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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义移位与语义错会

作品: 道亦有道——口语交际的策略与方法 |作者:李琦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10-14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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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学把这概括为“乐观假定”,即口语交际中习惯于接受用更正面的、积极的、肯定的语词所表达的意思,“说好话,用好词”。于是,问对方年庚,语词上就用了“贵庚”;亲友入新居,道喜时用“乔迁”听着就比“住新家啦”更雅致、愉悦,那是比喻人搬到好的地方去住。

在我的经历中,从中国中央电视台的国际大学生辩论赛到马来西亚的世界大学生华语辩论赛,评委之间常常分歧巨大,评判室里的辩论甚至比台上的还激烈。这些原本中立与超然的评委,此时却不能中立、无法超然了。都知道,赛场上正反双方之间的对立与辩论带有虚拟性,不足以作为真实的口语交际来对待。然而,评判室里评委们就孰胜孰负所为辩论,实实在在是表达各自的真实立场,其分歧就丝毫不带有虚拟性。大多数时候,评委之间的分歧,真正说来很难分清对错。这其中的关键在于,不同的评委,哪怕是再认真、严谨、负责的评委,其在辩论赛中的关注点是有差异的,对共同关注之点的敏感度又不同。假设正方提出了三项论据,评委甲可能特别为论据三所打动,而评委乙却对论据三不为所动,反而是论据二让他兴奋。这是关注点不同。至于评委丙、丁、戊,他们可能更看中论据一,可是各自对于论据一在整个辩题的论证中起多大的作用,依然有不同判断。这就是敏感度有异。其中的奥妙,在于读与听这两种接受方式的区别。

书面语言是视觉符号,其中的不同语义在空间上能够并列。一个句子中的不同语义,读者可以一目了然。例如,“来宾热情洋溢的致辞,引来现场雷鸣般的掌声”。哪怕是一本书,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也都是语义在空间上并列的。读者所面对的书面语言,又是静止的,他可以凝视,可以往返流连。作者不妨曲笔以展深意,即古人所谓“识高则文淡,意远则笔减”。此如山可一登而再,有心者必每生新鲜之感;如深山之中可以藏瑰宝,有心者必以艰辛、曲折往谒之。文章各有风格,或如高山,巍峨厚重,令人仰止;或如小丘,山花浪漫,可以悠然登临、怡情养性。有那峰奇岩峻之山,直呈视觉冲击力;有那圆浑朴质之山,或可收大巧若拙之效。端在个人所好。文章亦如此。

文既如山,静;言则似水,流。口头语言是听觉符号,说出才能听到。由此,不同的语义无法在空间上并列,不得不在时间上接续。已经说出的话,又是过而不再。听者若去“追”那上一句话,或为上一句话“锁”着了,定然又失了正在说的这一句话。口头语言便属于时间符号了,即时性成了口头语言的关键所在。此如流水,一声一音、一字一词俱在流动中,转瞬即逝。故而说者自须字斟词酌,以恭敬之心将言语之德性、智性和诗性明白、清晰呈示于听众;那听者也得细心体察以不误洪钟之声或弦外之音。水之流,或如山间小溪,涓细、灵动;或如长江黄河,浩荡奔腾。有那壶口瀑布者,气势如虹;有那长江三峡者,激流险要;又有如静水深流,于平实中将力度内敛了。言说亦如此,或如壶口瀑布般夺人心魄,或如长江三峡般令人心惊,或如深流静水般以娓娓道来而使人熏染于内中真味,甘之如饴。

之于听者,他有如处在时间之轴上,难免是听了后面的,忘了前面的;听了后半句,忘了前半截。这就是口头语言的即时性所造成的语义挤压。一通话或一句话听下来,各项语义选择性地或下意识地保留了一些,淡化甚至遗忘了另一些。口齿伶俐、辩才无碍的辩手们,滔滔不绝,评委们却不得不处在语义挤压状态。在餐馆点菜,问服务生“有什么特色菜”,对方要是工作敬业而熟悉,一串菜名出来,几乎也只记得住最后的一两道菜。因为语义挤压,就像是白说了之前的那些菜。这个过程中,就算没有淡化与遗忘,听者在理解说者的话时,也常常自行组织语义,导致南辕北辙般的语义错位。例如,书面语言中,“一次性买的用品”和“买的一次性用品”相互间的语义区别是很明显的,这其中的语义想要错会都难。一旦到了流动性的口头语言中,听者捕捉到的语义是“一次性”,以之为中心语义,与另一项语义“买”相结合,“一次性地买”就很可能听成“买一次性的”。有一次,我以为听到的是“买的一次性用品”,实际上却是“一次性买的用品”。这就出现了语义错位,造成错会。这样的语义错位,轻者不过增加了口语交际的成本,重则可能导致人生悲剧。

