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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天起做一个高尚的人,从今天起做一个纯粹的人,从今天起做一个胸无大志的人,从今天起做一个混吃等死的人,我只愿面朝南山,春暖花开。云烨不用盖房子,因为伟大的、睿智的、光明的、慷慨的李二陛下除了封他男爵爵位,还赏赐了一千二百亩土地,以酬谢他无私地贡献制盐秘法的壮举。
程咬金也对皇帝陛下的大手笔赏赐赞不绝口,皇朝爵位分公、侯、伯、子、男五等。云烨此次获封男爵,乃是从白身一跃而为爵爷,在江山已定的大势下,分封贵族已极为谨慎,满朝都在想着怎么削减贵族,降低爵位,云烨凭借区区制盐秘法,竟破此限制,一举得封正牌开国男爵,亦是前所未有,要知道程咬金跟随李二陛下出生入死多年,又是绝对的心腹,才获封卢国县公,大名鼎鼎的一代名臣虞世南才不过是永兴县子而已。现在的爵位前面都要加“开国”二字,更属难得。
相比之下那上千亩的封地就微不足道了。从地图上看离长安城足有五十里地,按程处默的说法,这还好意思叫长安封地?离陇右也不过三寸距离,当然这是从地图上比量。但是不管怎么说,他云烨也是有爵位、有官职、有田地的“三有”新人了。在巨大的幸福感冲击下,云烨已经忘记了程处默用脏手巾堵自己嘴这回事。鉴于程氏父子都喜欢用手掌大力拍击别人肩膀表达喜悦之情,云烨也忘记了向老程父子解释自己没患羊角风这一事实。
云烨打开背包,这些天来他故意不去翻看从前的物品,担心自己再次陷入痛苦的回忆之中。手机已经没电了,黑屏一片。打开后盖,取出电池,小心地吹吹里面的灰尘,前段时间渗进去的水早已干透了。程处默把它当成镜子,还嫌弃没铜镜好看。取出太阳能充电器,打开吸光板,选一个没有遮荫的地方,放置好充电器,将手机连接在上面,用不了四个小时手机就会充满电。那里有自己的全家福,云烨实在是想看一看妻子和儿子,担心自己这样下去会把他们忘记。英吉沙小刀只剩一把,发夹还是那么漂亮,云烨手轻轻抚过发夹,就像抚过妻子顺滑的长发。定位仪已经被自己丢掉了,钱包也被扔掉了,自己存在的标志只剩下这具躯壳。没舍得吃的两个土豆已经长满了紫色的嫩芽,云烨很清楚这两个土豆的价值,如果没它们,大唐想要获得这重要的农作物就需穿过茫茫太平洋去美洲大陆寻找。喊过服侍自己的亲兵,云烨命他去寻找几个大缸,打算把土豆切开种在缸里,但愿它们能在天气变寒冷前成熟。整套的厨具已被程处默借去,听说是要让营中铁匠再打造出一套,到现在也没音讯。帐篷、睡袋也没能逃脱这种命运。指北针、地图云烨贴身收藏,不打算让它们重见天日。指北针还好说,地图实在是没法解释,但它又太重要,不能毁弃。工兵铲程处默好像不打算还给自己了。掏空了背包,云烨将背包抖一抖,要把里面的灰尘倒出来,没想到几颗黄灿灿的东西掉出来,原来是五颗玉米粒不知何时落在背包夹缝里。云烨捡起玉米粒,用麻布包好,和辣椒籽放在一起,希望来年能种出辣椒和玉米,自己的农庄能否兴盛全指望它们了。云烨对电子产品并不抱太大希望,手机里如果没有妻儿的照片,他一定选择扔进黄河里,因为太先进的东西不会给自己带来幸福,只会招灾。李二陛下从骨子里就不相信任何神灵。自己如果拿出一件没法解释的神器,李二第一时间不是崇拜,而是举起屠刀。
云烨发现自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穷光蛋,身无分文不说,居然还欠着老程一盘银子。虽说钱是王八蛋,没钱还真的寸步难行。李二陛下怎么就忘记赏赐一些金银珠宝呢?不厚道啊,没钱你让我如何当爵爷?云烨觉得自己是世上最悲摧的爵爷。爵爷还得自己挣钱吗?不是说爵爷都是左拥右抱美人,顿顿山珍海味,出行骏马,回有华厦吗?怎么轮到老子就得当苦工挣钱?天理何在?
老程奇怪地看着云烨帐前并排摆着的五口矮缸,奇怪的是云烨还把缸底敲了一个洞,军士正把腐烂的树叶、河边的泥土搅拌在一起,黑黝黝的,显得十分肥沃。云烨轻手轻脚地把一种奇怪的带着紫色嫩芽的茎块埋进缸里,上面盖着一层薄薄的泥土。待云烨浇完水,老程再也忍不住了,问云烨:“小子你在干什么?种花?你小子不会在军营里干这么不着调的事吧?”
