“无被不成句”的语言现象,略显夸张地表明“无被也成句”。

第三,混淆褒义与贬义。中文讲究褒贬,词义上的褒贬不仅仅是文意问题,也是伦理与是非问题。今人混淆了褒贬,也就乱了文意。例如,“预期”和“预测”,所同在“预”,时间上为先;所异在“期”与“测”,性质上判然有别。测是客观地判断、度量,价值上是中立的;期含有所求之意,表示盼望。如此,说“预期股市上涨”或“预测股市上涨”都可以,所暗含的心态却有异。说“预期股市下跌”就有点别扭了。要是说“预期地震爆发”,而不肯说“预测地震爆发”,难道果真是幸灾乐祸的心思?再如,“迎来金秋十月”,那是期盼收获;“迎来宾朋满座”,那是谈笑鸿儒、往来雅士。自有可“迎”和该“迎”所在。却有人说成“迎来又一轮涨价”,岂不是抢钱的强盗口吻?

第四,滥用数量词。深受英文中使用冠词的影响,中文中也变得数量词泛滥了。不说“你这样做是错的”,竟说“你这样做是一种错误”。中国人也说“洗个澡就舒服了”“吃个饭再走不迟嘛”“踩个空摔惨了”,这里的“个”哪是“量词”?

第五,话说得绕。说政府要涨油价了,很隐晦地说成“调价窗口将于本周五打开”,不直接、明白地说“油价将于本周五上调”。“我希望你不要这么做”,这是正宗的中文;“我不希望你这么做”,是按照“洋话”的套路来说。这个例证不够有说服力。有一天,我在眼镜店,店长和我说,“我不建议你现在换镜架”。意思我当然很明白,“我建议你不要现在换镜架”,话却说得不地道。“不建议”,就是没有建议,可她分明是“建议不换镜架”。如果有谁说,现在的中文就是这样的,已经约定俗成了,勉强也说得过去。可无论如何,“我不建议你现在换镜架”难称地道的中文。

总的来说,中文原本是很简洁的。照英文的套路来说中文,简洁的特性荡然无存。“这个合作者很好”,若说成“这个合作者是很好的”就累赘了。“我对曹子建的了解,始于曹孟德召集的一场诗会”,看来好像没有问题。“我了解曹子建,始于曹孟德召集的一场诗会”,不是更好?《社会学家茶座》刊出一篇某教授的文章。内中说到李世民担心他之后的权力传承问题。有一句说,“如果太宗有过这样的担心,那么他的担心是正确的”。这句出自研究中国文学史且以汉语为母语的教授的话,尤其让人感到怪异。我随即掩卷思考怎样把他的意思用地道些的汉语来表达。我想了不少时间才有我满意的答案。这也很糟糕了。我的答案是:“太宗可能有过这样的担心。这担心也是必要的。”

再拿《参考消息》为例。2011年某日年的《参考消息》,一则标题是“中国成功实现裁军百万的目标”。很啰唆。用地道的中文表达,只六个字:“中国裁军百万。”简单明了,而且非常有力度。这力度,尤其和“裁军百万”的语义彻底地形神合一。又有人说,“中国裁军百万”分不清是“已经”还是“将要”。这是误解。如果尚未裁军百万而不过这么决定了,那必须说成:“中国决定裁军百万。”2006年4月19日的《参考消息》,有一译文:“当时在巴黎,赖斯围绕伊拉克战争存在严重分歧时如何修复美欧关系发表了演讲。”这看着无比别扭。若换成口头语言,听明白都很难。改成纯正的中文句式,就流畅了,清晰了:当时在巴黎,赖斯发表了演讲,主题是美欧就伊拉克战争的严重分歧而修复关系

大概说起来,中文对于所谓“语法”的依赖并不大,它是“字本位”的。拿英文语法来改造中文的独有表达方式,无如是用隔壁家孩子吃奶的法子来吃自家娘亲的奶。“母乳”有母乳的吃法,不能“邯郸学步”。

假设本书一应看官何许人也?其一,只把口头语言当作人际交往的工具,视其如一笔一纸般,将其物化了。物化了的口头语言,只要求其达意、便捷,即只要求口头语言在人际交往中作为工具的有效性。其二,在把口头语言当作人际交往的工具时,也在意甚至讲究美雅、风采,甚至于文辞的修饰、语调的抑扬、手势的雕琢、表情的设计,都肯花一番心思。其三,在形下的层面,把口头语言当作器,为人际交往所必须;在形上的层面,道在器中,口头语言在人际交往之中和人际交往之上便另行承载和蕴含了深刻的、抽象的、超越的、空灵的内涵。审慎、恭敬、虔诚、神圣之心则不敢少。

对口头语言这般的不同,即如人们对服装的理解与对待的差异。有人只求衣衫蔽体、御寒,其余概不在意。有人于蔽体、御寒之外,讲求材质昂贵、做工考究、花色精美、款式独特,甚至于以外显的、物化的衣衫来展示一己生命的独特性,竟然也能达于“衣如其人”。有的人,以一袭布衣而承载“民族大义”,以为“华夷之辨”下服饰万不能更易。而在更为宏大的文明进程中,文化的交流、文明的流变,也不免时时从“更衣”开始。“胡服骑射”便是这样的故事了。

对于本书的第三个看官而言,“恭敬母语”是容易理解、接受的了。兹事体大。第一个和第二个看官,自可不这么郑重、肃穆地看待不过是日常交往的媒介的口头语言,只求口头语言如物化工具般的有效性和审美内涵,却也该知道,这世上终归还是有第三个看官在的。正如《危机下的中文》中,作者写道:

在无数中国人心里,古老优雅的汉语是我们五千年文明最美丽的组成部分,也是我们之成为我们的文化标记。横平竖直的方块字,将我们民族胸中的丘壑山水化为不尽的纸上烟云。音分四声,律有平仄,构成了汉语诗文一唱三叹、回环往复的音韵之美。千百年来,隽永有致的汉语承载着我们民族的独特的思维。我们依靠她倾诉,运用她思想,通过她记载,凭借她穿越五千年历史文化隧道。

我们身体上流动的血液,得自父母;我们精神上绵延的血脉,源于先祖。守护我们语言的纯粹性,就是守护我们精神血脉的纯净与独特。唯此精神血脉的纯净与独特,当此千年变局,中华民族方能风侵雨淋而浴火重生;唯此精神血脉的纯净与独特,当此“人类去向何方”的天问,中华民族始可为人类寻觅文明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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