这就提示所有的言说者了。第一,口头语言的即时性必定造成语义丢失和语义移位,并进而导致语义错会。这可以理解为口头语言的有效性低。说十句,听的人也许只不过听了三两句,还可能听错了。说清楚和听明白是两回事。因此,重要的绝不是自己说了多少,而是让听者接受了多少。很多人总担心“我讲不完”,于是快速地说。这是自我中心,无益。换到“听者中心”的立场,就知道该尽量克服口头语言的语义错位困境。第二,用停顿和重音将一句话中的中心语义突出了,强调了。“买的·一次性用品”和“一次性买的·用品”两种停顿处理,也许对于减少语义移位有所帮助,纵然不能完全消除听者必定会有的语义移位状况。

干扰性语义

“言多必失”这话,说的是因言惹祸。在这里,这话却也有另解。话说多了,节外生枝,反而失了本意。这又有如画蛇,无端添上一足,蛇便不成其为蛇了。这“多”了的“蛇足”,即是干扰性语义。

杂志上读到一个故事。说甲请同事乙顺带买支圆珠笔,说“要黑的”,偏又怕不够清楚,加了一句“不要红的,记住,不要红的”。乙买笔的时候,恰处在语义淡化状态,不清楚甲要他买的圆珠笔到底是哪种颜色的,印象中仿佛甲说了“红的”,于是买了红的。假设当初甲说“要黑的,记住,只要黑的”,完全不出现“不要红的”,甲的意思也是极清楚的,乙则大概可以免去迷惑。这里,甲所说与乙所为,正是语义移位而导致语义错会。根由则在甲硬生生添了“蛇足”。

这故事无从考究真假,合了事理罢了。真实的语言交际中这类情形确实存在。学校的餐厅里,我邻座的两个学生一起吃饭。一个对另一个说,“我叫阿姨不要把菜打到饭上面,叫她打到盘子边上,她还是打到饭上面了”。这活生生的一句话,正好应验了杂志上的故事。那个学生还接着自己反思,说“我该只叫她打到盘子边上就好了”。他这下多少算明白了什么叫言简意赅。我自己也亲历过不够言简意赅而不得不多加解释的情形。

哲学上有“奥卡姆剃刀”,说的是“若非必要,勿添公理”。把一般人认为抽象、玄奥的哲学用到具体的、生动的日常交际中,那就是“若非必要,勿添语义”。否则真是自找麻烦。假设将军向部属发布攻击命令,“早晨六点总攻击”,这就足够了。他若在“早晨六点总攻击”之后,再来个“不是五点,也不是七点”,是否会自乱阵脚?或者,他若是这样口头发布命令,也许根本就不可能从尉官升为校官,从少校升为大校,再升为将军的。

语义多义性与模糊性

假设口头语言不存在语义移位和语义干扰的情形,是否就一定是一方言出意显,另一方心领神会了呢?未必。

文章高手常常以多词表一意,否则容易显得词汇贫乏、行文单调。相反的情况是一词多义。写作和言说时,就得留个心眼了。例如,“火险”的义项有二,“就火灾所保的险”,以及“失火的危险”。当说“有火险”时,所指就不明确了。是指已经保了险种之一的火险,还是存在失火的危险?清晰的、严谨的表达者,他会有意识地在“听者立场”,以便利听者理解的方式说话。“有火险”,或说成“保了火险”,或说成“存在火险”“可能会失火”,语义就很明白了。这样处理,口语交际的误差与成本自会降低。