云烨拍拍手上的泥土,对老程躬身施礼说:“程伯伯,小侄对伯伯的信任感激万分,小侄做如此离谱的事,您未有一句责骂,却让军士竭力帮助小侄完成。伯父厚爱,小侄铭记在心。至于缸中物什,且容小子卖个关子,秋后自知。但小子可以告诉伯伯,此物乃无价之宝,只要种植成功,它可使我大唐今后无饥馑之忧。”
“小子,此话当真?凭着五口大缸就能使大唐无饥馑之忧?”程咬金颤声问道。
“嘿嘿,小侄刚获爵位,又得千亩封地,可惜还是一穷光蛋,身无分文,年底赶赴长安叩谢陛下,正式就职,没钱怎么行?待此物种成,小侄也好献与陛下弄上几万贯钱钞,这样就可混吃等死了。”云烨话音刚落,一只巨爪就抓住后颈,拖着他向营帐走去。
在经过殴打,抵抗,再殴打,然后屈服,这一套常规说话方式后,老程心满意足地背着手踱出帐篷。他趴在缸边,仔细数了数土中的嫩芽,喊来十个亲卫,郑重吩咐他们小心看护,他摸索着缸沿,喃喃自语:“这比命贵重啊!”众亲卫见大将军如此失态,收起不以为然的心思,十双眼睛紧紧盯着五口大缸,再无一丝懈怠。
云烨躺在床上,揉着已经发木的屁股,悲惨地呼号:“土豆而已,至于揍我一顿吗?”
程处默灰头土脸地回来了,憨厚的面容此时充满了愤懑和悲伤,众军士想要去安慰,见他通红的双眼只得黯然退下。云烨站在种了土豆的缸边,拿一小铁耙正在给土豆苗松土,这在他看来,自己不是在给土豆松土,而是在伺候满缸的铜币,每松一下土就仿佛听见铜钱在哗哗作响,他深深地沉浸在美好的幻想之中。五天前土豆苗终于钻出土,两片嫩嫩的叶子顶在芽尖,翠绿色的叶片证明植株营养良好,云烨也就放下心来,特地与程咬金连干三杯以示庆贺。松完土,他正准备洗手进帐,却见程处默站在帐前,满眼全是恳求之意,泥土、血渍糊满盔甲,左臂隐隐还在流血。云烨大吃一惊,上前抓住他的胳膊,右手的小刀已挑开衣袖,一条两寸长的口子正汨汨地冒血。他急忙跑进大帐,翻出急救包,让程处默坐下,准备给他处理伤口。程处默却止住云烨,嘴张了半天挤出几个字:“我没事,救救我兄弟。”说完扯着云烨往前营就走。
程处默的弟兄很惨,身中九刀,都是在战场打过几次滚的好汉,中刀时刻意避开要害,否则早死了,就这样他也因失血过多,已陷入昏迷。随军医师连连摇头,称已伤根本,无力回天。云烨不明白,只不过失血过多而已,补充完血液,只要没并发症,一两个月后又是一条活蹦乱跳的好汉,怎么会没救?再说我手里还有消炎药,当初因为是去乱石区救人,乱七八糟的药品背了不少,为这队长那浑蛋连食品都没让多带,要不然我也不会为水跑那么远的路,弄得一下子跑到唐朝连家都回不了。心头有了主意,他也就不慌张了,把程处默按在条凳上,取出缝合针泡在酒精里消毒,拿镊子夹着药棉给他清洗伤口。程处默对酒精刺激毫无反应,嘴里不住自语:“他是替我挨的刀,这几刀本应我挨的,是我没用。”云烨也不理他,见伤口清洗完毕,穿上肉线,给他缝合伤口。程处默在自伤自怜,仿佛肉不是自己的,任人施为。旁边医师大吃一惊,见一个少年拿针在缝伤口,人不是衣服,怎么能用针来缝?正要阻止,却见少年朝他招手,凑到跟前。那少年说:“看好了,下次有这样的伤口,清洗干净后,用针就这样缝起来,有利于伤口愈合。记住,线用羊肠线,就是把羊的肠衣割下来,晒干用烈酒浸泡,然后就可使用。”话说完,手上的活也做完了,他掏出云南白药,洒在伤口上,用绷带包好,做得熟练无比。医师有些相信这少年是一位医者了。
程处默此时仿佛活了过来,他刚才无意识地拉云烨过来,只是想找一位亲近的人给自己安慰,替自己承担痛苦,这完全是下意识的行为。这时见云烨熟练无比地给自己处理伤口,且是从未见过的方法,这让他又燃起希望。
“阿烨,救救我兄弟,救救我兄弟,你一定有办法,你一定有办法的,是吗?”