当然,语词的多义性受语境影响,在特定的语境下多义的语词会“瘦身”为单一语义而变得具体、确定。书面表达中的“上下文”就是特定语境,而口语交际中的“前言后语”也是特定语境。基于先前的交谈,“有火险”到底是指“保了火险”还是“存在火险”,就不会成问题。即使没有“前言后语”这样的语境,说与听双方之间的身份也能作为特定语境突出语义。保险公司的职员之间或其与客户之间所说“有火险”,与负有森林防火职责的护林员之间所说“有火险”,显然有别。口语交际中,言说者务必顺应语境以出言,适时、准确地判断语境与语义之间的关系,或做必要的限定与说明以使语义“瘦身”,或借特定语境来为语义“瘦身”。

具体的、微观的口语交际总是发生于宏大的历史、文化、社会背景下,无法脱出。这宏大背景就成为口语交际的更宽泛的语境起作用。在今日的时尚潮流中,“圣诞”已只和欧风美雨有关,和信仰、和神圣性无关,也和中国无关。商家说“迎圣诞,大放价”,友人间问“你圣诞怎么过”,语义都是明确的,“圣诞”仅指“耶诞”无关“孔诞”。而实际上,《现代汉语词典》里,圣诞的义项列为:“1.旧时称孔子的生日;2.基督教徒称耶稣的生日”。“风雨”飘摇中,“圣诞”便“瘦”去了“孔圣人生日”的语义。

语词的多义性中有一种情形,语言学上区分了核心语义与边缘语义。“车”的语义是确定的,“陆地上凭借轮子以空间移动的器物”,外延至少及于汽车、火车、马车、人力车;“车辆”则是“各种车的总称”。书面语言或口头语言中若出现“车辆禁止入内”,是否明确?火车只能在铁轨上跑,这一空间语境或许可以表明“车辆禁止入内”此处无关火车;马车也近于绝迹了,这一时间语境大概可以表明“车辆禁止入内”此时无关马车。那么,禁止入内的“车辆”仅指汽车还是也包括了人力车如三轮车、自行车、板车?通常的理解是,“车辆”的核心语义是汽车,或者说机动车,人力车则是“车辆”的边缘语义,摩托车处于机动车与人力车之间的语义地带。至于童车,不能说不是“车辆”,却显然处在比人力车更边缘的语义地带。因此,“车辆禁止入内”毫无疑问禁的是机动车,包括摩托车;也毫无疑问不能把童车也禁了;三轮车、自行车、板车这一应人力车,是否在禁止之列,就容易歧义了。如果仅仅禁了汽车即足,便该说成“机动车禁止入内”,免得殃及人力车;若是一并禁了人力车,则该说成“机动车与人力车禁止入内”。歧义也还是存在的。救护车、消防车、追捕逃犯中的警车,是否都在禁止入内的机动车之列?这些属于特殊的机动车,处在机动车的边缘语义中。这么说着,语词和语义就变得复杂了。这复杂,是由生活本身的复杂性造成的。

实际的语言运用中,核心语义大体是明晰的、稳定的,边缘语义常常引起歧义,而且会因变动性而更显模糊。写的或说的,就该明确边缘语义是否包含在诸如“车辆”这样的语词中。但是有些时候,语义明确了,说者自知容易被动,于是特意将语词的边缘语义保留下来,让语义模糊了。“过些天再说吧”,那肯定是两三天之后了,是否“过十天”就不确定了;“再说”意味着肯定还是否定,很模糊。说这话的人,自己是觉得很有进退余地的。某汽车制造厂商的营销总监,记者采访时说该公司的某一款新车“够豪华”。这话原有二解。一为“够得上豪华”;二为“足够豪华”即“很豪华”,意思相去甚远。要是故意这么说,算是“模糊视听”,引消费者往第二种意思理解。这是通过语言策略达到的营销策略。如果“禁止入内”表达的是权力意志,一旦用的“机动车禁止入内”,便不能禁了人力车;一旦用的“机动车与人力车禁止入内”,又不能在必要的时候放行人力车。都可能陷于被动。于是以“车辆禁止入内”将解释权力意志的余地保留着,便于便宜行事。语言如何运用,此时是和权力意志如何表达有关的,就成了权力技术的一部分了。受权力规制的人,对此就很无力。这是由语言造成的无力感。

这三个方面,从日常交往到商业活动,再到政治控制,这样有意地模糊语义,定其为语言伎俩,并不为过。

口头语言中还存在一音多字、同音多词的情况,这就增加了口头语言中的语义模糊性。在专业语言领域,“法律与权力的关系”和“法律与权利的关系”在书面语言上是直观地区分开其语义的,但在口头语言中就分不开了;“司法领域”与“私法领域”同样如此。这就要求使用口头语言表达的时候,要相应处理以利听者区别。例如,改为“法律与公权力的关系”和“法律与个人权利的关系”就容易区别了,“诉讼领域”和“民商事领域”更是区别了原本同音的两个概念。

在日常语言领域,音同义别的情况尤其出现在向他人介绍自己名字的时候。说“我叫李琦”,对方大概知道姓李,对于“琦”,却无法辨别到底是哪个,琪、其、齐、旗、奇、祺等何其多也。“李”其实也可能是“里”“理”。想要别人就此记住颇不容易。最好说成:“我叫李琦。木子李,王字边加奇怪的奇。”除非我不过礼节性地说一下自己,带着几分应付而已。很多人忽略了这一点,自我介绍时一语带过,“我叫某某某”。别人真的只能当他是“某某某”了。

语义选择中的“乐观假定”

通常,我们问“这孩子多大呢”?所问的“这孩子”,或为十来岁的少年,或为七八岁的童子,或为三四岁的幼儿,或为襁褓中的婴孩。如果换成“这孩子多小呢”,意思大概没有多少差别,听着却很别扭。这可归于语言习惯。如果问的是一个老人,“您多大了”就不合适了,“您几岁了”也不合适,“您多老了”就更不合适了。得体雅致的问法是“老人家您今年高寿”?若是一个中壮之年的人,过去通用的是“贵庚几何”?“今年高寿”“贵庚几何”,也都属于中国人的语言习惯。而习惯之下却另藏了语言玄机。

孩子正在成长中。“多大了”带有肯定的意味。要是说成“这孩子多小呢”,像是含了消极的否定的甚至贬斥的意思在内,暗示“他小着呢”,也就是“没长”。这自然极为不宜。对老者,“多老了”也是类似的语义暗示,隐含了“老了”“太老了”“老朽了”。改为“高寿”,那是赞颂、祝福。这是就同样的语义,换上“好词”。语言学把这概括为“乐观假定”,即口语交际中习惯于接受用更正面的、积极的、肯定的语词所表达的意思,“说好话,用好词”。于是,问对方年庚,语词上就用了“贵庚”;亲友入新居,道喜时用“乔迁”听着就比“住新家啦”更雅致、愉悦,那是比喻人搬到好的地方去住;以前,工作调动,即使没有升迁,也叫作“荣调”。人大抵对“好词”有天然的趋向。

有一个同事甲,前往京城的大学任职。在以为他已经赴京了的时间里,还看到他在厦门大学法学院。同事乙颇有些惊讶,便问,“你还没走”?这问得有些微妙。甲半真不假地说,“急着赶我走呀”?这回应也合了常情,虽然甲未必是这个意思。如果乙换成“你还在这儿”或“你啥时候走”,就不同了。“你还在这儿”,语词上屏蔽了“走”;“你啥时候走”,突出了“啥时候”而淡化了“走”。

语义选择遵循“乐观假定”的一则生动实例,在古城衢州。那日我在衢州下火车,出站口侧边墙上偶然一见的文字吸引了我。未成年人乘坐火车,身高超过一米五的须购买全价票,不超过一米二的可以免票,在一米二和一米五之间的须以半价购票。不少做父母的,为了省点钱总把孩子往矮里说,给孩子买半票或不买票。出站口的侧墙上标了用来测量身高的刻度,刻度的上方写了三行字:“孩子长高了,父母亲高兴,孩子更高兴。”在乘车购票这个语境下,“孩子长高了”意味着父母要多掏钱。这三行字,恰是让父母在不得不多掏钱时意识到这钱掏得值。这简单的三行字,还妙在“孩子高了”之后,“父母高兴”“孩子高兴”与之对仗,很工整。“高了高兴”,让人顿然沉浸在亲情与天伦中。懂得这么运用语言的那个人,堪称高明。这真是“高了高兴,高人高明”。