“我当然有办法,不出意外,你兄弟死不了,两个月后,又是好汉一条。”
那军医睁大了眼睛,如不是刚才见云烨处理伤口井井有条,早就破口大骂了,没见过这样的医者,伤患全身失血过多,此时气若游丝,一口气都接不上来了,还口出狂言,保证救活伤者,还好汉,能侥幸活下来也就不错了,且看他如何救治,反正在自己看来,伤者十成死了九成九,就让他折腾吧。
“我兄弟会没事?”程处默以为自己听错了,赶紧追问一句。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说他死不了,他就死不了,让开,别挡着我救人。”听了这话程处默“嗖”一声就跳到云烨身后,眼睛一眨不眨地准备看云烨怎样救人。云烨拿出手机,打开照明功能,让光斑照在伤者瞳孔上,见瞳仁还有收缩变化,他心中感叹:这家伙生命力真强。
“我现在要用血,人血,用你们的血救这家伙,谁愿意献出来?”
周围一下子安静下来,众人面面相觑。犹豫半晌,程处默咬牙迈出一步,说:“阿烨,用我的,反正我的命也是三停救的,就当还他一命好了。”
云烨眼中露出不可抑制的欣赏之色,心中不由得为程处默喝一声彩:“好汉子!”正要解释输血死不了人,却见一只大手就抽在程处默的后颈上,“老子还没死,什么时候轮到你?云小子,是非得自己人的血,还是是人血就成?”谁都没发现,老程不知何时站在门口,满身战甲,掌中横刀上血迹斑斑,看来刚刚杀完人,杀气逼得云烨几乎不敢直视。
“伯伯,只要是人血血型合适就没问题。”
“那你看看这些家伙成不成?”老程用横刀指着门外用绳子捆得结结实实的七八个羌人。
“待小侄验过血型再说。”云烨拿出两片玻璃和一张淡黄色的试纸,试纸上面有五个小格,共分五色,他把这两样东西放在托盘内,用一根牙签扎在伤者的中指上,挤出血,涂在黄色试纸的五个小格内,又挤出一滴血,涂在玻璃上,换一根牙签在自己中指上扎一下,取一滴血和伤者血液融合,将两片玻璃合住,轻轻滑动,仔细观察,片刻,就有了结果,伤者与自己不同,再看试纸,只有蓝色的A型血方格变色,其他不变。在确定伤者的血型后,云烨来到那几个羌人跟前,羌人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凭直觉就觉得不是好事,身子拼命往后缩。几个彪形大汉抓住他们的手递到云烨面前,云烨从他们身上采过血后发现有两人与伤者血型相同,就吩咐众亲卫把这两个家伙胳膊上的油腻洗干净,他可不想伤者死于细菌感染。蒙住眼睛的羌人拼命挣扎,但在亲卫的努力下还是让云烨把胶皮管的针头扎进血管。有些发黑的血液缓缓流进伤者的身体,伤者的气息也越来越悠长,嘴唇开始有了一抹血色。医师摸着伤者的脉门,眼睛越来越亮,嘴越张越大。而大帐内的众人除了老程父子面露喜色,其他诸人看云烨的眼神也越来越敬畏。
庄三停活过来了,只是刚止住血的伤口又开始流血。云烨拿镊子夹着药棉仔细清洗了一遍,他不想好不容易救活的伤员留下后遗症。军医已完全成为他的助手,一人拿一根针缝伤口,尽管手哆嗦得厉害,深一针浅一针缝得七扭八歪,但好歹也坚持了下来。反正庄三停也不靠面皮混饭吃,缝得好坏也就不计较了,大难不死就属难得,还敢挑三拣四?羌人死了,不是输血输死的,是被生生吓死的。没人对羌人的死有一丝疑问,就连生性善良的军医也只抱怨羌人的屎尿弄脏了帐子,仿佛羌人的生命连一顶帐子都不值。云烨这次没用白药,毕竟自己带来的太少了,庄三停伤口太大,用太多两三次药就没了。军医用金创药给他敷伤口,云烨捡过金创药闻一闻,生石灰,娘的,原来是生石灰,夹杂着乱七八糟的一些药材。云烨不明白,什么药材在和生石灰反应后还有疗效?云烨印象中生石灰要么用来刷房子,要么用来刷果树防虫,没想到还可用来刷伤口,他心中不禁为自己的小气有些脸红,取出一板头孢,交给程处默,吩咐一次两粒,一天三次,至于庄三停能否挺过伤口发炎就看他的造化了。
老程的眼睛亮得疹人,没等云烨问到底什么事,就一把揪住他,往胳膊底下一夹,扭头就走,边走边吩咐亲兵把云烨治病的家伙什都拿到帅帐来。程处默考虑一下也跟着老爹到了帅帐。
“你可以借命?”老程的眼睛紧紧盯住云烨,就差脸贴脸了。云烨艰难地转过头,很不习惯这样和人说话。
“不能。”老程问的问题太过玄幻,得立刻否定,要不然他再换一种方法让自己再借一次命,那麻烦就大了。
“为何你拿小管子把血输进三停身子时,三停活了,羌人死了?这还不是借命?”程处默的双眼充满了八卦的熊熊火焰。
云烨看着贼目烁烁的老程,心里的苦楚能对他讲吗?我要是告诉你老子只不过在急救中心上过两百个小时的课程,这是第一次给人家输血、缝合,你还不要了我的小命?医生说得好啊,救人其实就那么一回事,你越是不把他当人,就越可能救活,人坚强着哪。西医的起源是理发师,能给人理发就能做医生。恐怕现在的西医祖师爷还把放血当成治百病的良方,脚痛剁脚,手痛砍手,至于头痛就没办法了,如果砍头还能活,想必那些伟大的祖师爷对头也不会客气。老子都知道用酒精消毒了,这简直就是开天辟地的发明,等到了后世,还不得当祖宗供起来?
汽车狂人都说了,汽车有什么呀,不过是一个发动机、四个轮子,再加上一个铁壳子罢了。这是何等的睿智,反正听说他的汽车企业蛮火的,没听说有什么大问题。同理,人有什么呀?不过是一个脑袋两只胳膊两条腿,再加上一个碳水化合物的身体。知道病因,随便整治就是,你没见庄三停活过来了?这证明我的理论是正确的,要发扬,要光大。“庄三停是被砍了九刀,失血过多,找相同血型的人给他输血,有了血,人不就活啦,这也要问?”云烨觉得自己在给牛弹琴,和古人讨论血型问题纯属吃饱了撑的。
“小子,你这套都是你师傅教的?你还会什么?”老程显然在探云烨老底。
“家师学究天人,这些东西小道而已,有很多学问恩师不教,他说人生烦恼识字始,能认识字,不被人骗就足够了,学得越多,麻烦就越多,他希望我过一种简单的生活。天地运行自有规律,强加干涉只会平添新的麻烦,顺其自然就好。小侄懂的这些,多是小侄见师父施展过,照葫芦画瓢,照样施为罢了。”没办法,云烨只好再次让师傅高大起来。
老程恶狠狠地指着云烨,说不出话来,在他看来,云烨守着天人般的师傅却学了个半瓶水,这些本事哪一样拿出来都是惊天动地的绝学。他指了半天,不知怪谁,又颓然放下手。
“兄弟有这么大本事,哥哥以后有难处就找你,管他学问哪儿来的,我兄弟学会了,他的就是我的。”程处默心大,只是在一旁为自己兄弟高兴,今天又见到兄弟施展奇术救了自己部下,心情自然大好,搂着云烨哈哈直笑,至于输血救人之术早忘在脑后,以后有需要找云烨就是。
老程郁闷地将两人踹出帅帐,自己研究云烨那些稀奇古怪的输血装备,其实也就一截橡胶管子,加两个针头而已,老程拽拽管子,瞅瞅针头也就放弃了,听着帐外云烨和程处默嘻嘻哈哈的打闹声,脸上也不由得浮出笑容。
人变年轻,心仿佛也变年轻,心理年龄三十四五岁的云烨和十七岁的程处默相处竟没有任何代沟。程处默的毫无心机、豪迈的气质让云烨非常享受和他在一起的时光,心情和身体都极度放松,云烨已不记得上一次这样毫不遮掩地与人笑闹是什么时候。
由于这段时间兰州大营一车车的食盐不停地运往陇右各地,这情况引起了徘徊在大营周侧的羌人的注意,他们同样缺盐。而陇右的盐价被程咬金死死地咬在一贯钱一斤的高价位,而且有价无市。为不引起民怨,老程又敞开供应醋布,醋布虽不好吃,好歹也有了盐味,反正老百姓平时也吃不了几两盐,突厥人退了之后盐道即将开通,忍几天也就过去了。可羌人不行,由于这次随长乐王幼良造反,老程自然不会顾忌这些叛逆的死活。醋布是供应大唐百姓的,不是给叛逆的,就这样他们连醋布也没有。没有盐,人在高强度活动中撑不了几天。没办法,为了活命遂铤而走险,羌人纠集四百余骑突袭了程处默带领的送盐车队。遭到袭击后程处默迅速点燃狼烟,率百余护卫仓促应战。不想这些羌人为了夺盐竟然悍不畏死,把程处默等人团团围在中间死战不休。庄三停作为程处默的护卫,竭尽心力地保护他不受伤害,自己却身中九刀奄奄一息。看到狼烟的程咬金亲自带人前往救援,在杀散羌人后,程处默的百余人只剩下三十七人。老程狂性大发,下了死命令要将羌人斩尽杀绝,不一会儿,羌人的四百余骑只剩下十人,其他尽数被斩杀,然后就出现了程处默到营帐找云烨的一幕。