“抑”与“扬”:两种语义策略

夸夸其谈一定惹人讨厌,言过其实则分了两说。口语交际的一些场景中,表达的意思是可以夸张些的,甚至必须有所夸张。这是“扬”。

有的“扬”是礼节性的。受人礼物,对物品的贵重与价值,不妨说得比自己的实际感受强烈一些。夸张一点来评价物品本身,其实也是换了角度来表达自己的谢意。得人之助,对其援手的意义,自当说得大些;对其援手的辛劳,也不妨说得多些,以此表示对其援手领情。聚会、典礼,对来宾莅临之重要性,也以有所扬为宜,这与人自然而然会有的自我存在感相关。这些场合,语言交际的核心并不在于一般所谓的实事求是,语言媒介彼此间的情感与心灵才是关键的。

有的“扬”是情势性的,即非如此说不可。婚礼上,祝福的心意常常通过赞美一对新人以表达,这赞美就非夸张些不可。如果身为主婚或证婚,不可三缄其口,致辞中总是要对新郎、新娘相应誉美,无论形貌、才学、品行、性情,这誉美不免到了溢美的程度。谁也不会在这个时候来较真,指责有眼无珠般把新郎说成英俊、把新娘说成窈窕。同事或熟人不请自到,除非你一心拒之门外,既是请进门来,“欢迎”或“高兴”之类的话,也总是要说的。

有的“扬”是策略性的。过去所谓“好孩子是夸出来”的,就是策略性地“扬”。妈妈对孩子、老师对学生,常常有必要“罔顾事实”地夸奖。也算寓教于乐的另版好了。上司之于下属的工作,也许同样可以用“扬”的策略,以为鼓励,只要自己心知肚明下属工作的实际程度即可。立场有别甚至对立的协商与谈判中,把自己无法量化的损失说得大些,或把对方的失误夸大些,也许可收先声夺人之效。这样的语言策略,明显的是工具性的,当然未必全然可取,却也不是非得尽弃。

另一些场景中,表达的意思必须有所克制,所谓“低调”。这是“抑”。古人的很多谦称、谦辞即是,如说“犬子”“拙荆”甚至“贱内”;比起“丈夫”来,“外子”要多出几分谦逊的成分。“敝人”比“本人”要自谦,“蔽校”比“我校”内敛。

有一种表达方式,叫点到为止,也是“抑”。说别人的不是,讲自己的成绩,大抵得如此。

所谓“抑扬顿挫”,不可理解为只是语音上的,毋宁更多是语义上的。

“曲”与“直”:也是语义策略

中国文化多讲究“意会”。这也就是用“曲”的方式表达意思。

有一次给一家银行做口语交际培训,在杭州。课间,有个小伙子拿他的一个难题向我讨教。他说,想在杭州买个上好的丝绸制品,回厦门送给他喜欢的姑娘,可是他不能告诉姑娘这礼物有多贵,却又担心她不知道东西的分量,既淡了他的心意,又可能近于暴殄天物。这倒是一般人也容易遇到的难题。按礼节与分寸,送人礼物确实不能显示出价格来;然而按送礼的本意,礼物的分量最好是对方知道的,价格又常常与此关联。计将安出?我和那个小伙子说,你告诉姑娘,这丝制品是何种质地,例如是绢或重磅真丝,让她自己从其材质来评断其贵重;或者,告诉姑娘,这丝制品的工艺有何特别之处,例如是纯手工的并且是量少的,她自也知道珍贵;最不济,告诉对方,是在怎样的处所买的,因为谁都明白夜市地摊与名品中心的货品那是云泥之别的。他似乎有所了悟。我还和他进一步解释了。价格是一样物品外附的,完全不能代表物品本身;而材质与工艺,是该物品自身的、内在的,也是最能说明其珍贵的。用材质与工艺显示物品珍贵,既客观可靠,又显示赠送者的品位。否则,只凭价格,不免透出铜臭来。比起材质与工艺,交易场所也是一样物品外附的,本不作数的,但是与价格标签比,其对物品的表征要婉转些,略少去些直白。

前文说及语言行为,“我最近手头很紧,有些很重要的事情却不够钱”这是以言表意,也很可能潜在地以言行事,含蓄、婉转地表达借钱的意思,大有不着痕迹之势。这也算是“曲”的语义策略。而听的人心领神会,也诉诉同样的苦楚,则是不动声色地拒绝。也是“曲意”。

至于“不作声”,也许是无声可“作”,也许恰是其“作声”。后者,便是“无声胜有声”,也是“曲”的语义策略。有些时候,不便直接反对或否定,缄默不言,已是把这意思表达出来了,尤其是在一个人原可以甚至本应该直言表达的时候。直截了当地说个白,或令对方难堪,或有伤和气,于是不着一言而“曲径通幽”,大家各自意会也罢。语言之微、之妙,在此。

前文提到“过些天再说吧”这样的模糊性语言,有时正是不明白说出来的拒绝。这是中国式的含蓄。说成是略带圆滑的人际关系手段也差不多。

“曲”固然以婉转、含蓄显其长,也不免大有不足。有些人,略显滞、拙,“曲”便如混沌一片,他无法知晓、意会,非得直言相告不可。有时候,立场、态度非得表示得清楚、鲜明不可,那便得“直”。而有些时候,立场、态度光清楚鲜明还不够,更得坚定、强力,那更要“直”了。

曲直既然有别,曲直便可有间,曲直更该有度。

“用事实说话”

约二十年前,在校园里遇到学生甲。他问我,“老师我们班的乙你还记得吗”?我说“记得”。甲说,“乙出事了”。我略略诧异,看着他,等他往下说。甲说“乙住院了”。我心想,大惊小怪了吧。这甲不慌不忙接着说了所住医院是约两百公里外的另一城市的第二医院,再看着有点茫然的我,说“那是一家精神病院”。这下我明白了,甲没有大惊小怪。一个年轻人,工作才两年,得了精神病,那确实可算“出事了”。事后我不经意忆起那天的谈话,发现有些道道。这学生甲,也不知是否他生性淳厚,才不肯直陈同学乙“得了精神病”,故而闪烁其词般。他只和我说了三个事实,“乙住院了”,“住的是某某市第二医院”,“那是一家精神病院”。“乙得了精神病”这个结论,是我自己得出的。当然,依甲这么一说,任何一个智力正常的人都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甲并没有直接把结论告诉我,而是让我自己从他陈述的三个事实中得出结论。比起直接说出结论来,“用事实说出结论”堪称“曲的语义策略”,区别于直截了当的“直的语义策略”。

也可能,这和甲的性情无关。不是他不忍和我说自己的同学的悲惨遭遇,而是他不便直接说出“乙得了精神病”这话。他这样一个正在攻读法学硕士学位的二年级研究生,完全知道,说出“乙得了精神病”这话,是“涉嫌”诽谤的。这和说“乙得了胃病”或“乙得了癌症”法律性质上不一样。他既不能直接说“乙得了精神病”,又觉得该让我这个老师知道“乙出事了”,便采用了“曲的语义策略”。假设我和甲之间的这番谈话另有后话,会如何?若干时间后,我遇到病愈的乙,问起他的病情,他诧异,说“老师你怎么知道”,我如何回答?我一细想,甲没有告诉我乙得病,不过我自己判断的。如果甲不是这么地“曲的语义策略”,而行“直的语义策略”,这乙会不会兴师问罪般找到甲,责怪他不该把“得病”告诉别人哪怕当年的老师。于是,曾经同堂“求法”的两个人,或许成了剑拔弩张地对簿公堂。

一般的人,未必有机会在这么带有戏剧性的情形中“用事实说话”。但是,日常生活中,也还是有另外的机会如此这般说话的。你想向张三、李四、赵武、钱文一干人等夸王二毛,或是他忠厚,或是他能干,或是他豪爽,或是他仗义等,不直接这么说,而是说与王二毛忠厚、能干、好爽、仗义等相关的一应事实,让别人自己去想王二毛是个怎样的人。这样,一己之主观判断,甚至不过一己之好恶,就转为他人基于客观事实的自我判断。反之,你要诋毁一个人,与其只是恶言恶语,也不如“用事实说话”。这样写出“语义策略”,绝非教人更有效地与人为恶。反而是用这样的“语义策略”建议放弃单纯的恶言恶语,强调纵然要诋毁一个人,也要受事实的限定,不可无中生有去诋毁他人。一旦真有可诋毁之事,则不妨多点扬善隐恶的心思,算“与人方便,自己方便”好了。这也就是“弁言”中所言的,“切记言辞直入人心,切忌言辞直刺人心”。