云烨生活在太平的世界,何时经历过这样的惨事?早晨百余人高高兴兴地押运食盐上路,到中午回来时八十一人已命丧黄泉,几辆大车载着缺胳膊少腿的尸体回到大营。这在云烨看来是不可思议的,两千斤盐而已,在后世价值不过三千元,四百马贼为它全部丧命,云烨不认为落在程伯伯手中的另外十人会平安活下来。一条人命只值五斤食盐,还不包括为保护这两千斤盐死的八十一个护卫,太不值了,人命如草。物资的匮乏,广泛的贫穷,漏洞百出的国防线,都让人把自己的命不当一回事,头砍掉了碗大个疤。为什么富贵人家都比较珍惜自己的生命,所谓越有钱就越怕死,这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穷人家活着就是受罪,如果连罪也受不下去了,也没机会受下去,那就只好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造反了。
高高的草料堆上,云烨和程处默望着漫天的星斗发呆,璀璨的银河像一条玉带横挂在天空。银河两岸的牵牛、织女二星正在熠熠生辉。没污染的大唐夜空像一匹纯黑的锦缎,透出一种沧桑的神秘感,不像后世的夜空呈现出诡异的灰黑色,星辰也只有寥寥几颗,显得有气无力。六月的陇右仿佛着了火一般,人人都在这天地火炉中煎熬,满营都是勒着兜裆布的汉子。云烨感觉就像进了鬼子的军营,他找了几匹细麻布,找军营裁缝边解释边比画才让他明白自己要做几条内裤,子弹内裤就算了,四角裤还是没问题的。没橡皮筋就只好系带子,不过还好,没有掉下来的危险。六条大的,四条小的,一夜之间就做好了。云烨很奇怪裁缝的效率如此之高,直到裁缝恭恭敬敬地捧着内裤双手送到云烨手中,他才明白为何有这样的礼遇。这和军营中一条流言有关,新晋爵爷有通天彻地之能,能辨阴阳通鬼神,施展仙家妙术把羌人的余寿硬加给本来要死的老庄,现在老庄已经能翻身了,大热天伤口丝毫没有红肿,看来还有百八十年好活,自己将来万一有这样的麻烦,随便抓一个羌人,求爵爷施展妙法岂不是也有百十年好活?所以满营军士看云烨就像看神仙一样,现在神仙要做几条短裤,那是看得起俺们裁缝,四个裁缝熬了一整夜硬是赶天亮做了出来。云烨笑着表示感谢,那裁缝头连赏银都不要,磕完头欢欢喜喜地走了,爵爷没架子,还笑脸感谢,咱是神仙爵爷都笑着表扬过的人,军营里这群杀才谁还敢给自己脸色看。云烨不知道自己无意中做了狐假虎威中的老虎,拿着三条肥大的四角裤赶往帅帐。帅帐中老程正光个膀子,胯下勒一条白色兜裆布,脑袋上顶一布巾,有一口没一口地喝着葡萄酿,遍体的黑毛让云烨极度怀疑这家伙尚未进化完全。
“伯伯,见您老人家不堪忍受酷暑,小侄做了几条内裤,穿上倒有几分清凉,特地给您也做了三条,您穿上试试,莫要嫌弃。”老程好戴高帽,你得自己放低姿态,这样才好提要求,也才可能达到目的。
“还是你小子有孝心,丑儿除了从老夫这儿偷酒,就没这细腻心思,来,老夫试试。”说着,解下兜裆布,赤条条地就穿内裤。
“别说,这东西就是凉快,你小子费心思了,说吧,想让老夫赏你点什么?”老程扭扭屁股觉得十分舒服,就决定赏点什么给云烨。
“这是晚辈孝敬您老的心意,岂能要您老的赏赐。如果您觉得非要赏赐,长者赐,不敢辞,您把上次那块玉佩赐给小侄就好。”云烨早对上次打赌的那条玉佩垂涎三尺,明明自己赢了,老程却没了动静,他明里暗里要了几次都没成功,不知这次能否达到目的。
“做梦,那是老夫打算在你定亲时给女方的信物,现在给你,还不是会被你败掉,老夫先收着。”话音刚落,云烨就飞出帅帐。天哪,不但没要到玉佩,还挨了一脚,更可怕的是老程要给自己找老婆,就他老人家的眼光,云烨觉得自己未来老婆除了丰胸肥臀之外就没别的可能。据程处默说,老爷子给他看了几家姑娘,无不是身材高壮,好生养之辈,据此算来,云烨就觉得如花在向自己招手,此时,他死的心都有,还好,程处默偷了一坛葡萄酿请自己喝酒,一口下去,温热的酒浆让人燥气上升,他一巴掌打下程处默举碗的手。
“糟蹋东西,葡萄酿没冰怎么喝?”