“用事实说话”这一“曲的语义策略”,往往能够在不动声色、不着痕迹中传递言外之意。一旦听者会出了这一番不言之意,他是更容易接受的。比起直接把言外之意直白出来,其语言效果不可以道里计。有一次,我与二三百号职位不高也不低的官员讲转型中国的宪政。猜想他们比较容易把我所说,当作纯粹书生的坐而论道,观点他们是否同意不说,单就彼此身份上就有了微妙的隔阂。虑及于此,我在讲我以十五六岁的少年对1978年至1980年间的中国的感受时,说到除了从当时的报纸、广播上了解这个国家的状况,也相应地得以从父亲的工作中侧面有所感知。我说,那时父亲先后的工作是公安局局长和组织部部长,后来他是当地人大的主任。表面看来,我在说事实,我是从何种渠道去认识那个时期的中国的;我说出这一其实无关紧要的事实的真正用意是,让听我讲座的官员们认为“原来这人出身于官宦之家”,他们一定由此对我这一介布衣会多出点身份认同。果然,后来的礼节*谈中,一位官员就和我提及,他现在是*主任,之前也担任过公安局局长。他的神情和语气,有几分把我当了“自己人”。

在一次,我和学生们餐聚。那些修习我的《辩论与演讲》的学生们,在毕业季都有固定的餐会,二、三年级的同学以此送别四年级将要毕业的学长学姐。那天,四年级的敏看到三年级的雯走过来,就欢快地说,“你好漂亮呀”。雯确实是个漂亮的女生,可敏也是同样美丽可人的女孩儿。只是,内慧外秀的敏一直是个腼腆的学生,常常无端不自信。敏夸雯“好漂亮”的时候,她正好坐在我身边。我闻言,轻轻对敏说了一句话,“那是因为你看不到自己”。我说的这句话,其实是省了前面的另外两句话,只留下了陈述事实的话。完整的本来是:“你看别人漂亮,别人看你也是漂亮的,只是你看不到自己。”如果我和敏说,“你也很漂亮”,我是告诉敏结论,一向腼腆的她未必这样觉得。她若从“你看不到自己”这一事实陈述中会过意来,聪慧的她自己能够把老师的话完整地“还原”出来。可那已经是她自己对自己的美丽所做判断了。

“用事实说话”与“说出事实”不同。在后者,事实是中心,“真”是关键性的。在前者,“事实”是相对的,是“说话”的素材、载体,“事实”并不是目的。借个有趣的故事来说明其间的分别。画展上,一位女士看到画上的女子躯体、四肢不合正常的比例,失真,便对着画家大为指责,认为他这么画女人是侮辱了女人。画家告诉这位情绪激动的女士,“我不是画女人,而是用女人画画”。这逻辑用到另一面,便是说作家“利用小说反党”,因为这时候认定作家并不是“写小说”。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分歧中,对于对立的双方来说,彼此之间倒未必是最强劲的对手。反而那些声称不参与其中的意识形态对立,只是在中立的立场,客观地陈述事实本身的人,才是真正讨厌的“意识形态对手”。

换位思考:不可少的口语策略

这一通说下来,关乎语义选择问题。语义的定与闪,清与浊,简与繁,好与坏,抑与扬,曲与直,都存在选择的可能或必要。这些选择,又常常在模糊和不确定中,如何恰如其分、恰到好处地取舍与拿捏,实“不足为外人道”,端赖自己体会与领悟。

自己体会与领悟,却绝非自己想当然。语言既为交际的媒介,语义如何达于听者,就需要在说之前和说之时把自己换到对方的角度来考虑。预判一词一句,是否对方不致于误解;或直或曲,对方是否依然明白;言外之意,对方是否领会不差。如此,“说给谁听”,或者说“什么样的人在听”,便是一个与自己“说什么”“如何说”密切相关且同等重要的问题了。听的问题解决了,才可以去解决说的问题。

要想准确地换位,又需要在说的时候“听自己”。之前强调“听回自己所说的每一句话”,那是说者在自己的角度听自己所说,以准确把握自己“说了什么”;此刻说的“听自己”,则是提示说者在听者的角度听自己所说,检测自己“说得恰当吗”。

打个比喻。你在河的这一岸,别人在河的那一头,一水之隔。语言便是一座桥,为的是这一岸的你和那一头的人能够在桥上相会。这桥该如何建,其造型、材质、宽度诸项,非考虑如何引得“那一头”的人肯移步上桥。若自顾自地建了桥,人家并无意移步前来桥上,这桥也不过白费力气、徒耗资财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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