“为兄也知道葡萄酿冰镇后喝起来舒爽无比,但这是陇右,咱来这儿是为了镇压羌人的,连兰州城陛下都不让进,只能在荒野扎营,你让哥哥上哪儿去弄冰回来?”听得出,程处默也一肚子牢骚。没办法,李二陛下此时正打算整顿军队,绝不肯让军队骚扰地方,估计满大唐的军兵此时都一样住在帐篷里。
“住城里这是梦想,但弄点冰还是可能的。你只要找到硝石,我就能弄出冰来。”听云烨这么说,程处默连方法都懒得问,起身就去了后勤营。他记得那里应该有硝石,狼烟里就有这东西,一盏茶的工夫程处默就拎着一大袋硝石回来了。云烨找了一口缸,将硝石统统倒进缸里,再倒进大半缸水,只见水和硝石剧烈反应起来,水花翻滚,不时有爆破声传出。待水面平稳,云烨将准备好的凉开水倒进铜盆,让铜盆漂在水面上。不一会儿,在程处默大眼的注视下,水面开始有白色的冰纹出现,一顿饭的工夫水缸面上就被白色的冰覆盖了,铜盆里的水也开始结冰。程处默小心地拿手碰一碰冰面,倒吸一口凉气,“兄弟你怎么做到的?六月热死人的天气里结冰,说出去谁信?”
“闭嘴,不知道就别问,明年,咱哥儿俩还要靠它发财呢,你不知道小弟我现在还是一穷光蛋。”程处默挠着头,果然不再问,他总觉得自己兄弟要挣钱不是一件难事,完全没必要现在就做准备,不过,能喝到冰镇葡萄酿才是正事。
兄弟俩躺在高高的草料堆上,喝着爽口的冰镇葡萄酿,暑气全消,冰块撞击着碗壁叮叮作响,此时听来就像一曲动人的小曲,让二人从头顶舒爽到脚心,谁也没了说话的心思,只是看着漫天的星斗发呆。程处默一口抽干碗中美酒,乘着凉意倒头就睡,不一会儿,如雷般的鼾声响起。云烨一小口一小口地抿着碗里的美酒,望着银河边的牛郎星苦笑不已,那会是自己的真实写照吗?传说中他们一年还有相逢的一天,而自己与妻儿相隔一千三百八十年,恐怕此生无缘再见,遂举起碗中残酒遥敬织女星,嘴里轻轻说了声保重,说完喝干酒,将碗远远地扔向未知的黑暗。
突厥人退去了,不但带走了三万汉奴,还有李二陛下的互不侵犯的承诺。长安府库的财帛为之倾空。这些得意扬扬的强盗出原州、灵州,自怀远遁入茫茫草原。程咬金手捧李二陛下手书号啕大哭。一万二千将士整衣束甲拜倒在帅帐前,数名悍将披发刺面请求出征,决心以血洗刷渭水之盟带来的奇耻大辱。程咬金与副帅牛进达割腕起誓日:不报此仇,誓不为人。但我军势弱,军备粮饷不济,国内叛乱不止,吐蕃、吐谷浑虎视眈眈,稍有不慎大唐即有倾覆之忧。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且容我等荡平国内叛贼,待兵精粮足之后,必与诸君会猎草原,与突厥决一死战。诸军士大哭而还,一时间,大营之中磨刀霍霍,愤懑之气充塞天地。为使大军怒气得以发泄,兰州与肃州境内仅剩的羌人遭到灭顶之灾。为追杀叛逆,大军兵进河州,吐谷浑人大惊失色,一边大军开往边境,一边派使节赴长安斡旋。
云烨一直随大军奔波在陇右大地,亲眼看着羌人这个曾经辉煌的种族消失在民族之林,除少数羌人遁入深山,逃往荒原,其余羌人青壮年皆被斩杀,妇孺为奴为婢。可以说整个羌人部族为一时痛快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亲眼看到一个种族的覆灭,云烨的心灵受到极大冲击。兴亡千古事,盛衰一夜间,汉民族能在地球上屹立五千年,几经风雨摧折,却又老树发新枝,是何等的不易,又是何等的幸运。而现在,汉民族又将迎来新一轮的*。云烨暗暗思量,自己的到来能否把这即将到来的盛世华章谱写得更加完美呢?
“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大军行进中尘土飞扬,哗哗的甲胄撞击声不绝于耳。程处默全身明光铠,在烈日的照耀下就像一只巨大的火炬,晃得人睁不开眼。就在他旁边,一匹马把头伸进一辆马车的车厢内,似乎在躲避小程的光芒,只是不停摇晃的尾巴暴露了它此时愉快的心情。程处默胯下枣红马幽怨地看着背上空无一人的旺财,埋下头继续吃力地驮着沉重的主人前行。旺财当然有理由愉快,车厢里一片冰凉,一块硕大的冰块散发着寒气,车厢外暑气逼人,车厢内凉爽宜人。云烨跷着二郎腿一边哼着小曲,一边不时往嘴里扔一颗豆子,日子过得逍遥自在。旺财不时舔一口融化的冰水,偶尔云烨也会抓一把豆子塞进旺财嘴里。一人一马在大军的洪流中显得惬意无比。云烨的马车后面跟着长长的车队,这是程大将军攻破河州羌人老巢时缴获的物资,数十车硝制好的羔羊皮,钱财之物已分给众军士,妇孺奴仆自有地方上发卖,收入会归入国库。大军上自将军,下至马夫,每人好处均沾,自是士气风发。云烨也有好处,没人看上的硝石整整拉了十车,河州本就是硝石产地,产出的硝石纯度高,杂质少,是硝制皮张的最佳原料。本来最多装一车,程大将军在享受冰镇葡萄酿后一车就变成十车。
程处默终于从初得明光铠的梦游状态中醒过来,只觉得身体仿佛困在蒸笼中似的,汗水像小溪从头顶顺着脖颈流到腰间,靴子里全是汗水,马背上也湿了一大片。回头看看云烨的特制马车,再往前看看中军大旗离自己足有半里地,他喊过领队的果毅校尉,声称自己需要更衣,让他小心从事,重中之重是见到大将军要向自己通风报信。戴着斗笠、身披薄甲的果毅校尉同情地看着像从水里捞出来的折冲校尉大人,说了声万事有我。程处默拍拍下属的肩膀表示感谢,就一头冲进云烨的马车,马车发出超载的咯吱声,他一脚先把旺财的大头踹出去,再抱着那块冰再不松手。云烨见状,抄起冰好的凉茶,把壶嘴塞进程处默的嘴里,像浇花一样给他灌水。一壶凉茶喝个精光,一阵舒服至极的喘息声才从程处默嘴里传出。
“明光铠简直是战场上最优秀的靶子,堪称羽箭的吸引器,除了烧包、头脑发热者,还有谁在大热天穿这玩意儿?”云烨鄙夷地瞟了程处默一眼,从身后抽出一条布巾扔在这家伙脸上。
“哥哥我愿意,明光铠在京师我就向往有一件,可老爹不同意,自己造又太贵,没想到在陇右找到一件。你不知道,尉迟大傻有一件,在长安的时候这家伙天天穿着在我们面前显摆,吃饭的时候都不脱下来,用刀子扎着菜往嘴里送,还说这样吃饭才是男儿本色,虽然被他老子臭揍一顿才脱下来,可到底让哥哥我不痛快,如今好不容易得到了,不穿更待何时!”程处默擦着脸闷声闷气地解释。
“待到长安,我给你设计一套战甲,你现在把这玩意儿扔了,马车都快要压坏了,这么重的铠甲,再加上你的体重,你指望有哪匹战马可以驮着你战斗?你是马上将军,灵敏快速是你的长处。现在套上这件废物,跑不了多远马就会撑不住,没了马你还能有多少战力?”云烨慢条斯理地劝解程处默,双手替他解开束甲丝绦,脱下盔甲。程处默明显轻松许多,八十斤的盔甲被亲兵送到辎重车架上。重新换上短衣皮甲,程处默敲下一大块冰,咬得咯吱咯吱直响,也不怕崩掉牙。
程处默又跨上战马,酷日虽烈,但军法无情,哪怕自己是大将军的儿子。云烨可以躺在马车上,因为他不是武职,再说他有羊角风,大将军特许他乘坐马车。这次陇右平叛,左武卫作为预备队,军中大数是新兵,从未上过战场,这回拉到陇右也有练兵的意思,拿羌人给左武卫新兵练手正合适,这见过血的军队风貌就与刚来时不同。来时军中气氛热闹非凡,这些新兵几乎是一路笑闹着开到陇右,现在大军出行,整个队伍鸦雀无声,只有哗哗的甲叶撞击声和军靴触地的轰轰声,血红的“唐”字牙旗正在随风飘扬。
连日行军,枯燥乏味又十分辛苦。虽说都是关中子弟,个个骁勇善战,大日头底下行军却需强大的耐力。副帅牛进达顶盔掼甲,手持马槊,率前军开路于前,大将军程咬金全身披挂,在中军压阵,程处默押着粮草、军械跟在中军尾巴上。两位大帅没有一丝优待,顶着烈日默默行军。程处默要不是穿明光铠实在热得受不了,绝不会爬上云烨马车暂避。或许这就是古代军人的操守,在这个靠个人魅力领军的时代,这也是一位合格统帅必须做到的。老程昨天就已经有轻微中暑,云烨用铜钱给他刮痧,虽说刮得脊背红一道、青一道,明显是技术不过关,但也让老程睡了一个好觉。行军前,老程特意让云烨教军医这一简单而有效的治疗方法,毕竟这几日中暑者已达百人。云烨没办法告诉军医这是严重的电解质缺失的现象,只能学程处默的教育方式,蛮横地命令军医配置了大量盐糖水,给中暑的军士灌下去解暑。
或许是云烨蒙对了治疗方法,也或许是军士体质良好,总之,方才军医来报,躺在马车上的中暑军士已能进流食,全身高热已然减退。军医报告这一消息时眼中全是敬意,在他心中云烨简直就是一位高不可攀的神医。云烨没多少得意之情,在后世自己军训中暑得到的治疗也不过如此,所以他坚信这是治疗中暑的最简单有效、也最经济的做法。在吩咐军医给伤兵继续喝盐糖水喝绿豆汤外,云烨让他们好好休息,等待体力恢复。
云烨不禁担心起老程来,虽说还在壮年,但白天行军,夜晚筹划路线和行军防卫问题,肯定休息不好,可别出什么问题。云烨翻出自己的墨镜,虽是两百元的便宜货,还是能有效遮挡阳光,让他不伤害眼睛。凉凉的冰盐水灌了两罐,又敲了几块大大的冰块扔进罐子里,吩咐赶车的民夫加快速度追上老程。越过长长的队伍,不一会儿就见老程勉强睁着血红的眼睛,强自挺直了身躯坐在马背上赶路。他连忙喊住老程:“程伯伯,您请稍憩片刻。”说着从马车上跳下来,抓住老程的马缰。
“滚开,小子,再阻挡老子战马,小心军法从事。”老程知道云烨关心自己身体,心头一热,嘴上却毫不留情。
“下官现在是后勤营行军书记,大帅是我左武卫主心骨,您的身体好坏也属下官管辖范围,现有疗暑良药,请大帅服下。”云烨一本正经地说完,举起罐子递给老程。
老程已经喝了很多水,胸中却仿佛有团火在燃烧,无论喝多少水都扑不灭心中火焰,听云烨这么说,一把抄起罐子仰头狠狠灌了一大口,只觉一股凉意从口中一下滑到腹中,不禁长长哈一口气,只觉胸中那团火顷刻间随那口长气逸出体外,索性举起罐子兜头浇了下来,打一个寒战,全身舒爽。他又捞出冰块,随手抛给一边的亲卫,低头对云烨说:“药老子服了,现在滚回马车里,再擅自乱跑,军棍伺候。”说完见云烨又取出一个罐子,遂吩咐亲兵把罐子送给牛进达,云烨不知道罐子里的冰送到牛进达手中时会不会化掉,毕竟牛进达前军已在三十里外。不管了,反正心意已经尽到,他从怀中掏出墨镜递给老程。
“这是什么东西?”老程拿在手中左右比画。云烨见老程有掰开眼镜的架势,赶紧要过来给老程表演一下,看到老程将眼镜正确地扣在眼睛上,他才施一礼回到马车,吩咐车夫把马车停在路边等待程处默。
云烨撩开马车窗帘,眼看着大军迤逦前行,心中却早无先前的悠闲。程咬金明知烈日下行军为兵家大忌,却强令大军每日必须在烈日下行军四十里。这不是老程出昏招,而是大唐四面楚歌,周边群雄虎视眈眈,左武卫新兵必须尽快成长起来,趁着剿灭羌人的有利时机,对大军进行一次艰苦的磨炼。从这次突厥叩关就可看出大唐是虚弱的、稚嫩的,还没有成长到可以抵御任何危机的程度。在后世每回读到李世民贞观之治的时候,心中永远充满慷慨激昂,幻想自己就是策马奔腾的大*人,手持横刀横扫草原,将唐朝版图扩至葱岭,勒石燕然对大唐只是一个笑话,连北海都只是大唐内海。他从没想到在扩张前,大唐处境是如此艰难,还好,有眼前这批铁血男儿,足以度过最艰难的时刻。云烨此时心中对这些在烈日下默默行走的大*人充满敬意。
程处默敲敲车厢,把云烨从沉思中拉了回来,看到那张谄媚的笑脸,云烨对大*士的敬意一下子下降了一大截,果然,败类无处不在。他老子一罐冰水都要和袍泽共享,这浑蛋背上布包里全是冰块,头上再戴一顶范阳笠,冰化之后,水从脊背上流下,酷热现在根本就威胁不到他。
“兄弟,再走半个时辰就到今天的目的地,咱哥儿俩今晚吃什么?”云烨自穿越以来对大唐的人文环境大为满意,如果不让他吃火头军做出的猪食和酿造出的浑酒,大唐绝对是天堂般的世界。自从云烨自己每天开火以来,程处默每天必到,还美其名曰担心兄弟一人吃饭孤独,特地陪他以全兄弟之义。
“今日小弟欲请程伯伯共进晚餐,处默兄可同来。”
“啊,哥哥今日肠胃有些不适,打算饿一顿清清肠胃,晚饭你和我爹吃就好。”如果说老程是猫,程处默绝对是一只小老鼠,除了必要的时刻,程处默绝对不和老程碰面。见程处默落荒而逃,云烨哈哈大笑。
古时大军驻扎之地必须有足够的水源,背山面水无疑是最佳的营地,此时陇右还不是后世时的不毛之地,青山绿水随处可见。老程治军严格,哪怕是只住一夜的临时营地,也必然伐木立寨,严谨的行军体系保证了大*卒战无不胜的美名。在云烨的要求下,左武卫不允许任何人喝生水,每天行军后,必须用热水烫脚,有条件的话,洗澡也是每天必做的工作。现在,云烨可以骄傲地宣布,左武卫可能不是战斗力最强的,但绝对是最干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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